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目标
二、建设内容
(一)建成高水平临床诊疗中心
1.打造高原学科群
2.搭建特色技术平台
3.打造互通互认的医疗共享平台
4.建成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创伤救治中心等项目
(二)建成高标准教学实训中心
(三)建成高层次科技研发中心
1.建立中心实验室
2.建设科研和产业融合基地
3.打造临床研究高地
4.实施PI(PrincipleInvestigator)聘任制
(四)建成高起点感染疾病防治中心
(五)建成高质量健康管理中心
(六)建设高精尖人才队伍
1.华山医院选派包括“两院”院士、“长江学者”“杰青”“优青”在内的专家、学者、管理人员
2.以构建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为基础
(七)创建具有现代医院管理特色的改革试验田
1.建立以华山医院为主导的管理架构
2.打造可复制的区域医疗管理模式与路径
3.建设新型智慧医院
(八)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
(九)建成高效率紧急医学救援体系
(十)打造高品质的国际医疗部
(十一)建立省市协同发展机制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医院理事会制度
(二)建立补偿机制
1.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基本建设由福州市按照三级综合性医院的标准完成
2.福州市将投入经费97600万元
(三)优化人事管理机制
1.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根据优质医疗资源情况和发展需要
2.享有充分的人事管理自主权
3.支持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聘任工作
4.支持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
5.支持采取公开招聘、考试考核的方式补充相关专业人才
6.对急需的人才纳入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予以支持
7.依据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有关规定
(四)优化人才培养机制
1.对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的中高级职称评聘名额、教育进修名额等给予倾斜
2.支持实施研究生“双导师”制
3.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优先接收我市卫生健康单位人员学习进修
(五)强化医保支撑
1.同步协调省医保部门
2.支持住院病人无卡结算
3.探索建立健全医保部门与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的平等协商机制以及“结余留用
4.协调省医保部门在医保支付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5.根据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实际发生医疗费用情况
6.在开业当年度
7.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可参照我市医联体内转诊管理
(六)创新药械使用
1.按照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实际需求
2.支持设置医疗特区和临床研究病房
3.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治疗方法提供适当绿色通道
(七)加强科研创新
1.以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为依托
2.以华山医院福建医院/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为申报主体
(八)强化信息化建设
1.应用大数据委组织实施的居民身份证网上功能凭证CTID及相关实名实人认证能力
2.推动落地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的健康医疗大数据企业与滨海新城医院在信息技术应用上合作共赢
3.充分发挥福州市作为全国首批健康医疗大数据试点城市的先行优势
(九)强化人才保障
1.在人才引进政策上予以重点扶持
2.支持引进、落地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的人才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人才项目
3.“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重点联系专家”、省“百人计划”“闽江学者计划”及国内外著名专家等高端人才按规定享受省里有关人才优惠政策
4.全日制博士、硕士及本科毕业生享有目前福州市有关配套补助、住房保障、落户、子女就学等优惠政策
(十)强化交通保障
1.协调公交公司开通附一医院茶亭院区至滨海院区的优惠公交专线
2.将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纳入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常驻车辆管理单位
3.支持与交通运输部东海救助局等部门紧密合作
(十一)建立省市协同发展机制
1.学科建设
2.科研合作创新
3.人才培养
4.技术帮扶
(十二)落实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规划
(十三)全力推进二期项目建设
四、有关要求
(一)建立协调机制
(二)明确部门职责
(三)压实任务推进
(四)强化协调对接
(五)加强督查指导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目标
三、实施范围
四、主要任务
(一)清廉医院建设(牵头领导:宣建妹
1.全面压实两个责任
2.深化监管工作机制
3.开展公立医院党建巡查
4.积极推进清廉文化建设
(二)平安医院建设(牵头领导:宣建妹
1.切实改善医疗服务环境
2.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3.调解妥善处置医患纠纷
4.完善医院内部安全防范体系
5.强化安全措施维护治安环境
(三)数字医院建设(牵头领导:俞晓明
1.严格实行规范化管理
2.全面畅通数据互联
3.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
4.不断提高数字化效能
(四)美丽医院建设(牵头领导:朱建福
1.美化医院环境
2.开展“厕所革命”
3.建设无烟医院
4.实施垃圾分类
(五)人文医院建设(分管领导:陈明初
1.彰显医德仁心
3.深化文化内涵
(六)微笑医院建设(牵头领导:俞晓明
1.加强组织领导抓落实
2.注重活动实效抓服务
3.营造浓厚氛围抓宣传
4.强化监督考核抓长效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动员和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8月)
(二)实施检查和督查评估阶段(2021年9月—2022年2月)
(三)工作总结和表彰交流阶段(2022年3月)
(四)开展“回头看”和健全机制阶段(2022年4月-7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二)分工协作
(三)广泛宣传
一、工作目标
二、工作内容
(一)建立遴选机制
1.制定考评指标体系
2.明确遴选程序
(二)建立培育机制
1.建立培训机制
2.建立专家联系机制
(三)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1.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2.建立正向激励机制
(四)建立经验推广机制
一、总体要求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体系
1.打造自治区级医疗高地
2.发挥公立医院在城市医疗集团中的牵头作用
3.发挥县级医院在县域医共体中的龙头作用
4.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
(二)引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趋势
5.全面加强临床专科建设
6.大力推进医学技术创新
7.扎实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
8.积极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
(三)提升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效能
9.健全运营管理体系
10.加强全面预算管理
11.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12.健全绩效评价机制
(四)激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动力
13.加快改革人事管理制度
14.改革完善薪酬分配制度
15.建立健全医务人员培养评价制度
16.有序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17.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五)建设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文化
18.强化患者需求导向
19.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
20.切实关心关爱医务人员
(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21.全面严格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22.有效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23.全面稳步提升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
24.扎实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组织分工
(二)落实政策支持
(三)强化考核评价
(四)总结推广经验
一、创建范围
二、目标任务
三、创建程序与进度安排
(一)启动(2021年8月16日-8月31日)
(二)申报和初审(9月1日-9月15日)
(三)评估(9月16日-10月15日)
(四)命名(10月16日-12月31日)
(五)持续巩固成果(2023年以后)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二)抓好时间节点
(三)增强宣传力度
一、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
二、实现胸痛、卒中、创伤三大中心重点建设
三、强化大骨科、大普外、大心内亚专科细化发展
四、试行部分临床专业主诊医师负责制
五、积极准备新一轮三甲复审及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
六、突破信息化建设壁垒
七、整合医院资源
八、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九、积极完成临床教学基地认证
十、修订医院职称晋升及聘任赋分标准
十一、优化医疗基建资源配置
十二、推进医院后勤社会化改革
一、工作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三、具体服务对象
四、心理健康疏导内容及范围
(一)压力缓释与排解:指导正确认识、缓释与排解压力
(二)人际关系处理:指导正确处理人际关系
(三)家庭婚恋咨询:指导干部正确处理家庭关系与婚恋问题
(四)个人发展咨询:根据个人情况
(五)个人心理测量:依来访人员个人情况
五、心理咨询方式
(一)面访方式:到德宏州中医医院精神科三号楼一楼心理咨询室或芒市纪委监委“阳光心理”共建工程心理咨询室与心理咨询师进行当面咨询
(二)电话访谈方式:通过电话方式开展访谈
(三)网络方式:在为咨询者保密的前提下
(四)咨询时间与地点设置:德宏州中医医院为芒市纪委监委·德宏州中医医院“阳光心理”共建工程设置了心理援助热线
六、途径和措施
(一)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工作
(二)建立心理咨询室
(三)组织心理疏导集体活动
(四)建立心理健康测评制度
(五)适时开展心理危机干预
(六)通过积累个案
一、指导思想
二、目标任务
(一)严查整治“四风”问题
(二)完善作风改进常态化制度
(三)深入推进医院政风行风建设
三、组织领导
四、工作措施
(一)加大专项治理力度
(二)开展药品、耗材、信息等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整顿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
(二)细化廉政建设责任分工
一、目的意义
二、建设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
(二)坚持公益性质
(三)坚持能力标准
(四)坚持示范引领
(五)坚持医防并重
(六)坚持问题导向
三、建设范围与目标
(一)建设范围
(二)建设目标
四、建设内容
(一)优化调整资源配置
1.加强资源配置
(二)不断提升服务品质
2.改善医疗环境
3.改善就医感受
4.改善人文环境
(三)狠抓医疗能力提升
5.提升服务能力
6.规范质控管理
7.强化队伍建设
(四)积极参与“三通”医共体建设
8.积极参与“三通”医共体建设
(五)提升基层信息化水平
9.推行远程医疗
(六)着力转变服务模式
10.做实家医签约
11.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2.促进医防融合
五、实施步骤
(一)明确任务
(二)建设整改
(三)验收挂牌
(四)报备复核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
(二)强化政策保障
(三)注重典型引领
(四)强化统筹推进
一、成立组织
(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整治办公室
二、总体要求
三、工作目标
1、以规范医疗服务活动为重点
2、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及诊疗、护理、预防保健等技术操作规范
3、健全并落实医院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4、严格基础医疗和基础护理质量管理
5、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6、加强急诊科及“120”救护能力建设
7、加强血液管理
8、规范消毒、灭菌、隔离与医疗废弃物管理工作
9、贯彻《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10、规范医疗机构传染病、母婴保健、医疗废弃物管理
四、核查内容
1、核查我院执业人员资质
2、核查我院执业人员依法执业情况
3、核查外来会诊及返聘人员执业情况
4、核查检验科规范制度落实情况
5、核查医务人员执业道德教育情况
五、重点整治问题
(一)医疗骗保
1、不符合或放宽标准收治住院
2、分解住院
3、利用“免费体检、车接车送、免费吃住、减免自付费用
4、采取挂床、冒名顶替等手段
5、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等行为
6、虚构医药服务
(二)诊疗行为
1、对门诊医师跨专业诊治、未落实会诊制度等行为
2、对患者进行过度检查和过度治疗
3、无指征检查、存在有收费有医嘱无报告的检查或有收费无医嘱的检查、检查部位分别单开但是全部全价收费等行为
4、无指征用药、抗生素使用不合理、多种中成药联合使用
5、药品医嘱用量与清单收费用量不符等行为
(三)执业行为
1、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等行为
2、承包科室、院区
3、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
4、利用中介、医托贩卖或购买病人
5、对套餐检验、检查设立专项奖励或回扣等行为
6、120转运救护车收受回扣等行为
7、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等行为
(四)价格政策和收费管理
1、未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医药费用、费用结构等信息的行为
2、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
3、将收费诊疗项目分解成多个项目收费等行为
4、将已有明确项目内涵的诊疗项目重复计费
5、高套病种(病组)结算、扩大范围收费、未提供服务收费
6、不执行或变通执行按病种付费等行为
7、未提供或虚假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套取项目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二)督查整改阶段(2021年4月1日至11月30日)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1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二)加强配合协调
(三)加强社会监督
(四)坚持标本兼治
(五)及时总结分析
一、指导思想
二、目标要求
三、工作内容
(一)符合无烟卫生医疗机构标准是健康促进医院的前提条件
(二)成立由院领导牵头负责的健康促进医院工作领导小组
(三)开展医院健康促进工作的组织动员及医护人员健康教育技能培训、人际沟通能力
(四)保持医院内环境整洁
(五)开展院内、院外健康教育
(六)定期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建设自评工作
四、工作步骤
五、有关要求
(一)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健康促进医院建设工作
(二)县健康办、县爱卫办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监督管理、考核评估工作
一、活动主题、时间及范围
(一)活动主题:“规范促发展、质量提内涵”
(二)活动时间:自2020年12月至2022年12月
(三)活动范围:全县各级各类民营医院
二、活动原则
(一)完善制度与规范行为并重
(二)全面梳理和重点整治相结合
(三)专项活动与长效机制相结合
三、活动内容
(一)建章立制
1.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和控制制度
2.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3.完善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4.完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5.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6.健全后勤管理制度
(二)严格依法执业
1.强化执业行为管理
2.严格遵循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和行业标准及医学伦理规范等有关要求
3.规范医疗宣传行为
4.开展诊疗活动应当遵循患者知情同意原则
(三)加强日常管理
1.加强日常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
2.加强医疗安全风险防范
3.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4.加强业务培训
5.加强医疗机构文化建设
四、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0月-2020年11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2月-2022年9月)
1.第一阶段
2.第二阶段
3.第三阶段
(三)总结交流阶段(2022年10月-2022年11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
(二)做好宣传总结
(三)狠抓工作落实
医院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汇编(12篇)
滨海新城医院打造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样板工作方案 2
德清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三心”工程建设“六个医院”实施方案 22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项目工作方案 41
广西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44
海盐县“无废医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59
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2021年重点工作推进方案 62
芒市纪委监委·德宏州中医医院 “阳光心理”共建工程工作方案 66
蒙阴县中医医院行风建设实施方案 73
荣昌区2021年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工作方案 77
望江县中医医院关于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86
武义县健康促进医院建设工作方案 95
湘潭县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工作方案 99
滨海新城医院打造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样板工作方案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推进卫生健康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办成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样板,全方位推动我市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超越,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建设目标
遵循“高起点开业、高质量发展、高水平运营、高产出辐射”原则,力争在5年内建成国内高水平临床诊疗中心、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高水准科研创新与转化平台,创建具有现代医院管理特色的改革试验田,立足全省、辐射周边、对接全国,面向海外,办成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样板。
二、建设内容
将滨海新城医院建成集临床诊疗中心、教学实训中心、科技研发中心、感染疾病防治中心、健康管理中心于一体的现代化、高水平大型综合性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全方位推动我市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建成高水平临床诊疗中心
1.打造高原学科群。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以下分别简称“华山医院”和“附一医院”)“以强加强,以长助长”,联手重点打造神经医学、骨科与手外科学、感染医学三大学科群。华山医院通过派驻管理、技术骨干及选派专家团队等,在医院管理、学科建设、临床能力、学术交流、人才培养、信息化建设、科研合作等方面开展建设,将三大学科群建设成规模、成体系、成品牌、成辐射力,同时带动支撑学科保基本、扩规模、创特色并提高影响力,打造国家级区域高原学科。
2.搭建特色技术平台。通过华山医院著名专家开展特色诊疗技术,向滨海新城医院输出新技术、新项目、新疗法,推动华山医院特需和特色医疗服务平移,搭建特色技术平台,推进多学科联合诊疗(MDT)和融合病房建设,并依托“互联网+”和5G技术,建设远程医疗互通系统,将滨海新城医院打造成区域医学高地。
3.打造互通互认的医疗共享平台。充分发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备、技术、人才优势,为全省乃至周边省份各类医疗机构提供全面、精准、快速、高效的医学检查、检验服务,实现互通互认,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利用率。整合信息资源,建设专科数据库、科研数据平台、生物信息管理平台,构建疑难病罕见病区域平台,提高精准诊疗效率。
4.建成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创伤救治中心等项目,发挥区域医疗中心辐射力,提升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服务能力。
(二)建成高标准教学实训中心
建成集临床教学、培训、考核和竞赛于一体的临床实训中心。临床实训中心开展医师日常技能训练、专科医师模拟技能培训,建成国内一流的技能竞赛中心以及国际前沿的临床实训中心。实训中心的规范化培养模式可向全省乃至全国推广。
(三)建成高层次科技研发中心
1.建立中心实验室,打造重点疾病实验室,构建开放共享的高端科研平台,集聚先进的实验设备、优秀的科研团队和良好的科研项目,瞄准重大疾病开展科学研究。同时,借助华山医院国家老年医学、国家神经疾病、国家传染病三大国家医学中心,合作申请课题,共同培养研究生,成果共享。
2.建设科研和产业融合基地,实现临床科研成果转化与推广,推动精准诊断与治疗产学研一体化项目落地,助力区域医药产业创新发展。
3.打造临床研究高地,建设覆盖Ⅰ-Ⅳ期的临床药理及临床试验研究中心,打造新兴临床学科,助力临床研究及医药产业创新与发展。
4.实施PI(Principle Investigator)聘任制,鼓励跨学科组建研究团队,鼓励人才流动,重视人才引进与培养,增聘临时和辅助人员,设立长期与短期目标管理机制,鼓励并维护科研人员积极性。
(四)建成高起点感染疾病防治中心
加快推进感染楼和病原微生物检验设施建设,依托华山医院感染学科优势和技术力量,迅速提升我市感染病学诊疗水平。感染楼可作为独立院区,实行平战结合,平时作为感染性疾病及复杂重症的临床诊疗中心,承担重点传染病哨点监测任务,打通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与福州市新疾控中心传染病数据共享渠道,强化医防融合,特殊时期可作为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应急事件救治基地,与福州市新疾控中心共同构建国家级疫情预防、诊疗、科研中心。
(五)建成高质量健康管理中心
借助医疗医务管理数字化转型和信息化建设契机,打造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新模式。依托新信息技术,建立集体检、疾病预防、慢病管理、院后居家健康监测,实时分析和主动干预的积极健康管理新形态,将滨海新城医院建成区域健康管理的数据中心与健康管理平台。
(六)建设高精尖人才队伍
1.华山医院选派包括“两院”院士、“长江学者”“杰青”“优青”在内的专家、学者、管理人员,与附一医院专家、学者,组成高精尖人才队伍,在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坐诊、查房、手术、会诊、教学、科研、管理,打造一支带不走的国家队。
2.以构建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为基础,针对不同层次人才推出不同的人才培育、支持计划,充分释放人才资源对学科建设与发展的支撑力和驱动力。实施“卓越人才”工程,着力本土高端人才孵化,制定“一人一策”培育方案,对青年人才在项目、经费、平台、时间给予支持,促其快速成长。在全国范围内甚至全球引进高层次领军人才及团队。通过科研课题协作、项目合作、技术攻关等多种形式,拓宽引才渠道和方式,精准高效引才引智。
(七)创建具有现代医院管理特色的改革试验田
1.建立以华山医院为主导的管理架构。引入华山医院管理团队,建立以华山医院为主导的管理架构,坚持同质化管理,在医疗质量与安全、财务与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按照华山医院模式同质化执行,助推人才、技术、品牌、管理的快速平移输入。
2.打造可复制的区域医疗管理模式与路径。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建立高效、活力的运行管理机制,推行患者门诊全流程预约、全电子收费、门诊服务中心一体化、一键式后勤保障平台、物资一体化供应中心、主诊医师负责制、无陪护病房、行政服务中心、医技公共平台化管理等医院改革管理创新举措,打造有特色、成体系、可复制的区域医疗管理模式与路径,带动区域医疗服务水平整体提升。
3.建设新型智慧医院。通过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新兴技术的运用,建设全新的医疗信息系统,打造集智慧医疗、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于一体的新型智慧医院,并实现多院区协同管理。
(八)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
借助华山医院国家队的品牌输出、技术输出、管理输出,扩大附一医院在省内医联体和专科联盟优势,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提升区域医学发展和医疗服务能力,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促进分级诊疗,方便群众就医。同时,立足福建,辐射周边省份,对接全国,发挥对台优势,进一步辐射东南亚,面向海外。
(九)建成高效率紧急医学救援体系
充分利用“沿江向海”的地缘优势,与交通运输部东海救助局等部门紧密合作,联手打造空中、海上、陆地三位一体救援体系,在国家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十)打造高品质的国际医疗部
借鉴华山医院丰富的涉外医疗服务经验,盘活福建的侨胞资源,打造高品质国际医疗部,提供涉外医疗服务、健康管理、陪伴式就诊等服务,并为重要外事活动、国际赛事提供医疗保障,承担涉外医疗任务。
(十一)建立省市协同发展机制
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作为福州市政府、华山医院与附一医院三方合作共建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立省市协同发展机制,利用其先进的管理理念、优秀的人才团队和顶尖的技术优势,从学科建设、科研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技术提升等方面加大对福州市医疗机构发展的支持和帮扶,全面提升福州市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带动全市医疗水平迈上新的台阶。
三、主要措施
以推动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和发展为中心,以办成区域医疗中心样板为目标,形成具体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运营政策措施。
(一)建立医院理事会制度
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为市建省管的省属医疗机构,建立符合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医院理事会,福州市将派发改、财政、卫健、医保、人社、编办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医院理事会,协调解决医院发展的实际问题。(责任单位:华山医院、附一医院、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人社局、市委编办)
(二)建立补偿机制
1.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基本建设由福州市按照三级综合性医院的标准完成,医院建设实施“交钥匙”工程,待医院建设完成后,将土地、房屋和设备等资产权属整体移交给附一医院。(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乐区政府、福州新区集团)
2.福州市将投入经费97600万元,负责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开业的设备、人才引进、信息和后勤保障等;在运营前五个年度内,福州市政府按每年度6000万元给予运营补助(含地区补贴每人每年4.2万元),同时按每个年度1000万元给予学科建设补助(含临床重点专科和临床医学中心)。运营五年后,如果仍出现亏损,按实际亏损金额由福州市政府给予50%运营补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三)优化人事管理机制
1.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根据优质医疗资源情况和发展需要,在核定的人员控制数内,自主确定人员结构。(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卫健委)
2.享有充分的人事管理自主权,支持创新人事编制管理方式改革和岗位聘用制。(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社局)
3.支持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聘任工作,自行发放聘用证书。(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卫健委)
4.支持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自主设置本单位各类具体等级岗位及聘用条件,择优聘用人员。对岗位急需且确有真才实学、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可按照有关规定破格聘用。(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卫健委)
5.支持采取公开招聘、考试考核的方式补充相关专业人才。(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卫健委)
6.对急需的人才纳入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予以支持,符合目录的高层次人才可直接考核聘用,并按规定享受相应人才待遇。(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7.依据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自主实行薪酬分配制度、绩效考核等改革,引进人才薪酬可以采取协议工资等形式。(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四)优化人才培养机制
1.对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的中高级职称评聘名额、教育进修名额等给予倾斜,赴国内医院进修访学的给予全力支持。(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卫健委)
2.支持实施研究生“双导师”制,由华山医院与附一医院联合培养医学专业人才,建立人才共同培育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华山医院、附一医院、市教育局、市卫健委)
3.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优先接收我市卫生健康单位人员学习进修,参与临床实践工作,提高我市医务人员业务水平。(责任单位:华山医院、附一医院、市卫健委)
(五)强化医保支撑
1.同步协调省医保部门,办理接入全国医保异地就医结算网络,方便收治外地病人。(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2.支持住院病人无卡结算,简化出院病人“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3.探索建立健全医保部门与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的平等协商机制以及“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和风险分担机制。(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4.协调省医保部门在医保支付方面给予倾斜支持,放宽特需医疗比例、范围及允许自主医疗服务定价等政策,落实福建省医保局《关于专家门诊诊查收费标准的通知》(闽医保〔2021〕35号)。(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5.根据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实际发生医疗费用情况,在医保基金预算额度上给予倾斜。(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6.在开业当年度,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不设医保总额指标,根据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医保总额。开业一年后根据区域医疗中心运行情况,在医保基金总额预算上给予倾斜。(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7.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可参照我市医联体内转诊管理,取消按规定转诊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就诊患者的二次起付线,并享受相应的医保支付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六)创新药械使用
1.按照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实际需求,协调市级有关部门,不计入药占比考核。(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2.支持设置医疗特区和临床研究病房。医疗特区内对国内外先进的药品、耗材、器械设备及诊疗技术予以进行特许准入,先行先试。并借鉴国际先进理念,支持建设临床研究病房,推动临床试验的规范化实施。(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
3.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治疗方法提供适当绿色通道,且提高高水平诊疗所需设备、材料和耗材的准入、使用和医保比例。(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
(七)加强科研创新
1.以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为依托,共同合作开展科研项目和课题申报,以华山医院福建医院/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为主体申报,成果文章共享,同等贡献排名互认,设立科研合作成果合理分配机制。(责任单位:华山医院、附一医院、市科技局)
2.以华山医院福建医院/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为申报主体,与我市的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符合条件的,可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卫健委)
(八)强化信息化建设
1.应用大数据委组织实施的居民身份证网上功能凭证CTID及相关实名实人认证能力,开展“网证+医疗”应用场景建设,推动实现患者就医实人认证以及凭身份证、网证实名制就医。(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附一医院)
2.推动落地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的健康医疗大数据企业与滨海新城医院在信息技术应用上合作共赢,推进产业合作与联动,共同谋划滨海新城医院信息化顶层设计,运用企业创新成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医院各专业领域信息平台建设上发挥更大作用,满足区域医疗中心在信息化数字化转型上的需求。(责任单位:滨海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市大数据委、市卫健委)
3.充分发挥福州市作为全国首批健康医疗大数据试点城市的先行优势,积极提供国家试点工程所汇聚的健康大数据资源,为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建设临床大数据管理平台提供更多的医疗大数据支撑;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诊疗数据同步汇聚大数据中心,充实主题数据库,提升国家试点工程成果。(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大数据委、附一医院)
(九)强化人才保障
1.在人才引进政策上予以重点扶持,开设人才服务专窗,根据人才层次制定高于福州现有人才引进相关优惠政策,为长期在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工作的专家提供更好的住房保障福利待遇。(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委人才办、市房管局)
2.支持引进、落地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的人才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人才项目,入选后给予相应的人才资金、税收和子女入学、配偶安置等配套支持。(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委人才办、市税务局、市教育局)
3.“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重点联系专家”、省“百人计划”“闽江学者计划”及国内外著名专家等高端人才按规定享受省里有关人才优惠政策,福州市政府给予相关的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委人才办)
4.全日制博士、硕士及本科毕业生享有目前福州市有关配套补助、住房保障、落户、子女就学等优惠政策,其中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享有:
(1)配套补助方面。经认定纳入福州市“千名博士引进培养计划”的,落地后给予30万元人才配套补助,分三年等额发放。从省外引进的紧缺急需专业博士,经认定后发放2000元/月生活津贴,发放5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2)住房保障方面。申请福州市酒店式人才公寓,租金由政府、用人单位、人才各承担三分之一。紧缺急需专业可申请人才租房补贴2000元/月,最长不超过三年。申请入住公共租赁住房,租赁价格为市场租金标准的70%,申购限价商品住房,按市场备案价或市场评估价的70%配售。(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市房管局、市不动产交易和登记中心)
另外,在滨海新城启动区范围内工作且符合《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试行)》(闽委人才〔2015〕5号)的A、B、C类人才;符合《福州市创业创新人才住房保障办法(试行)》(榕委办〔2013〕6号)的三个层次人才,在福州东南大数据产业园共享区人才住房销售价格按政府指导价执行,即土地出让时点市场评估价7折,享有100%限制物权。自房屋不动产产权登记之日起满5年不足10年的,政府和购房人才各享有50%房产增值收益;自房屋不动产产权登记之日起满10年且购房人才在滨海新城缴纳社会保险金并缴纳工薪个税满10年后,不动产权登记可直接变更为普通商品房,购房人才可自主上市交易,交易收益全额归人才所有。(责任单位:市房管局、长乐区政府)
(3)落户方面。入住在我市酒店式人才公寓的,可选择在酒店式人才公寓集体户落户。根据自身意愿,自行选择在本人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就业单位集体户、就业和人事人才中心集体户落户,不受年龄和就业创业限制。在福州东南大数据产业园共享区人才住房购房人家庭可以按照规定办理户口落户手续。(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4)子女就学方面。子女入幼儿园或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由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到条件较好的优质幼儿园或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在福州东南大数据产业园共享区人才住房购房人家庭子女享受就近入学资格,由福州新区长乐功能区管委会协调教育部门统筹予以安排解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十)强化交通保障
1.协调公交公司开通附一医院茶亭院区至滨海院区的优惠公交专线,保障职工在两个院区之间通勤,具体通勤班次可根据运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将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纳入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常驻车辆管理单位,附一医院本部与滨海院区之间经认定的往来车辆参照《福州新区长乐功能区管委会关于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常驻车辆通行费特殊收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费用由市财政承担,由福州新区长乐功能区负责与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电子收费管理中心结算。(责任单位:福州新区管委会、附一医院)
3.支持与交通运输部东海救助局等部门紧密合作,联手打造空中、海上、陆地三位一体救援体系,并做好紧急医学救援交通保障。(责任单位:市应急局、福州海事局、市交警支队)
(十一)建立省市协同发展机制
1.学科建设。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每年帮助福州市级公立医院开展不少于3个学科的建设,通过一对一帮扶使每个学科力争用5年时间达到省级先进水平。(责任单位:华山医院、附一医院、市卫健委、市财政局)
2.科研合作创新。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加大对福州市医疗科研的指导与合作,每年帮助福州市级公立医院立项不少于5项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与福州市共享并使用中心实验室和重点疾病实验室,提高福州市医疗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责任单位:华山医院、附一医院、市卫健委、市科技局)
3.人才培养。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每年免费接收福州市级公立医院人员进修不少于20人,接收福州市级公立医院规培生不少于20人,提升福州市医学人才培养能力。(责任单位:华山医院、附一医院、市卫健委、市人社局)
4.技术帮扶。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每年向福州市级公立医院推广不少于5项的先进医疗技术,快速增强福州市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华山医院、附一医院、市卫健委)
(十二)落实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规划
滨海新城通过优质城市公共资源组合,完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概念性规划,结合滨海新城建设发展实际,将“1+6+3”模式全面提升为“1+9+6”模式,优先启动医院周边人才公寓、商务酒店、餐饮等配套建设,在交通、子女教育、医护教育、养老、文化、居住、商业、绿化以及医疗系统配套(肿瘤、基因、儿科、康复、疾控中心等)等方面进行升级,实现为医务人员及家人提供宜居、宜业、宜游、宜学、宜医养、宜行,为患者及家属提供宜居、宜游、宜行、优治的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宜居的教育健康新城。(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滨海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长乐区政府、福州新区集团)
(十三)全力推进二期项目建设
滨海新城医院二期已于2020年10月开工,目前正在进行地下室开挖,充分保障二期工程建设,确保在2023年10月建成。(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财政局、滨海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长乐区政府、福州新区集团)
四、有关要求
(一)建立协调机制。建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华山医院、附一医院及各相关部门参加的协调工作小组,各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同时每个单位指定专门联络人,形成工作协调和绩效考评机制,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委,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医院运行过程中的新问题,并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成效进行绩效考评。同时,市卫健委成立医院建设工作专班,现场督促建设单位按照规划序时推进建设进度。
(二)明确部门职责。对于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建设和发展,各相关部门要明确各自职责:发改部门负责总体协调和推进中心建设;卫健部门具体负责中心基础建设,协调和推进医院运营发展、医师执业、人才引进等;财政部门负责中心建设和运营的资金保障;人社部门负责中心人才引进和培养,岗位设置、职称聘任、薪酬待遇等;编制部门负责协调中心人员编制;医保部门负责中心医保准入和医保支付政策;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中心药品、耗材、器械准入;科技部门负责中心科研项目及成果转化;大数据部门负责中心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市委人才办负责推进中心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中心建设土地保障;教育部门负责中心人才培育、子女就学等;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协调紧急医学救援有关事项保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协调公交专线等交通保障;海事部门负责协调海上紧急医学救援;税务部门负责引进人才税收政策保障;公安部门负责中心工作人员落户工作;市交警支队负责紧急医学救援交通保障;房管部门负责引进人才住房保障;不动产交易和登记部门负责中心工作人员住房产权申请相关工作;福州新区管委会负责附一医院本部与滨海院区之间经认定的车辆通行及费用管理;滨海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负责中心整体区域规划建设和协调,推进配套项目建设;长乐区政府按照属地原则负责支持中心建设和运营;福州新区集团负责中心基础建设;华山医院和附一医院按照有关协议负责中心的具体管理、运营和发展相关工作。
(三)压实任务推进。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对提升我市整体医疗服务水平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中心的建设和发展,按照职责分工、政策清单任务分工,互相配合,认真落实相关政策,及时研究解决医院发展、医院建设等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并按季度将落实情况汇总市卫健委后报市政府,形成高效的任务推进机制,切实推动滨海新城医院顺利办成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样板。
(四)强化协调对接。各部门要强化与省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对需要省级及以上部门协调、支持、确定的政策,由各相关部门向省级主管部门协商和请示,争取上级部门支持,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及时落地。
(五)加强督查指导。各相关部门要主动对接华山医院和附一医院,按照部门职责,落实落细支持政策清单任务。对于工作落实不到位,影响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和发展的,将给予严肃问责,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德清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三心”工程建设“六个医院”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各级医疗机构管理水平,加强医疗行风建设,守护医疗机构安全底线,提升医疗机构现代化、数字化管理模式,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根据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深化春风行动推动医疗机构“放心、安心、暖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湖卫健发〔202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强化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建设,推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医疗服务水平和能力有效提升,深化行业人文建设,深入推进“春风行动”,努力在全县营造一个更加安全、有效、便捷、人文、美丽的医疗服务环境,为我县加快推进健康德清建设、奋勇争当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排头兵、争创德清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样板地贡献卫健力量。
二、工作目标
利用一年时间,通过“三心”工程的开展,及“清廉医院、平安医院、数字医院、美丽医院、人文医院、微笑医院”的建设,进一步深入推进春风行动,加强医疗机构党的建设、行风作风建设,全面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守护医疗机构安全底线,推动数字化改革,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打造环境美、人文美、服务优的就医环境,大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指导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探索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提高群众就医和医务人员行医感受,为进一步建设“双一流”全国文明城市提供保障。
三、实施范围
重点是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其他卫生单位参照执行。
四、主要任务
(一)清廉医院建设(牵头领导:宣建妹,牵头科室:局机关党总支,配合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医疗卫生单位)
(1)目标要求
坚持以优化政治生态为主线,以加强卫生健康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以健全制度体系为基础,以加强纪律建设为保障,以清廉文化建设为支撑,统筹推进清廉医院建设,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实现清廉元素向卫生健康各领域、各环节、各层面渗透,切实在解决事关群众看病就医过程中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出实招、求实效,努力实现医院无重大违规违纪违法案件、无重大信访投诉事件和无重大负面舆情,广大医务人员的清廉意识更加自觉,清廉医院制度更加完善,清廉文化氛围更加浓厚。到2022年,基本形成有利于清廉医院建设的政策体系、文化氛围、组织机制和制度保证。
(2)任务举措
1. 全面压实两个责任。医疗机构党委是清廉医院建设的责任主体,必须把清廉医院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建立本级建设清廉医院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班子成员责任分工。建立本级清廉医院建设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汇报1次工作开展情况,每年度进行1次对内设科室的清廉考评,确保清廉医院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医疗机构党委书记为清廉医院建设“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好分管领域内的清廉医院建设具体任务,各责任科室主动协调,合力推进清廉医院建设的三级责任体系。
2. 深化监管工作机制。深化“周检查、月督查、季例会”监管工作机制,完善“1+2+X” 医共体监督体系。明确县卫生健康局党委行业监管牵头抓总责任,落实健康医疗机构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纪检监督责任。大力推动基层支部“网格监督”,依托坚强的组织体系,充分整合各类监督力量,完善“身边人”监督“身边事”的工作模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提醒,防患未然。充分发挥内审小组“专项监督”作用,每月确定专项主题开展内审工作。落实群众和服务对象的“社会监督”,拓宽群众监督投诉渠道,开展患者满意度测评。
3. 开展公立医院党建巡查。在2021年年底前,对全县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完成巡查。主要围绕制度建设,重点巡查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围绕组织建设,重点巡查公立医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围绕思想建设,重点巡查思想政治和医德医风建设工作情况;围绕纪律要求,重点巡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4. 积极推进清廉文化建设。结合护士节、医师节庆祝大会,利用电视、报刊、微博、微信等多种途径对卫生健康系统涌现出先进人物进行集中报道。扎实开展“清廉文化宣传月”系列宣教活动,特别是对选树的“清廉科室”“清廉医务工作者”要加大宣传力度,号召全系统学习先进典型,传递正能量。加大“以案为鉴”警示教育,组织赴警示教育基地接受廉政警示教育。各党支部以“三会一课”为载体,抓好“党纪教育一刻钟”学习教育活动。积极打造清廉文化阵地,统筹推进各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清廉示范带建设。
(二)平安医院建设(牵头领导:宣建妹,牵头科室:局办公室,配合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医疗卫生单位)
(1)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自觉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维护医疗服务秩序,使医院内部医患纠纷、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和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医院治安防控能力明显增强,医患关系更加和谐,医患纠纷调处机制逐步完善。并努力形成“平安医院”建设长效机制,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有序的诊疗环境,推动医院又好又快的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构建平安和谐德清做出新的贡献。
(2)任务举措
1.切实改善医疗服务环境。加强医德医风、落实行业“九不准”、医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教育,使广大职工进一步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精炼服务流程,优化诊疗环境。建立医疗费用公开透明制度,住院病人实行一日一清单制度,并在门诊大厅设立收费标准栏。加强医患沟通,完善沟通内容,改进沟通方式,注重沟通效果。切实加强医院基础管理,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组织,落实各项医疗工作制度和安全措施,保证医疗仪器设备合法、合理、安全使用,避免发生医疗差错和事故。认真贯彻《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加强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储存、使用的监督管理。
2.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狠抓规章制度的落实,时刻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以质量安全为主题,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严格执行诊疗技术常规,把各项制度落实到各个环节之中。加强医疗文书质量管理,对病案质量实施全程监控和管理。落实奖惩机制,确保奖惩到位, 对医疗服务质量考核成绩优异的科室、医疗组或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医疗服务质量考核结果不达标的科室、医疗组或个人除给予经济处罚和全院通报批评外,并将处罚结果记入个人档案,与个人晋升、年终考核等挂钩。强化“三基三严”训练,不定期举行各级各类人员三基考核,将医务人员的临床理论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进行综合评定,并将考核结果与个人考核挂钩,确保医疗技术人员自身技术素质的不断完善和更新,全面提高医务人员业务素质,为创建平安医院打下坚实的业务基础。
3.调解妥善处置医患纠纷。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医疗纠纷处置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同时做好初期调解工作,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制定医患纠纷预防处置预案,依法妥善处理好医患纠纷。坚持预防在先、发现在前、处置在小的原则,建立健全医患纠纷预防处置机制,周密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并运用综合手段,努力化解各类医患纠纷,防止因医患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严肃查处和打击严重影响医疗秩序、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4.完善医院内部安全防范体系。定期组织重点安全岗位工作人员进修学习和培训,落实各项内部安全保卫措施。建立健全安全保卫机构和义务消防队等群防群控组织,加强医院内部技防设施建设。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制定和完善防恐怖、防破坏、防灾害事故、防群体性事件等制度和措施,以及应对相应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疏通应急疏散通道并定期组织演练。加强医院内部重要部门和重点科室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对各类毒种、菌种、放射源和各类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严防丢失、流失。
5.强化安全措施维护治安环境。全面执行《医院安全保卫工作规范》,定期组织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参加学习,落实各项内部安全保卫措施。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对容易引发火灾、存放危险品及人员集中的场所重点检查(如药库、病房等),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更换,确保消防器材完好。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调,设立院警沟通机制,切实维护医院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确保医院稳定。严格落实科室安全责任制,搞好不稳定因素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制定人防、物防、技防应急措施,确保全院不出现重大责任事故。
(三)数字医院建设(牵头领导:俞晓明,牵头科室:局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配合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医疗卫生单位)
(1)目标要求
坚持以改进医疗单位全流程服务与管理中能效为核心,通过“数字化赋能”,全面提升医院的管理和服务能力,逐步实现“智慧医疗、智慧管理和智慧服务”,全面推动卫生健康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2)任务举措
1. 严格实行规范化管理。推进医院数字化建设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健康保健集团数字化项目管理办法》;强化医院数字化建设保障,设立数字化建设专项资金,年度数字化建设资金支出比例不低于当年业务收入的2%;强化医院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实施安全等级保护备案与测评,备案评估达到三级标准以上的数字化项目必须通过等保2.0版三级标准测评,已通过测评的信息系统须每年进行复评。
2. 全面畅通数据互联。推进县域医疗健康数据互联互通建设,各县级医院的运营数据、体检报告、住院数据、病案首页、出院小结、检查检验报告和处方等数据上传至德清县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数据准确率达到95%以上,在医院之间实现医疗健康数据互联共享;推进医院“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达到4级甲等标准。
3. 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推广智慧医疗服务,院内就医全流程支持“医保电子凭证”、“电子健康卡”等电子卡证应用;推广医院智慧结算服务,院内全面应用自助机结算、诊间结算等智慧结算技术,门诊智慧结算率达到80%以上,住院智慧结算率达到50%以上;推广电子健康档案调阅服务,门诊、住院工作站支持患者全人全程健康档案调阅;推广电子病历应用服务,全面应用门诊、住院电子病历新系统,逐步实现医院无纸质病历运营,探索“云病历”服务;推广“互联网+预约挂号”服务,建立县域统一号源管理平台,基于“浙里办”平台,实现医院门诊预约挂号服务。
4. 不断提高数字化效能。推进医院电子病历应用等级测评,县级须达到3级以上水平;深化DRGS系统应用,持续提升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质量与管理水平,重点指标同比2020年有明显提升;建设医院运营驾驶舱,通过驾驶舱全面掌握医院运营数据;深化基层医疗机构财政补偿机制改革绩效考核信息系统应用,充分使用院内绩效考核功能。
(四)美丽医院建设(牵头领导:朱建福,牵头科室:健康促进与评价科,配合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医疗卫生单位)
(1)目标要求
本着“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标本兼治,整体提升”的工作思路,坚持以改进医疗卫生单位日常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为重点,抓住“关键小事”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员工和就诊病人文明卫生意识,营造整洁、舒适、优美的就医环境,基本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为巩固各级各类卫生创建成果,建设“双一流”全国文明城市提供环境保障。
(2)任务举措
1. 美化医院环境。实施植树绿化工程。因地制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植树绿化活动,增加医院绿地面积和绿化率,确保既有医院绿化率不低于30%,新建医院绿化率不低于35%。做好院内环境改造。加强院内道路改造和维护,合理施划停车区域,不得违规占用消防通道。完善无障碍设施、母婴室等人性化设施,满足群众不同需求,并配有醒目的引导标识。强化院内环境综合治理。完善保洁制度,既要强化对物业保洁单位的督查管理,又要严格落实卫生包干制度,提高医院职工主人翁意识,积极开展文明单位、绿色医院等创建活动,努力营造整洁、有序的就医环境,提升医院品质。
2. 开展“厕所革命”。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根据群众就医需求,明确需要升级改造的厕所数量和布局,对设施陈旧、装修简陋、功能缺失的厕所进行提升改造,达到内外环境清洁卫生、无明显异味、无蝇蛆,贮粪池不渗漏、密封有盖的要求。不断强化厕所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制订详细的卫生管理制度和保洁服务规范;合理配备足够数量的保洁人员,并在繁忙时段增加保洁频次,确保医疗卫生机构厕所及时清扫和消毒,不定期抽查厕所卫生管理状况,督促落实各项卫生管理措施。开展文明如厕宣传。通过张贴倡议标识、标语、温馨提示等图文并茂、生动有趣的方式,强化摒弃陋习、文明如厕的宣传教育,提高就医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引导就医群众养成健康文明的如厕习惯。
3. 建设无烟医院。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卫生城镇、文明城市创建及健康城镇、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等工作,制定实施方案,营造浓厚氛围,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全面开展。按照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指南要求,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保障经费投入,将无烟医院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日常工作,推动控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把无烟环境建设纳入本单位相关绩效考核,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建设无烟环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劝阻技巧、戒烟服务等业务培训;建立健全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基层医院要提供戒烟咨询服务,鼓励将戒烟服务融入慢病管理,二级及以上医院应当提供简短戒烟干预服务,人民医院要规范开展戒烟门诊建设。
4. 实施垃圾分类。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医院生活垃圾分类和暂存的主体责任,经常性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引导本单位工作人员自觉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加强医疗废物贮存管理。进一步加大医院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利用宣传栏、海报、显示屏、微信等宣传载体,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注重因地制宜,创新方法,开展评比、培训、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的主题活动,不断提高医疗卫生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患者及家属知晓率和投放准确率。积极响应源头减量和文明风尚专项行动,注重挖掘各类创新举措,因地制宜加以推广,积极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示范家庭,并加强工作信息报送。
(五)人文医院建设(分管领导:陈明初,牵头科室:局办公室,配合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医疗卫生单位)
(1)目标要求
坚持以患者为中心,将“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贯穿医疗服务全过程,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把人文关怀体现在医院内部管理制度、日常工作、程序流程、服务细节等每一项医疗服务过程中,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激励导向,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进一步落实以关爱患者身心、保障患者权益、改善患者就医和医务人员行医感受为核心的医院人文关怀机制建设,更好地钻研医术,弘扬医德,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水平、更加满意的医疗卫生服务。
(2)任务举措
1. 彰显医德仁心,营造医患和谐氛围。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落实国家卫健委《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和《医务人员职业礼仪服务规范》等,全面优化服务。积极搭建患者人文关怀互助平台,通过提供爱心帮扶、开展绿色通道、开展心理慰藉等方式为年老体弱、生活困难的患者提供人文关怀。进一步探索创新模式,提高志愿者服务积极性、主动性,规范开展志愿者服务。加强医务人员与患者的沟通交流,主动告知患者及其家属病情和诊疗情况及相关注意事项,耐心回答患者及家属有关询问等。杜绝服务态度冷漠生硬,避免沟通缺乏技巧、不分场合、无视患者情绪等问题。规范院内投诉管理,对患者集中反映投诉的问题及时回应、持续改进。2. 优化就医流程,营造良好就医环境。完善入、出、转院服务各项制度,提供连续性医疗和护理服务,合理调整服务流程,缩短患者等候时间,努力减少患者不必要流动。建立完善患者需求回应制度,提供即时咨询服务,门诊要进一步落实便民服务,病区要进一步落实陪检、陪护服务。加强医院后勤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候诊座椅、自助轮椅等便民设施,完善陪诊、探视陪护等制度,增强患者安全感和归属感。
3. 深化文化内涵,提升医务人员归属感。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力度,医院围绕五四青年节、护士节、医师节等重大节日,通过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强化宣传等有效形式,使医院文化根植于心、外化于行,做好与党建品牌的结合文章,发挥阵地建设功效。开展人文科室建设,进一步改善医护办公室、值班室、生活区、病区等工作环境,开设职工之家,为职工提供休闲、运动场地,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让医务人员感受到“家”的关怀和温暖,进而向患者传递关爱和友善。
(六)微笑医院建设(牵头领导:俞晓明,牵头科室:局医政医管科,配合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医疗卫生单位)
(1)目标要求
持续深化医疗卫生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以开展 “一笑、二心、三声、四创、五零”活动为载体,统筹推进微笑医院建设,不断深化行业文化建设,全面提升窗口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就医,努力打造文明、和谐的医院优质服务品牌,力求一年内初见成效,并逐步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机制。
(2)任务举措
1. 加强组织领导抓落实。此次微笑医院建设将以提升窗口服务水平为重点,在医院导诊、挂号、收费、连续医疗等窗口大力开展“一笑、二心、三声、四创、五零”活动。一笑,即微笑服务;二心,即热心问候、精心服务;三声,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四创,创微笑服务之星、创文明窗口、创文明科室、创温馨医院;五零,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规定之外零收费。各健保集团要充分认识微笑医院建设的重要意义,成立以书记为组长,其他院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考评督查组、宣传保障组两个职能工作机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到制度、人员、管理到位,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密切配合,确保活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2. 注重活动实效抓服务。围绕“一笑、二心、三声、四创、五零”活动内容要求,各单位要采取邀请专家授课等多种形式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开展微笑医院建设专题教育活动。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把用心、温馨的人性化服务贯穿于诊疗全过程,为患者提供便捷温馨的服务,切实提高患者就医满意度。医务人员着装整洁,对患者做到态度热情、有问必答、温馨服务,杜绝服务忌语和服务态度“生、冷、硬、顶、推”现象。坚持首诊负责制,不推诿病人,建立医患沟通评价制度,让病人在就诊过程中,遇问有人答,遇事有人帮,推动医患关系持续改进,打造优美舒适的就医环境。
3. 营造浓厚氛围抓宣传。医疗机构全体工作人员佩戴“微笑医院”胸牌标识,以增强“微笑服务”的意识。加强“一笑、二心、三声、四创、五零”活动宣传,完善宣传标志,在所有服务场所以及医院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开展“微笑医院”宣传,做到“三有”,即:有微笑服务标识、有温馨提示语、有推进“微笑医院”建设宣传标语。通过反映活动开展以来给医疗服务带来的新气象和新变化,让社会各界了解微笑医院建设情况,感受活动带来的成效,实现“微笑服务”活动制度化、常态化,不断提升知名度和美誉度。
4. 强化监督考核抓长效。活动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服务窗口部门的活动开展进行调研、指导。考评督查组每月一次按照服务质量考核标准,采取暗访、随机抽查、查阅录像等形式,分别对导诊、挂号处、收费处、连续医疗服务中心等窗口进行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问题,限时整改,将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表彰先进窗口、管理者和个人,进一步建立整改责任制度,完善相关制度、标准、规范和措施。认真总结、完善和提升“微笑医院”内涵,并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更高效、便捷、满意的优质服务。
四、实施步骤
县卫生健康局成立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由局办公室总牵头,局机关各科室、系统工会及下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共同参加。邀请驻局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各项具体任务由牵头科室落实。活动时间为2021年8月—2022年7月,分4个阶段实施。
(一)组织动员和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8月)。各牵头科室协调相关科室形成合力,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召开专项工作部署会,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宣传,组织动员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8月底前各单位上报自查自纠工作情况。
(二)实施检查和督查评估阶段(2021年9月—2022年2月)。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开展检查和督查评估工作,对存在的问题施行清单管理,2022年2月底前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推广,确保各项行动有序推进,见成效达目标。
(三)工作总结和表彰交流阶段(2022年3月)。各级医疗机构将各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按要求报送县卫生健康局。县卫生健康局适时召开全县工作会议,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对开展较好的单位给予表彰。
(四)开展“回头看”和健全机制阶段(2022年4月-7月)。县卫生健康局对各医疗机构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对落实不力的医疗机构进行通报、约谈,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督促医疗机构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全县各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和能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明确党政主要领导是“六医”工程建设第一责任人。各医疗机构要结合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工作要求,主动作为,加强领导,建立联合协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 分工协作,明确目标责任。各单位要制订相应方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具体组织、实施和推进相关工作,要明确时间节点,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跟踪监督,定期开展考核评估,不断解决实际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确保建设工作有条不紊推进,保证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县卫生健康局和各医疗机构要广泛开展“六医”工程的宣传,邀请新闻媒体结合典型案例等,开展跟踪式报道,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对重点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震慑。要大力宣传卫生健康部门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为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围绕主题,每季度上报“六医”工程实施进展、取得成效,及时总结好经验做法,上报至局办公室。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项目工作方案
为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发挥示范地方的引领带动作用,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严格遴选、严格验收”的原则,按照“地方申报、省级初评、国家复评、每两年遴选、每两年验收”的思路,加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地方的遴选、管理和验收工作,调动示范地方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不断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突破创新的积极性,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带动全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向纵深推进。
二、工作内容
(一)建立遴选机制。
1.制定考评指标体系。工作指标(30分),以定性为主,反映《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通知》(国医改发〔2019〕2号)等政策落实情况,以及改革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创新做法和特色亮点。效果指标(70分),以定量为主,采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评价指标和结果。考评指标视改革要求适时调整。
2.明确遴选程序。所有城市和县(市、区)均可自愿申请参加示范创建工作,由各省份按照考评指标体系开展初评,根据初评结果推荐2—3个候选地方。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委托第三方对候选地方开展复评,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示范城市和示范县。对在日常工作或督查中发现的改革先进地方,国家层面可通过专家论证的方式纳入示范地方。示范遴选工作每两年组织一次。
(二)建立培育机制。
1.建立培训机制。每年制定示范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对示范地方开展培训,定期召开调度会,督促工作进度。
2.建立专家联系机制。按照国家工作安排,结合地方实际需求,组织专家定期赴示范地方调研指导,帮助地方解决改革中的具体问题。
(三)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1.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国家层面委托第三方每两年一次对示范地方进行验收,考评结果优于上次或达到平均水平即合格,不合格的限期1年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不再确认为示范地方。
2.建立正向激励机制。鼓励各省份在分配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时,对示范地方予以倾斜。各省份在推荐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时,优先考虑示范地方。
(四)建立经验推广机制。
国家层面密切跟踪示范地方工作进展,及时挖掘、总结、提炼典型经验,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各省份要及时报送示范工作亮点,做好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工作。
广西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精神,结合广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力争通过5年努力,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广西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体系。
1.打造自治区级医疗高地。以提升广西医疗服务水平和推动医学进步为目标,依托现有资源,积极引进国内一流医院,推动建设2—3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加快推进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建设,将其打造成为立足试验区、服务北部湾、辐射东盟的高水平临床诊疗中心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支持有条件的公立医院申报地中海贫血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创建自治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谋划建设4个自治区级区域医疗中心(含中医)和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遴选建设自治区、市、县三级中医康复示范服务平台,形成临床重点专科群,集中力量开展疑难危重症诊断治疗技术攻关,开展前沿医学科技创新研究和成果转化,持续加强高层次医学人才引进和培养,促进全区医疗水平迈上新的大台阶。以省域死亡率高、外转率高的疾病为重点,积极争取国家级高水平医院对自治区级医院的技术和人才支持,强化自治区级医院对市级医院的支持指导,加快补齐专业专科短板,减少跨区域就医。(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发挥公立医院在城市医疗集团中的牵头作用。按照网格化布局管理,在各设区市组建由三级公立医院或代表辖区医疗水平的医院(含社会办医院、中医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机构等为成员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统筹提供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集团内各医院加强协作,结合实际建设优势专业专科,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支持自治区级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落实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发挥县级医院在县域医共体中的龙头作用。按照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原则,积极发展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加强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能力建设,提高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骨伤和感染性疾病等防治能力,提高县域就诊率。加强城市三级医院对县级医院的对口帮扶,逐步使县级公立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在符合条件的县设置三级医院。加强县级医院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提升重大疾病和突发疫情的监测预警、应急处置能力,开展疾病前期因素干预和重点人群健康促进工作。加强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统筹管理,引导县域医共体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依法依规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快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支持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县域医共体。(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深入实施《广西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推动建设一批平急结合的公共卫生应急救治基地和若干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支持部分实力强的公立医院在控制单体规模的基础上,适度建设发展多院区,发生重大疫情时迅速转换功能。支持改建和新建一批传染病院(区),确保设区市传染病医院或传染病病区全覆盖、县域传染病病区全覆盖。支持规划布局中医疫病防治及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打造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发挥军队医院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和生物安全防御中的作用。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广西军区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引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趋势。
5.全面加强临床专科建设。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以提升诊疗能力和水平为目的,重点发展重症、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感染、产科、儿科、麻醉、影像、病理、检验、营养等临床专科。围绕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和相关质控指标,提高不同地区、不同级别公立医院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加大对中医医院的支持力度,做优做强中医治未病科、康复(医学)科、壮医科等中医民族医优势专科。在“双一流”建设中加强相关学科建设。(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教育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6.大力推进医学技术创新。加强广西医药卫生领域重大科学问题的基础和临床研究,支持公立医院柔性引进院士及其团队,推动原创性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和新策略等的产出。积极引进国内离退休的高水平医学专家和学科带头人。鼓励公立医院开展大健康领域基础与应用基础、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项目研究。落实广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股权和分红奖励办法,开展自治区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试点工作,鼓励开展科技成果评价,推动成果转化应用。遴选、制定一批中医壮瑶医特色诊疗方案和适宜技术,依托现有资源进行中医药壮瑶医药临床研究和科技成果孵化转化。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引导医疗新技术应用纳入健康保险保障范围,促进医疗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自治区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药监局,广西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扎实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做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在全区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持续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将延续护理落到实处。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开展精准用药服务。大力推进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创新急诊急救服务模式,有效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构建以信息互联互通为支撑,多部门协作联动、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医防协同机制。推广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多学科诊疗模式、全链条服务模式,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积极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完善广西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动跨医疗机构的信息共享和规范使用。持续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加快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全面推行电子健康卡,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指导各地医疗机构开展利于科学管理及便民服务的智慧医院和信息标准化建设。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和互联网诊疗。推进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重点品种流通环节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探索公立医院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鼓励医保定点药店积极参与医保网上购药等便民服务。(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科技厅、卫生健康委、医保局、中医药局、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效能。
9.健全运营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为提升医院治理能力和水平提供法治保障。整合医院业务系统和资源系统,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和医疗业务的辅助决策支持系统,推动运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促进医疗服务智慧化,实现对医疗成本和质量的“双控制”。(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加强全面预算管理。以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为依据,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和约束,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完善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发挥总会计师在医院全面预算管理中的作用。定期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促进公立医院良性运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持续深化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推进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加强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坚持和强化公益性导向,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持续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重点考核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强化考核结果在公立医院财政投入、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和医院领导班子成员选拔任用等方面的运用。改革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完善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促进资源下沉,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和居民健康水平。(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激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动力。
13.加快改革人事管理制度。研究完善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扎实推进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试点工作,对纳入总量管理人员实行统一的人事管理。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允许公立医院按政策规定拿出5%—10%的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特设岗位,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和解决公立医院专业技术岗位评聘矛盾。落实岗位管理制度,按照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并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继续实行对基层医疗机构职称评聘和招聘倾斜政策,制定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保障指导意见并抓好落实。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改革完善薪酬分配制度。制定广西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在综合考虑当地实际和医院财务状况、服务质量、公益目标完成情况、绩效考核结果等因素的基础上,实行绩效工资总量“1+N”动态核定管理办法,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健全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将考核结果与公立医院薪酬总量挂钩。建立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薪酬分配体系,落实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实施高层次和急需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