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二、工作内容
(一)建立遴选机制
1.制定考评指标体系
2.明确遴选程序
(二)建立培育机制
1.建立培训机制
2.建立专家联系机制
(三)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1.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2.建立正向激励机制
(四)建立经验推广机制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项目工作方案
为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发挥示范地方的引领带动作用,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严格遴选、严格验收”的原则,按照“地方申报、省级初评、国家复评、每两年遴选、每两年验收”的思路,加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地方的遴选、管理和验收工作,调动示范地方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不断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突破创新的积极性,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带动全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向纵深推进。
二、工作内容
(一)建立遴选机制。
1.制定考评指标体系。工作指标(30分),以定性为主,反映《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通知》(国医改发〔2019〕2号)等政策落实情况,以及改革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创新做法和特色亮点。效果指标(70分),以定量为主,采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评价指标和结果。考评指标视改革要求适时调整。
2.明确遴选程序。所有城市和县(市、区)均可自愿申请参加示范创建工作,由各省份按照考评指标体系开展初评,根据初评结果推荐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