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一步深化对环境保护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二、突出工作重点
三、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在全省第八次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
(2012年2月15日)
刚才,张通同志就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全国第七次环保大会精神,推进我省环保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并代表省政府与地方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签订了《“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主要强调三点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对环境保护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加强环境保护是基本国策,是关系当前与长远、国计与民生、和谐与稳定的大事。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就是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就是高起点发展、高水平发展。
首先,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科学发展的本质要求。全国第七次环保大会提出的根本要求是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就是要做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紧密结合,积极探索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环境保护新道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资源环境效益的多赢,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进步。结合湖北实际,贯彻会议精神,必须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这一根本要求。跨越式发展是今后一个时期湖北发展的主基调,我们谋求的跨越式发展是牢牢坚持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的跨越式发展,不仅仅是经济规模的跃升和超常发展,更是经济结构的优化、生活质量的改善,幸福指数的提升。“十二五”时期是我省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建设生态湖北,实现绿色繁荣的关键时期,必须切实把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环境保护与跨越式发展的力度统一,做到经济发展的力度有多大,保护环境的力度就有多大。跨越式发展不是不计后果、不惜代价的发展,破坏环境的“发展”不是发展,而是倒退。在科学发展、转型发展的大趋势下,加强环境保护对经济增长具有重要的优化作用、保障作用和倒逼作用。目前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在优化发展、转型发展上迈出了新的步伐,开始形成新的竞争优势。我省和东部沿海地区所处的发展阶段不同,但发展的标准不能低,绝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子,绝不能照搬发展与保护脱节的旧模式。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一步到位”的理念,以环境保护支撑发展、引领发展、优化发展、服务发展,使全省经济发展真正建立在结构优化、质量提高、效益改善的基础上。
第二,加强环境保护,为全国生态安全作贡献,是中央赋予湖北的重要使命,也是我们应当承担的历史责任。去年6月,胡锦涛总书记在视察湖北时明确要求,湖北要进一步加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加快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推进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为保障全国生态安全作贡献。湖北生态环境优势明显,这是上天的恩赐,也是祖宗留下的财富,为我们实现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我们有责任在发展中把它保护好;近些年,国家对湖北发展和生态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国“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在湖北,首批低碳试点设在湖北,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在湖北,三峡工程在湖北,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布局的25个重点生态功能区有4个与湖北密切相关,全国最肥沃、最富庶的土地(江汉平原)在湖北,特别是湖北以“千湖之省”饮誉全国,胡总书记特别强调要让“千湖之省”碧水长流。我们一定要不负总书记的殷切期望和中央的重托,勇于承担历史责任,加强生态湖北建设,彰显湖北的山水优势,让青山常在、蓝天常驻、碧水长流,为保障全国生态安全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三,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生态湖北,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载体,环境状况与人的健康状况息息相关。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品,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是政府应当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服务。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人民群众对宜居安康的需要更迫切,对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反应更强烈。我们必须顺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待,切实抓好环境保护工作,努力构建“碧水、蓝天、青山、美城(村)”的生态格局,使湖北成为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美丽家园。
第四,对湖北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状况要正确估价,既要看到成效显著,也要看到形势严峻。李克强副总理在第七次全国环保会上指出:我国环境问题呈现明显的结构型、压缩型、复合型特点,环境总体恶化的趋势尚未根本改变,压力还在加大。从湖北情况看,“十一五”以来,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我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提前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一五”总量减排任务;实行专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相结合,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环境保护投入和能力建设力度加大,“生态湖北”建设步伐加快,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持续改善;环境保护在服务和优化经济发展中的作用逐步呈现。但要清醒地看到,环境保护仍然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既存在历史欠账,也面临新的挑战。一是总量减排压力增大。我省处在重化工业发展阶段,产业结构偏重,资源能源消耗大,节能减排压力大。以zO1Q年为例,万元GDP能耗全国为1.02吨标煤,我省为1.21吨标煤,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19个百分点。“十二五”时期,湖北要在节能减排指标大幅下降的硬约束下,实现生产总值从1.5万亿元到3万亿元的跨越,面临的资源环境压力将比任何时期都要大。二是潜在环境风险不容忽视。大江、大河、大湖、大库是我省重要的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而我省重化工企业多在沿江沿河沿湖沿库分布,结构性和布局性的环境风险隐患不容忽视。三是保护生态环境的压力持续加大。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存在许多薄弱环节,重金属、机动车、灰霾等新污染问题不断凸显,农业面源和畜禽养殖污染问题较为突出。以水资源为例,湖北优于水也忧于水,一般年份缺水约13亿立方米,中等年份缺水约56亿立方米,特大干旱年份缺水约121亿立方米。上世纪50年代,全省百亩以上的湖泊有1332个,但目前只有574个,减少一半以上,“千湖之省”已名不副实,再加上水污染造成水质下降,其带来的严重影响不可小视。四是因突出环境问题引发的信访案件和群体事件呈上升趋势。近些年,因油烟、噪声、扬尘、垃圾处理等传统污染问题,以及因变电站、移动基站等新的污染问题引发的信访案件和群众矛盾显著上升。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促进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深化对环境保护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下最大决心,用最大气力,坚定不移地完成环境保护各项目标任务,努力实现环保工作新发展。
二、突出工作重点,切实解决好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
刚才,张通同志就着力抓好的七个方面的重点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讲得很全面。这里,我重点强调几个问题。
一是突出抓好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当前,对群众生产生活影响最大、群众最为关注的环境问题主要集中在饮用水安全、空气质量、重金属和危险废物等方面。要围绕保障群众的环境权益,切实抓好这些重点领域的环境风险防控。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全面推进水源地环境整治,坚决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所有排污口,严防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强力推进工业企业脱硫脱硝设施改造步伐,强化灰霾天气和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严格控制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