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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秋国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汇编(6篇)VIP专享VIP免费


2023年中秋国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汇编(6篇)


目录


1.

2023 中秋、十一”国庆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行动实施方案 2

2.2023年“国庆”“中秋”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9

3.2023年中秋国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16

4.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方案 23

5.2023年中秋、国庆节前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27

6.2023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29



2023年 “中秋、十一”国庆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行动实施方案


为确保2023年 “中秋、十一”国庆黄金周期间交通运输行业安全,根据国家、省、市、县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3年“中秋、十一”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行动,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保障 “中秋、十一”国庆黄金周期间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特制定本行动实施方案。

一、领导机构

成立和平县交通运输行业2023年“中秋、十一”国庆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XX

常务副组长:XX

副组长:XXXXXXXXXXXXXX

成  员:XXXXXXXXXXXX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安全法制股,由张增高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指导2023年“中秋、十一”国庆黄金周安全生产工作。电话:XX

二、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检查方式分为县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自查自纠阶段,行业主管部门检查阶段、局安委办督查及市交通运输局督查阶段。911日至917日为县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自查自纠时间;917日起至921日为县交通运输局检查、督查,市交通运输局督查和明察暗访时间(另行通知)。

三、大检查、大整改的工作范围

(一)全县所有客运企业、货运企业、危货运输企业、客运站场、客运车辆、危运车辆、驾驶员培训机构、机动车维修企业。

(二)全县辖区内管辖道路、桥梁、涵洞、公路危险路段和公路、桥梁在建工程。

(三)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3年“中秋、十一”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情况。

四、大检查、大整改的具体内容

(一)综合情况。

1.贯彻落实A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情况。

2.和平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风险防范化解2023行动工作开展落实情况。

3.国家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广东65条、河源70条和交通运输38条具体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4.中秋、国庆假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部署情况。

5.行业维稳、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6.重点场所安全宣传及提示提醒落实情况。

(二)道路运输企业方面。

1.企业是否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或应急工作方案。

2.企业是否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自查自改并报告。

3.企业是否自查发现重大隐患未及时报告的,企业是否不熟悉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4.企业有关人员是否掌握、了解重大隐患排查整治2023行动。

5.企业落实相关行业领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有关安全生产硬规定、硬要求是否到位。

6.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至少每月带队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7.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是否熟悉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不能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等。

8.企业是否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范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9.企业是否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至少全面排查1次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至少开展1次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情况的全面排查,至少组织开展1次违规动火作业全员警示教育活动。

10.企业是否建立健全火灾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深化“四个能力”建设的;是否在“粤商通”上完成自查自改和线上承诺。

11.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经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12.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是否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

1)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是否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按要求实施;

3)是否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4)是否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如:企业安全经费投入、车辆维护、动态监控及智能视频监控情况以及是否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5)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按要求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工作,及时整改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是否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要求每半年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7)是否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3.企业是否指定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人员。

14.企业安全会议、教育与培训、驾驶人管理情况。

15.企业安全经费投入、安全设备设施维护情况。

16.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情况。

(三)公路方面。

1.相关专项工程(包括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桥改造工程等)建设完成情况。

2.公路治超执法 (包括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 治超系统全国联网、源头治理等)工作开展情况。

3.在役干线公路桥梁是否按规定采取交通管控措施。

4.在役干线公路隧道是否按规定采取交通管控措施。

5.干线公路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落实是否到位。

6.事故多发路段、四级督办路段治理完成情况。

7.临边临水临崖路段和标志标牌标线养护情况。

(四)交通工程建设方面。

1.是否按规定编制或实施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以及项目重大安全风险预控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两区三场”(生活区、办公区、钢筋加工场、拌和场、预制场)是否违规设置、特种作业人员有无持证上岗、是否违规动火作业。

3.满堂支架、挂篮等临时设施、大型设备违规安拆和使用情况。

4.隧道施工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测是否到位,安全步距有无超标、仰拱是否及时封闭成环。

5.墩柱及盖(系)梁施工、围堰拼装等高处作业和水上作业是否按要求设置作业平台或使用登高设备。

6.围堰施工是否定期开展围堰监测监控,工况发生变化时是否及时采取有效的管控措施。

7.施工现场是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项目施工安全标准化、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安全生产费用列支和使用、消防安全工作等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五)应急救援物资方面。

1.县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在2023年“十一”国庆黄金周期间,应完善应急预案,应急队伍充分准备好应急物资,确保应急及时有效。

2.严格执行和平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和平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十一”国庆黄金周道路运力保障应急预案》(和交字﹝2023﹞85号)应急指令。

3.签订好应急运输车辆,落实好应急驾驶员。

五、大检查、大整改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切实抓好2023年“中秋、十一”国庆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工作,县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和制订方案、预案,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要从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放在当前工作的首要位置,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完成,切实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行动抓紧、抓细、抓实,决不能走过场,确保“中秋、十一”国庆黄金周期间交通运输行业安全。

(二)切实履行职责,确保监管到位。县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位,行业监管部门要履行监管职责,局执法大队要加大打击全县范围内客运、货运、危运运输车辆等非法营运、超限超载、违法违规行为力度;运输管理股、公交股、交管总站负责所监管的县交通运输企业(含客、货、危)、驾培机构、机动车维修业户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县公路事务中心、基建管理股、农村公路服务中心负责所管辖的公路、桥梁及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局安委办负责对县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工作。

(三)及时报送工作情况。县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在 “中秋、十一”国庆黄金周期间要做到领导亲自带班,安排人员值班和做好这次行动的总结以及信息报送工作。2023917日前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工作方案、领导机构、人员值班报送县交通运输局安全法制股,开展情况于2023926日前以书面报送县交通运输局安委办(安全法制股)。




2023年“国庆”“中秋”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A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各级领导工作部署,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为有效管控安全风险防控,狠抓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切实做好“国庆”“中秋”两节期间全镇安全生产工作。镇政府决定立即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强化交通运输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彻底排查各行业领域安全隐患,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安全隐患的苗头掐灭,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镇政府决定成立XX镇“国庆”“中秋”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吴向平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刘究副镇长担任。检查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办,办公室主任由郭学文同志兼任,负责协调、督促落实联合大检查。为切实加大检查力度,镇政府按照各安全领域,由各分管领导带队开展检查指导工作。

三、检查范围

开展全方位的联合大检查,在督促企业全面自查自纠基础上,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旅游景区景点、交通运输、消防、非煤矿山、燃气、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用机械、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尤其是事故易发多发、安全隐患突出的重点地区,突出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及重大节庆活动场所,紧扣重点时段,深入开展检查。

四、检查时间和检查方式

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从2023919日至20231013日,采取企业自查自纠、明察暗访、现场检查、座谈交流等方式,由各行业分管领导牵头检查。

五、检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方面。按照“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的要求,聚焦高层建筑、工贸企业、养老院幸福院、寺院、教堂、旅游景点、文博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场所,迅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紧盯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三合一”场所、“三小”场所、群租屋等火灾隐患大的重点场所,督促社会单位落实隐患整改主体责任,及时排查消除火灾隐患,开展“敲门行动”、电动车违规充电和打通生命通道等专项行动,坚决防范“小火亡人”事故发生。

(二)森林防灭火方面。要严格履职尽责,全力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要按照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要求,确保护林员到岗到位,加强林区周边巡查管控力度,抓好秸秆禁烧工作,健全生产性用火审批、监烧制度,切实消除火灾隐患。要坚持群防群治,强化警示宣传教育。要加强火灾监测,强化日常巡护,确保火灾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燃气安全方面。要重点整治气站无证经营燃气、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无资质货车非法运输、为非自有钢瓶非法充装、非法倒装等违法行为和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产品不合格或设施老化脱落、未配备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的违规行为。

(四)烟花爆竹方面。要重点推进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严把经营安全准入关,从严查处未经许可批发、零售烟花爆竹行为,坚决关闭取缔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店(点)。要强化烟花爆竹流通运输过程监督管控,加大流向登记制度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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