支部学习教育专题党课
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了党的“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纪律,“六项纪律”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廉洁、工作、生活等方方面面划定了纪律红线,是必须无条件遵守的准则。今天,我想和大家分享我对“六项纪律”学习的一些心得,不妥之处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是政治纪律,更加突出“对党忠诚”的要求,需要我们做到表里如一。《条例》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共28条,主要包括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破坏党的团结统一,拒不执行党中央大政方针和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对抗组织审查,组织、参加或者个人搞迷信活动等违纪行为。我们重点学习第52条:本条“增写对私自阅看、浏览、收听有严重政治问题报刊、书籍、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资料行为的处分规定”。我想这也是我们比较容易疏忽的,我们每天有可能都在刷抖音看头条,里面还是有一些不好的链接的,需要我们认真鉴别,同时也要告诫我们身边的同事、家人也不要翻墙或者刻意的去看一些不健康的内容。
二是组织纪律,更加突出“四个服从”的要求,需要我们做到心悦诚服。组织纪律是规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以及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重要保证。《条例》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共17条,主要包括违反民主集中制,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违规选任干部和用人失察失误,侵犯党员权利,违规办理出国(境)证件和违规出入国(边)境等违纪行为。在这里解读一下“在第91条提高违规因私出国(境)的处分档次,并增写对擅自变更路线、无正当理由超期未归等行为的处分规定”。《条例》的这一修改细化,把监督管理从源头延伸到全过程,让党员干部虽“因私”而不能随意,虽出国(境)而不能忘形,做到身在外而纪律紧跟、约束常在。我想我们也经常会有外出开会和培训的机会,这就需要我们严格遵守差旅管理制度,不要随意变更、延长行程。我们相关专业也管理着党员干部的个人护照、个人事项申报等常态化的工作,更需要我们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不得徇私舞弊。
三是廉洁纪律,更加突出“干干净净”的要求,需要我们做到公私分明。廉洁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为确保清正廉洁,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是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廉洁纪律内容在“六项纪律”中是最多的,也是实践中运用最为广泛的。《条例》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共28条,主要包括权权交易,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和服务,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生活待遇规定,违规占有、使用公款公物,违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等违纪行为。在这里解读一下“在第104条增写党员干部违规为亲属从事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经营活动提供帮助行为的处分规定。在第107条完善领导干部对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拒不纠正的处分规定。”我们支部的员工每个人大都具有一定的处置权,都有可能面对相关的供应商,因此需要我们时刻保持警醒和自省自查,严格遵守招投标采购回避等要求,严守拒腐防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