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二)党组书记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三)巡察整改的基本情况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36项)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透
2.破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不够有力
3.医保基金管理有差距
4.医保信息化建设滞后
5.医保服务质量等级评价有欠缺
6.药品款结算不及时
7.网络安全意识淡薄
8.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欠缺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方面
1.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得不实
2.专项整治成效不明显
3.服务群众不到位
4.医保服务下沉基层有短板
5.宣传引导不到位
6.落实财务制度不严格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1.决策程序不合规
2.制度建设不科学
3.党建与业务融合不紧密
4.党费收缴不规范
5.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
(四)巡察监督以及审计、财会、统计等其他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巡察整改责任落实有差距
2.巡察审计整改落实不到位
3.整改成果运用不到位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5项)
(一)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1.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
(二)巡察监督以及审计、财会、统计等其他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巡察整改责任落实有差距
2.破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不够有力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不断夯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二)不断巩固整改工作成果
(三)不断推动重点工作提质增效
中共庆阳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五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庆阳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五届市委
第四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12日至7月2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医疗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9月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有关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按照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整改要求,局党组始终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落实整改的主体责任,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立行立改的责任担当推进整改措施落地见效。以最高站位深刻领会。利用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黄泽元同志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等重要内容,认真领会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有关要求及巡察整改工作提示等具体标准、程序、要求,深刻认识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提高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以最严要求高效部署。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刻研究部署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中共庆阳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照反馈的4方面41个问题及整改要求,细化整改措施100条,列出问题、任务、责任“三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领导、牵头科室(单位)以及落实科室(单位)、完成时限,并报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审定。局党组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下设工作专班,分管领导为专班负责人,统筹协调整改工作。2024年11月上旬,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压实领导班子整改主体责任和主要领导牵头整改第一责任。以最强自觉落实整改。局党组先后3次集中学习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相关内容、4次听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局整改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先后5次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听取各牵头科室(单位)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调度协调整改工作,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派驻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列席指导巡察整改工作相关会议并提出工作建议,推进整改工作顺利落实。
(二)党组书记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局党组两任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9月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时任局党组书记、局长马海英同志代表局领导班子作出表态,对反馈问题全部认领、照单全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第一时间召开会议,研究反馈巡察意见,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整改事项。2024年9月8日以后,许晓远同志接任局党组书记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第一时间对巡察整改相关工作和责任进行了交接,多次亲自修改巡察整改方案,到任后首次党组会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中共庆阳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对巡察整改提出要求,建立工作督办、工作调度、工作通报、工作约谈“四项机制”,通过督促、检查等手段,及时了解情况,掌握工作进度,点面结合常态化调度,层层传导压力,着力打通“中梗阻”,破解“执行难”,确保集中整改工作高标准完成,整改成效经得起评估检验。
(三)巡察整改的基本情况
目前,巡察反馈的4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6个,需要长期整改5个;制定整改措施100条,完成90条;建章立制中新增258项,修订完善67项;巡察移交的2件信访件,已办结2件。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36项)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透。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学习成效。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关于医保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等,每月研讨交流1次,推动互学互鉴,凝聚思想共识。二是加强调查研究。2024年10月下旬、11月上旬,局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分别带队赴市直公立医疗机构和各县(区)开展专题调研情况,主动听取意见建议,现场研究解决问题,征集到意见建议58条,已全部解决到位。三是增强工作实效。乡、村政务服务中心全部纳入医保服务网络,全市统一印制发放《操作指南》、事项清单及“医保服务站”标识牌,8县(区)均已全面落实乡级18项、村级12项经办服务事项下沉,实现简易事项乡村可办。
2.破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不够有力。
(1)推进DRG付费试点工作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沟通协商谈判、动态调整机制、激励约束机制、特例单议、绩效评价”五大机制,有力保障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平稳、有序、规范运行。截至目前,全市按DRG付费医疗机构实现了全覆盖,病种覆盖率96.88%,医保基金覆盖率93.37%,基金结付率95%,入组准确率99.99%,病案质控通过率99.91%,有力推动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强数据分析。组建医保数据工作组,常态化对付费政策、费率调整、业务流程、质量控制、稽核监管、考核评价、效果评判等多方面进行专业性数据分析,动态监测付费政策实施效果。年初,组织完成多轮费率、系数等核心要素测算,力争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和医保基金可持续运行的精准适配。三是严格督查考核。开展DRG付费专项绩效评价,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形式,对2024年DRG已结算病例数据开展核查,倒逼医疗机构完善内控机制,增强医疗机构主动控费意识,资源整合和病案质量显著提升。
(2)督促指导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责任落得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监管力度。及时组织各县(区)医保局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采取平台监测、医疗机构自查、医保部门实地核查等形式,对全市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尚在协议期内集采药品执行进度、药款结算、协议签订、非中选高价药品采购等相关数据进行核查,严防发生集采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增量问题。截至2024年11月底已完成整改,正在执行期内的11批次中有约定采购量药品采购序时已基本达标,非中选高价采购均控制在规定比例内。二是压实履约责任。围绕医疗机构存在的零采购、高价采购非中选、超期未结算货款、网采率未达标等问题,集体约谈了县(区)医保局和市管定点医疗机构分管领导,进一步压紧压实了医保部门监管责任和医疗机构主体责任。三是强化政策培训。组织举办了全市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政策培训班,详细解读了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进一步增强医疗机构价采工作人员对政策的理解与把握,提升了工作能力。
3.医保基金管理有差距。
(1)收缴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未及时足额缴纳医保费问题,2024年11月29日向欠费县(区)发了《督办函》,督促县(区)于2024年12月25日前将所有欠费补缴到位;2025年3月31日,再次下发《督办函》,要求于4月30日前缴清欠费,若逾期未交,我局将按照“先参保缴费,后享受待遇”的规定,自2025年5月起暂停欠费县(区)职工的医保待遇享受,直到补齐欠费后再行恢复。二是针对账表不符的问题,市医疗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在2023年年底清算时按上级要求做了账务处理;市级统筹时县区未上解资金结余,已于2024年4月全部完成上解。
(2)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制定下发省级飞检、市级专项检查负面问题清单,落实日常核查全覆盖。2024年底,全市定点医药检查率100%,处理率73.8%。其中庆城县100%、正宁县48%、西峰区98%。二是推进智能监管应用。依托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实时对医保基金使用行为进行动态跟踪,不断提升智能监控效能。2024年已全部完成平台存量疑似问题处理,实现了按季度实时审核,工作进度位于全省前列。三是加大检查力度。采取县(区)带队交叉检查,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的方式,2024年对全市120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年度专项检查,查出违规费用651.68万元。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百日行动”,对西峰区、环县14家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专项检查,查出违规费用99.03万元,对查出问题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2024年西峰区和宁县开展的基金监管检查,追罚分别达到3.75万元、1.79万元。
(3)主动发现骗保能力不强。
整改情况:推进全市各级医保部门增强主动发现问题能力,合水县查处2起涉嫌骗取医保基金案件,已移交公安部门。正宁县查处2起虚假票据和重复报销案件,已追回基金并予以相应处理。
4.医保信息化建设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工作调度。建立医保信息化工作台账,落实周督促、月通报制度,对医保信息化工作进展速度慢的县(区)医保局进行约谈。截至目前,全市医保码激活率达到95%以上。全市23个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已完成移动支付19个,实现线上就医全流程应用的机构18个。全市20个谈判药品定点医疗机构电子处方流转上线应用通过国家正式验收17个,6个谈判药品定点药店通过国家正式验收。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医保码及医保便民功能使用宣传信息120余条,联合各级医保经办机构,面对面宣传,手把手教会,不断提高参保人员医保码的激活率和使用率。
5.医保服务质量等级评价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靠实工作责任。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对扫码回收率低且全省排名靠后的医疗机构进行重点核查和跟进督促,层层靠实责任,切实提高有效回收率。截至目前,全市有效回收率提升至70.63%,位列全省第四名。二是开展业务培训。重点针对全省排名靠后的医疗机构组织专项培训,切实提高定点医疗机构对就诊患者提醒的主动性。邀请省级专家,对全市业务人员开展了实操培训。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定期对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质量等级评价情况进行通报,及时向医疗机构反馈不满意问题线索,切实督促整改落实。并将医保服务等级评价与定点协议签订、基金飞检等相挂钩,进一步巩固提升评价成效。
6.药品款结算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监管力度。加大医疗机构药款结算监管力度,充分利用药品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带量采购药品药款”预警功能,每周常态化提醒和督促医疗机构落实按期结算药款要求,在次月底前完成结算订单支付,做到“不漏一院、不漏一单”。至目前,超期未结算的带量药品款已结清。二是落实周转金政策。积极落实集采药品药款预付政策,及时核定并向医疗机构拨付11个批次集采药品基金预付款3991.44万元,大力支持医疗机构落实按期回款政策。
7.网络安全意识淡薄。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管理要求。压实压紧网络安全责任,抓好内网、外网和应用软件“多层管理”,已将我局网络专业防火墙数据升级到最新版本,对业务电脑终端杀毒软件及时更新,同步完成系统漏洞升级处理,全部完成业务计算机开机密码设置,坚决杜绝移动介质内外网混用问题,确保网络安全运行。二是强化网络安全培训。定期召开的党组会议专题研究网络安全管理情况,常态化开展网络安全及保密教育培训。举办全市医保系统信息宣传和网络安全管理培训班,邀请市委网信办、市融媒体中心、市政府研究室相关专家进行专题辅导培训,不断提升能力水平。
8.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欠缺。
(1)制度建设有缺项。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制度。研究制定《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方案》、《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意识形态工作考核、报告、督查制度》等相关制度,健全意识形态风险排查和防范机制,严格贯彻落实。二是深化整改成效。根据省委第四轮巡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及时认领任务,强化整改措施,增强工作成效。
(2)《条例》学习有差距。
整改情况: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重要内容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定期集中学习及研讨交流。
(3)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市医保局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开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专栏,实时动态更新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解读及文明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制作党建及廉政文化墙和医保政策灯箱,引导广大干部及参保群众加深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丰富内涵的学习和理解。二是加强阵地建设。建立“道德讲堂”“文明实践中心”阵地,建立“暖心医保”志愿者服务队伍。入村入户宣传2025年居民参保缴费政策;在医保经办服务大厅设置“温馨服务区”,配备母婴室、医药箱、轮椅、老花镜等便民用品;下沉服务事项,提供医保代帮代办服务。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方面
1.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得不实。
(1)工作安排不切实际。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内容。紧密结合医保工作实际,制定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已修改与我局工作实际不相符内容。二是加强业务融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业务中心工作,落实定期汇报和专题研究制度,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
(2)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日常监督。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用好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方式,及时纠正工作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已对当事人进行补充约谈。二是加强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党纪教育及警示教育,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 “弘扬南梁精神 传承红色基因”主题党日活动,组织观看《持续发力 纵深推进》专题片,持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思想防线。
2.专项整治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强化基金监管检查力度,积极组织开展年度全市专项检查,持续拓展问题类型,提高发现问题能力,在查处共性问题同时查处了二级医院开展三级医院诊疗项目、收费与项目内涵不符、新冠病毒抗原检查纳入报销等违法违规使用基金等问题。同时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百日行动”,对全市部分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专项检查,暂停医保协议2家、解除协议13家,公开曝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10例,向公安部门移交问题线索4例。
3.服务群众不到位。
(1)医保便民服务有差距。对新设立药店医保定点申请实行每季度审批一次,未做到随报随批,给经营者带来不便。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受理。严格督促各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对医药机构提交的医保定点申请及时办理,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及时将审核结果告知医药机构。二是及时办理。对拟纳入定点管理的医药机构,市、县(区)医疗保障部门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及时公示,对评估不合格的,在评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告知其理由,并提出整改建议。三是加强督查。随申请随评估随批准,提高经办效率,定期对县(区)准入工作进行调研,目前未发现同类问题。
(2)回应群众诉求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服务质量。大力推进职工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服务,减少手工零报件数量,实现省内全业务无需备案即可直接结算。目前门诊慢特病已全部实现市内、省内直接结算服务,跨省直接结算扩大到10个病种。二是快速调查处理。按照服务事项清单要求,对手工零星报销实行限时办结,票据真实合理无存疑的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完成,没有按时限要求完成的电话向参保人解释原因。对参保人提交票据资料有存疑的,建立调查处理机制,充分利用国家异地协查机制和专人调查机制,加快调查处理进程。对参保人不配合调查的,暂停联网结算。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印制了《职工医保报销提交资料清单》,实行手工报销提交资料一次性告知和受理,并对报销中可能影响报销时限的注意事项作了说明。
4.医保服务下沉基层有短板。
(1)15分钟医保服务圈建设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信息化应用。根据《关于印发甘肃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版)的通知》要求,分别制定市、县(区)、乡(镇)医保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明确各层级办理事项和流程,通过网站、政务服务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服务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