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站位明方向
二、抓重点破梗阻
(一)攻坚“行政争议化解”
(二)攻坚“企业破产处置”
(三)攻坚“执行联动”
(四)攻坚“风险防控”
三、强保障抓落实
(一)健全“三项机制”
(二)压实“三级责任”
(三)强化“三项保障”
市长在府院联动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专题召开府院联动工作推进会,既是对前期工作的“复盘总结”,也是对下一步攻坚的“加压部署”。府院联动不是简单的“政府+法院”协作,而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是破解“执行难、化解难、治理难”的关键路径。刚才,市法院通报了府院联动工作进展,相关县区和部门作了交流发言,既总结了“案件协同化解、风险联合防控”等亮点经验,也指出了“联动不深、响应不快、实效不强”等突出问题。下面,我讲三个方面意见。
一、提站位明方向,深刻把握府院联动的战略意义
府院联动本质是“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协同发力,核心是“解难题、防风险、促发展”,必须站在“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维护稳定”的高度,认清其背后的深层价值。
一是从法治建设维度看,这是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市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期,行政争议、经济纠纷数量持续增长,仅靠政府“单打独斗”或法院“独立审判”难以高效化解。府院联动通过“行政决策前问法、行政争议中化解、司法裁判后落实”的全链条协作,既能规范行政行为、减少行政违法,又能提升司法效率、维护司法权威,推动形成“政府依法行政、法院公正司法、群众依法办事”的良好法治生态。
二是从风险防控维度看,这是防范化解“经济社会风险”的关键举措。当前,我市面临“问题楼盘化解、企业破产处置、金融风险防范”等多重挑战,这些问题往往涉及“行政监管、司法裁判、民生保障”多个领域,如问题楼盘既需政府协调资金、补办手续,也需法院破解司法纠纷、处置涉案资产。府院联动通过“信息共享、联合研判、协同处置”,能将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小问题演变成大隐患,为全市发展筑牢“安全屏障”。
三是从民生保障维度看,这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重要路径。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办证难、维权难”等问题,很多需要政府与法院协同发力,如“执行难”中涉及的“不动产过户、户口迁移”等,需政府部门配合法院落实;“办证难”中涉及的“历史遗留手续问题”,需法院通过司法裁判明确责任,政府跟进解决。府院联动通过“打通部门壁垒、简化办事流程”,能让群众“少跑腿、快办事”,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从前一阶段工作看,我们既有成效也有差距:已联合化解行政争议XX件、处置破产企业XX家、推动XX个问题楼盘化解取得突破,但仍存在“部分县区联动机制不健全、部门响应不及时、个别案件协同效率低”等问题,必须在后续工作中重点解决。
二、抓重点破梗阻,以精准举措推动府院联动走深走实
府院联动要聚焦“最突出的问题、最紧迫的任务、最关键的环节”,围绕“行政争议化解、破产处置、执行联动、风险防控”四大重点,拿出硬核举措,实现“1+1>2”的协同效应。
(一)攻坚“行政争议化解”,让矛盾“止于此、解于斯”。针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多、化解难的问题,要构建“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后端联动”的全链条机制。一是源头预防减增量。建立“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联动机制”,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出台前,主动征求法院意见,年内实现“重点领域决策审查全覆盖”,从源头减少行政违法;法院定期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梳理行政机关败诉典型案例,为政府规范行政行为提供参考,已发布白皮书XX期,提出整改建议XX条。二是前端化解降存量。在市县两级设立“行政争议协同化解中心”,由政府法制部门、法院行政庭共同入驻,对XX件未进入诉讼程序的行政争议实行“先行调解”,目前已化解XX件,化解率达XX%;对已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推行“诉前协调+诉讼调解”模式,法院与政府部门联合开展调解,力争四季度再化解XX件,减少群众“诉累”。三是后端联动抓落实。建立“行政裁判履行联动机制”,对法院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政府部门要及时履行职责,法院定期跟踪督办,对拒不履行的,通过“府院联席会议”通报问责,目前已督促XX个行政机关履行生效裁判XX件,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群众权益。
(二)攻坚“企业破产处置”,让市场“活起来、转起来”。针对“破产案件审理周期长、资产处置难、职工安置压力大”等问题,要构建“政府保障、法院主导、多方参与”的协同机制。一是协同推进破产审理。建立“破产案件府院联动专班”,对XX家重点破产企业,由政府分管领导与法院分管院长共同牵头,协调解决资产查封、债务核查等问题;法院推行“繁简分流”审理模式,简单破产案件审理周期压缩至XX个月内,目前已审结XX件,盘活企业资产XX亿元。二是联动处置破产资产。政府牵头搭建“破产资产处置平台”,整合自然资源、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资源,为破产企业资产过户、税费减免提供“一站式”服务,已为XX家破产企业办理资产过户XX宗,减免税费XX万元;法院与金融机构建立“破产企业信用修复联动机制”,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