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职人员、村两委干部要充分发挥疫情防控表率作用
二、全镇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村(小区)、各企事业单位要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和政策宣传
三、全镇各景区景点、酒店、宾馆、餐饮、学校等生活、学习、服务类场所要严格落实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限流“一米线”等疫情防控措施
四、镇卫生院要统一按照市卫健局、市医疗集团等市级防控部门安排
五、全镇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村(小区)、各企事业单位要全面落实我镇清明、五一假期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
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村(小区)、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我镇疫情防控成果,有效应对清明、五一期间人员大量流动带来的疫情反弹风险,保障全镇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安全,现就做好清明、五一假期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公职人员、村两委干部要充分发挥疫情防控表率作用,假期原则上不赴省外旅游出行,如确需出行须提前报所在单位同意,所在单位统一报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全镇各类人员原则上不赴云南瑞丽等重点地区旅游出行,对确需出行的人员,须在出行前向所在单位、小区和村委登记报告。所有赴云南瑞丽等重点地区的人员在返介休前应及时向所在单位和村委(小区)告知返程信息,抵介休后由所在单位和村委(小区)进行“点对点”接送,及时报备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按照最新防疫政策做好隔离措施。
二、全镇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村(小区)、各企事业单位要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和政策宣传,教育引导居民在清明、五一假期切实提高自身防范意识,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及个人防护。
三、全镇各景区景点、酒店、宾馆、餐饮、学校等生活、学习、服务类场所要严格落实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体温检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