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薪年休假的适用范围及条件
1.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
2.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
3.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
5.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三、年休假安排原则
1.年休假应在1个年度内集中安排
2.科室管理干部及院领导要合理安排休假时间
3.职工与医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
4.入院当年的工作人员不享受年休假
5.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不享受年休假
6.当年退休人员休假天数=(应享受休假天数÷12)×当年工作月数
7.各科室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
四、年休假期间的待遇
1.职工休年休假期间
2.科室已安排年休假
3.对未获批准的自行休年休假或无故超假视为旷工
五、几点要求
1.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年休假的重要意义
2.严格按照休假条件审核工作年限和休假资格
3.每月底以科室为单位上报下月年休假申请
4.全体职工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医院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为了维护职工休假权利,调动广大职工工作积极性,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事部令第9号)、xx省人事厅《关于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若干问题的意见》(x政办发(2009)4号)及xx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x政办字(201x)xxx号)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带薪年休假的适用范围及条件
在岗职工(编内、编外人员)工作满1年、10年、20年后,自次年起享受相应的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天数,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1.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5.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上述4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三、年休假安排原则
1.年休假应在1个年度内集中安排,不得跨年度安排。年休假可分段安排,但每次休假不得少于5天。
2.科室管理干部及院领导要合理安排休假时间,原则上每次休假不得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