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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系列第56期(92篇)巡视巡察整改通报公开发表的文章VIP专享

目录

2011

1. 第三巡视组组长张纳:在宁波检验检疫局巡视情况通报大会上的讲话……1

2014

2.中共吉林省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10

3.中共国土资源部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21

4.中共鹤岗市委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27

5.鄂尔多斯市委关于巡视六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34

6.中共科学技术部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41

7.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58

8.中共南京市委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82

9.山西省委关于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93

10.韩永:中央巡视组的问题清单………………………………………………94

2015

11.中共连云港市委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98

12.中共河北省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108

13.中共新乡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120

14.中共晋城市城区委员会关于省委巡视五组进驻我区巡视工作的通报…139

15.中共环境保护部党组关于中央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142

16.中共多伦县委员会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通报……………151

17.中共黄冈市委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159

18.中共长沙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168

19.中共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180

20.中共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189

21.中共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208

22.中共桂林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218

23.中共临夏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231

24.中共东乡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243

25.中共福州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249

26.中共莆田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261

27.中共厦门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269

28.中共韶关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282

29.中共韶关市武江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293

30.中共新疆工程学院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301

31.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通报…305

32.沈叶:2015年中央第二轮专项巡视反馈情况盘点………………………309

2016

33.浏阳市委关于省委巡视第八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313

34.中共内江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325

35.中共国家统计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338

36.中共国家林业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354

37.中共衢州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367

38.中共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376

39.中共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通报…384

40.中共无锡市经信委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395

41.中共辽宁省委关于巡视“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402

42.中共国家旅游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425

43.中共天津市委关于巡视“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439

44.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461

45.安钢集团公司关于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的专题报告………………480

46.中共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通报巡视整改情况………………………489

47.吴海燕:基于江浙部分高校的巡视通报……………………………………498

48.郭迪:省委巡视组巡视情况通报……………………………………………505

49.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506

50.中共自贡市沿滩区委关于市委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510

51.赵振宇:中央第八轮专项巡视反馈情况盘点………………………………516

52.中共哈尔滨市呼兰区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520

2017

53.中共厦门市旅游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532

54.中共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546

55.中共厦门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557

56.中共厦门住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565

57.中共凉山州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571

58.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巡视“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579

59.中共中国红十字会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600

60.中共玉溪市司法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612

61.中共大理州林业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617

62.中共吉林省委关于巡视“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624

63.呼伦贝尔市委关于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641

64.张长永:江苏省委巡视组对淮安5区县5高校巡视反馈整改通报研读……668

65.中共云南省委关于中央巡视“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673

2018

66.中共青山区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691

67.中共徐州市城市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716

68.广东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722

69.中共郴州市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725

70.从通报看十九届中央首轮巡视整改亮点…………………………………742

71.沈叶: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发现哪些问题………………………………746

2019

72.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通报…751

73.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770

74.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情况通报…780

75.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786

76.中共察右后旗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800

77.中共巴林右旗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820

78.中共商都县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835

79.中共卓资县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党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的通报…854

80.中共无锡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868

81.中共无锡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887

82.中共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904

83.中共无锡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915

84.中共无锡市应急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928

85.中共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944

86.中共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959

87.中共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961

88.中共云南省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通报…964

89.中共云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966

90.孔祥武、钟自炜:来自福建全面开展县级交叉巡察的报告……………969

91.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副研究员田坤:

党史上巡视过哪些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973

92.朱基钗:脱贫攻坚,中央巡视组发现了哪些问题?………………………975



在宁波检验检疫局巡视情况通报大会上的讲话

国家质检总局第三巡视组组长张纳(20111116日)

同志们: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部署,201l1017日至1116日,总局第三巡视组对宁波检验检疫局进行了巡视,历时31天。巡视期间,我们按照巡视工作的步骤和要求,在全面了解宁波局工作的同时,紧紧围绕总局2011年巡视工作重点,对宁波局以山巍同志为班长的上一届领导班子及成员,自上一次巡视以来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情况,贯彻落实总局重要工作部署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自身廉政建设情况,作风建设和干部选拔任用情况,第一轮巡视以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完成了巡视工作任务。现将这次巡视工作通报如下:

一、巡视工作概况

第三巡视组于1017日进驻宁波局。根据巡视工作程序和宁波局实际工作安排,1018日,巡视组与局领导班子见面,对巡视工作的目的、任务、程序及要求等事项进行了说明,并召开了由宁波局领导班子成员、副处级以上干部和高级职称人员共148人参加的巡视工作动员大会,并对班子和成员进行了民主测评。同日下午,巡视组听取了党组工作汇报和纪检监察、财务管理工作的专题汇报。巡视期间,巡视组与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处级领导干部等共110人进行了个别谈话;分别召开了离退休干部、专业技术人员、青年干部代表座谈会;走访了宁波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机关党工委等3个部门和部分企业;到4个分支机构进行了实地调研;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和会议记录等;汇总整理了干部职工的4个方面36条意见和建议。

118日至10日,驻总局监察局局长兼巡视办主任刘双来同志等一行6人专程到宁波局检查指导巡视工作,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听取了宁波局党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专题报告和第三巡视组的工作情况汇报,并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14日和15日,经报总局巡视办同意,巡视组向宁波局主要领导、班子及山巍同志作了巡视意见反馈。今天召开宁波局巡视工作情况通报大会,巡视组通报巡视情况。

宁波局党组对巡视工作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联络协调,为巡视组提供

必要的工作条件,确保了巡视任务如期完成。

二、宁波局工作的主要成绩和特点

宁波局现任局长、党组书记赵振栓同志于20119月下旬到任。根据总局要求,本次巡视对象是以山魏同志为班长的宁波局上一届党组班子。

(一)坚决贯彻落实总局各项部署,抓质量、保安全。

一是将上级部署和本局实际紧密结合,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宁波局切实把质检总局各项部署与地方发展实际紧密结合起来,从2008年提出“关爱、和谐、创新”,到2009年提出“责任、服务、改革”,再到2010年提出“质量、凝合、服务”及2011年“创先、创新、创型”的工作思路和总体要求,为推动宁波检验检疫事业实现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保证。迈进“十二五”,宁波局提出了“全面建设沿海口岸一流的直属检验检疫强局”的总体战略目标,设计了做强法治型、服务型、科技型、智慧型、品质型“五型”强局的战略路径,为推动各项事业继续向前发展勾绘了蓝图。

二是构建大质量工作格局,着力促进产品质量提升。宁波局深入推进大质量工作机制,采取签署合作备忘录、联合执法、合作开展科研等措施,全面建立起了检政、检港、检贸、检关、检卫、检警、检企等多种协作,并举办“走进检验检疫,关注质量安全”、质量监管主题发布会等面向社会的系列活动,积极吸纳社会力量关注质量安全,构建起了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全社会关心参与的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体系。扎实开展了“质量和安全年”、进出口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天罡行动”、质量提升、检测机构整顿等专项活动。近年来宁波地区进出口产品质量保持了良好的状态。

三是克服困难,筑牢口岸和区域安全防线。波局面对人手少、任务重等重重困难,准确把握宁波口岸特点,严把国门、确保安全。在防控甲流期间,建立了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大口岸防控一体化和海港防控新模式,在海港检出包括首例甲流患者在内的13例确诊病例;妥善处理10余起日本核辐射超标事件;口岸疫病疫情检出率排在系统前列;出色完成世博安保反恐工作,切实维护了口岸安全和人民健康安全。宁波局不断加强口岸核心能力建设,2011年上半年大榭港区顺利通过世界卫生组织验收,成为全国第五个、浙江省内首个国际卫生海港,提升了宁波口岸的国际竞争力。

(二)勇于创新、锐意进取,主动融入地方经济发展大局。

一是积极创新监管模式,不断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宁波局创新开展了质量

诚信体系建设、规范进口转检和退运管理等工作,在系统内率先开展“进口全申报、出口全备案”工作,进一步提高了监管的全面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在工业品监管领域,积极探索并运用“准入管理+分类管理+监督管理”的“三管理”监管模式,使工业产品平均检验检疫周期从35个工作日缩短至0.57个工作日;在风险较高的食品农产品监管领域,创新开发“出口食品农产品风险管理”系统,并推广出口食品农产品原料基地区域化管理,实现了出口食品农产品的风险可控、质量可追溯、通检速度更快,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建立检验检疫业务区域一体化管理等工作机制,拓展了报检、检验监管和签证业务等功能,提升了服务效能。一系列监管模式和工作机制的创新,编织了严密的监管网络,发挥了帮助企业“提速、减负、增效”的积极作用,得到了总局和地方政府的高度评价。

二是不断创新服务措施,有效推进贸易便利化。宁波局持续推进大通关建设,协同省内“两关一检”全面实施浙江省域出口商品直通放行机制,浙江检区出口货物从宁波口岸出境比例增高了5%;抽调200干部职工进驻国航中心,负责宁波口岸60%以上的口岸查验等主要业务,实现服务关口前移;与吉林局共同开展“内贸货物跨境运输”模式试点,拓展了口岸服务功能。全力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推出优化监管流程、前移检测平台等措施,促进梅山保税港区、杭州湾新区等区域开发开放,不断提升区域竞争力。持续开展“手拉手心连心,与企业共渡难关”、“检企同心、共同发展”等主题活动,帮助外贸企业较好地应对金融危机的挑战;实施“千点工程”,为2000余家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帮扶企业有效应对国外技术贸易壁垒,受到地方政府和外贸企业高度认可。宁波局获得宁波市服务企业促发展三等功等荣誉,并连续四年蝉联宁波市“开放型经济最佳服务奖”,进一步提升了在地方的影响力和地位。

浙江省分管外经贸的龚正副省长在对宁波局的批示中指出:“宁波检验检疫局结合自身实际,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多项监管创新模式,实施以来,取得了较好效益,有力地帮助企业减负增效,推动了进出口贸易的回暖”。

(三)夯实基础、提升能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坚持科技兴检战略,不断提升科技支撑保障实力。近年来宁波局新建光电实验室等9个实验室,新增化危实验室等5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新增设备3507台(套),总价值2.7亿元人民币,分别比2007年增加了约118%329%;局铁矿石检测中心正式进入ISO组织全球名录,打火机实验室成为亚太地区首个获

欧盟、日本官方认可的检测机构,危险化学品实验室为全国质检系统首个通过GLP认证;与龙头企业合作共建实验室,开创了检企合作新典范。科技队伍不断壮大,中高级职称人员达到160名,较2007年增长约32%;科研工作取得历史新高,近年来共主持起草制(修)订国际标准2项、国家标准58项,9项成果获总局“科技兴检奖”和宁波市科技进步奖,科技竞争力不断增强。

二是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夯实检验检疫事业发展基础。宁波局于2009年实施了“管检适度分离”机构调整和业务管理体制改革。通过整合优化,局机关宏观管理职能得到加强,同时遵循“出口监管向产地集中,进口监管向口岸聚集”的原则稳步推进“管检分离”和监管模式转变,优化了行政资源配置。不断完善内部考评机制,深入推进以ISO9000体系管理、能力管理、绩效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具有宁波局特色的综合行政管理系统的实施,大大提升了内部管理效能。不断加强分支机构建设,积极争取总局和地方政府资金土地的支持,大力推进基层的基本建设。北仑局、镇海办综合实验楼落成,机场办、鄞州局基建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杭州湾新区办事处和梅山筹建办检验检疫基础设施也得到极大改善。近年来,地方政府共提供建设资金约2.3亿元,建设用地约118亩,新增检验设施面积约6.3m2,大大增强了分支机构的基础能力。

三是深化国检文化建设,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宁波局不断深化国检文化建设,在机关导人知识管理理念,确立“崇尚知识、分享共赢”的核心理念,搭建内外交流的平台,增强了凝聚力。

宁波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组织开展“筑堡垒、当先锋、促提升”等主题实践活动,号召全局“亮出来、动起来、比起来”,营造了良好的创建氛围。积极宣传因公殉职的“全国质检系统优秀共产党员”卢培恩同志的感人事迹,全局涌现出一批敬业奉献的优秀党员、标兵和岗位能手,局机关于2009年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今年10月,中组部王秦丰副部长在考察宁波局国航中心办事处创先争优工作时,对“窗口标准化建设”等多项方便企业、提高通检效率的创新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妈加大竞争性选拔和培训力度,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近年来,宁波局新增4个正处级行政机构和7个事业检测机构,向总局申请增加了187名人员编制,并争取地方100名事业编制,为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保障。严格贯彻落实干部选任有关规定,认真按照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充分酝酿、集体讨论、任前公示等规定的程序开展选拔工作。为总局推荐厅局级干部7

名,提拔处级干部33名,并创新选人用人机制,加大竞争性选拔工作力度。2010年开展了副处级领导干部的竞争上岗,拓宽了选人用人渠道,促进了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加大了处级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力度,近年来交流了处级领导干部63人次。共举办局内培训班340期,培训10233人次,选送1108人次参加局外培训;完成28个岗位的能力认定工作,1374人次通过了认定,进一步提升了干部队伍的专业能力。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将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相结合,对干部选拔任用进行全过程监督;强化领导干部审计结果的应用;坚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和述职述廉制度,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全方位监督,促进干部廉政勤政。句求真务实、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近年来,宁波局注重抓好“龙头工程”、“预防工程”、“源头工程”、“阳光工程”和“服务工程”等五大工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着力以构建党组书记、党组成员、职能部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四个层级的反腐倡廉责任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构建反腐倡廉大宜教工作格局和立体教育网络,建设检验检疫特色廉政文化,开辟了“廉政文化长廊”、“清风室”、廉政书角,开通了廉政短信、“廉政在线”等电子平台,多种形式强化了教育效果。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管理体系指导意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办法》等10多个廉政专项规范性文件。全力打造“制+科技”的监督新模式,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对全局78个风险点制订了防控措施;建立行政电子监察系统,开展工作质量稽查,有效发挥了监督作用。加大行风整治力度,通过发放调查表、网络电台访谈等形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政风行风不断优化。宁波检验检疫系统已有2个浙江省“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先进单位、宁波市2个示范单位和3个先进单位,顾客满意度由2007年的95.4%上升至2010年的98.7%社会形象持续提升。

三、对上一轮巡视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0075月,总局对宁波局开展了第一轮巡视,主要指出了宁波局检验检疫业务量迅猛增长与人力资源配置、科技能力建设、干部队伍整体能力素质、争先创新发展中制度建设及一线发展的不平衡等四个方面存在的矛盾。针对第一轮巡视提出的问题,宁波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在人力资源配置方面,向总局申请增加了部分人员编制,并加大人员录用力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基层人员不足的矛盾。在科技能力建设方面,不断加大对

实验室基础建设的投入力度,实验室仪器设备成倍增长,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成效明显,科技队伍进一步壮大,科技竞争力不断增强。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加大了竞争性选拔、干部交流和干部教育培训的工作力度,干部队伍整体能力素质显著提升。在科学发展方面,注重抓好班子学习,不断加强班子自身建设,用创新的理念动事业发展,较好地解决了一些事业发展中的不平衡问题。

四、对宁波局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的评价

(一)对宁波局领导班子的评价。

宁波局党组一班人认真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注重提高理论联系实际的水平,结合下情吃透上情,正确把握上级方针政策的精神实质,紧密结合实际贯彻执行上级工作部署;班子成员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勇于改革创新,积极探索业务管理、“管检分离”的行政管理体制等方面的新模式,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把关服务的有效性,得到地方政府的高度评价,进一步提升了在地方的影响力,地方政府也在多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促进了全局的大发展;坚持民主集中制,班长带头发扬民主,工作中充分尊重班子成员意见,成员之间团结协作、优势互补,有效发挥了整体合力;深入推进国检文化建设,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全局干部队伍素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着力构建反腐倡廉责任体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勤奋努力,求真务实,受到群众普遍拥护。大家普遍认为,宁波局的班子是一个年轻有朝气、能创新、有战斗力的班子。

)对宁波局主要负责人的评价。

山巍同志作为班长,政治意识强,团结、带领党组一班人坚决贯彻落实总局、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大局意识强,主动融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推进大通关建设、促进外贸便利化,在有为中实现了有位,受到地方政府充分肯定;创新意识强,长期在总局负责检验管理工作、精通业务,能将自身专业优势与宁波局工作实践有机结合,大力推进检验监管的改革创新,工业品“三管理”、食品农产品风险管理、电子监管、“进口全申报、出口全备案”及企业诚信管理等方面的创新工作为全系统提供了先进经验;管理能力强,对全局工作要求严格,敢抓敢管,有效保证了政令畅通;事业心强,富有工作激情,作风深入务实,真抓实干;奉献精神强,作为交流干部,克服种种困难,舍小家、为大家,工作实绩突出;为人正派,严于律己,廉政勤政,很好地发挥了班长的模范带头作用。

五、巡视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1.管理水平与事业发展还有一定差距。宁波局从管理执行型局转变为管理型局的时间较短,管理与执行的有效互动还不够,管理的系统性、协调性及层级管理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执行机构业务的科学合理划分还需进一步深入调研。同区域多个机构之间的协调合作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2.根据新形势下的质量安全要求监管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区域性,甚至系统性、行业性的质量安全风险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宁波局是岸大局、产地大局,出入境检验检疫的面广、量大、风险高,应急管理、风险管理、实验室检测和检验模式改革等工作的能力水平还需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提升。

3.基础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宁波局作为直属局的时间相对较短,制度建设、法律法规的执行等基础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干部结构相对年轻,队伍的综合能力素质与事业快速发展还有一定差距;高层次技术人才和领军人物仍比较缺乏;基层分支机构的人员、资金和检测设备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4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完善。2010年实施四项干部监督制度后,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宁波局对本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管理办法修订得还不够及时;个别领导职位的设置还需进一步规范;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相关条例、规定等制度的学习宣传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大。

六、对宁波局今后发展的建议

1.进一步提高新形势下班子推进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的能力。建议宁波局党组根据国内外不断变化的形势,继续坚持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政策研究,注重长远规划,对制约全局事业快速发展的不利因素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对策,着力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注重人文关怀,更加关心群众生活,进一步推动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2.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宁波局管检分离后,要进一步突出管理部门的宏观管理、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的职能,强化层级管理的意识,不断增强管理的系统性和协调性。根据各业务执行机构的区位、功能等特点,结合考虑检验检疫工作、方便与政府沟通、便于服务企业等方面的需要,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加强同区域执行机构的协调合作。

3.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建议宁波局把握好当前质量安全工作面临的新形势,结合本局业务特点和工作实际,全面加强风险分析,进一步提升应急能力、检测能力,继续加强业务模式的改革创新,应对好当前的质量安全风险。

4.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建议宁波局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的制度建设,抓好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训和锻炼,不断充实中坚力量。积极进行制度创新,加大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引进力度,进一步促进科研工作和实验室能力建设。按照总局“抓基层、强基础”的要求,给予基层更多政策、人员和资金等方面的支持,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不断完善基层分支机构的基础建设。

5.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建议宁波局结合本局实际,进一步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力度,不断加强处、科两级领导班子建设,优化干部结构。加大对基层一线干部的培训和交流轮岗力度,培养更多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结合“三定”方案的实施,进一步规范领导职位设置和行政干部兼职管理工作。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政策的学习,按照新要求及时修订本局有关管理办法,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促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化。

6.进一步有效缓解人力资源不足的矛盾。建议宁波局从两方面做好相关工作,一方面积极向总局反映当前人员不足的实际困难,争取总局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另一方面,继续进行内部挖潜,以机构人员调整为契机,在对各部门工作量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的进行人员调配,进一步加大对基层一线的人力资源支持力度;并要充分发挥信息化和业务模式创新的积极作用,有效缓解人员不足的矛盾。此外,积极进行政策研究,采取措施解决好在公务员岗位工作的事业人员的个人发展问题。

希望宁波局领导班子按照总局巡视工作的要求,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在巡视后6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报总局党组抄送总局巡视办、人事司、监察局,巡视办将根据整改情况适时进行回访。

此外,我们针对宁波局同志们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也向总局提出了四条建议:一是建议总局为宁波局增加人员编制、特别是行政编制;二是建议总局为宁波局尽快配齐党组班子;三是建议总局积极向中编办反映,加大推动北仑局升格为副厅级机构的力度;四是建议总局积极向六部委反映,对直属局的津补贴全套实行属地化管理。同志们,我们之所以能顺利完成巡视工作任务,得益于总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宁波局领导班子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得益于广大干部群众的信任和大力配合。31天来,我们接触了宁波局140多名干部职工,从局领导班子到一般干部,从市局的同志到分支机构的同志,从公务员到专业技术人员,从离退休的老同志到刚进局的年轻同志,他们身上很好地体现了宁

波局良好的精神风貌。我们巡视组也学习到了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巡视期间,宁波局为我们提供了便利的工作条件和周到的生活服务,很好地保障了巡视工作顺利完成。在此我代表第三巡视组向宁波局党组和全体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

最后,祝愿宁波局在以赵振拴局长为班长的局党组带领下,奋发进取,开

拓创新,推动工作迈上更高台阶!

谢谢大家!

中共吉林省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468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31030日至1226日,中央第四巡视组对吉林

省进行了巡视。

今年226日,中央巡视组向吉林省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要求

和党务公开原则,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全省头等大事和重要政治任务,全力抓紧抓好

中央第四巡视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我省存在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完全符合吉林实际。整改期间,省委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讲条件,不打折扣,全力做好整改落实的各项工作。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整改。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省委于227日迅速召开常委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王岐山同志有关指示精神,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坚决彻底抓好整改。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省委主要领导立即组织常委班子成员逐一研究梳理反馈的各项问题,细化分解为36项具体整改任务,制定《中共吉林省委关于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由省委书记王儒林任组长,省委副书记、省长巴音朝鲁、省委副书记竺延风任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6个专项整改工作组,明确责任部门,每个组的负责同志都由省委常委担任。

三是强化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省委要求,要突出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在省委的组织带动下,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党组、法检两院党组以及各责任单位党委(党组)逐项逐条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省、市、县、乡四级联动,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了环环紧扣、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四是强化督促检查,搞好工作调度。省委先后召开4次常委会,专题部署研究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是10天一调度,随着整改工作深入推进,改为7天一调度,省委主要领导先后召开5次集中调度会,同时还对个别重点难点问题随时进行专项调度。省委、省政府督查部门抽调16名同志坚持天天督查、时时跟进,对所有整改责任单位先后督查5遍,对整改工作形成强力推动态势。

五是强化案件查处,体现力度决心。结合整改各类问题和巡视组移交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集中进行排查,把查办领导干部违纪案件等进一步突出出来,

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六是强化问题导向,自觉从严整改。省委主要领导特别强调,整改工作“不要在解释原因、说明情况、寻找理由上绕来绕去,更不能心存侥幸、蒙混过关,就是要坚决、就是要彻底,一条也不能含糊、一件也不能耽误,不留情面、不留尾巴、不留后遗症”。全省各个方面对相关问题全面深入自查,像抓项目一样抓、像打战役一样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

七是强化成果运用,以整改促发展。省委坚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巡视工作,认真整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并加强巡视成果运用。省委要求,要把这次巡视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一次难得机遇,认真总结过去工作,特别是全面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反思改进工作,促进广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务实干事。

二、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

1.关于一些领域腐败案件易发多发,国企改制、土地征用、工程建设等领域和个别有审批权的部门、金融单位、高等院校问题较多的问题。一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今年一季度,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对涉及建设、土地、国企、高校等重点领域的案件立案48件、结案37件,处分38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二是深化改革限权、依法确权、科学配权、阳光示权、全程控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制定《关于深入推进“五权”工作加强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指导意见》及其分工方案,将5方面26项任务落实到省直18个部门,目前正在组织实施。三是围绕党政领导班子、省直部门、法检、高校、国有企业、乡镇、街道7个方面,实施廉政风险防控标准化建设,确定廉政风险点,进行全过程监督。

2.关于个别领导干部亲属参与国企改制、土地征用、工程建设的问题。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领导干部亲属插手国企改制、土地征用、工程建设领域案8件。同时,在全省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负责人中开展“严禁领导干部亲属违规参与企业改制、土地出让、工程建设”公开承诺活动,省委书记王儒林、省长巴音朝鲁带头签署了公开承诺书。制定下发《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亲属参与国企改制、土地征用、工程建设问题监督的意见》,明确提出“六个禁止”要求,把解决国企改制、土地征用、土地出让、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3.关于省级干部住宅面积超标的问题。一是确定采取房改收费的办法来彻

底解决此类问题。参考并严格执行《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部级干部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规定,以文件确定的房改政策(面积标准和计价方式)和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为依据。对规定面积以内的部分,按长春市房改政策执行;对另外超出面积,按省直机关公房出售超面积实行的房改市场价计价。二是制定长效机制督促此类问题解决。今后关于省级干部住房,将严格执行国家即将出台的省部级干部有关待遇的规定。

4.关于个别省级干部住房已经达标又调换新房的问题。对此,房改时将严格执行统一的房改政策。对其中面积超标的,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副省级干部住房面积标准,对超标面积部分另行计价收费。

5.关于部分省级干部分到新房后未腾退旧房的问题。一是原有住房限期腾退交回;二是已出售或转让的,依据旧房出售或转让的时间节点进行市场评估,按评估价全额收回房款。此项工作正在推进。

6.关于部分已调离吉林省的干部仍保留原住房的问题。制定并发放《关于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省级领导住房有关问题整改要求的函》,明确了政策要求,正在整改落实中。下一步,将严格执行中央即将出台的省部级干部有关待遇的规定,继续推进整改工作。

7关于领导干部从国有企业交流到党政机关任职后不转工资关系、在企业领取高薪的问题。经过认真排查,已将存在这一问题的省管干部工资关系转到现工作单位。此外,对正处级及以下职务干部进行了排查摸底,对涉及这一问题的,已按相关政策核定机关工资待遇。省委组织部和省人社厅联合印发《关于严肃纪律进一步做好干部工作调动后及时转移工资关系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干部调动必须及时转移工资关系,对全省各级干部工作调动后不转移工资关系的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

8.关于个别副省级领导违规担任金融机构董事长的问题。在金融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原副省级干部3人。其中,1人因个人严重违法违纪被处理;另外2名领导同志表示完全拥护中央和省委决定,均已辞去在企业兼任的职务。

9关于近年来又安排多名退休厅级干部担任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享受双重待遇的问题。除对省里安排到企业任职的2退休厅级干部已经进行清理外,还排查出33名违规在企业兼职的省管干部,也都按规定进行了清理。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对党政机关干部在企业兼职问题进行全面

清理,全省共清查出在企业兼职人员1380人,除106人符合规定可以继续在企业

兼职外,对不符合规定的1274全部进行了清理。

10.关于个别与腐败案件有牵涉的民营企业家被选为省、市人大代表的问题。相关方面负责同志与他们谈话,并进行批评教育。根据问题性质,对主动给予钱财的,要求本人辞去省、市人大代表职务,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同时,要求有关选举单位认真吸取教训,在今后的人大代表推荐、提名、酝酿、选举中,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把关,确保代表的先进性。

11.关于政府性投资项目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一是加大清理和检查工作力度。对近几年全省政府性投资项目,特别是2013年审批的677项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逐一排查,对全省9个市(州)和长白山开发区进行专项检查,对65个政府性投资项目进行专项稽查。共查处违法违纪案件15起,涉案人数30人,已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发现违法违纪线索5个,已转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在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清理中发现违反相关规定问题15个,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发现10个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管理问题,项目所在地政府已进行整改。二是加强日常监管。557个政府投资项目录入省级集中监管平台,加大审计监督、查处和跟踪审计力度,安排政府性投资重点审计项目14,涉及投资额538.7亿元;建立省级重大投资项目滚动跟踪审计项目库,把35个投资5亿元以上项目列入滚动跟踪审计计划。三是建章立制。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监管工作的意见》、《政府性投资项目稽查监管结果与投资计划安排挂钩制度》、《政府性投资项目稽查监管调度及通报制度》等系列监管制度及相关配套制度。

12.关于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主要是:专项资金设置重复分散,难以形成合力;多头管理,权责不够明晰;分配使用不够科学,透明度不高;监管不到位等。对此,全面开展排查清理。一是清理整合财政专项资金。2014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中对167项专项资金按照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撤销、放、合并等方式进行了清理整合。其中,对政策执行到期、任务完成、形势已经发生变化的3项,予以撤销;对主要用于补助市县、数额相对固定、适合市县管理的11项,下放市县;对为完成临时性或阶段性目标任务、通过进一步完善管理程序、细化预算编制,年初能够尽量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单位的67项,调整为项目支出管理;对需要重点支持领域必须保留的86项,进行较大幅度整合。重新整合后设立专项资金42项,2014年安排71.3亿元,比2013年减少12544.3

亿元。二是加大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力度。2013年预算安排的与民生直接相关、容易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专项资金开展集中检查,发现各类问题线索25件,确认违纪违法问题16件,已分别移交当地纪检监察和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并要求限期结案。三是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审计监督的意见》,修订《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制度,明确管理流程,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信息化监管手段,对专项资金安排、分配、使用实行全程监控,接受社会监督。

13.关于基层存在侵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一是开展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专项治理。对国土部和国家有关部门转交我省侵害被征地农民权益的重点线索进行实地核实,发现违法用地、实施预征地、征地程序不规范、安置补偿未落实、征地补偿标准偏低等问题21件,目前全部整改到位。二是规范土地征收审批。重点对征地补偿标准、社会保障落实等事关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内容进行审查,强化对本地征收审批权的监管,对不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的一律不得批准征地,所有土地征收项目全部纳入建设用地审批系统。三是规范土地征收实施程序,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和监督权。截至目前,全省共查处挪用征地补偿款和以权谋私对外发包土地等侵害农民土地权益案件1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人,对2起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

14关于基层存在贪污截留惠民资金问题。321-330日,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方式,从各级财政、监察和审计部门共抽调790人,组成205个检查组,开展了为期10天的惠民资金集中专项检查。围绕2013年省财政筹措安排拨付各地的117695.6亿元惠民资金,进行全面梳理,并重点选择与基层群众直接相关、拨付环节多、容易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项目进行专项检查,深挖问题线索,严肃处理发现的问题。截至目前,全省共排查出涉及泥草房改造、粮食直补、退耕还林、农机补贴、合作医疗、农业保险、种畜补贴相关违纪违法案件线索134个,已立案查处24个,涉案人员35人,党纪政纪处分25人,移送司法机关14人,对8起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完善监管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涉农惠民政策资金管理和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惠农资金审计监督的实施办法》。二是对现行各项惠民资金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并修订完善,实现惠民资金管理制

度的全覆盖。三是加大惠民资金项目审计计划比重,调整2014年年度审计计划,增加对8个国家级贫困县扶贫资金和6个县(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审计调

查项目。制定分年度检查计划,力争在2-3年内对全省各类惠民资金全部检查审计一遍,严肃查处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四是进一步强化涉农部门和基层廉政风险防控,排查隐患,完善程序,加强制约,有效解决惠民资金落实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15.关于基层存在乱收费、乱摊派问题。317日至41日,全省组成3检查组,对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对60余个政府部门及所属执收单位进行联合检查,与90家企业负责人进行谈话,发现问题近60,一些典型问题已移交当地纪委处理。在监督检查基础上,9起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同时,进一步加大清理规范力度,认真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在原有26基础上,再次取消和调整4项,对6项省级设定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继续采取降低5个百分点一年的措施。清理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省级取消和放开10项,全省各级取消、放开或降低收费标准21项。

(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方面

16.关于一些领导干部进取、担当意识不强,调查研究不深入,习惯于照抄照搬上级指示,不能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问题。结合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学习教育、调查研究、狠抓工作落实等方面的长效机制。深入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强化工作落实长效机制的意见》,在全省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进一步树立重落实、敢落实、善落实的良好风气。

17.关于一些有审批权的部门和基层窗口单位办事公开程度不高,服务意识不强,故意拖拉、推诿,吃拿卡要、办事难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317日至41日,组成3个检查组,对窗口单位办事难等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对违反规定的严肃问责,对2起典型案件进行了曝光。同时,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严肃各级政务大厅工作纪律,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细化文明礼貌用语、签到等具体措施,在办事企业和群众中开展窗口工作人员行政行为满意度调查,通报全省政务公开及政务大厅规范化管理工作情况。

18.关于公检法系统超标准建设、装修办公用房的问题。主要是两个方面问题。一是超标准建设问题。省公检法系统存在超标准建设办公用房问题的48个单位已全部整改完毕。应腾退办公用房149134平方米,整改中一些建筑物无法分割,但我们坚持标准从严、统筹考虑,实际腾退163036方米,大于应退面积13902平方米。二是超标准装修问题。对涉及到的141单位区分不同情

况进行整改,已经竣工、装修完毕的,在房产维护修缮中按规定标准整改;正在施工、外墙装修已经完工的,室内装修严格执行标准;外墙装修正在进行的,暂停施工,另行处理。

19.关于省公安厅未批先建办公业务技术中心等问题。一方面,省委研究决定,省公安厅新建办公业务技术中心不再由省公安厅建设和使用,由政府收回,依据有关规定处理。另一方面,对工程建设存在的虚报人数、未批先建问题开展自查,对时任和现任主管副厅长以及时任警务保障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认真反思、剖析并建章立制。

20.关于个别领导干部顶风违纪,收受礼品、购物卡的问题对已发现的16起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已查清问题13起,给予行政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2人,通报批评2个,正在立案调查1个,了结问题1个。在此基础上,对3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曝光。

21.关于个别领导干部借婚庆、生日等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的问题。一是严肃查办党员干部违规操办敛财行为,3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曝光。二是重申并严格执行省委《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利用操办婚庆丧葬等事宜借机敛财的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要实行事前和事后报告制度,不能邀请所在单位、系统和下属人员及与本人履行职责有关的单位和人员参加,不能用款、公物、公车办理相关事宜,不能违反规定操办和接受礼品、礼金。

22.关于个别领导干部在郊区农庄等场所用公款吃喝娱乐的问题。通过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线索30个,对不合理公款消费和公车私用问题涉及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追究,给予行政处分1人,诫勉谈话4人,提醒谈话4人,通报批评2人,对3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23.关于违规配备使用越野车和违规多占超配办公用房的问题。一是关于越野车问题。级现职、离退休干部及四大机关办公厅配备的公务用越野车已全部收回,统一交由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处置,四大机关不再保留越野车,彻底解决了省级领导干部配备使用两辆公务用车问题。二是关于办公用房问题。超面积的省级领导办公室全部进行了分割腾退。省直机关105个部门已全部完成整改。下一步,省清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地区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各地区进一步落实整改方案。

(三)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方面

24.关于一些地方、部门的领导干部对上级指示有对付、应付思想,存在

不落实”顽症等问题。进一步加大党委督查工作力度,将省委重点工作全部纳入督查范围。进一步健全完善抓落实的制度体系,着力构建“大督查”工作体制,实行“抓落实一把手工程”;灵活运用督查工作的暗访方式;实行不抓落实“黄牌警示”制度。

25.关于有的领导干部党内生活原则性不强,一团和气,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不直面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存在“捂盖子”倾向,有问题不及时报告、不如实反映的问题。结合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严加以整治。一是充分吸收教育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意见,待中组部相关意见出台后下发;二是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干部的管理监督,加大对报告事项的抽查、检查力度,增强干部纪律意识。

26.关于一些地方唯GDP、主要经济数据不实的问题。努力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切实提高政绩考核水平。一是调整了今年全省GDP增速。二是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组部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对市(州)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和指标以及市(州)绩效考核指标和县域突破考核指标进行调整,突出科学发展导向。三是进一步改进考察方式方法,拓展延伸考察范围,准确把握干部“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表现。

(四)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27-29.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上存在因为情面搞照顾、平衡的现象的问题关于片面理解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要求,有降格以求现象的问题;关于符合吉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专业干部较为欠缺的问题。坚决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制度规定,严格按照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选人用人,特别是选好配强一把手,绝不搞降格以求,绝不搞论资排辈,绝不搞平衡照顾,切实把改革发展急需的干部,把优秀的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30.关于一些干部为升迁找关系、跑上层,找人打招呼,干扰正常的干部选用工作的问题。对反映的买官卖官、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问题限时查办,经查属实的,从快从严处理。切实加强干部选任全过程的监督和经常性监督,进一步完善函询、问询、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并明确每两年开展一次

集中检查,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用人问题、举报反映多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着力解决干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31.关于擅自设置机构和领导职务的问题。对涉及到的机构都提出整改意见,有的已经整改到位,并明确今后省直部门除由党外干部担任行政正职外,一般不再党政分设,不再配备正副厅级信访督查专员。省属高校今后不再配备正副校(院)长级调研员。

32.关于超机构规格配备干部的问题。通过职务调整等办法,整改到位21人,还有2人拟待编制部门研究确定机构规格或职务级别后再履行程序。

33.关于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问题。涉及省级以下开发区机构规格问题,正在按照中央编办的有关规定研究确定;对县乡党政正职高配等不符合中央政策的有关规定,一律废止,对此问题涉及的干部,分期分批进行消化。

34.关于省级机关及市(州)政府超配副秘书长问题。经过自查并采取免去兼任职务、交流任职等办法,一次性将省委、省政府及省人大、省政协超配10名副秘书长的问题全部解决,将省直部门和省属高校超配的6名干部和市(州)超配的13名副秘书长进行了消化。

35.关于个别厅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存在多处违规的问题。对存在问题的厅级干部,已经按照中央巡视组要求,对其职务进行了调整。

(五)关于中央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36.关于中央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事件问题线索,根据有关规定,已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督促落实的问题。经初核调查了解并提出了结建议60,占全部移交线索的85.7%。其中,立案和采取“两规”措施5件,谈话了解31件,信访函询3件,初步核实21件。在5件立案或采取“两规”措施的案件中,涉及地厅级干部4人、县处级干部7人。其余没有办理完结的问题线索,将集中力量,加快推进,力争6月底前全部办结。

中央巡视组入驻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986件,结案229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347人,移送司法机关66人。其中,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以来的两个月(今年2-3月),立案955件;结案81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44人;移送司法机关14人。目前省纪委已对通化市委副书记、市长田玉林,省委党校原常务副校长李小平,省农科院院长、党委书记岳德荣,省司法厅副厅长赵洪兴3名正厅级、1名副厅级干部和省公路管理局调研员徐胜斌正式立案,正在组织深

入调查。

三、坚持长抓不懈,着力构建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整改工作对震慑腐败、教育干部、鼓舞群众产生了积极影响,但这些成果只是阶段性的,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长抓不懈、综合治理。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巡视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

第一,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在全面彻底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降,不松手、不减压,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坚决防止出现反复、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要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

第二,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下功夫。各级党委(党组)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讲话要求,全面履行主体责任。省委要切实加强对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开展。要健全工作机制,促进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领导增强主体意识和内生动力,发挥第一责任人的作用,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第三,全力支持履行监督责任,在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上下功夫。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同时,大力加强自身建设,着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不断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省委全力支持纪检工作,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

第四,健全完善机制制度,在推动廉政建设法治化上下功夫。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化、法治化。着力推动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廉政法律法规体系,使廉政建设的各个方面都做到有法可依。跟进问责追究机制,强化各项法规的执行力,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加强廉政法治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发挥预防工作领导机制作用,提高国家公务人员廉洁从政的素质和公民依法监督的自觉性。

第五,加大执纪监督力度,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下功夫。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以及各项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同时,注重发挥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监督的作用,坚持不懈纠正“四风”。

第六,坚决做到“三严三实”,在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上下功夫。建立健全干部考核、管理、监督各项制度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制度体系,把制度的笼子关严锁紧。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等制度规定,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严格按规定的方法、程序、纪律选人用人,切实做到有规必依、执规必严,不越杠、不犯规、不触线、不打擦边球,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和公信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1-88902528;邮政信箱:长春市新发路577号省纪委信访室邮编:130051;电子邮箱:jjjb@jl.gov.cn

中共国土资源部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469日)

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311月至20141月,中央第三巡视组对国土资源部进行了巡视。

2014228日,中央巡视组向国土资源部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重点做好六个方面的整改:

(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着力解决抓业务和抓党风廉政建设存在一手硬一手软问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力度层层递减不落实问题,把“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落到实处。部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负总责,党组成员对分管(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做到部署业务工作的同时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定期听取廉政工作汇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打招呼,收到群众举报严肃认真核查,对有问题的干部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驻部纪检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监督责任,认真实施“一案双查”,制订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发生违纪违法案件,在对当事人进行处理的同时对未履行“一岗双责”的领导干部也要追究责任。

(二)实现部系统巡视工作全覆盖。加大巡视工作力度,以司局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为重点,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为主要任务,选优配强巡视人员,创新改进方式方法,强化巡视成果运用,进一步发挥巡视工作的监督作用。今年分两批对部机关司局、督察局和直属单位开展新一轮巡视,每批选择35个单位开展巡视,每个单位巡视时间不少于一个月,第一批6月上旬进驻被巡视单位,第二批9月上旬进驻。

(三)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认真贯彻《中共国土资源部党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国土资党发〔201416号),要求有关司局和单位按时限规定,完善电子政务系统,实行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建立并完善行政审批事项电子监察系统,推进土地和矿业权出让竞争性交易环节纳入地方政府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实行网上交易和监管。

针对权力监督制约不到位的情况,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进用地、矿权采矿权以及行政复议会审制度,修改完善《国土资源部行政审批事项内部办理程序规定》,进一步细化有关审批事项会审工作规则和流程,所有用地项目一律由部领导主持的会审会审议。探矿权采矿权延续、转让、变更、保留、注销全部纳入会审范围,全面细化会审要求,会审结果全面实行网上公开,会审情况定期向部长办公会报告,会审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提交部长办公会研究。

针对行政审批中存在的审批行为不够规范、执行制度不够严格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明确各项审批审查的环节、程序和要求。把应当纳入政务大厅统一受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政务大厅实行统一受理、接办分离。制定《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流程》和《矿业权价款评估管理流程》,进一步规范储量报告评审备案和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工作。

(四)加强财政资金、地矿项目、用地指标的分配、使用和管理。针对资金分配使用上重复编报、超范围编报、虚报预算等问题,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监管,升级完善部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强化在线实时监控。推进财务信息公开,接受监督。印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91号)。完善地矿项目组织管理,研究修订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管理办法。

针对用地指标分配不够科学问题,按照逐级报审、集体决策的程序,健全用地指标确定机制,审议通过了2014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分解方案,取消奖励调剂,实行年初一次分解下达到地方。统筹安排新增和存量用地,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等指标,纳入计划统一管理。

(五)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认真核查中央巡视组移交的反映干部问题线索。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信局、中国地质调查局等对群众反映有关问题线索已经办结。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对中央巡视组交办的问题线索和审计中发现的案件线索集中组织力量进行核查,严肃查处了国土资源部法律中心主要负责人利用职权为子女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案件、中国地质调查局因公出国考察团擅自改变行程案件、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所公款旅游和违规发放福利案件、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力学所公款旅游案件、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利用督察机构权力和影响擅自向地方摊派资金和设立“小金库”案件,对5名正局级干部、1

名副局级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免去其中2名正局级领导干部的职务,对2名正处级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免去其中1名正处级干部的职务。

加强案件管理。制定《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加强和规范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案件线索管理。对反映中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及时报送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和规范反映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纪〔20141号),要求部直属单位、督察局、部机关纪委按照5类处置方式和标准,建立线索处置业务台账,规范完善反映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工作。

(六)加强国家土地督察局纪检监察力量。针对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存在监督弱化问题,部党组决定,9个国家土地督察局配备专职纪检组长和专职纪检工作人员,明确纪检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拟选调政治素质高、工作原则性强的优秀干部到纪检工作岗位,6底前到位。

二、作风建设常抓不懈,切实转变行政职能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重点做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严防“四风”反弹。进一步完善机关有关工作制度,促进机关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修订印发《国土资源部党组工作规则》、《国土资源部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议事规则、会议和办文制度、监督机制、工作纪律以及廉政要求。修订部党组《关于进一步改进部、局级干部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

继续大力削减“文山会海”。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文管理的意见》和《国土资源部机关会议和经费管理办法》(国土资厅函〔2014443号),制定2014年度发文计划和部机关会议计划。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订《国土资源部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修订《国土资源部国内公务接待暂行规定》,制订《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国土资源部机关办公用品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厅函〔2014401)。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部本级13个基建项目长期未决算问题,正在履行相关报批和审计程序。

(二)加快推进职能转变。针对职能转变推进缓慢等问题,按照国务院一部署,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已经国务院决定先后两批取消10项、下1项,其余45项已按国务院要求在部门户网站公开。在公开的45项中,已经国

务院确认拟在2015年前取消4项、下放1项,拟保留40项。根据中央和国务院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推进职能转变,在这40项行政审批事项中,目前已经部长办公会议研究审议拟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同时,对我部现有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国务院各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国发〔201416号)要求,抓紧进行清理。继续推进清理规范部机关非在编人员专项整治工作,规范机关非在编人员管理,已清退借调人员172名。

(三)努力维护群众权益。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和农民宅基地保障,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研究部署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配合研究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加快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深化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专项督察工作,国家土地总督察批准对6个土地违法严重地区实施限期整改。继续刹风止乱,做好“小产权房”清理工作。积极推进和谐矿区建设试点,指导地方探索建立矿区群众共享资源开发利益新机制。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努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研究制定《国土资源部关于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扎实做好国土资源信访工作的意见》,切实做好涉土涉矿信访工作。

三、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改进完善干部工作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问题,贯彻党要

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和从严管理干部要求,重点做好两方面工作:

(一)认真整改突出问题。针对选人用人上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够的问题,把民主集中制原则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以贯彻执行中央新修订的《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为契机,明确规定干部选拔任用动议、提出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确定考察对象、研究拟任人选必须经党组成员充分酝酿。把机关处级干部任免上收部党组统一管理,强化部党组对干部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和把关责任,切实把党管干部原则贯彻落实好。

针对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方法设置不够科学的问题,进一步界定了推荐选拔和竞争性选拔各自适用的具体情形,不搞凡提必竞。对司局级空缺职位有符合资格条件的合适人选,且各方面对人选意见比较集中的,不采取竞争方式选拔。对个别专业性较强的副司局级和机关正、副处长空缺职位,所在单位没有合适人选或人选较多且意见不易集中的,可以适当开展竞争。保持竞争方式基本稳定,防止变化过频过快。

针对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干部交流不够的问题,修订《部党组关于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大通过交流培养锻炼干部、降低腐败风险的工作力度。把从事行政审批、项目和资金管理、执法督察、干部人事等工作的领导干部作为重点交流对象,明确各类干部的交流年限,健全交流工作机制,严肃交流工作纪律。

针对个别干部使用不当、标准不一的问题,在彻查真实情况、提出专项整改措施的基础上,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明确规定,凡属干部选拔任用事项必须在部党组成员范围内进行充分酝酿,必须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办事。

针对存在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问题,结合中组部有关要求认真整改。把整改落实巡视检查和今年3月按中组部统一部署自查出的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问题,逐一提出清理消化的具体措施,同时严禁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

针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明确提出要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干部任前核查制度。特别强调必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对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不得提拔任用。要求领导干部既要严于律己,又要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对巡视中发现的4名干部配偶从业情况逐一进行谈话提醒,并全面摸底全体副处级以上干部配偶子女在国土资源相关中介行业组织就业情况,消除潜在廉政风险。

(二)着力形成长效机制。坚持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加强制度建设紧密结合,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体系,确保干部队伍建设目标更加明确、导向更加鲜明、制度更加科学。

制定《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切实加强从严管理干部的整体制度设计。突出问题导向,把从根本上整改巡视反馈干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作为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党的干部工作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始终坚持从严教育、选拔、管理、监督干部,提升干部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制定《部党组关于司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考核和综合研判暂行办法》,切实加强干部日常考核和综合分析研判工作。结合年度考核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对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工作实绩、整体结构、优化方向,对领导干部

能力水平、履职成效、作风表现、廉洁自律等,及时跟踪了解、分析研判、提

出建议,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的重要参考。

修订部党组《关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暂行办法》,严格按制度规定选人用人。把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选拔任用动议、确定考察对象、研究拟任人选,必须经党组成员充分酝酿。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的党组会,必须有2/3以上党组成员到会,并要保证与会党组成员有足够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强化干部分类管理,注重统一培养使用机关司局、督察局、直属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和正副司局级后备干部,合理使用各年龄段干部,从制度上和管理上加大干部交流融合力度,进一步消除土地、地矿板块痕迹。

修订部党组《关于司局级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暂行办法》、《国土资源部部属单位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完善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加大工作实绩、工作作风考核权重,促进领导班子和广大干部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

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10-66558100

邮政信箱:国土资源部巡视整改办公室(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邮

100812

电子邮箱:GT100812@163.com

中共鹤岗市委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2014919日)

省委巡视组《关于向鹤岗市领导班子反馈巡视工作意见》下发后,市委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市委常委会议,深刻反思问题,落实意见建议,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市委主要领导明确要求,巡视组反馈的问题要纳入市委、市政府班子及相关领导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逐项拿出切实措施,解决一件销号一件,对因主观原因不能完成整改任务者,实行问责。在推进工作中,市委先后5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确保了整改落实工作顺利推进。按照省巡视办要求,现将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提高执政能力和水平

按照省委、省纪委的部署要求,特别是根据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建议,

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进一步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意识。以落实“两个责任”为牵动,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认真落实好党委的主体责任。市委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同安排、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支持参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的主体意识,与全市120名党政主要领导签订了《反腐倡廉建设岗位责任书》,要求各级党委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市委主要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逢重要会议必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市委常委会先后10余次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年初市委常委分别带队检查考核有关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门召开市委常委会听取情况汇报,并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等重要依据。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推进了“两个责任”落实。同时,切实加强对班子成员的监督,主动过问和检查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工作不在状态的、自身要

求不够严格的、群众议论多、社会有传闻的领导干部,做到经常“扯扯袖子” “咬咬耳朵”,不听之任之,不放任自流。对滥用权力、作风漂浮、政策纪律观念淡薄的领导干部,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查处的查处,决不养痈遗患。二是落实好纪委的监督责任。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不断完善实施办法,推动各级党委充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督促党委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年初市委组成10个检查组,集中检查了县区和市直重点部门等18个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并向被检单位反馈了意见,重点通报了民主测评结果,指出问题,限期整改。市纪委主要领导对民主测评排名靠后的5个单位6领导干部进行了约谈。

(二)进一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和教育。围绕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坚持严格监督、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不松懈,做到防患于未然,治病于初期。一是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每当重大节假日以及特殊时段,针对领导干部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向全市副市级以上领导及各单位下发《重要提示》等办法,及时进行警示监督,防止问题愈演愈烈。今年已下发《重要提示》4期。认真落实好“三谈两述一报告”制度,进一步强化对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监督和制约。上级纪委主要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131人,任前廉政谈话156人,诫勉谈话75人,144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述职述廉,850名县处级领导干部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特别是持抓早抓小,对有反映的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对有轻微问题的干部进行警示谈话,及时打招呼、敲警钟。二是抓好反腐倡廉制度的完善执行。一步清理、修订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探索建立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了为期3年的“制度执行年”活动,制定出台《关于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实行问责的意见》,督促领导干部和执法部门带头执行制度,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开展了以“勤廉为民、清风鹤岗”为主题的“廉政文化建设年”活动,大力推进“十廉行动”,开通了“廉洁鹤岗”公众微信、“指尖课堂”手机短信等“两信平台”,实现反腐舆情动态信息共享。开展了“千名党员干部及配偶进基地”活动,先后组织3500多名党员领导干部及配偶参观了省廉政教育基地和哈尔滨监狱。坚持廉政教育常态化,将党纪政纪以及廉洁自律知识纳入了市委党校全年教学计划。

(三)进一步加大推进纪律和作风建设的力度。积极推进以“严明党的组

织纪律”为重点的党的纪律建设和以整治“四风”问题为主的作风建设,坚决纠正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努力解决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开展了专项举报活动。采取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和领导接访等形式,认真受理群众对党员干部公款大吃大喝、公车私用等违反中央和省、市委“八九十项规定”的举报,做到快受理、快调查、快处理、快反馈。目前共受理群众信访举24起,查结22起,正在调查2起。二是坚决查纠“四风”问题。认真落实和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委的“八九十项规定”、《廉政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制度,制定出台了相关配套制度,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礼品、违规消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和楼堂馆所建设。上半年,全市“三公”经费实际支出下降了32.6%深入开展“刹风整纪”活动,重点整治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和“庸懒散软”等问题,全市共查处“四风”问题147起,处理党员干部158,给予党政纪处分19人,通报曝光11次。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开展了领导干部办公室超标等问题专项检查,对前期整改不到位的在职地(厅)级领导和349名处级干部办公用房,全部限期整改到位,对3名县处级干部使用“可视门”,责令立即拆除;开展了“个别领导干部会议多、文件多、讲话长、决策少”的文风会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目前,全市会议、文件、简报和领导讲话实现“四个明显减少”。三是推进作风整治常态化。以管好公款、用好公权为核心,坚持整风肃纪常态化,坚决防止反弹。已起草完成了《市委会议文件审批制度》、《全市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市级领导和会议新闻报道管理规定》、《领导干部出入境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规定》等11个制度性文件,并加大督办检查和问责力度,坚决避免规章制度流于形式。通过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和领导接访等形式,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抽调党风政风监督员,组成明察暗访组,深入各单位查纪律、查作风、查履责等情况。对顶风违纪的人和事,坚决“零容忍”严肃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四)进一步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真贯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切实加强对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使领导干部做到掌权不擅权、用权不谋私。一是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加强和改进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作风。上半年,对79家单位进行“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召开6个座谈会,集中分片

检查指导。各单位普遍制定了层级监督落实的办法,按照一项权力一项制度、一项制度一个流程的要求,进行了制度修订及流程再造,并通过网站、专栏、公示板等载体向社会公开,为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提供了前提和保证。二是加强对政府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能部门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问题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我市共发生进京非访倒流7人,市纪委理清了所涉及6人在京非访的基本事实,明确了其责任主体及责任人,转相关部门进行追责2件,准备启动问责程序4件。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并对33个单位进行了重点抽查,对单位、部门、岗位存在的风险点,制定了层级监督落实的办法,做到岗位定措施、部门定流程、单位定制度。三是进一步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围绕我市经济发展环境情况,对180名非公经济组织人士进行了问卷调查,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75%以上。针对存在问题,开展了“提效能、优环境、促发展”专项整治活动,通过5个专项治理和14项具体措施,着力优化发展环境。

(五)进一步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坚持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重点任务不动摇,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一是加大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苍蝇”、“老虎”一起打,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初核违纪线索180件,立案155件,结案149件,其中大要案54件;处分违纪党员干部191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0人,乡科级干部29人。对省委巡视组交办的7个案件线索,已全部查结,立案3件,移送司法机关1人。二是强化查办案件工作的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着力解决成员单位履职、部门配合、制度执行“三不到位”及案件移送“八环脱节”问题,成立了4个“违纪案件线索分析研判小组”。年初以来,全市公检法及审计机关移送案件线索72件,市纪委移送案件线索2件。三是加强案件线索的管理运用。畅通举报渠道,共受理群众举报125件,同比增长108%。建立了领导包案领办机制,分别包保转办、复访、积案等7类信访案件,对13个疑难信访案件进行包保,坚持不解决不脱钩、不结案不撤人。推行了“三个百分百一个零”工作法,即案件办结、办案安全、基层合格率100%、翻案率“零”。

二、全面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全面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构建有效管用、简便

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推动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浓厚氛围。

(一)围绕培养选拔好干部、选准用对好班长、配齐配强好班子狠抓落实,

着力培养选拔执政骨干。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在实践中培养、发现和使用干部。是突出三个导向,科学选人用人。突出“三好”标准导向、实干实绩导向、廉洁从政导向,坚持不唯年龄、不唯票数、不唯考分、不唯GDP四个不唯”,对能力不强、年龄老化、长期打不开工作局面的班子随时调整,进一步优化班子结构,增强班子整体功能。是严明选用工作纪律,加大干部管理力度。制定《鹤岗市调整不胜任现职县处级领导干部暂行办法》,明确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的具体认定标准、情形和程序、办法,对工作状态不佳、能力水平一般、实绩平平、群众公认度不高的领导干部进行调整,畅通干部“下”的出口。认真执行干部交流和回避制度,对必须交流的按要求及时交流,对应当交流的制定交流计划,并将需要回避的干部进行梳理和统筹安排,避免因未回避而出现问题。按照新《条例》规定,从严把握破格提拔使用干部,做到破格不降格、不出格。三是完善评价体系,改进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出台《干部“德”的考核评价办法》,强化“德”的考核结果运用。建立差异化分区域、分类别考核评价体系,修订完善县(区)和市直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责任指标考核评价办法,强化资源消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约束性指标考核,更加重视科技、教育、就业、社保、居民收入、政府债务状况的考核,并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增强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二)围绕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狠抓落实,建立健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对干部的严格管理和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严格监督。一是完善干部监督配套制度。严格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意见(试行)》,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出台《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员制度》、《干部任前谈话制度》,完善函询工作规范,研究制定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探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利用办法。制定出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制度》,强化全程监督和责任落实。二是强化对一把手用人权的监督。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实行集体议事,推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实现内部监督民主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报告事项严格审核,把干部选任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覆盖到所有有干部任免权的单位。三是认真做好干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认真完成超职数、吃空饷和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三项专项整治工作。四是格执行

干部选任“三项责任制”。坚持“谁提名、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监督、谁负责”,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对突击提拔、“带病提拔”、超职数超职级配备干部等违规用人问题,实行“一案双查”,既处理当事人,又追究责任人。

(三)围绕引进急需、培养紧缺、用好现有、留住本土人才狠抓落实,加快创建集聚人才体制机制。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以深入落实人才发展规划、扎实推进重点人才工程为主线,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打造人才集聚发展平台。以高新技术产业项目为依托,充分发挥万源院士工作站、煤焦炭检测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作用,积极打造人才集聚平台。研究制定《鹤岗市扶持企业人才发展暂行办法》,实行特殊政策、特殊机制,提出实施了“六个倾斜”人才政策,吸引和支持高层次人才到企业创新创业。二是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力度。推进实施“人才百千万工程”,落实“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引进市重点项目产业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助推企业发展。继续实施“选派研究生下企业进社区促发展惠民生活动”,加强人才在基层发展一线的培养锻炼,对业绩突出的研究生优先提拔使用。抓好“名师带高徒”活动,充分发挥专业技术“名师”传、帮、带作用,提升研究生队伍专业技术水平。是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实施。充分利用省“边境县创新创业人才特殊支持计划”这一有利契机,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支持和帮助县(区)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鼓励人才向基层流动、向艰苦地区和岗位流动,打造各具特色人才强县。推进实施“区域人才共享工程”,通过政策协调、制度衔接和服务贯通,使区域内人才资源开发效率更高、使用效率更好、市场配置更加有效。

三、调整经济发展结构和经济增长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

市委、市政府坚持“第一要务抓发展”,把推动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作为解决鹤岗一切问题的关键,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全力提升经济增长速度、质量和效益。先后召开“对策会”、“全委会”,明确主攻方向。

一是围绕“五大规划”立足我市资源优势,建立项目库,目前已入库1000个项目。二是打好以产业项目增长攻坚战、工业增长攻坚战、农业增长攻坚战、三产增长攻坚战和培育新的投资增长点攻坚战为主要内容的“五增战役”解决经济发展慢的问题。三是加速结构调整,推进城市创新转型,实施以经济创新转型为中心,以体制创新转型、社会创新转型、生态创新转型、文化转型为保障的“五位一体”转型思路,以及“一产做精、二产做强、三产做大、煤炭产

业做深、新资源产业做成”的复合式转型模式,着力构建煤电化工、高端石墨、绿色食品三大主导产业,新型建材、装备制造、林木加工、生物制约四大支柱产业,文化、旅游、第三产业三大新兴产业。今年先后两批集中开工产业项目72个,计划投资106.8亿元,其中亿元以上项目25个,非煤项目70个,全市煤与非煤比例已降到73四是贯彻落实王宪魁书记在428日省委常委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抓住当前影响发展的关节点,实施综合拉动,坚定不移地抓好全面深化改革、对俄开放合作、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化建设、非公经济和县域经济这五个新的经济增长点,尽快扭转经济发展被动局面。五是围绕群众反映集中的“访、业、居、食、行、供、医、学、保、娱”十方面问题,继续实施“十大民生工程”,确保民生投入增加10%以上。煤矿棚户区9061套续建住宅工程全部复工建设,回迁安置居民1505户,公共租赁房开复工7246户;五指山公园、人民广场和40条城区道路等修缮工程相继实施;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费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5万元、2万元,大病统筹报销比例分别提高7%10%,“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390元;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分散供养标准超过全省平均水平800元;新增低保对象2434人,提高标准2956人;为5200余户居民办理了产权证,为2800多名农民工讨回拖欠工资5000余万元。

在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重点要采取切实措施,认真解决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关于龙煤鹤岗分公司经济形势危困、地方煤矿长期停产整顿、棚户区改造缓慢、非法集资系列案件处理以及松鹤新区前期超前规划建设等具体问题,着力抓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改善等方面工作,促进鹤岗城市转型发展。

鄂尔多斯市委关于自治区党委巡视六组巡视

鄂尔多斯市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2014925日)

2013320日至63日,自治区党委巡视六组在鄂尔多斯市开展为期两个多月的巡视工作;2014416日,自治区党委巡视六组向鄂尔多斯市委通报反馈了巡视意见,并对做好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会后,鄂尔多斯市委将反馈意见以党内文件的形式向各旗区各部门各单位进行了通报,并在市级媒体上刊发。鄂尔多斯市委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标本兼治、统筹推进的原则,建立了市委负总责、相关常委牵头负责的责任体系,针对每一项问题,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领导和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责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抓紧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不折不扣地完成整改任务。201467日,市委书记白玉刚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研究讨论《市委贯彻自治区党委巡视六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对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意见,进一步细化梳理出13个需要整改落实的具体问题,落实整改工作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把抓好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继续狠抓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不断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自治区党委巡视六组反馈的三个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一)关于个别领导干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认识不足、执行不

力,“一岗双责”意识不强的问题

市委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有力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坚持把责任分解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环节,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鄂尔多斯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意见》,下发《全市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分工意见》,细化市委班子、市委第一责任人及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具体职责,科学划分领导班子、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

限,形成上下贯通、有机互动的责任运行体系,确保逐级逐层传导责任。对照主体责任清单,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的要求,把督查考核作为推进责任制落实的有力抓手,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评先奖优、干部选拔任用挂钩,对不履行主体责任,违反责任制规定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手段予以责任追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767件,初核472件,立案15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61人。

(二)关于重点岗位、重要部门和关键环节的权力运行和约束机制不够健

全,监督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的问题

1.抓规范,探索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出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对41个市直部门报送的357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启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推动相关部门系统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在此基础上,通过媒体49个市执法监管部门、窗口单位的2815项权力清单、服务项目和主要领导姓名进行了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抓载体,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化社会监督,在全市范围海选群众代表和服务对象作为评议嘉宾,对市直部门一把手进行“电视问政”。《问政》栏目共播出44期,1351名评议嘉宾现场提出问题490项,关乎群众安全饮水、危房改造、拖欠工资、食品安全等11类重大问题有效解决。强化过程监督,将乌审旗、杭锦旗确定为拟提任副科级领导干部财产公示试点。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工程建设类项目电子招投标实现了网络化管理,所土地交易项目实现网上电子招拍挂,矿产资源电子交易项目实现全流程网上交易。

3.抓制度,切实增强监督制约实效。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和公职人员防止利益冲突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利益回避、重大决策专家咨询、科学规范选人用人、政府投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等规定,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权力监管机制。

(三)关于基层存在违规收送礼金甚至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

益的问题

1.紧盯元旦、春节、“五一”“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狠刹公款消费、公款送礼、公款宴请等不正之风,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明察暗访160批次,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纠正。全市先后两批次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件和部分“四风”问题典型案例在全市进行点名通报,对86人进行了处分。

2.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织开展对基层执法监管部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专项整治,通过现场暗访、重点抽查、专项检查、问卷测评、座谈了解等方式,全面查访掌握公职人员执行工作纪律情况。目前,查实各类违规违纪问题14件。

3.紧盯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拍苍蝇”系列行动,查办自治区纪委两轮“拍苍蝇”行动案件55件,结案53件,处分24人。同时,将面上督查与重点督查结合起来,运用专人督办、通报督办、定期报告督办、调卷督办、跟踪督办和监督检查、定期回访、述职述廉测评、考评验收等方法,对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54个部门和行业及其所属的110个基层站所,从履行职责、工作效率、公共服务标准化等方面开展评议,并逐一对有问题的单位进行督促整改,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

二、作风建设方面

(一)关于发展过程中有操之过急倾向、对适度超前建设把握不好的问题

1.进一步完善民主、科学、依法的决策机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集体研究决定重点投资项目、重大改革措施、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资源配置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建立健全重大事项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对城市总体规划、煤化工产业发展规划、推进城镇化实施意见等专业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决策前,全部提交专家评审会议,经专家充分论证评估后,按决策程序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执行重大社会事项公示制度,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全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广泛听取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及建议,切实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强化人大依法监督,对涉及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规划、财政预决算、重大改革举措、重大项目建设等,都及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

2.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严格履行项目报批手续,凡市本级政府投资类项目,一律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严格执行《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办法》、《市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结算审核办法》、《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办法》等制度,确保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项目建设依法合规、符合实际。严格履行项目招投标程序,所有政府投资类项目必须按规定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招投标。严格项目变更程序,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概算一经批复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按规定重新履行审批程序,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后方可调整变更。

3.进一步控制政府投资建设规模。严格落实“四保两压”(优先保运转、保民生、保化债、保重点续建项目,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和政府投资项目支出规模)工作要求,对近年来全市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区分轻重缓急,该停建的停建,该缓建的缓建,大幅压缩政府投资项目数量和规模。今年共压缩项目16项,除重大民生工程外,原则上不开工建设新的政府投资类项目。

(二)关于土地开发不够规范的问题

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项目,一律不予预审报批。继续完善各类土地利用规划,强化建设用地布局和结构控制,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各区域、各行业发展用地。同时,制定中心城区近期建5年规划,科学编制城市控规,确定区域内城市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从总规和控规层面严控土地开发。强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管理。继续严控房地产用地审批,全市申请报批土地中,均无房地产项目。积极盘活存量用地。健全完善国土资源评价制度与监测体系,加大对旗区土地管理工作的考核权重,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三)关于资源配置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1.大力推进资源配置市场化进程。严格落实《鄂尔多斯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煤炭资源按转化项目、按市场价格配置原则,健全市场配置矿产资源机制,完善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促进资源配置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

2.严格资源配置准入条件。建立项目跟踪、动态监管、合理调配的管理制度,确保已配置资源的项目按照合同约定达到投资额度、建设进度,如期投产达效。

3.进一步规范资源配置程序。建立资源配置联席会议制度,对申请配置资源的项目进行专题研究、审核,必要时委托会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申请配置资源的项目核查投资进度,确保项目达到规定条件后再启动配置资源程序,并做好已配置资源项目跟踪调度工作,建立配置资源项目的信息档案。

4.大力推进已配置煤炭资源清理工作。制定下发《鄂尔多斯市煤炭资源配置清理工作方案》,召开全市煤炭资源配置清理工作会议,于8月全面启动了煤炭资源配置清理工作。建立未兑现转化项目配置资源退出机制,重点对无配套转化项目、项目停建且不再继续建设、未按照协议落实项目建设规模进度的企

业进行清理,根据项目投资情况全部或部分清理收回煤炭资源。

(四)关于审批过多、办事繁琐和铺张浪费等问题

1.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制定下发《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共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02项,保留行政审批事项34,转为行政服务93项,委托旗区行使审批权6项,保留清单及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均已通过《鄂尔多斯在线》向社会公布,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审批行为、压缩了审批时限、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大对便民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网络全程监控、办理时限预警、日常考核等长效机制,实行“一门受理、限时办结、统一送达、超时警告、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审批违规行为,切实为基层、企业和群众提供透明、便捷、高效的服务。

2.大幅压缩“三公”经费。制定下发了《鄂尔多斯市本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鄂尔多斯市本级党政机关会议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接待活动,严格控制会议数量,最大限度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3.大力清理压缩各类节庆活动。深入开展专项行动,严格控制检查、评比和表彰活动的规模及数量,大力清理节庆、论坛等活动,除承办好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外,各级政府原则上不再举办大规模的文体活动。共清理规范表彰奖励项目37项。

(五)关于政府性债务问题

进一步健全完善市、旗化债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全市化解政府性债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性债务清理化解工作指导意见》,明确了化债目标、化债重点和工作步骤。通过预算安排、压缩支出、资产拍卖、股权转让、债务相抵等措施,有效化解政府性债务。

(六)关于房地产调控不严的问题

市委、市政府成立房地产问题专项推进工作组,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停止审批全市特别是中心城区新建商品房项目。通过团购、回购商品房作为保障房、回迁安置房等多种方式,消化存量商品住宅。通过异地安置方式进行城市棚户区改造,达到既解决棚户区改造安置问题,又严格控制房地产市场供应量、消化市场存量的目的。制定了《鄂尔多斯市房地产业整合工作实施方案》,引导和鼓励房地产业整合重组。

(七)关于民间借贷管控不力的问题

市委、市政府成立民间借贷问题专项工作推进组,配合全市化解政府性债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解决民间借贷问题。坚持多措并举化解民间借贷问题,全面规范整顿民间借贷活动。严厉打击集资诈骗、恶意抵债、恶意讨债等违法行为。

(八)关于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点就“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治。成立了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专项整治推进组,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重点围绕机关部门和党员干部存在的纪律松弛、吃拿卡要、欺上瞒下、不敢担当等四个方面27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排查整治,查处“四风”典型案件13件,通报违规违纪人员94人。

三、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一)关于对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设立较多非领导职务问题

制定下发了《鄂尔多斯市超职数配备干部核查整改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各旗区、市直各部门县处级和科级干部配备情况及行政单、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的编制和职数使用情况进行摸底,做到了底数清、原因明。严格按照机构规格配备干部,不再执行任职年龄“一刀切”政策。市直部门科级干部调整任用严格在核定职数和编制内进行,对超职数配备的单位,未启动整改消化前,一律不准再提任新的科级干部。积极采取平职交流、到龄退休、依法依规提前退休等办法,逐步消化超配、高配的干部。

(二)关于更加重视干部队伍素质提升和能力建设问题

1.制定《鄂尔多斯市2014-2018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提出今后5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明确重点培训内容、培训对象、主要措施、培训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具体任务和要求,全面深化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全面提升干部教育培训质量。

2.依托鄂尔多斯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在线学习平台和自主选学平台,切实提高干部在线学习和自主选学质量和实效。完善《鄂尔多斯市县处级干部教育培训考核办法》,将主体班次、自主选学、在线学习等培训纳入学时管理,实现了参训情况与领导班子和干部年度考核“双挂钩”。

3自主研发了集在线报名、记实查询登记、统计分析和培训管理为一体的“鄂尔多斯市干部教育培训管理系统”通过系统查询统计功能,随时查询和反

馈各参训单位和领导干部学时完成情况,确保干部教育培训实效。

4.制定出台加强执行力建设的意见,重点解决“为官不为”、机关作风不实、干部不敢担当等问题,不务虚功、不作表面文章,办实事、求实效,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推动鄂尔多斯经济社会转型发展。

鄂尔多斯市委坚持开门抓整改、促落实,认真受理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全市各族干部群众的监督。有关意见建议可以通过来信的方式,于20141025前,向鄂尔多斯市委提出。

中共科学技术部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41010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4327日至515日,中央第十巡视组对科技部进行了专项巡视。79日,中央第十巡视组向科技部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专项巡视是对科技部工作进行的一次严格“体检”,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针对性和指导性很强。科技部党组、万钢部长对此高度重视,诚恳接受中央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大的政治任务迅速部署,立行立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刻认识巡视工作的重要性,积极部署巡视意见整改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79日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科技部党组随即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要认真解决管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以及贪污、侵占、挪用、虚报冒领科研经费问题,推动科技改革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

2.统一思想认识,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部党组迅速将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转发各单位,并于711日召开科技部处以上干部大会,王志刚书记代表部党组通报巡视反馈意见,就全面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认真整改。部党组先后召开2次党组会,针对巡视反馈意见,认真进行了研究讨论,形成了《关于落实中央第十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并梳理细化,确定了6大方面39个任务的整改台账,明确了时间表和每项任务具体牵头负责的部领导,责任落实到人,要求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确定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3.坚持边整边改,立行立改。针对反馈意见,部党组明确,对具备条件能够尽快解决的,要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对需要通过制度建进一步规范完善的,要抓紧研究提出方案;对应该解决但受制于客观条件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认真研究提出加强和推进有关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大,单靠科技部自身难以解决的,要加强协调力度,积极推进。731日、821日、828日和944次召开部党组会,万钢部长、王志刚书记和各位部党组成员都汇报了牵头负责的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对突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

二、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针对巡视组指出的科技部党组贯彻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决策部署及时但过问督办不到位,一些任务没有得到很好落实,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够到位,没有做到两手抓、两手硬等问题,78日,科技部党组、驻部纪检组制定印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一是部党组要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部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做到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领导班子成员要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驻部纪检组要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加强对科技部领导班子的监督,协助部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洁自律承诺书制度,建立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强化责任追究,严肃执纪问责,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对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力,出现严重腐败情况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建立党组成员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等。建立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联席会议、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和科研项目经费监管工作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完善部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针对班子成员相互批评少的问题,部党组民主生活会由原来每年1次增加为每年2次。党组成员要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会前要围绕主题认真准备,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会上党组成员要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防止走过场,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讲缺点。会后及时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认真改进不足。党组成员平常多谈心交心,多沟通思想,多提醒帮助。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形成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良好风气。

三是加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针对机关各司局和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不够重视,重业务、轻廉政的问题,各位部党组成员与分管单位领导班子进行了谈话,提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的要求。党组书记王志刚分别在630日、711日和923日的科技部干部大会上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行专门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增强党的意识、党员意识,自己不仅是行政负责人,更是党委(支部)书记,要增强“书记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基

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加强考核检查。抓好基层党委(支部)换届工作,近期已有13个党委(支部)完成换届,年底前还将有几个完成换届,明确规定各单位至少应有2领导班子成员是党委(支部)委员。930日,部党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建责任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落实党建责任制,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每年至少召开1次党委(支部)书记培训会,提高党委(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和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部党组要重视和支持驻部组局查办案件。针对驻部组局提出的案件查处方案有时得不到落实的问题,部党组高度重视案件的查办工作,积极支持驻部组局履行监督执纪职责,查办案件。党组书记定期听取驻部组局关于信访举报办理和案件查办工作情况,对反映的问题核查工作给予支持和指导。各位部领导按照履行主体责任的要求,支持驻部组局开展调查工作,对分管单位出现的信访举报问题不袒护、不推诿、不隐瞒,加强教育提醒,抓早抓小。加强案件通报,开展警示教育。科技部要提供办案所需的必要的条件保障。统筹协调部内各方力量,建立办案人员库。支持纪检监察干部交流,加强队伍建设。

五是充实机关纪委力量。对机关纪委力量薄弱的问题,拟增设机关纪委办公室,增加人员编制,加强机关纪委监督执纪力量。加强基层党组织纪检队伍建设,在6个设有党委的直属事业单位设立纪委,明确纪委书记由单位领导班子副职党员干部担任。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纪检工作的领导,形成协调统一的工作机制。

2关于干部兼职过多,学会协会缺乏有效监管的问题。

一是清理规范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严格执行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

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号)

精神,开展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清理规范工作。目前,2名退休中管干部已

全部办理完在企业兼职的辞职手续。部系统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所涉及的

10个单位39名兼职(任职)人员中,37人已明确不再兼任现有企业职务,正在

办理相关的辞职(辞任)手续;2人明确去企业任职(1名事业单位副局级干部,

1名事业单位中层干部),任职手续已完成。

二是清理规范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关于干部在社团兼职过多问题,科技部对此进行了摸底调查。进一步核实,在职中管干部中有7人在14社团兼职,在职党组管理干部中有144人在200个社团兼职。科技部将根据中央关于干部在

社会组织兼职的有关规定进行清理并严格规范管理。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要求,抓紧开展退(离)休领导干部社团兼职清理规范工作;目前离退休干部局及各事业单位已启动了此项工作,按规定明年1月向中组部报送清理规范情况。

三是规范在职干部兼职行为。在清理干部兼职的基础上,结合科技部工作实际,正在研究制定干部兼职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科技部机关工作人员和从事科技项目管理的单位及工作人员不准承担或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研究,不准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评审验收工作并领取报酬及各种费用,不准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研究论文、著作、专利等署名,不准作为国家科技奖励的候选人参与评奖,不准收受国家科技项目承担单位和国家科技奖励报奖单位礼金、购物卡、吃请、旅游和娱乐健身活动等。严格规范在职干部兼职行为,从严管理干部。对违反规定的,严肃处理。

四是加强对科技部主管社团的监督管理。依据社团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从严管理科技部主管的社团。在社团管理体制改革完成前,将不再申请成立新的社团,对没有实质性活动的社团,依法依规清理撤销。严格监督社团,落实离退休干部最多只能在一个社团兼职,且不得领取报酬;每年底在社团兼职人员要报告兼职工作情况等有关规定。科技部主管的社团不得与部属事业单位合署办公,不得使用委托管理单位的房产,不得申报科技部管理的国家科技项目。重点加强对社团的审核工作,社团年检时要求提交当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兼职人员情况和取酬情况、开展活动情况等。依据年检审核情况,每年选取部分社团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求委托管理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指导,并且将社团管理纳入科技部委托管理单位领导班子考核。

五是对中国高新区协会进行清理撤销。2011年,科技部清理撤销高新区协会地方科技部门的会员资格,并退还已收取的会费。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央巡视组的要求,尽快清理和依法撤销高新区协会。

3.关于部分展会未按规定公开招标的问题。

一是机关服务中心不再直接委托豪志会展公司承办展会。格执行公开招标规定,按照《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确定展览承办单位。凡单项金额超过120万元的,必须公开招标;50万元以上的一律不得直接委托,必须采用竞争性谈判、邀标、公开招标等方式公平合理确定承担单位。豪志会展公司投资方机关服务中心、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已商定,拟将豪志会展公司转由中国

科技信息研究所所属企业万方数据公司为主管单位,面向市场开展专业化会展

服务经营。

二是加强展览规范管理。针对科技部展会过多的问题,要进一步进行清理,减少展览展会数量,加强管理和监督。除科技部经批准主办的展览外,其它一律不给予经费支持。研究制定《展览展示专项管理办法》,对展览申请、经费安排、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流程和责任予以明确细化,加强对展览专项安排和经费申请使用的监督管理。从严核准各类会展,经批准安排年度展览任务时,明确要求各牵头组织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认真履行招投标程序,加强展览的管理。

4.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针对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整改。

一是进一步加强会议管理。针对2013有会议未在定点饭店召开和超标准列支会议费问题,部党组修订完善了《科技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和《科技部会议管理办法》,加强会议管理。今年以来,严格按照规定控制会议数量、会议规模、会议预算。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在定点饭店召开会议

二是进一步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对于机关超编的11辆公务用车,其中离退休副部级领导干部用车7辆,按照中央正在制定的省部级领导干部生活待遇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2辆为新任职的2位副部级干部配备的,将尽快向国管局办理入编手续;其中2辆纯电动汽车为国管局统一组织的国家机关推广试用车,将按国管局规定进行处理。对长期包租的4辆外事接待用车,全部清退。今后,外事接待用车,根据外事计划,按规向社会租车。

三是进一步加强出国(境)团组管理。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科技部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认真解决出国(境)团组在外超时间超经费问题,严格控制出访时间、人员和经费。按照“因事定人”和“控制总量”的原则,制定年度出访计划。加强因公出访全流程管理,实行出访公示制度,杜绝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出访团组及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以及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等情况,严格控制双跨团组。每个出国(境)团组任务完成后,都要及时提交出访任务情况报告,并加强监督核查。

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并结合审计发现的有关问题,科技部党组将集中做一次整改情况通报,问题要具体,责任要明确,加强警示教育,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二)民主集中制方面。

针对关于班子存在民主有余、集中不足,议而不决、效率不高,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顶层设计方案和科技部“三定”方案工作进度滞后的问题,科技部党组要加强民主集中制,加强集中统一,提高议事效率和执行力。

一是加快制定创新发展战略顶层设计方案。年,科技部成立了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具体负责起草工作。党组多次开会专题研究加快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顶层设计工作,部领导还分别牵头对创新驱动发展若干重要问题进行了研究,形成9份专题研究报告。建立顶层设计工作咨询机制,组建了科技界、经济界、产业界相关专家的咨询专家组。咨询专家组已召开三次会议进行研讨,提出了咨询意见。国务院领导先后几次主持召开会议进行了研究。8

18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听取科技部和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总体思路的汇报。我们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正在抓紧对顶层设计方案做进一步修改完善。

二是加快制定科技部“三定”方案,推动职能转变。经过与中央编办反复沟通和协商,科技部认真研究职能调整和机构设置工作,822日部党组会深入讨论初步形成了科技部内设机构和职能调整方案已报中央编办审批。科技部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重点加强统筹协调、战略规划、政策法规、管理监督、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职能,要从根本上改变忙于审批项目的状况。

三是加强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重大问题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党组集中力度,增强班子团结和整体合力。加强民主政治协商,推进民主政治在科技部的实践。对部党组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察督办,发扬“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

(三)选人用人方面。

针对选人用人不规范和干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部党组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按照好干部标准,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有关制度。

一是完善干部选拔方式。对出现的干部提拔未按要求进行民主推荐的问题,今后对干部选拔任用,必须履行民主推荐程序。扩大正局级非定向民主推荐谈话范围,从部领导扩大到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并于今年67月份开展了正局级领导职务非定向民主推荐工作。针对2010年以来查处的8名司局级干部中3名属于“带病提拔”的问题,认真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任前全面考察,对

在多个岗位任职的干部,要进行延伸考察,认真核查干部档案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材料。加强廉政考察,事前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了解信访举报、巡视以及驻部组局和机关纪委掌握的情况,凡有不廉洁问题的,一票否决。

二是积极消化解决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配备两名正职问题,现港澳台办主任明年3月到达退休年龄,届时该职位将由合作司司长或副司长兼任,今后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按规定只配备1名正职领导。通过退休、转岗等方式尽快消化未参公管理的直属事业单位配备的15名司局级非领导职务干部,今后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将不再新配司局级非领导职务干部。

三是加强对直属事业单位选人用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针对对直属事业单位选人、用人工作指导监督不够问题,我部正在制定《科技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要结合年度考核、巡视等工作,对直属事业单位开展干部人事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对离任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履行选人用人工作职责检查。

四是清理过多借用人员并加强管理。针对借用人员过多、有的时间过长问题,今年科技部成立了规范借用人员管理工作小组,对借用人员进行了集中清理,共清理借用人员114名,借用超过2年的人员6月底已全部终止借用并进行了公示。同时,修订出台了《科技部机关借用人员管理办法》,今后将严格按此规定审核管理借用人员。

五是推进干部交流轮岗。党组将结合实际,从严落实干部交流轮岗有关规定,处以下公务员在同一处室连续工作满10年、局级公务员在同一司局连续工作满15年、担任同一领导职务10年以上的均应安排交流。科技部将结合此次“三定”方案制定职能调整工作,加大处以上干部,特别是关键岗位领导干部交流力度,积极推动跨司局、跨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轮岗。加快研究制定关键岗位干部交流办法。

(四)科研经费和项目管理方面。

针对科研经费和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科技部会同财政部起草了《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已于今年由国务院以国发201411号文正式印发。国发2014

11号文件对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和项目管理问题作了全面的部署。当前加强科

研经费和项目管理,关键是贯彻落实好国发〔201411号文。

1.关于管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

针对科技管理存在失之于软、失之于宽,虚报冒领科研经费以及贪污、侵

占、挪用的问题,要加大查处违规违纪行的力度。

近年来,科技部通过结题验收、专项审计、巡视检查、重点检查等方式,对科研经费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了许多问题,但处罚力度不够,没有起到震慑、教育警示作用。今年按照国发〔201411号文件要求,加大查处力度,对2013年度科技经费和项目监督检查情况进行了汇总研究处理,对检查发现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对20多家科技经费使用违规违纪情况较重的单位,约谈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告诫,督促履行法人责任,认真整改,加强管理。725日,对2013年以来发现的4起严重违反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的典型问题(北京惠众实科技有限公司参与科技支撑计划“成型燃料产业链技术集成与村镇集中供热示范”课题中使用大量假发票列支科研经费的问题;大连三维传热技术有限公司承担科技支撑计划“城市生态化公共照明与低碳建筑技术研究及示范”课题中提供虚假财务资料、挪用科研经费的问题;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浙江大学生命科学院、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及上海交通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共同参与的“农业生防微生物制剂的合成与作用机理及定向改造”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违规问题;北京邮电大学信息与通讯工程学院承担的国家863计划“CPON关键技术研究与系统设备研制”课题、电子工程学院承担的支撑计划“城市安全生产风险动态监管共性关键技术的研究”课题、信息与通讯工程学院承担的国际合作专项“中芬基于LivingLab的智慧设计创新网络平台研发与应用示范”课题、网络技术研究院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的863划“新一代业务运行管控协同支撑环境的开发”课题中科研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并向社会进行了通报。

214日党组会审议了本年度科研经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决定建立科研项目经费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和项目监管检查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今年的科研经费巡视检查和科研项目专项审计工作,派出了6个巡视组50多位专家对11个省(市)的79家项目承担单位的158课题开展科研经费巡视检查,同时委托7家会计事务所对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计300多个课题进行专项审计。科技部将对巡视检查和专项审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梳理和深入核查,采取限期整改、停拨经费、建立“黑名单”、停止申报资格、移交司法等措施,加大对科技项目经费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处罚力度,并向社会公告,发挥震慑和教育警示作用。

关于成都林海公司虚假发票套取和转移财政资金的案件,20114月,发现涉嫌严重违规线索后,科技部即组织力量进行了检查。20129月经中央纪委协调,科技部已将案件移送成都市检察院依法查处。20137月,我部追回了成都林海公司套取的经费1005余元。

关于审计署20124月审计发现5所大学7名教授弄虚作假套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2500多万元的问题,其中涉及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等人承担的由农业部牵头组织实施的“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有关课题,浙江大学教授陈英旭承担的由环境保护部牵头组织实施的“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重大专项有关课题,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李澎涛、王新月(李澎涛之妻)承担的由卫生部牵头组织实施的“重大新药创制”重大专项有关课题,北京邮电大学教授宋茂强、邹华等人承担的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组织实施的“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重大专项有关课题,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潘绥铭承担的由卫生部牵头组织实施的“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重大专项有关子课题。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科技部立即组织对上述5所大学7名教授是否承担科技部管理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情况进行了清查,立即停止了李宁等人承担的所有项目经费,并责成其法人单位进行整改,加强管理。同时,积极协助中央纪委、教育部、审计署和司法机关等进行认真查处。目前,共依法依纪查处了8人,其中陈英旭、宋茂强2人被依法判刑;李宁、李澎涛、王新月、王甫(李澎涛的博士生)4人被依法批捕;邹华暂不起诉;潘绥铭被行政处分。

今后科技部将积极会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统筹协调,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督促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实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健全制度,严格管理。对在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使用方面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进行警示教育。

2.关于项目管理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针对项目立项审批权力过于集中、项目管理所有环节由一个司甚至一个处负责,评审专家库分散在各司处管理,透明度不够,存在一些操作空间,缺乏有效制约和监管,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科技部结合“三定”方案的制度落实和相关管理办法的修订,进一步把项目管理的具体工作从机关司局转移到事业单位或地方科技主管部门。

一是完善项目指南编制机制。扩大项目指南编制工作的参与范围,项目指南发布前要充分征求科研单位、企业、相关部门、地方、协会、学会等有关方面意见,并建立由各方参与的项目指南论证机制;指南的编制发布和项目的组织实施要分开,形成既相互制约又相互衔接的机制。今年863973和科技支撑计划三大科技主体计划年度指南实现了统一发布,加强了计划安排相互间统筹,防止多头申报。

二是改革专家遴选和管理机制。动形成公开透明的项目形成机制,今年

863973和科技支撑计划三大科技主体计划统一从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并公布了网络视频评审和会议评审专家名单,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对专家参加评审工作情况,如专家打分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客观记录,加强对专家行为的管理。要建立健全评审专家轮换、调整机和回避制度,及时更新专家库,解决个别领域项目指南编制、评审、实施过于集中在少数专家的问题。加快建立统一的专家库,及时更新库中专家,专家由承担监督职责的单位随机抽取,解决专家分散在各司处既选专家又评项目存在选择操控空间的问题。

三是推进项目立项评审和管理的信息化建设。2011年开始逐步推行网络评审和视频评审,2014年全面铺开,对评审立项全流程实现信息化管理,让立项评审过程“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加快建设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首先实现科技部各类科技计划以及管理情况全部纳入信息系统。科技部会同财政部在有关部门和地方现有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数据库基础上,按照统一数据结构、接口标准和信息安全规范,争取在2014年底前基本建成中央财政科研项目数据库,2015年底前基本实现与地方科研项目数据库资源的互联互通,建成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科学化水平,接受社会监督,并向社会提供服务。

四是推动项目管理流程再造,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按照“权责明晰、相互制衡、公开透明、痕迹可查”的原则,科学设计科技部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同管理主体的职责权限,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避免权力过于集中。通过制定“三定”方案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科技部机关各司局不再承担国家科技计划(专项)项目评审和实施过程的具体管理工作,将项目评审和实施过程的具体工作下放到相关事业单位或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加强各项监督职责,对项目评审及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修订完善计划(专项)管理办法,明晰项目管理流程。制

定部机关及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管理监督工作的行为准则。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项目立项、验收、成果和资金安排的信息,强化对项目审批权及管理权的社会监督。619日党组会研究通过了《科研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中违规违纪问题责任倒查工作流程》,研究制定了“一案双查”的有关规定,对科研经费和项目出现重大问题的,倒查科技部存在漏洞的相关单位及人员的管理责任,以及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权钱交易、失职渎职的行为,若有则严格追责惩处,并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3.关于科研经费管理不够科学完善的问题。

针对科研经费管理不够科学完善、监管不力、违法违规和浪费易发多发的问题,按照国发〔201411号文要求,深化改革,建章立制,强化责任,严格管理。

一是加强对国发〔201411号文的宣传培训。为确保文件得到贯彻落实,科技部、财政部组织开展了广泛的宣传培训。科技部会同财政部开展了专题研讨班、师资培训班,部机关培训、全国视频培训会、全国财政管理干部专题培训班,还在6大片区开展宣传培训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培训7000余人次,涵盖了中央、地方科技和财政部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单位的人员。还将对服务于科技管理的会计师事务所、咨询专家等进行培训。同时,科技部网站开设学习专栏,通过在线答疑等方式培训。通过广泛培训,帮助社会各界及时了解政策,准确执行政策。

二是加强经费管理配套制度建设。按照国发〔201411号文件要求,目前正积极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中央财政民口科研项目资金管理通则》、《中央民口科研项目资金核算指导意见》、《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概算和课题预算编报指南》、《科技部科技计划课题预算评估评审办法》、《国家科技计划财务验收工作规范》和《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民口)科技经费管理办法》等文件。这些配套政策的制定,将进一步统一中央民口科研经费管理,统一预算编制、预算评估、财务验收、会计核算以及成果管理。今明两年内陆续完成并发布实施。

三是加强法人责任。针对一些科研单位认为国家科研项目和经费是专家争取来的,任由项目(课题)负责人随便使用的情况,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项实施单位法人、课题组负责人的责任。特别是要通过文件规范、宣传引导、监督检查、结题验收等手段,强化单位法人责任。法人要认真履行职责,规范项

目(课题)责任人管理经费行为,加强管理,提供良好服务,真正把国家科研

经费管起来,管好用好。

4.关于资金和设备闲置浪费的现象。

针对资金和设备闲置浪费突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制定解决措施,加强管

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和设备利用率。

一是尽快解决国家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结转10余年未用问题。该专项基金本金规模7500万元,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基金当年产生的利息资助学术著作出版项目。经与财政部协商,拟改进管理方式,2015年度预算由学术著作出版基金本金安排700万元资助学术著作出版,余下资金统筹用于科技相关工作。以后年度的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则纳入部门预算向财政部申请年度经费。科技部将会同财政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尽快修订《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

二是加强和完善课题结余经费管理。按照国发〔201411号文件规定,尽快制定有关办法,将单位科研信用与结余资金的回收或留用政策相挂钩,建立奖优惩劣的激励约束机制。对完成项目好、资金使用规范的单位,结余资金可按规定留给单位统筹用于科研活动。对完成项目不好,资金使用不规范的,结余资金全部收回。建立结余资金上缴的监督处罚机制,未及时上缴的要给予处罚,保证资金及时上缴到位。

三是提高经费审计质量,堵塞漏洞。强化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统一管理,建立对审计报告抽查制度,提高项目财务审计工作质量。制定出台《科技部科技计划(专项)财务验收规范》。建立统一的财务验收工作规范和评价标准,确保验收的质量。

四是着力推动科研设备仪器开放共享。深入推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网建设,搭建平台,汇集各方资源,为企业和科研人员提供更为优质的共享服务。研究制定《关于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的若干意见》。编制发布《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目录》,做好科学仪器设备利用共享信息公开。发布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利用共享指数,强化公众监督。

5.关于一些科研项目成果弄虚作假的问题。

巡视组指出的一些科研项目成果弄虚作假,有些科研成果使用其他科技成果充抵的问题,这是20112012年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2012年以来,科技部进行了治理,有的典型案例也进行了通报和向社会公开曝光,但力度不够,这

种现象仍然突出,对此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整改:

一是加强查重工作,防止重复申报。2012年以来,科技部863973和科技支撑三大科技主体计划逐步实现了指南同步发布,以防止我部三大主体计划之间出现多头申报、重复立项、研究成果互相充抵现象。今年以来,利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加强科技部管理的科技计划审查工作和查重工作。在申报2015年度项目中,利用查重机制发现,因存在重复申报等问题,有13%973划项目没有通过审查;有近20%的高新技术领域项目没有通过审查。

二是厘清各方职责,加强结题验收。严把验收关,防止走过场。根据不同类型项目创新方式,引入第三方评估、用户测试等方式,项目专员的全程跟踪意见在验收时要充分体现。对重点项目加大现场考察比例,组织由财务专家和技术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进行现场考察。将验收过程、验收意见、验收结论纳入专家信用管理体系,推动验收专家“敢负责、负好责”。验收结果及任务完成情况要纳入国家科技报告,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强化项目组织实施单位的责任。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的课题验收由项目组织单位负责,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的责任主体为工信部、环保部、住建部、卫计委、农业部、能源局、北京市和上海市等牵头组织单位,都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把关。科技部要完善制度,加强监督指导,严格抓好验收抽查。2012年科技部组织专家对已验收的7重大专项46个项目(课题)进行了抽查,对5个课题存在成果充抵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要求重新验收。今后进一步加强对验收项目的抽查,对于验收文件、资料、数据、成果不真实,弄虚作假的,要依规依法严肃处理,并建立“黑名单”制度。每年各组织实施单位都必须提交应结题项目的验收情况报告,及时清理应结题验收项目,对逾期未进行结题验收的项目要建立清单,查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三是明确考核指标,推进信息公开,严格项目课题成果管理。项目批复和签订课题任务书时,明确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必须可量化、可检测、可考核;要求课题支持形成的技术、产品、专利和标准等成果必须标注资助来源及项目编号。修订国家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对项目立项评审实施全过程的信息公开做出明确规定,建立健全项目后评估制度。实施验收前公示,将项目课题验收材料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加强相互监督。积极推进国家科技报告制度,对2006年以来已结题验收项目课题报告进行回溯收集,以后通过验收的项目课题必须按时提交报告,对不提交科技报告的不允许其再申报国家

科技计划项目。目前经过试点收集已有3万份科技报告向社会公开共享源,并

接受社会监督。

6.深化改革,建立科技资源统筹协调新机制。

现有科技计划在体系布局、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总体绩效等方面都存在不少问题,缺乏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多头申报项目,分类资助方式不完善,突出表现在科技计划碎片化和科研项目取向聚焦不够两个问题上。按照中央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精神和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具体要求,科技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起草优化整合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方案。通过建立了联合工作机制和工作小组,深入研究、查找问题,提出了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战略目标、基本原则和重大举措,并对优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布局、整合现有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进行了整体设计。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意见,并书面征求50个部门(单位)的意见。9月中下旬,国务院领导听取了汇报,国务院科改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门研究。9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92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进行了审议。

中央要求,要彻底改变政出多门、九龙治水的格局,坚持按目标成果、绩效考核为导向进行资源分配,统筹科技资源,建立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构建总体布局合理、功能定位清晰、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计划体系和管理制度,以此带动科技其他方面的改革向纵深推进,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立一个好的体制保障。政府部门主要负责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宏观管理,不再直接具体管理项目,通过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建立决策、咨询、执行、评价、监管各环节职责清晰、协调衔接的新体系。根据国家战略需要和科技创新规律,构建新型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体系,避免重复申报和重复资助。科技布局上既要注重全面布局,也要讲究重点突破、非对称发展,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形成聚焦重点任务配置资源、集成攻关的新体制。

科技部将根据习近平总书记讲话要求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讨论提出的意见,对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贯彻实施方案,作为主责部门,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确保改革改有所进、改有所成。

三、认真处理信访举报问题,严肃查处干部违纪案件

428日至624日,中央第十巡视组向驻部组局分批移交信访举报共36件,

其中涉及科技部系统干部共23件、涉及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问题共5件、涉及干部管理问题共4件、涉及其他方面问题共4件。要求科技部和驻部组局抓紧进行处理并将结果报中央巡视组。79日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时要求科技部认真办理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件。

科技部党组和驻部组局对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件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力量,加快办理。王志刚书记专门听取了核查情况汇报。驻部组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和线索进行了集体研究梳理。按照信访举报反映问题的不同类型,有针对性地提出调查核实意见,按程序报告科技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后,通过组织调查和核实取证、函询、约谈相关人员,以及调阅资料、项目经费审计检查等多种方式,对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件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和处理。

截止目前,巡视组转来的36件信访举报件,29件已办结,还有7件正在核查和处理。专项巡视期间,驻部组局先后向巡视组报文22次,及时将信访举报件的核查情况进行了报告。专项巡视期间,驻部组局还收到中纪委信访室转来信访举报共17件,科技部和驻部组局立即组织进行了核查,向巡视组汇报了有关情况。到目前,已办结14件。我们组织力量对2件反映有突出问题的信访举报件或线索进行了重点核查。

一是对科技部火炬中心一副局级干部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处理专项巡视期间,中央巡视组收到署名反映其长期与某女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问题的举报信。经过立案调查,问题属实,属于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情节比较严重。521日科技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党纪上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政纪上给予撤职处分。

二是对高新司一正处级干部违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占用私企小汽车问题进行调查处理。中纪委信访室转来举报其长期占用承担国家科技项目的北京某公司小汽车的信访举报件后,经立案调查,举报问题属实,特别是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央三令五申提出严格要求后,其仍然顶风违纪,对其违纪行为不主动进行纠正,直到其问题被人举报后才退还车辆和相关费用。其行为违反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相关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节较重。94日科技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党纪上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政纪上给予撤职处分。

今年以来到8月底,驻部组局还收到信访举报114件,都进行了认真梳理和

调查核实,已办结95件,其余19正在抓紧办理。

部党组、驻部组局已于922日发文并在923日部加强机关党建会议上将上述查办的两起违纪案件,在科技部系统进行通报,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明纪,警示和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剖析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根源,健全和完善科技经费和项目管理制度,堵塞漏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对权力制约监督。

四、进一步整改工作措施

目前,科技部对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有些问题已经得到解决;有些明确了整改方向和措施,整改工作正在抓紧进行;还有些问题复杂涉及面大,存在体制机制障碍,必须通过深化改革,破除障碍,建立新体制新机制来解决。部党组将以此为契机,继续抓紧整改工作,着力提高抓大事谋长远解难题的能力,积极推动科技改革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

一是坚持不懈抓好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把整改落实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确定的时间进度紧抓不放,部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督促各项整改工作的开展,各位部领导按职责分工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二是坚持把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作为整改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通过整改工作,进一步完善责任层层落实、压力层层传导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机制。加强责任追究,完善责任倒查机制,实施“一案双查”。改进巡视工作,重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体制机制。

三是以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要将巡视整改工作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年度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结合起来,加强统筹协调,全面推进整改。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认真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做人之道,恪守规矩,清正廉洁,敢抓敢管,嫉恶如仇,营造风清气正“干事谋发展”的工作作风。持之以恒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整治出国(境)、会议、公务用车、展览等方面的违纪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要严明组织纪律,严格党内生活制度,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一把手的“书记”意识,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好干部标准,改进完善选人用人方法,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

五是以整改落实为动力,进一步推动科技工作各项重大任务。要把中央交办的研究制定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顶层设计方案作为首要任务积极推进,加快提出具体方案报中央审定。加强国发〔201411号文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完善配套制度,加强科研经费和项目管理,对违规违纪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加快科技部“三定工作”,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深化改革,强化规划统筹、政策制定、执行监督和绩效评估,抓重点、谋长远,开创科技改革发展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

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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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信箱:北京市复兴路乙15号科技部信访处邮政编码:100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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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41011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4330日至524日,中央第六巡视组对我区进行了巡视。712日,中央巡视组向自治区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一)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1.强化责任落实。自治区党委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并要求全区各级党委(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健全反腐倡廉建设领导小组和反腐败协调小组,完善《自治区反腐倡廉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及反腐败协调小组“五项”工作机制。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及其《任务分解的意见》,印发《自治区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今年以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专题听取、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6次。张春贤书记坚持“四个亲自”,并于3月初向党中央和中央纪委专题报告了新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努尔白克力主席于6月底向中央纪委监察部报告了政府系统廉政工作情况。自治区党委按时向中央和中央纪委报告今年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自治区党委把落实“两责任”的情况作为2014年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在《新疆日报》、新疆电视台、天山网等主流媒体开设栏目。目前已有

10个地州市党委书记或纪委书记接受新闻媒体专题访谈。由自治区纪委副书记带队,对14个地州市党委书记、州长(市长、专员)、纪委书记、组织部长进行约谈,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意识。

2强化责任考核。印发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检查考核指标》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纳入《2014年自治区绩效考评工作方案》。按照2013年做法,继续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自治区五项重点综合考核内容,由自治区领导带队,实行一个会议,一并报告,一个组考核,一次进行。

3.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目前正在制定《关于对重大腐败案件实行“一案双查”的暂行办法》。

4.加强宣传教育。坚持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性党风党纪和警示教育,深化廉政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认真开展以“严明政治纪律、加强作风建设、为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提供坚强保障”为主题的第16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开设“廉政教育大讲堂”。组织92个单位5000余名党员干部到自治区反腐倡廉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和廉政文化示范点接受教育。

5.着力改革创新。认真落实中央和中央纪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意见,稳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印《自治区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和《贯彻落实中央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具体措施》。积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在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的前提下,完成两轮内设机构调整,负责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主业部门达到12个,占全委19个部门的67%,人员占总编制的64%。新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制定了《自治区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办法》,强化纪律约束。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1313人,公开通报曝光10人,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自治区纪委监察厅128项议事协调机构调减至19项,地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议事协调机构调减率超过75%。制定《进一步加强自治区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派驻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在驻在单位党组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其他工作。

6.加强巡视工作领导。建立并落实由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主席、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组成的“5人小组”听取巡视情况汇报工作机制,听取了首轮对农业厅、工商局、新疆医科大学、民政厅、新疆日报社等五个单位的常规巡视综合情况汇报,对发现的五个方面15类问题和一批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处置问题作出安排部署。对首轮巡视情况如实反馈,反馈情况已在新疆主要媒体公布。起草了《关于加强和改进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32017年)的实施方案》。组建并即将启动巡视组长“人才库”。配齐了巡视办领导和巡视组工作人员,明确提出不再从巡视机构抽派人员参与和巡视工作无关的任务。通过强化巡视力量、坚持问题导向、增加巡视频次、缩短巡视间隔、突出巡视重点等措施,力争2017年底前实现巡视监督对14个地州市及自治区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目前正在开展第二轮巡视。

(二)针对矿产资源和土地开发领域腐败问题反映依然强烈的问题

1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加快推进土地、矿产资源更加合理有效配置,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

一是积极推进土地和矿产资源统一管理、有偿使用、优化配置、有效利用。坚持资源国家所有和资源占用全区统筹,以有偿、有序、有效为目标任务。建立和完善市场调节和配置机制,推动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

二是优化和加大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除军事、社会保障性住房和特殊用地等可以继续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外,对国家机关办公和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产业)、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各类社会事业用地积极探索实行有偿使用,对其中的经营性用地先行实行有偿使用。实施《自治区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办法》,加强对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的监督检查。今年18月,全区共出让土地10.07万亩,其中招拍挂出让9.6万亩,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

三是加强矿业权市场建设,完善矿业权出让制度。新设矿业权,除按现行政策和有关规定以协议有偿出让之外,根据市场需求,一律有计划地采用“招拍挂”等竞争方式出让。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业权转让变更管理规定(暂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炭资源有偿配置的规定》,目前已完成起草工作。

四是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指导督促县(市)及时将供地计划、出让公告、供应结果等信息录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对已供地建设项目的开竣工、开发建设进度情况等进行实地巡查并及时更新开发利用信息,动态把握土地开发利用状况,尽早发现和处理土地闲置以及违约问题。对自治区审批新增建设用地及各地供地情况,每月进行通报并向社会公开。及时掌握储备土地、已供储备土地、储备计划、储备资金收支、各类融资等相关信息,进一步加强土地储备、业务和金管理,规范土地储备融资行为。

五是加大探矿权和采矿权批后监管力度。组织开展探矿权、采矿权年度检查工作,对不履行法定义务、未完成最低勘查投入、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年度检查、弄虚作假提交资料不实的,作出相应处理和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未完成整改或经复查仍不合格、逾期不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探矿或采矿许可证,年度检查结果在网站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以“358目”和整装勘查区为重点,推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逐步形成以大型矿业集团为主体、

中小型矿山企业协调发展的矿产开发格局,并推进整合常态化管理。今年1月—

8月,全区共立案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456件,收缴罚没款2675万元。

2积极组织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摸清情况,强化措施,提高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是开展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治理工作。过去整改的基础上,采取摸底排查、梳理问题,分门别类、建立台账,突出重点、抽查督改等方式,部署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坚持责任考核追究制,建立目标考核体系。近期在自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有针对性地组织全面检查。同时按照全国要求,积极配合开展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情况专项审计。

二是开展2010年前土地、矿产被无偿或低价划转给企业和个人情况的核实和清查。初步核查,20052010年,全区供应土地1.6万宗,面积59.26万亩,其中划拨3970宗,面积21.65万亩;招拍挂出让5864宗,面积21.55万亩;协议出让5628宗,面积14.59万亩;国企改制501宗,面积1.47万亩。从核查情况看,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以划拨方式供地,对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严格按照招拍挂方式供地,但存在供而未用、土地出让金缴纳不及时等问题。初步统计,共出让探矿权8978宗,其中申请在先出让8807宗、协议出16宗、招拍挂出让155宗,协议和招拍挂出让价款6154.75万元;共出让采矿权1229个,其中以协议有偿方式或探矿权转采的1217个、招拍挂出12个,出让价款50.24亿元。存在个别矿山欠缴采矿权价款和矿产资源补偿费、一些探矿权完成勘探工作后不能及时转采开发、一些探矿权“圈而不探”等问题。针对圈而不探、探而不采等问题,2009—2011年连续3年开展专项检查,累计检查地质勘查项目19183项次,不合格项目累计1967个,其中不履行法定义务616个、未参加年检645个、自愿放弃706个。上述1967个探矿权对社会公告后,已予以废止。

三是开展房地产用地审批、供应和开发利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情况的监测监管以及违规违约情况的查处,商品住房用地单宗出让面积不得超过7公顷(105亩),不得将两宗以上地块捆绑出让,不得“毛地”出让,不得出让容积率小于1的住宅用地。对开发建设时间、投资规模、容积率等指标和土地闲置后的处理方式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是开展矿业权清查工作。初步清查,截至目前,全区有效探矿权5543个,其中煤炭探矿权613个、非煤探矿权4930个,国家出资勘查项目224个、社会

资探矿权5319个。煤炭探矿权中,大企业集团持有271个、国有地勘单位持有72个、其它企业持有270个。全区有效采矿权1229个,其中煤炭采矿权406个、金属矿采矿权532个、其他矿产采矿权291个。煤炭采矿权中,国有煤矿136个,生产规模4851万吨/年;非国有煤矿270个,生产规模3892万吨/年。从清查情况看,煤炭资源勘查利用程度仍然较低,部分勘查项目进度慢,部分企业占用资源量过大。

3.继续抓好2011年中央巡视组提出的整改意见的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和从严从实整改,对已经整改落实的,继续巩固扩大成果,坚决防止反弹;对正在整改落实的,加大推进力度,特别是对整改工作的难点问题和重要任务,在摸清实情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整改措施,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

一是继续推进煤炭资源优化配置。1)继续加大国家和自治区财政出资对煤炭资源的勘查力度,进一步提高煤炭资源勘查程度。(2)对未按项目进度计划和投资承诺实施勘查开发和项目建设的,责令在规定期限内整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调减勘查区块、矿区范围。(3)对勘查开发项目进展缓慢的进行跟踪检查,督促尽快完成勘查并按规划及时转入开发。(4)对占用煤炭资源而无煤炭资源转化项目的,要求报送煤炭资源开发计划;对部分煤炭资源转化项目占用储量过大的,按照相关要求由当地人民政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调整意见。(5)对已配置煤炭资源勘查区块与矿区总体规划井田范围不一致的,按照矿区总体规划和采矿权设置方案,对勘查区范围进行调整,并落实井田项目业主。(6)大力推动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发展和推广节约与综合利用的高新技术,积极推进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开采,提升资源开发利用水平。(7)对部分煤炭资源勘查区块和已开采煤矿位于生态敏感区、重要生态功能区和风景名胜区的,对煤炭资源勘查区块进行调整,对已开采煤矿,按照环境保护的要求进行整改。

二是继续严格矿业权审批。积极主动就矿业权管理问题向国土资源部汇报,争取审批绿色通道。加快推进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和审批工作。对探矿权采矿权出让、申请、审批和监管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程序和要求逐级审查。进一步完善网上审批制度,推进网上公开审批。完善窗口办文制度,坚持探矿权采矿权受理、审查和许可证发放分离。对正常延续的探矿权采矿权申请报件即收即审即办。下放了部分采矿权登记审批权限。

三是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重点围绕加强公益性地质调查和重要矿产勘查,突出重点区域、能源和紧缺大宗矿产,加快地质找矿工作。今年共部署实施地质勘查项目382个,投入资金18.67亿元,同比增长8.86%。向国家争取石油天然气区块新疆地方自主勘探开发权及矿业权登记的特殊政策总体取得一定进展。阜康白杨河矿区煤层气开发利用先导性示范工程和库拜煤层气示范区调查评价启动实施并取得积极进展。哈密三道岭南隐伏性煤炭资源勘查取得新发现。油页岩、页岩气等资源勘查开发取得新突破。火烧云铅锌矿等一批金属矿产勘查取得新成果。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着手组织开展丝绸之路经济带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调研工作,力争取得与周边国家能源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领域的深度合作。在自治区统一领导下,积极推进三塘湖煤田招拍挂出让,各项工作有序稳步进行。

4.加大对矿产和土地开发领域腐败案件查办力度。按照中央巡视组提出的反馈意见要求,积极主动、扎实有效地进行矿产和土地管理自查清理工作。进一步查找不足和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强监督,规范行为,严格程序,完善制度。

一是加强对行政审批、登记发证、项目立项评估和检查验收的监督检查。紧扣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职责,聚焦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审批出让、重大项目立项和大额资金分配使用等重点环节,创新完善制度设计,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切实防控廉政风险。加大对审批权集中部门、重点岗位以及基层国土资源部门和执法监察机构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事,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综合使用教育实践活动、审计成果,切实解决在土地和矿业权审批出让管理中存在的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失职渎职等问题。加强对一些关键环节的批后监管,坚决纠正权力滥用、吃拿卡要和“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行为。加强对土地和矿业权审批、项目评估和发包等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权力寻租等现象。加强对《自治区煤炭资源有偿配置与勘查开发转化管理规定(暂行)》和《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炭矿产资源探矿权出让管理的暂行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按照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要求,认真对“反映领导干部的有关问题”线索进行集中办理,对梳理出的重点问题线索通过函询、诫勉谈话、初核等方式进行初步调查了解。认真开展领导干部及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共有2375干部进行了登记申报。

2012年以来,全区国土资源系统查处利用征地拆迁、土地整理、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行政执法等工作之便贪污受贿或失职渎职30余人。

(三)针对一些领导干部以权谋地突出的问题

1.提出专项清理整改方案。制定《党员干部违规占有土地(牧场、林地)问题专项清理整改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专项清理行动。组织村级以上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填报《个人拥有或参与土地出让等情况申报表》。针对非法开垦荒地导致水资源超限额使用问题,自治区制定了减地节水工作方案。

2.开展专项清理和整改落实工作。督促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自治区国土资源、农业、畜牧、林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8月中上旬集中开展专项清理和整改落实工作。截至目前,自治区纪委尚未收到主责部门在组织开展专项清理行动中发现并移交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下一步,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将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对填报《个人拥有或参与土地出让等情况申报表》的真实度进行抽查,对抽查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进行核实并追究责任。

(四)针对政府部门及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较为普遍的问题

1关于自治区20多个厅局及各地州市政府所属884户企业未纳入国资监管范围问题。一是摸清底数,明确责任。由自治区财政厅、国资委具体负责对全区未纳入监管的国有企业进行摸底调查。截止2013年底,全区未纳入国资监管的企业1252户,资产总额1241.64亿元。其中,区本级470户,总资产322.4亿元,涉及区级机关52个(含直属事业单位14个)。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立足自治区实际,借鉴兄弟省市的经验,已形成《关于区级机关与所属企业脱钩统一纳入国资监管的实施方案》。二是全面脱钩,分类监管。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要求,实现政府机关与所属企业彻底脱钩,政府机关不再管理或新办企业。对生产经营基本正常的企业,全部纳入国资监管范围,其中,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健全的直接纳入;尚未进行公司制改制的,在主管部门(厅局)的主导下完成公司制改制后纳入。对行业特殊、不具备直接监管条件的企业,采取委托监管方式,由国资委制定统一的托管办法和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考核制度,并与企业主管部门签订《国资监管委托责任书》,明确委托监管责任。对资不抵债、经营不善、前景不佳的企业和资产规模小、容纳就业少、经济效益一般的企业,以及无资产、无场地、无人员的“三无”企业等,由原主管部门作为责任主体,依法实施转制、破产或注销,退出国有企业序列。三是先易后难,限期完成。政府机关与所属企业脱钩纳入国资监管工作全面启动后,立即对企

业资产和人员进行冻结,同时由国资监管机构派驻监事会或监事,先行开展监督工作。对具备直接纳入监管条件的企业,20156月底前全部纳入国资监管范围;对需要先行改制的企业,在主管部门(厅局)的主导下完成改制后,于2016年底前纳入国资监管范围;对需要进行委托监管的企业,由国资监管机构审核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于20156月底前纳入委托监管范围;对需要退出的企业由主管部门(厅局)具体安排,于2016年底前全部退出。地(州、市)、县(市、区)政府机关与所属企业脱钩纳入国资监管工作参照此规定办理。

2关于有的领导干部利用分管工作之便谋取利益问题。是开展专项清理。组织党员干部填报《党员干部及亲属经商办企业信息报告表》。截至目前,全区应登记报告97535人,实际报告97266人。其中,地厅级干部亲属中有31人经商办企业、1人从事中介服务、11人在涉外企业任职;县处级以下干部中有28经商办企业、87人参与他人企业实质性经营活动,县处级以下干部亲属中有849人经商办企业人、38人从事中介服务、64人在涉外企业任职。清理出近5年来领导干部违规向有关企业输送利益的问题线索12件、领导干部亲属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线索56件,下一步将开始初核二是加强源头防控。组织起草《自治区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暂行规定》,目前正在进一步征求意见。选择4个地州和发改、财政、国土、住建、交通、国资、农业、畜牧8个自治区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评估试点工作。三是抽查甄别核实。在查办党员干部违纪案件中,重点关注领导干部及亲属、特定关系人在管辖或职权范围内承揽工程、低价获得资源、参与企业运作等问题。今年以来全区共立案查处此类案件176件,占15.6%,其中自治区纪委查办的16件违纪案件中,有6涉及此类问题,占37.5%。下一步自治区将对填报真实度进行抽查,甄别核实、纠正处理,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严肃处理。

(五)针对民生领域腐败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1.关于援疆资金问题。2010年以来,全国19省市开展对口援疆工作,成立援疆前方指挥部。19省市每年对援疆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审计,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自治区各级审计部门对地方配套项目和资金进行审计,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并督促整改。20102013年,19个援疆省市共拨付我区援疆资359.2亿元,涉及城乡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就业培训、卫生等其他社会事业、科技和产业支撑、干部人才、交流及其他等七大类3837个项目。

为做好援疆资金专项整治工作,自治区会同各省市援疆前方指挥部,结合

各地自查报告和审计部门对19个省市援疆资金审计情况,进行了深入研究分析。目前,部分单位存在挤占、挪用援疆资金的问题,援疆省市审计部门和自治区审计厅都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据审计部门反映,各地及相关部门已将侵占、挪用资金归还,对违纪问题进行了处理,并完善了相关制度办法,进行了有效的整改。

为进一步加强援疆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使用,自治区会同19个援疆省市共同研究,提出加强援疆资金监管的措施。一是研究完善符合实际的援疆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进一步明晰项目的确定,资金的拨付、使用、监管的工作程序、工作责任。二是进一步加大援疆资金监管力度,究完善监管工作机制,建立援疆资金审计信息监督平台。三是积极会同19个援疆省市,真推进援疆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的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督促各地、各部门加强援疆资金管理。

2.关于惠民补贴问题。目前,自治区现有惠民补贴50余项,涉及自治区发改委、住建厅等17个部门单位。按照自治区党委的工作部署,截至8月底,自治区各部门、各地州市对惠民补贴的政策落实和资金拨付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自治区进行了重点抽查,并设立了群众举报电话。通过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惠民补贴政策落实不到位、擅自变更补贴范围或补贴标准、资金管理办法不完善、监督检查不力等。对此,各地、各部门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逐项进行了整改。

为进一步做好惠民补贴工作,经自治区认真研究,将着重从以下六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惠民补贴要体现向基层倾斜的原则,补贴资金要发放到基层群众手中,切实增加农牧民收入。二是加大对惠民补贴资金的审计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三是建立联合检查工作机制,加大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加大对惠民补贴资金出现问题的曝光、通报力度,严肃处理各种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司法部门处理。五是进一步完善各类惠民补贴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范资金的分配和拨付,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六是紧密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真落实好各项惠民补贴政策,让基层群众得实惠,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和温暖。

(六)针对腐败案件发展趋势值得关注问题

1.关于由“热门”向“冷门”部门蔓延、窝案串案增多问题。一是以零容

忍态度严惩腐败。19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初核案件线索2320,同比上76.6%;立案调查1394件(涉及地厅级干部11人),上升69.2%;结案1097件,上升61.8%;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09人(其中地厅级干部7人),上升48.2%;移送司法机关65人(其中地厅级干部3人)。二是坚持抓早抓小防患未然。制定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廉政谈话制度(试行)》和《2014年与自治区党委管理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实施方案》。截至目前,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宋爱荣和自治区纪委各副书记已分别同14个地州市和128个厅局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纪委书记进行了廉政谈话。三是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严格执行“一案三报告”和案件回访等制度。其中,“一案三报告”随案件进展同步落实,案件回访待年底集中组织开展。把查办案件与警示教育有效结合,在第十六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期间,编印了《忏悔录》一书,剖析、刊载了2931人的自我忏悔及案发原因剖析。

2.关于有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安排干部亲属朝觐问题。根据中央巡视组反馈的主要问题,自治区党委多次研究安排部署朝觐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制定有组织朝觐工作四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有组织朝觐工作报名、排队、后勤管理、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二是认真落实自治区的各项规定。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国穆斯林出国朝觐报名排队办法(试行)〉细则》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朝觐事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落实朝觐名额下发和名额审批工作,名额分配坚持逐级上报、限额审批的原则,由自治区民委(宗教局)根据各地、州、市的申请,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情况、穆斯林人口数量及申请朝觐报名排队人数等因素确定和分配。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的朝觐名额逐级统筹下达,不预留名额,不打招呼,不“戴帽子”,阳光作业。三是下发《关于加强朝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求各地民宗部门严格按照规定登记符合条件申请者报名,不得任意调整朝觐报名先后顺序,更不得搞优先照顾,按照《中国新疆穆斯林出国朝觐报名序列表》排序,做到谁先报名、谁符合条件、谁先参加组团朝觐。四是加强对有组织朝觐工作的督查调研力度。启动了朝觐工作廉政防控风险评估试点工作,派纪检监察人员前往喀什、和田等地开展加强有组织朝觐工作廉政建设问卷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去部分地州督查朝觐人员体检情况,规范程序,防止“暗箱操作”。截至916日,我区有组织朝觐工作团最后一批朝觐人员已经安全出境,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进行。五是严查朝觐审批违规行为。针对新疆反恐维稳“三期叠加”严峻形

势,专门设立政治纪律监督检查室,专司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案件以及在宗教等事务管理特别是朝觐审批中的失职渎职、贪污贿赂等违纪行为。今年18月,累计查处违规插手朝觐审批事务从中谋利案件13件,占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总数的9.9%。此外,自治区还清理出近五年朝觐审批违规问题线19件。

二、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方面

(一)针对一些领导干部政治立场还不够坚定的问题

1.做好统一思想认识工作。把学习贯彻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把中央的要求作为我们的任务,采取中心组学习、轮训干部等多种措施,把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把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转到维护社会稳定、实现长治久安上来。87日召开组织部长座谈会,对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作出部署。组织党员干部、社会各界向“三股势力”发声亮剑,形成强大的正能量。

2.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党委《关于共产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197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5人,比去年同期增长556.7%

3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自治区党委常委会研究2013年度干部考核工作,取消两个地州、两个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的评优资格,取消5个县“自治区平安县(市)”荣誉称号。对发生728日莎车严重暴恐案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喀什地委委员、莎车县委书记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处分,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县委副书记、县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负有责任的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县委常委、公安局长,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免职处理,对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艾力西湖镇党政主要领导给予撤职处分。对发生730日喀什市艾提尕尔清真寺伊玛目被害案件的8名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严重警告、警告、降级处分。

4.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总结教育实践活动召开民主生活会的经验,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细则》进行修订。

5.建设“四强”干部队伍。围绕建设政治上强、能力上强、作风上强、心力上强的干部队伍,颁布实施自治区干部教育培训五年规划,着力提高依法治

疆能力,提高民主执政能力,提高凝聚共识、凝聚人心能力,提高统筹兼顾能力,提高理解力、执行力、落实力。今年全区培训各级干部88.46万名,比去年增加8.8万名。选派134名干部到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业和援疆省市挂职。选派27名少数民族干部到中央驻疆企业挂职2年。表彰奖励反恐制暴先进集体和英模。

6.改进干部考核工作。制定关于改进自治区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改进年度考核、目标责任考核、绩效考核、任职考察、换届考察、日常考察以及其他考核考察工作。把贯彻落实中央决策和自治区党委部署、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的成效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的重要内容,把反分裂斗争的政治态度和实际表现作为考核使用领导干部的重要标准。突出维稳实绩,把保障改善民生、增进民族团结、严打严防暴力恐怖犯罪、去宗教极端化、加强基层基础、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群众工作作为重要内容。

(二)针对对涉及新疆长治久安重大问题还存在认识不统一、措施不到位

的现象的问题

1.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性,围绕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密切联系国际国内形势和全党全国工作大局,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健全学习组织,严格学习管理,切实抓好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研讨,加强学习检查和考核,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推动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深入开展。

2.广泛开展形势政策教育。编印发放了汉、维、哈三种文字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摘编》《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学习资料》《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宣讲提纲》,及时将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最新精神和重大战略部署宣传到各族干部群众中。积极组织开展“万人宣讲”活动,广泛开展以学习贯彻十八大、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中国梦、民族团结、去极端化为主题的面对面教育宣讲,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创新载体,扩大覆盖面,引导各族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上来。编印《党的民族宗教政策问答》等材料,发放到自治区机关和各地州、县市、乡村。制作19期“天山大讲堂”节目,讲述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宗教演变史、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团结知识讲座,以维、汉、哈三种语言在新疆电视台、各地电视台、主要新闻网站播出。

3.抓好严厉打击暴力恐怖专项行动的舆论引导和宣传教育。善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针对31日昆明火车站暴力恐怖案件、430日乌鲁木齐火车站暴力恐怖案件、522日乌鲁木齐严重暴力恐怖案件、728日莎车严重暴力恐怖案件、730日喀什市艾提尕尔清真寺伊玛目被害案件等,正确研判舆情,加强舆论引导。自治区主流媒体在各文版、各语种重要版面、时段、页面及时刊播了《依法治疆犯罪必惩》《坚决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等动态消息和深度报道。各地各单位纷纷采取召开座谈会、发表署名文章等方式,广大领导干部尤其是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带头发声亮剑,阐明宗教极端思想的危害。7月以来,自治区工商界、体育界、文艺界、各高校集体发声亮剑,强烈谴责暴恐分子的罪恶行径,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4.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将理论学习和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各地各单位绩效考核范围,并督促各地各单位认落实自治区有关要求。

5.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动权。建立意识形态研判机制,成立自治区意识形态研究中心。围绕意识形态出现的重大现实问题,出台50个自治区社科基金重大研究课题,着手制定《新疆历史文化宣传教育规划》。

(三)针对宣传教育还不适应现实需要的问题

1.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开展“中国梦疆篇”宣传品征集、推广使用工作。发放使用《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公益招贴画。编印《画说中国梦》连环画,第一批10万册已发放到各地州、县市、乡村。收集整理维吾尔语、哈萨克语谚语、俗语,并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3月以来,自治区各新闻媒体统一开设“践行核心价值观争做最美新疆人”专栏,推出一大批传播正能量的先进典型。各级各类媒体在主要版面、页面、时段不间断刊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疆精神”等内容,使之家喻户晓、入脑入心。利用维吾尔语手机报微信、微博、微视频等网络平台,积极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善行义举榜”“最美新疆人”“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等活动。3月份以来,推出“最美基层干部”“最美警察”“最美母亲”最美医护人员”“最美农村致富带头人”等候选人。赵荣梅、西尔艾力艾比、王海燕等荣登“中国好人榜”。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大赛,先后征集多形式、多语种作品。全区大中小学开展了“青春追梦美好新疆”“红领巾相约中国梦”“与信仰对话”等主题宣讲活动,举办了“学习和争做美德少年”“民族团结好少年”评选等系列活动。开办《唱响新疆新童谣双语跟我

学》卡通栏目,正在编辑《新疆新童谣》第八辑,制作了《我们都是一家人》等一批新疆青少年动漫教育宣传片(汉维哈语版)。出台《自治区党委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组织编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读本》《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辉煌成就简述》等面向基层群众、通俗易懂的学习资料(维汉哈三种文字),把教育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2.推进去极端化工程。下发《自治区宣传思想工作“到人、管用、有效”的意见》。印发《去极端化宣传教育材料汇编》,制作发放《“去极端化”农民小品》,下发各地基层。编写《圣战殉教进不了天堂》《土耳其世俗化见闻》《维吾尔传统文化ABC》等系列连环画,以连环画包括彩色农民画的方式,教育基层群众。开展“去极端化”征文活动,广泛征集各地各部门“去极端化”宣传品(宣传文章、宣传册及宣传片等),并择优印(刻)制书籍(光盘)发放各地。拟定《关于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筹划编写11册配套学习资料,印发各地学习使用。开展流动人口宣传教育调研,研究宣传思想工作特别是“去极端化”工作的薄弱环节,探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办法。总结推广和田地区“去极端化”大宣讲工作经验。

3.深入开展“一反两讲”(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系列活动。组织“一反两讲”法制宣传和“法律六进”主题教育,开展以“爱国守法”为主题的第十三个“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深入阐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筹划编印发放《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读本,引导人们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理念,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爱国守法光荣、暴力恐怖可耻的浓厚氛围。

4.严厉整治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出版物、非法宗教网络传播“三非”活动。组织开展“清源2014”“秋风2014”“净网2014三大专项行动,不断深化“扫黄打非”工作。加强生产性源头管理。进一步加强对网上有害信息的集中整治,加强对网吧、二手手机市场的集中清理。

5.深入开展大宣传活动。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实施万村千乡文化产品惠民行动、新疆民族文学原创和民汉互译作品工程、连环画(口袋书)进村入户行动、维吾尔语手机报下乡工程、《新疆农民报》等自治区重点民生项目,增加面向基层的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推动文化惠民工程与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组织实施了新疆影视精品创作工程,建立新疆影视策划、创作、生产、发行、播映的有效机制。倾力打造推出了电影《真爱》《爱在旅途》,电视剧《歌

海情天》《同心兄弟》,歌舞剧《情暖天山》,话剧《庄仕华医生》,纪录片《走进和田》等一批文艺精品。在今年中宣部第十三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中,我区牵头独立策划、原创、生产、制作的电影《真爱》、电视剧《阿娜尔罕》、歌舞剧《情暖天山》、广播剧《马兰谣》、图书《疆干部》、电视纪录片《走进和田》六部作品荣获本届“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深化“我们的节日”活动,围绕新中国成立65周年,组织开展群众性大合唱、广播电影电视展映活动等,组织基层文化能人和草根艺人开展文化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唱响爱党爱国爱疆的时代主旋律。研究制定《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重点影视剧、纪录片创作规划》。继续开展“百日广场文化活动竞赛”“乡

村百日文体活动竞赛”“四个一批”文化惠民活动、“三下乡”“群星耀天山”

送欢乐下基层”等系列品牌文化活动,切实保障各族群众文化权益。做好“基层文化带头人选拔、培育”工作,发挥民间艺人、草根达人、文化活动积极分子、文化志愿者引领示范作用,培养一批扎根泥土、服务基层的文化队伍。从7月份开始,在全区举办“去极端化”农民小品大赛、农民画大赛等活动,鼓励农牧民群众走到舞台中央,用群众视角和群众语言说观点、摆事实、讲道理,引导大家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

(四)针对民族团结、宗教管理等方面还有大量工作要做的问题

1民族团结方面。一是全区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促进各族群众加深了解、增进感情。研究制定《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村(社区)创建活动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基层民族团结工作。深入开展以“民族团结,从我做起”为主题的自治区第32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组织开展“民族团结大家谈”节目录播活动,通过漫谈、对话、讨论等形式,让各族干部群众说谈对民族团结的认识和感悟,讲各民族间团结的真情和身边的感人故事,受到各族群众普遍欢迎。发挥民族团结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出了李元敏、买买提哈力克、陶辉、肉孜买买提巴克等一批民族团结典型,带动更多的干部群众从我做起,维护民族团结。

二是广泛开展交朋友、结对子活动。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组织动员各地广泛开展交朋友、结对子活动。计划开展“面对面畅谈交心”“互学语言文字”“交朋友结对子”等十项主题实践活动,深化民族团结教育,促进各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自治区团委在暑假期间组织开展系列青少年“民族团结好伙伴”融情夏令营活动,引导各族青少年从小玩在一起、

学在一起、成长在一起,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组织编写民族团结教

材。

三是切实筑牢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着眼于推动各族群众融入现代化、世俗化的生活方式,自治区从5月份起,在南疆四地州的沙雅、阿瓦提、阿图什、阿克陶、麦盖提、莎车、皮山、墨玉等8个县举行“塔克拉玛干的婚礼”,使300多对新人和数万名各族群众受到现代文化和社会新风的洗礼。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举办了以“助文化交流、促民族团结”为主题的民族服饰展活动,促进了各族居民之间的文化交流与情感交流。博州组织“现代文化与青年同行”相声小品大赛、“民族大团结共筑中国梦”校园文化艺术节;吐鲁番地区组织民族团结大型文艺汇演和体育比赛,并在葡萄长廊开展民族团结书画、摄影、文学作品展示活动;塔城地区组织文艺骨干编排演出《家园之恋》轻歌舞剧等精品节目。丰富多彩的现代文化活动不断增强了民族团结的包容性和宽容心,成为维系各民族团结和谐的强大精神纽带,进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2.宗教管理方面。一是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1)加大“四项管理”工作力度,完善地(州)、县(市)、乡(镇)、村(居)四级宗教管理网络,针对不同宗教、不同地区、不同情况,做到明确责任、分类施策、依法管理。积极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查找消除建筑、消防等安全隐患,确保信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宗教活动的正常秩序。(2)研究制定《关于在全区宗教界深入开展“双五好”创建活动的意见》,深入推进“双五好”创建活动、平安宗教场所创建活动。(3)切实抓好主麻日、斋月等敏感节点宗教领域稳定工作,严格落实“两项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确保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二是加大爱国宗教人士培养培训工作力度,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1)集中培训基层统战民宗干部和宗教人士。(2)制定宗教界人士中长期培训教育工作规划,建立健全宗教界人士管理、激励、生活照顾机制。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迁建工程已全面开工,将有序扩大招生规模。(331昆明火车站暴力恐怖案件、430日乌鲁木齐火车站暴力恐怖案件、522日乌鲁木齐严重暴力恐怖案件、728日莎车严重暴力恐怖案件、730日喀什市艾提尕尔清真寺伊玛目被害案件等发生后,积极开展宗教界声讨暴恐活动,主动发声、亮明态度;通过门户网站向全区各族穆斯林发出公开信、倡议书,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和信教群众,在全社会形成了谴责声讨暴力恐怖势力和宗教极端思想的正确导向和强大舆论攻势。(4)引导爱国宗教人士深入挖掘和弘扬宗教

中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积极因素,把伊斯兰教倡导的“和平、团结、中道”思想贯穿到日常解经、讲经和宗教活动中。积极加强专题“卧尔兹”编写工作,正本清源,引导信教群众坚持正信正行,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

(五)针对党员干部宗教信仰问题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

1.制定新一轮党员教育培训规划,开展大规模教育培训党员工作。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突出党性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突出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突出“双语”培训,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的群众工作能力。

2.制定自治区实施《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办法和发展党员五年规划。坚持质量至上,注重思想入党,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执行政审制度,深入考察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在反分裂斗争中的政治态度和实际表现,确保发展对象思想过硬、政治合格。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完善有关制度。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制度。制定认真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意见,明确不合格党员的认定标准,规范处置程序,形成党员能进能出机制。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

(一)针对落实惠民政策不够扎实的问题

1.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2009年国家启动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我区

11.05万户纳入全国游牧民定居规划。20092010年完成2.494户任务,剩余8.556万户纳入“十二五”规划进行建设。2013年底,“十二五”规划的中央补助投资27.2亿元已提前两年全部落实到位,实现游牧民定居5.546万户。2014年计划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3.01万户,规划内的建设任务将提前一年全部完成。截至9月底,开工2.95万户,开工率达98%;完工户数1.9万户,完工率64%。同时,为改善高寒偏远守边牧民生产生活条件,今年上半年经积极争取,中央在现有每户补助3万元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守边牧民补助标准,每户新增1.9万元,规划内的1.37万户守边游牧民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2.6亿元,目前已将中央预算内投资下达各地州,各地正加紧落实投资计划。

2.全力推进游牧民定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为全面了解定居兴牧(游

牧民定居)工程建设成果,掌握牧户基本信息,落实好定居兴牧惠民政策,9

10月,我区专门部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游牧民定居牧户信息调查统计工作。同时,下发了《关于开展“十二五”规划内定居兴牧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调查的通知》,了解掌握各地提出的定居点急需建设的水、电、路等建设规模和投资需求,是否纳入各行业专项规划等情况。下一步,一是要尽快完成摸底建库工作。继续做好游牧民定居工程调查工作,准确掌握已实施、未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的户数以及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情况,建立完善自治区游牧民定居工程信息档案库。争取10月底前,摸清已实施和拟实施的牧民定居户数、需要解决的配套基础设施情况,为开展相关工作奠定基础;二是抓紧完成《新疆牧民

定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预计11月底前完成。三是争取国家继续支持我区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建议将我区符合条件而又未实施定居任务的游牧民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给予支持,并争取安排专项投资支持游牧民定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大公共饲草料基地和人工饲草基地建设;四是积极做好定居点的配套基础设施与当地水、电、路、文、教、卫等行业、部门协调配合以及相关规划的衔接,形成合力,改善定居点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善问题;五是自治区给予适当补助。2015年安排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定居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补助额度按所需总投资的30%估算,其余70%

通过整合相关行业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解决。

(二)针对有的领导干部借口民族风俗习惯婚庆大操大办的问题

继续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重大事项向纪委和组织部门报告制度。责成自治区纪委会同自治区党委督查室、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开展专项督查,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受理有关信访举报,加大对违反自治区《关于对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的通知》精神相关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通报、曝光一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事前提醒谈话、事中跟踪督察、事后抽查核实等形式,保证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承诺事项落实。今年以来,96名自治区党委管理干部按规定向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报告了操办婚丧事宜情况,并作出承诺。自治区纪委对其中30名干部进行约谈,约谈率达31.3%

(三)针对领导干部住房违规问题屡纠不改问题

1.关于有的领导干部住房面积严重超标,2011年中央巡视组指出后尚未整改问题。

按照中央巡视组要求,自治区在2008年开展清房工作基础上,20139月,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了正风肃纪清理政策性住房专项治理行动。此次清房工作范围广、力度大,取得了明显成效。总体上看,清房工作对规范党政机关干部在住房问题上加强廉洁自律、加强政策性住房规范化管理,以及推动我区干部职工住房建设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2关于2006年伊犁州给四套班子领导超标准建设住宅,2007年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组指出后至今没有处理,干部群众意见很大的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自治区党委责成自治区纪委、监察厅会同住建厅、国土资源厅,对伊犁州给四套班子领导违规建设住宅问题作了进一步调查,提出了处理意见。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抓紧进行中,力争在年底前处理完毕。

3.关于有的领导干部奢靡之风严重问题。

一是严格公务用车配备管理。按照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要求,我区开展了公务用车实有数登记工作,从严核定各地、各部门公务用车的编制,对已清理的违规公务用车,采取调剂使用、继续使用、换回退回、拍卖处置等方式进行了纠正处理。目前,已清理5220辆违规公务用车。其中,超编车1760辆、超标2847辆、违规借车换车613辆。为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年底前要开展的工作有:一是责成自治区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草拟了《自治区公务用车控购管理办法》《自治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正在进行修改完善,待自治区公务用车改革方案确定后,即可印发执行。是为规范公务用车配备管理,责成财政厅将会同自治区纪委、审计厅、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对各地、各部门占用借用、超编超标、擅自购买公务用车等违规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健全清退处置车辆的责任机制,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

12月底前,全面完成清理离退休干部占用的公务用车和党政机关借用企业的车辆,逾期未清退的,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针对超编、超标和擅自购买的公务用车,一律没收,统一调剂和拍卖处置。

二是整治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公款大吃大喝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出台《自治区加强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改进作风情况监督检查的实施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强化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加强财政预算管理,规范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等。印发《关于加强监督检查严格

执纪问责确保务实节俭过节的通知》等,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897件,处理145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115人(厅局级1人、县处级28人、乡科级86人),实名通报70起典型问题。例如:吐鲁番地区农业科技园区副主任(副县级)阿不来提克尤木违规操办其子割礼(穆斯林民族习俗)问题;乌鲁木齐市米东区芦草沟乡芦草沟村党支部书记马永山和村主任顾兴忠分别组织村干部赴疆外公款旅游问题;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杨庆锋安排服务企业为其支付娱乐消费款问题;喀什地区疏附县托克托克镇党委书记陈飞和党委副书记、镇长古丽克热木公款吃喝问题;和田地区洛浦县旅游局局长王西友公车私用问题。先后开展两轮公务公车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专项整治,查处公款吃喝、参与高消费的问题20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人,整治违规使用军车警车号牌车辆447辆,清理清退超标、超编配备公车428辆,清理违规车、借121辆。

四、执行组织纪律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一)针对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今年全区确定整顿1039个村和社区,深入开20个重点乡镇集中整治工作。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建立整改台账;对整顿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印发整顿工作通报,总结经验,指出问题,推进整顿工作深入开展。针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复杂性、动态性,确定坚持不懈抓三年,第一年抓整顿,第二年抓巩固,第三年抓提升。坚持每年核定整顿对象,把发生过暴恐案件、班子不力的基层组织都列入整顿范围,切实做到软弱涣散一个不漏。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的意见,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整顿机制,一个村一个村整治,一个社区一个社区梳理,一个阵地一个阵地巩固,夯实社会稳定、长治久安的组织基础。

2.强化整建责任。调整自治区党委常委联系点,每位常委分别直接联系1个反恐维稳重点县,地州市党委常委(委员)直接联系1个县或1个反恐维稳重点乡,县市区党委领导直接联系1个乡或1个反恐维稳重点村。各级主要领导包联重点县乡。

3.实行“一村一策”整顿措施。督促各地定目标、定措施、定责任,坚持“一个组织一个方案、一个问题一条措施”的原则,量身定制整顿方案。对发

生过暴恐案件、极端宗教思想渗透严重等情况复杂的重点难点村和社区,组织专人深入调研分析,列出问题清单,制定专项整治方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整治。开展严打专项行动,深挖宗教极端根子、打击村霸,为基层干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创造正常的工作环境。

4.加强整顿工作考核。从今年起,每年开展一次地州市、县市区、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把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对基层组织建设专项工作不落实的,对党委书记、组织部长进行函询;对整顿工作不力的,约谈党委书记、组织部长;对问题突出的实行问责。凡被函询、约谈的,当年不得评先选优;凡被问责的,两年内不得提拔使用。

(二)针对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的问题

1.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今年招录选调500大学生到重点乡镇工作;计划全区招录乡镇公务员1741名,占全区总数的61%,其中南疆1238人,占71.1%南疆担任乡镇党政正职8年以上、表现优秀,已办理提职不离岗的共计22名。南疆乡镇机关设立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今年,建设乡镇干部周转房6612套,解决乡镇干部“走读”问题。

2.加强基层干部双语学习培训。进一步明确自治区各级考录的公职人员,

都要以掌握双语为重点进行4个月的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再录用上岗,先到村(社

区)工作1年,提高双语运用水平;少数民族聚居地方选配乡镇(街道)领导干

部,把懂双语作为前置条件。将少数民族聚居乡镇以汉语为母语的党政正职后

备干部、街道社区书记主任纳入自治区培训范围。实行干部双语水平考核,自

治区每年对少数民族聚居地方新任乡镇党政正职进行双语水平考试,不过关的

脱产强化培训。今年全区举办双语培训班687期,培训干部4.8万名。自治区对

200名乡镇党委书记后备干部进行双语培训。

3.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结合整顿软弱涣散,以政治坚强为首要标准,大力选拔党性强、能力强、善做群众工作、敢于担当的党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坚决调整对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和非法宗教活动不愿管、不敢管、不能胜任现职的村党组织书记。以增进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研究制定《关于在全区村级组织推广“星级化”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将考核结果与村干部报酬、政治待遇挂钩。建立好事让基层组织办、好人让基层干部当的制度机制,各地下放事权5大类、137项,提高基层干部威信。督促县市区落实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今年自治区财政拿出3.65亿元、自治区各级部门配合

住村工作组“访惠聚”拿出7.2亿元为民办实事。今年全区村“两委”正职基本报酬月人均增加800元,其他村干部增加300元,老支书月增加200400元。新增大学生村官名额全部分配到南疆,以改善村班子知识专业结构。扩大从优秀村党支部书记、大学生村官、社区工作人员中考录公职人员比例,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运用远程教育平台,培训33.5万名基层干部。

(三)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1.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研究制定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措施。全面开展《条例》培训。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对干部任用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和任职等环节操作办法和纪律提出要求,切实把好选人用人的导向关、标准关、资格关、程序关和廉政关。严格动议环节,坚持由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干部任用初步建议。改进民主推荐,将推荐情况与平时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考察对象。改进讨论决定,扩大决策环节民主,充分酝酿、集体讨论决定。健全完善“一把手”用人行为监督机制,对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督促纠正。

2.实行考察工作责任制,坚决防止考察失真、“带病提拔”现象。研究制定改进完善干部考察工作的意见,严格考察程序,确保考察时间充足,掌握人选的真实情况。扩大谈话了解面,注重群众公认,注重听取少数知情人的意见。建立拟提拔考察对象廉政报告制度,对反映考察对象的举报,认真调查核实,不留疑问。实行考察组“一岗双责”,坚持谁考察谁负责,凡考察失真失实、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追究责任。开展全区县处、乡科级干部“带病提拔”问题自查,会同有关地州党委组织部进行责任倒查,责成有关地州党委组织部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3.抓紧落实领导干部到龄退休工作。

4.整改消化超职数配备的干部。对因维稳工作需要配备的,经自治区党委逐一研究,予以确认;对因职数管理不严超配的,力争在两年内整改消化。印发《关于切实做好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有关地州、部门制定整改计划,在规定期限内全部消化。责成巴州、克州党委组织部制定方案,有序推进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整改消化工作。截至920日,各地州市清理超编超职数配备干部1375名。

5.整治领导干部及亲属“吃空饷”等问题。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再次开展

专项治理,清理“吃空饷”2308名、在编不在岗2165名、编外聘用人员5647名。印发《自治区治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的暂行规定》,作出准确界定,严格措施、严明纪律,将治理工作常态化。

6.严肃查处个别领导干部违规用人。一是深入查核用人违纪违规问题。中组部选人用人工作检查组反馈的用人违规违纪行为和问题,逐一进行深入查核,对违规违纪的相关责任人员,属自治区党委管理的干部,已提出了处理意见;其他相关责任人,已依规依纪诫勉谈话、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是加强选人用人监督。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学习培训,增强遵规守纪意识。部署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坚持自查与抽查、全面查与重点查相结合,形成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三是严格执行干部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事前报告和审核监督、全程纪实,组织部派员参加下级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制度,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办法,以及干部监督信息管理系统,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是对违反干部任用标准、程序,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三超两乱”、干部档案造假、领导干部违规兼职、“裸官”等6个方面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五是严格人员调配管理。研究制定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管理办法,对调配范围、条件,审批权限、程序和纪律等提出规范要求。

五、反映领导干部的有关问题

(一)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按照自治区党委安排,自治区纪委下发了《关于对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有关“反映领导干部的有关问题”的线索办理工作通知》,紧盯十类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清理和集中办理,对涉及厅(局)级干部问题线索进行了重点核实。此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对20101月至2014630日前涉及十类反映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进行了“大起底”,共清理出线索651件。对清理出的线索,按中央纪委有关定建立台账,分类规范处置。728日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重点线索进行初核了解,已立案50件、处分34人。例如,集中立案查处了自治区民委(宗教局)原副巡视员艾尼瓦尔吐尔地,自治区司法厅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新中(克州党委原常委、公安局党委原书记、局长)、阿图什市委原副书记、市长亚力坤吐尔地,克州社科联原主席李蜀疆,阿图什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长、政法委副书记木合塔尔麦麦提,阿图什市民宗委原党组副书记、主任米吉提达吾提6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插手朝觐审批并收受请托人贿赂、

在朝觐管理工作中失职渎职,侵害信教群众合法权益、扰乱朝觐工作秩序案件;查处了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新疆警察学院党委书记李彦明插手工程项目建设从中收受贿赂案件,自治区政协经济委员会原主任高烈卿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并为建筑工程承包商谋利及与他人合伙办企业案件,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副主任彭振华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并为他人承揽工程等提供帮助案件,奎屯市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李建新在工程决算过程中收受贿赂案件等。

(二)严明案件审查纪律。始终强调“违反办案安全就是违反政治纪律”,把签订《办案安全责任书》作为案件审查工作必经程序,层层签订,一案一签,并严格执行《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办案人员八不准规定》,靠实责任。加强办案安全管理,制发办案场所建设安全标准,督促指导各地纪委抓紧抓好符合安全标准的办案场所建设,巡回督导“两规”措施使用情况。采取“查清主要问题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办法化解问题线索“存量”,实现了“快查快结”。

(三)认真落实惩防并举。加大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坚持立案就通报、一案一曝光,自治区纪委本级立案审查的案件第一时间通过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向社会公布。下一步,自治区将加大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立案审查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力争形成震慑,巩固党员干部“不敢腐”的阶段性成果。督促各地各单位各部门全面推行党政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积极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自治区本级34个部门(单位)实施的226项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已公开向社会发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9912391530;邮政信箱:乌鲁木齐市健康路2307信箱;电子邮箱:dwdc@xjts.cn天山网邮箱)。

中共南京市委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2014125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411日至624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我市进行了巡视。730日,省委巡视组向南京市委反馈了巡视情况。市委高度重视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市委常委会三次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迅速部署,明确杨卫泽书记、缪瑞林市长对整改工作负总责,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整改工作,逐条对照拿出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成立了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协调小组,由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杨卫泽同志任组长,市纪委书记、市委组部部长、市委秘书长、市政府秘书长任副组长,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协调落实工作。整改工作协调小组多次研究部署、制定整改方案,提出了4个方面28条整改措施,逐条明确主要责任部门、分管市领导和完成时限。市委始终坚持严字当头、快字为先、实字为本,以对存在问题“零容忍”的态度,从严从实、一一对应推进各项整改工作,并通过市委常委分组督查、派出工作组专项督查等形式,加强对整改落实的检查指导,切实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考核到位。全市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市委要求,做到高度重视抓整改、真心实意抓整改、严字当头抓整改、明确责任抓整改,紧盯整改时限、倒排时序进度,全力组织整改落实,努力做到抓细抓实、抓长抓常、一抓到底,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目前,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具体事项和问题绝大多数已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

1.关于“市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投入精力相对偏少”问题

市委充分认识到新常态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从严治党的首要任务,不断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今年6月,市委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督促检查、选好管好干部、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等十个方面,对各级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了进一步强化。组织召开全市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负责干部培训会,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党委主体责任的精神,切实强化各级党委主体责任意

识和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制定了《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及务分工方案,对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分解落实。7月至8月,在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情况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派出专项督查组进行了督查,严肃指出存在的问题,明确提出了整改要求。今后,市委将进一步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特别是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面领导、执行和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履行领导班子集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对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及时提醒、及早纠正。持续深入改进作风,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建立和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严明党的纪律,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并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完善问责机制,全面公开工作职责、决策程序、办事规则、办事结果,推动权力阳光运行。

2.关于“一些工程项目建设单纯提出速度要求,在廉政风险规避方面还存在漏洞”问题

市委在对“工程项目建设单纯提出速度要求”的原因进行深刻反省、深入分析后,认识到其根源在于管理体制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衡,在于各项建设前期工作不完备。为此,市委着力从这两个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制定实施《南京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积极构建工程项目决策、投资、督相分离的机制,形成相对制衡的管理体制,将原市住建委承担的政府投资城市建设项目的投资管理职责划入市发改委。二是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每年制订前期工作计划,滚动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严格市域范围内各类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几点纪律规定》,明确没有纳入储备的项目不列计划、没有设计方案或者设计方案深度不足的不受理、资金来源未落实或者没有

资金平衡方案的项目不审批、没有立项批准的项目不开工。根据国发[2014]43号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严格规范、对政府举债严格管理的相关要求,本着“量力而行、量入为出”的原则,综合考虑可用财力、土地收益等,根据供给倒排需求,编制2015年城建计划任务。今后,将继续强化城建项目计划编排的科学性、集约性和统筹性,加强项目前期研究、储备和审批,从源头上放缓城市建设速度;严格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加大违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切实防范各类风险。

3.关于“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土地出让、国有资产改制等领域反映问题

较多,跟踪查处力度不够”问题

在工程建设方面,今年9月,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严格市域范围内各类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几点纪律规定》,全面加强对政府投资新开工项目的审批管理及投资项目投资控制管理、招投标管理、竣工验收管理,并严禁市、区国有企事业单位参与承担政府投资项目,严禁领导干部直系亲属和其所在单位参与承担该领导干部所在辖区或行业的政府投资项目,严禁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插手政府投资项目。组织开展了工程建设市场行为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履行职责情况、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建设单位工程款拨付情况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加强工程方案论证,今年已召开工程初步设计专家评审会62次,先后邀请专家190余人次参加方案论证。在征地拆迁、土地出让方面,制定出台了《关于严格我市城乡规划、国土及征收管理工作的纪律规定》,正在研究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等制度,对征地补偿安置及房屋征收程序及资金管理、房屋征收行为和土地出让底价确定、条件设置、方式确定、合同管理等关键问题作出严格规范,并严禁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以各种方式插手干预规划审批管理、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征收拆迁等工作,严禁工作人员在相关工作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今年8月,成立了全市清理整顿规范征收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2013年以来启动的219征收拆迁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制定了整改重点和措施,正在督促各区整改落实。对8月份以来新启动的5个征收项目全面落实公开公示,实行全过程监管,主城6区新启动征收项目全部实现网上审批。在国有资产改制方面,切实把好改革工作程序和操作关口,从企业改革方案制定、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公开转让国有股权、规范履行决策

程序、落实企业改革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各环节提出了具体措施。目前已完成的7家企业股权退出项目均严格履行财产清查、资产审计评估程序,通过比选方式择优选聘了中介机构,股权转让均通过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发布信息并鉴证交易。在案件查处方面,进一步完善全市反腐败协调小组、执纪执法机关联席会议等制度,实现信息共享、力量协调、整体配合,形成了“纵向指导、横向配合、系统联动、相互支持”的全市办案大协作局面;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件,自8月份以来,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593件,较去年同比增加85.4%;结合办中央巡视组交办的线索,对全市涉及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土地出让和国有资产改制的72件举报线索进行“大起底”,逐一排查分析,目前已有22件线索进入核查阶段。认真梳理分析已查办案件特别是对2009年以来已查处的36件案件进行“回头看”,重点分析和剖析案件查处的实际效果。

4.关于“部分招投标流于形式”问题

出台了《关于严格市域范围内各类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几点纪律规定》,制定了22条具体实施细则,其中涉及招投标条款6条,对政府投资新开工项目的审批管理及投资项目投资控制管理、招投标管理、竣工验收管理作出严格规范和具体规定,并严禁市、区国有企事业单位参与承担政府投资项目,严禁领导干部直系亲属和其所在单位参与承担该领导干部所在辖区或行业的政府投资项目,严禁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插手政府投资项目。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清理整顿规范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对2013以来3434个立项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对违法发包、规避招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备案审核要点》、《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应急项目抽签操作规程》等制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建工作正在加快推进,今年11月试运行,明年1

1日起正式对外服务。今后,将严格按照《纪律规定》要求,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特别是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建立综合协调、行业监管、行政监察的管理监督机制,加大对规避招标、“定向”招标、“躲避”招标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预防和遏制市域范围内政府投资项目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方面

5.关于“还存在一定程度的形式主义,文山会海现象依然存在”问题

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相关规定要求严格加强会议、文件审批管理

的通知》,健全完善了市委市政府会议和活动筹办申报审批、市委市政府发文审批、简报刊物申报备案等具体把关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和细化了具体流程和规范,对各类会议、活动和文件严格进行了审核把关,并严格执行了8月“无会月”、11月“集中调研月”等制度,努力做到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能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

6.关于“在企业、基层单位食堂公款吃喝现象仍然存在”问题

在市纪委“钟山清风”官方微博、微信和网站等平台上开设反“四风”专版专栏,并组织各级党员干部参加全省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对“四风”危害性的思想认识。制定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严禁在单位内部食堂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单位内部食堂大吃大喝问题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市商务局副局长刘中华、南京安居集团总会计师张洁接受宴请的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今后,将结合重要节点,全年不间断地开展明察暗访,狠刹食堂公款吃喝之风,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党员干部严肃问责。

7.关于“部分领导干部遇到困难绕着走,不愿主动承担责任和义务,敷衍应付、推诿扯皮现象时常发生”问题

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将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首要任务,纳入全市各级干部培训主体班次教学计划。整合建设“雨花台烈士纪念馆梅园新村纪念馆渡江胜利纪念馆”党性教育现场教学专线,申报省级党性教育现场教学基地,安排多个干部培训班次学习。在全市开展干部党性教育专题调研,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党性教育的思路和措施。在干部工作中进一步深化党性锻炼和作风建设,完善选人用人导向、程序和机制,切实把“干事有激情、做事高标准、遇事敢负责、处事能坚韧”的要求,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全过程,并结合环境综合整治等专项工作,动真碰硬、奖优罚劣,在重点难点工作一线树好作风导向。

8.关于“一些机关单位本位主义较重、部门利益至上,涉及部门利益的审

批权限难以真正下放”问题

今年6月,制定出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建立了行政审批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并对全市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进行部署。目前,对照国家和省取消或下放的审批事项,我市已取消39项、下放60项。精简工商登记前置审批,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前置审批仅保留13项。建立了企业投

资项目目录清单,推进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审批时限控制在45天内。建立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推出10大类131项公共服务项目。下一步,将抓紧制定实施《南京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并建立完善各项清单。

9.关于“城市建设管理的市场化改革不够彻底”问题

今年8月,制定出台了《关于我市国有资本退出设计、施工、监理、养护、环卫、园林、审图、咨询等领域的实施办法》,列出退出市政建设、市容管理等领域的市属企事业单位名单,明确具体退出时限,并停止办理我市国资进入市政建设、市容管理领域的一切资质审批、企业备案和招投标管理等事项,着力彻底推动城市建设管理市场化改革。制定下发了《南京市城乡综合管理养护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加快落实市属5家市政养护单位“事改企”政策,抓紧解决改制遗留问题,推动市属5家养护单位“国退民进”工作,并明确今年环卫作业全面市场化,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选择专业化的环卫公司。

10.关于“街道、社区带头搭建违章建筑谋取经济利益”问题

今年,市委、市政府先后制定下发《关于市、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及街道(镇)办事处、社区(村)居委会自搭、使用违建执行“零报告”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市机关及市、区属企事业单位违建清查的通知》,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特别是各街道(镇)、社区(村)结合“大干一百天、环境大扫除”环境整治行动,对自身清查上报的所有未取得合法审批手续的建(构)筑物,特别是用于生产经营、出租赢利的违建带头进行拆除。4月份以来,全市共拆除各类党政机关、街道社区违建1475处、29.06万平方米。今年9月,全市“再干两百天、环境再提升、管理见长效”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启动后,各区、各街(镇)对自身违建再次进行了排查统计,上报各类街道社区自身违建119处、63765.04平方米。进一步健全违建治理法规体系,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建设监管执法的意见》,对控违不力或为违建生产经营和生活提供条件的单位和部门严格进行责任追究。下一步,将加大拆违力度,限定各区在201412月底前,将清查上报的自身违建全部拆除。

11.关于“部分机关事难办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问题

坚持把践行群众路线作为作风建设的重点来抓,不断完善“四解四促”、“三个服务”、“融入基层、服务群众”、“万名党员干部帮万家”等联系群众的平台载体,着力抓好“访民情、听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长效机制。

截至目前,全市有4816人次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下基层“四解四促”活动,建立各类联系点5013个,走访帮扶困难群众76239户,解决各类问题8735个,处理信访案件100多件。今年8月,全市组织市管领导1587人次、处以下干部8719人次参加“三个服务”月活动,共走访了2221家对口单位、企业和社区村镇,收集957项服务需求,全部得到解决反馈或解释说明。近期,将组织开展以“加强作风建设、提升工作效率”为主题的作风建设“监督月”活动,对市政务服务大厅和具有审批权限的独立服务窗口开展明察暗访行动,并通过龙虎网“机关作风建设”网页及“南京新风”微博等网络平台收集掌握行政审批、事项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对典型事例进行跟踪监督。

12.关于“领导干部中还存在一定的特权思想和行为”问题

大力清理整顿领导干部特权行为,制定出台《关于废止〈南京接待通行、停车证〉的通知》,在各停车场停止使用《接待通行、停车证》;着手开展机关大院网球场拆除工作;机关游泳馆不设VIP更衣室、泳道,独立更衣室不针对特殊人群,泳客如需使用必须交费。副省级干部住房严格按照中央《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部级干部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厅字〔20004号)和江苏省《关于省级干部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苏办字发〔200016号)精神执行。根据中央和省文件规定,特别是针对异地交流干部住房保障问题,制定《市级机关住宅周转房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和规范市级领导干部和其他异地交流干部住房保障办法。结合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制定副市级以上领导干部生活保障用车使用管理规定。

13.关于“在一些政策制定、执行过程中没有从根本上考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需求,如四大保障房片区选址在远离主城的郊区,就业、就学、就医和交通压力巨大”问题

目前,四大保障房片区市政道路基本建成并通车,先后开通14条公交线路,通往主城区并与周边地铁站驳接;外部交通进一步完善,华电北路、石杨路、钟学北路均已打通,地铁7号线等轨道交通建设正在积极推进,待地铁建成通车后,四大片区的交通将更加便捷。已配建30所中小学及幼儿园,并引进一中、南师附中、金陵中学等优质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品质提升,今年91日前已有12所学校开学,其余学校也已基本建成,将根据入住情况适时开学。四大片区共规划3处卫生中心、8处卫生站,配建了10处养老院,各医疗中心(卫生站)均由安居集团高标准进行了装修并配置医疗设备,并将通过市级三级甲等医院定

点帮扶的方式,提高医疗水平;目前,各片区各有1个卫生站投入使用,剩余部分将于年底陆续移交使用。共配建6个居住区级中心、14个基层社区中心(包含社区办公、公安警务、文化体育等各项功能),目前有12处竣工,正在开展对接移交工作,剩余社区也将于年底陆续交付使用。共布局82000平方米左右小型功能服务型商业群,正在重点推进12种便民生活类商业业态招商工作,着力解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采取多种方式切实解决片区居民就业问题,在物业管理、各类商业、农贸市场、社区服务、教育卫生服务等行业优先提供就业岗位,并进一步加强片区居民就业创业的指导工作。今后,将充分吸取四大片区建设中的经验和教训,切实考虑百姓实际生活需求,在合理选址的前提下,做到规划先行、交通先行、配套先行、产业配套配置合理,努力满足片区内老百姓购物、就业、就学、就医等生活需求;进一步优化建设时序,优先启动公建配套工程,保证道路、各类配套设施与首批交付住宅地块同步竣工交付。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方面

14.关于“严肃开展党内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氛围还不够浓”问题

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参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要求,每年召开市委常委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前精心做好准备,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约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会中从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做起,聚焦重点问题,逐一进行自我剖析,逐个开展严肃认真的相互批评,只讲问题、不谈成绩,真刀真枪、亮短揭丑,真正做到“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切实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会后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和时限,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整改落实情况。

15.关于“干部薪酬管理制度执行不够严格,还存在违规领取薪酬、发放奖金补贴等行为”问题

今年7月至8月,市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了公务员津贴补贴清理整顿规范工作。在全市89家市级机关及11个区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市财政、审计、人社部门牵头成立检查小组,对市、区共36家单位部门开展了抽查。目前,各有关部门均已制定整改方案,并按方案进行整改,不合规津补贴项目均停止发放。在全市开展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专项治理行动,对吃空饷、在编不在岗、超编进人、隐瞒“在编不在岗”人员情况虚报(列)冒领工资挪作他用、工作人员调动后未随行政关系同步转移工资关系、到达国

家规定退休年龄未及时办理退休手续等问题进行了整改。今后,将建立健全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管理长效机制,巩固清理整顿规范工作成果,坚决杜绝“前清后乱”现象。

16.关于“有的问责还流于形式,没有取得应有的效果,干部监督管理还

失之于宽、软”问题

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严明党纪政纪、健全常态化问责机制的意见》,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打通问责“最初一公里问题,对疏于问责、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追究责任。今年9月中旬,由市纪委、市督查办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全市各区(开发区、园区)、各市级机关部门今年以来问责执行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尤其是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的问责情况进行梳理,看整改措施是否落实、问责追究是否到位、突出问题是否解决,对整改不到位、问题回潮反复以及问责处理过宽过软、流于形式的,实施再监督、再问责,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并通报结果。

四、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17.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到位,一些重大事项决策前期调研论证还不够充分,存在决策民主性、科学性不够的问题,如雨污分流工程,由于没有经过充分的科学论证和民主决策,激起较大民怨,造成严重浪费”问题

制定并落实《关于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的意见》,在重大事项决策前,市委坚持通过专家论证、民意调查、民主协商、廉政查询等方式充分进行决策咨询,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严格实行听证和公示制度;在决策时,严格遵守《市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一事一议、逐项表决,对意见分歧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重要人事任免、政策或项目安排等决策事项,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决策。市委常委会定期向全委会汇报“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执行情况,接受全委会监督;市人大常委会依据法律法规,对市政府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履行监督职责;市政协依据民主协商程序对“三重一大”事项发挥民主监督作用。改革重组南京城乡规划委员会和下设的南京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明确今后市政府批准的规划项目,必须先由规划委员会审议、论证提出决策咨询意见。制定实施了《关于完善排水工程管理体制实施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创建排水达标区实施意见》,坚持因地制宜、有序推进,按照雨污同步、先干管后支管、先下游后上游的实施时序,结合交通承载力、城市

环境保障,分区分片开展排水设施建设,每实施一片都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发动群众力量。今后,将继续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切实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和监管工作。尤其针对重大市政建设工程,进一步加强前期研究,严格执行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制度,并引入市民参与机制,充分听取市民群众的意见建议。

18.关于“在招商引资、人才引进等过程中,有时指标下达还不够科学,一些地区为了完成考核指标,出现了相互之间恶性竞争甚至弄虚作假的现象”问题

在招商引资方面,从今年起,将利用外资指标由刚性考核调整为预期性指标,不再将利用外资指标分解下达给各区、开发区、功能平台及街道、镇,切实淡化利用外资规模的考核。正在制定《南京市利用外资综合评价办法》,着力推动利用外资由单一引资规模考核向综合评价转变,提升利用外资的质量和综合效益。在今年创洽会、金洽会等全市大型招商活动中,坚持一会一个主题、聚焦一个产业,实施精准招商、精细招商;对出国招商团组严格把关,确保有客商对接、有活动推介、有项目洽谈,防止招商引资工作的“大呼隆”。在人才引进方面,进一步优化了人才工作考核办法,明确各区、园区不得向街道、镇层层分解和考核人才指标;对“321计划”考核计分办法进行了调整,综合考核年度目标和累计目标完成情况,增设对属地人才满意度评价抽样调查的考核内容及权重,引导各区(园区)更加注重人才服务培养;强化了对“321计划”政策兑现情况的考核,督促各区(园区)抓好政策落实及人才服务;实行“321的人才梯次培养考核办法,建立“千人计划”主要从科技创业家和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中产生、科技创业家主要从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中产生的导向。加强人才工作监督管理,进一步优化了市级资金监管办法,完成了“321计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正在建立“321计划”退出机制。

19.关于“市管领导干部数量过于庞大,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人浮于事、效率低下和谋人不谋事现象的出现”问题

制定了规范干部工作的六条规定,并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扎实推进了超职数配备干部专项整治。截至9月底,按原口径统计,市管干部超配346人,已消化296人,占超配总数的85.5%;减少市管正职职数30个。下一步,将继续严控市管干部队伍规模,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清理超职数配备任务,今后配备干部不突破规定职数;对秦淮、鼓楼因区划调整合并形成的区级领导班子超职

数配备,下次换届前将全部消化到位;市级机关部门、直属事业单位,除党外干部担任行政正职的外,均实施党政正职“一肩挑”;市属国有企业实行董事长、党委书记或董事长、总经理“一肩挑”;明确市属开发区、功能区的常务副主任不再实行低职高配,河西新城、浦口新城、南部新城和麒麟科创园等开发区、功能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按市管副职配备管理,已配备正局级常务副主任的,结合干部调整逐步规范到位;严控市属开发区、功能区领导干部配备,明确市属开发区、功能区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由所在行政区纪委书记兼任,常务副主任先按市管副职配备,两年后根据实绩经考核后才可明确为市管正职;取消某些特定岗位市管副职满一定年限可明确市正局职的做法。

虽然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尚未全面完成、任务仍然艰巨,一些复杂问题和深层次矛盾还需要深入推进、逐步破解。下一步,市委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始终保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锲而不舍、久久为功,持之以恒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切实做到凡是省委巡视组提出的问题都有整改方案、凡是有整改方案的都坚决落实到位,确保巡视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全面推进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市工作,积极探索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彻底铲除问题滋生的土壤,切实防止问题反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邮政信箱: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415号楼市委巡视联络办;邮政编码:210008(信封上请注明:对南京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

山西省委关于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4年)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31030日至1229日,中央第六巡视组对山西省进行了巡视。2014224日,中央巡视组向山西省委反馈了巡视意见。省委高度重视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成立省委中央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多次研究部署,制定整改方案,提出5个方面、22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整改落实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截至4月底,全省共初核问题线素2834个,立案3030件,给予3237人党纪政纪处分。与上年同期相比,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初核问题线素数量增长36%,立案数量增长39.8%,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数量增长38.9%,其中,处分厅局级干部数量增长100%,处分县处级干部数量增长36.9%

中央巡视组的问题清单

韩永

2014年)

7618时左右,中纪委网站公布了对甘肃省巡视的情况,这是中共十八大后中央巡视组第三轮巡视的第一份成绩单。此时,距离第二轮巡视最后一个省向社会公开整改情况只有18天。有评论称,中国的巡视工作正呈现出“接二连三”的紧凑节奏。

此后几天,13个巡视组陆续公布了巡视情况。从已经公布的信息看,相比去年的两轮巡视,这轮的巡视更加“有料”,料也更加“猛”。

苍蝇式腐败”遍布各层级

从已经发布的信息看,被巡视地区的腐败问题既有广泛覆盖又有重点突出的特点。广泛,主要体现在腐败问题遍布官员各个层级;重点突出,则体现在腐败在某些领域里集中发生。

从官员的层级上看,这一轮巡视既查到了广泛存在于城乡基层的“苍蝇式腐败”,也查到了需交由中纪委、中组部另案处理的“大老虎”。中央第二巡视组对北京的评价是:“在各层级干部中存在腐败现象”。这种“打倒一大片”式的负面表述,在前面两轮巡视中还没有出现过。

用“苍蝇式腐败”来描述基层腐败的泛滥,不是第三轮巡视的发明。在去年第一轮巡视中,在对重庆和湖北腐败的描述中,就用上了这个词。

在本轮巡视中,“苍蝇式腐败”问题表现突出的有三个地方:天津、北京和海南。巡视组的相关描述分别用了“不容轻视”“问题凸显”和“形势严峻”的措辞。这三个地方“苍蝇式腐败”猖獗,源于当地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官员面临着巨大的利益诱惑。在这方面,贵为京畿之地、寸土寸金的北京,表现得更为明显。在第三轮巡视中,被巡视组点名有征地拆迁问题的地方有两个,北京就是其中之一。

与前两轮巡视一样,这次在巡视组每一个通报的最后,都会留有一个“尾巴”:“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和有关部门处理”。

这一意味深长的表述里,暗含着“老虎”的信息。根据腐败案件管辖权的

规定,“转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处理的案件,”是指涉及省部级官员的案件。

省部级以下官员的案件,则归省纪委和市县纪委管辖。

也就是说,凡有上述表述的被巡视地区,均可能有省部级官员涉案的线索。

但最终是否立案,尚需进一步调查。

城建、土地与工程招投标为重灾区巡视的结果还显示,在有些经济利益巨大的领域,腐败呈现出高发态势。中新社记者对这样的领域进行了梳理,发现无论是第一、第二还是第三轮巡视,腐败频率最高的一个领域,均是城建、土地与工程招投标。

《中国新闻周刊》发现,除了2个专项巡视的单位外,另外11个地方均存在这一领域的腐败。这体现出这一领域对权力的巨大“虹吸效应”——在巨大的利益面前,大小权力都趋之若鹜。

上述11个被查出有此类贪腐的单位,其中有7家在描述中用了“问题突出” “比较严重”“相对集中”的措辞,对甘肃的描述还用上了“损失巨大”。

另外,在11家被巡视单位中,对山东省着墨最多“:有的领导干部及其亲属插手工程招标、土地转让问题突出,有的领导干部与企业老板勾结,围标串标”。在这一描述中,有几个反映这一领域共性的词汇,比如“亲属插手”“领导干部与企业老板勾结”“围标串标”等。结合起来,就能勾勒出这一领域的腐败路线图。

在此前两轮巡视中,这一领域也表现出了对权力极强的“吸引力”。在第一轮10家被巡视单位中,3家被查出了此类腐败;在第二轮11家被巡视单位中,5家被查出了此类问题。在所有巡视发现问题的排名中,城建、土地与工程招投标领域均名列榜首。

在这一领域腐败的背后,“一把手”的因素令人关注。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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