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组织机关干部学习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
二、加强普通话的普及
(一)街道机关干部在各种场合自觉使用普通话
(二)下列情况必须使用普通话:
1.执行公务时
2.重大活动的主持、发言
3.各类会议的发言
4.对外宣传
5.接听来电
6.对外服务、政务受理等窗口应以普通话为基本的工作和服务用语
(三)实行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的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中
2.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
3.普通话水平达不到等级要求的各类人员将不参加评优、评先
4.普通话水平作为干部提拔、职务晋升的依据之一
三、加强对机关用字的管理
(一)认真执行国家现行文字应用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标准
(二)下列机关用字必须规范:
1.机关的名称牌
2.机关内各种标牌、指示牌、标语牌、告示栏、宣传橱窗(栏)、电子显示屏等
3.机关公文、印章、材料、网络网页以及其他各种印刷品
4.下发的奖状、奖牌、证书等
5.会标、标语、背景图案、宣传单等
四、加强对机关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
(一)成立机关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
(二)积极开展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
(三)把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创建行业精神文明的总体规划
(四)建立机关语言文字检查制度
1.全体干部职工必须按要求说普通话、写规范字
2.各科室公文用字规范
3.把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列入公务员基本行为规范
4.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机关各科室语言文字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5.以每年的“推普周”活动为契机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街道)
为进一步加强我街道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等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结合xx街道机关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认真组织机关干部学习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机关干部带头,率先垂范。坚持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增强干部职工自觉使用普通话、规范字的意识,上下联动,持之以恒,重在实效。
二、加强普通话的普及,实行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的制度,使普通话成为机关日常工作用语。
(一)街道机关干部在各种场合自觉使用普通话,切实发挥政府职能部门在推广普通话中的龙头作用。
(二)下列情况必须使用普通话:
1.执行公务时;
2.重大活动的主持、发言;
3.各类会议的发言;
4.对外宣传,包括新闻发布、接受媒体采访等;
5.接听来电,接待来访;
6.对外服务、政务受理等窗口应以普通话为基本的工作和服务用语。
(三)实行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的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中,未取得普通话相应等级工作人员应参加普通话话培训和测试,并取得相应等级;
2.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
3.普通话水平达不到等级要求的各类人员将不参加评优、评先;
4.普通话水平作为干部提拔、职务晋升的依据之一。
三、加强对机关用字的管理,努力实现用字规范化。
(一)认真执行国家现行文字应用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标准,推行规范汉字,严格把好用字关。
(二)下列机关用字必须规范:
1.机关的名称牌;
2.机关内各种标牌、指示牌、标语牌、告示栏、宣传橱窗(栏)、电子显示屏等;
3.机关公文、印章、材料、网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