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广饶华邦化学有限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编制:杨岩峰
审核:代红彬
批准:李逢昌
二O一八年九月
卷内目录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04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06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09
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13
隐患治理专项资金使用制度--------------------------------15
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16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18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22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27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29
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30
事故管理制度-------------------------------------------32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35
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制度-----------------------------------37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38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39
防火、防爆、防毒管理制度-------------------------------41
消防管理制度-------------------------------------------44
禁火、禁烟管理制度-------------------------------------45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46
门卫管理制度-------------------------------------------47
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49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50
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52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53
外来施工人员管理制度-----------------------------------54
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销售、运输和废弃处理管理制度----55
交接班制度---------------------------------------------56
危险物品管理制度---------------------------------------58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62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65
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管理制度------------------67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69
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71
变更管理制度-------------------------------------------72
车辆入厂及司机安全管理制度-----------------------------75
车辆装卸运输过程中的规定-------------------------------77
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制度---------------------------------80
安全责任考核制度---------------------------------------81
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83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84
公司领导现场带班作业制度-------------------------------86
安全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89
汛期安全管理制度---------------------------------------91
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93
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制度-----------------------------------96
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制度-----------------------------------97
自评管理制度------------------------------------------100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103
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105
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106
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108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112
风险评价管理制----------------------------------------115
供应商管理规定----------------------------------------119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保证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公司总经理研究,参照同行业其它单位的经验,决定公司在各部门、各岗位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具体的责任制的制定及检查考核等工作由综合部和专职安全员负责。
一、总经理是我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的安全第一负责人,本着“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到日常管理的全过程中。
二、公司成立安全领导小组,设置专职安全员,决策机构为办公会议,负责讨论决策重大安全管理问题。
三、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特点及所负的责任,参照综合部的要求,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按安全标准化的要求,将本部门的各岗位的安全职责予以明确,并由综合部进行汇总。
四、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具体办法由综合部负责编制,考核内容以安全相关的管理制度的实行、操作规程的执行为主。
五、公司专职安全员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负责人,直接对总经理负责,管理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综合部负责与各部门进行协调,及时解决与生产、经营等各方面的安全管理,包括人员、资金、设备、物料、法律法规等。并经常参加安全检查,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各项内容的考核。
七、对于生产过程中的重大安全问题,由安全员与综合部协调,组织安全专项会议,具体讨论解决。
八、国家颁布的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由综合部和安全员及时获取,发放到有关的部门。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由综合部及时发放。
九、安全检查工作具体由办公室负责组织,专职安全员参加,公司各部门的负责人参加。
十、公司安全管理是企业安全生产必须的条件,也直接关系到企业经济效益。要求在公司上下做到全员参与、全方位、全天候进行。
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为加强员工安全生产的思想意识,贯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和全体成员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识,了解职业安全卫生、劳动防护相关的知识,并知道如何做,保证生产的安全和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的措施得到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进厂员(包括临时工、培训、实习人员)必须接受进厂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准许进入操作岗位。
1、一级安全教育(厂级)
内容是:国家职业安全卫生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本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和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或教训,本厂安全卫生生产规章制度,以及有关防火、防爆、防毒、防尘、急救常识等安全知识。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的作用及使用方法。本企业、本行业内发生的重大伤亡和设备事故实例及其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2、二级安全教育(车间)
内容是:本车间安全生产特点,工艺流程,生产设备状况特点,预防事故的措施,车间对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车间常用电气的安全操作规程、劳保用品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
3、三级安全教育(班组)
内容是:岗位的各种规定,岗位的生产特点,安全装置,工具器材及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方法,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本班组与其相关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的安全生产知识,以及相关事故的灭火、救护方法。
4、组织内部职工工作调动,必须重新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5、三级安全教育的时间规定,一级安全教育不低于48小时,二级安全教育不低于36小时,三级安全教育不低于24小时。
6、凡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应进行专业安全知识的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才能参加操作。
二、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技术投产前,生产与技术、设备部门要编制新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或岗位操作法,有关职能安全、技术部门应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三、对事故责任者及其违章冒险作业者,要根据情节,由所在车间或安全部门进行安全教育,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经确认已吸取教训后,才能继续上岗操作。
四、对外来参观、学习人员,进厂前应进行一般安全注意事项的教育。
五、各车间根据本车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每周安排一次安全生产活动,并利用班前、班后检查安全情况,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教育。
六、每年对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技术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准独立操作,或不能续签劳动合同。
七、厂级、车间及有关部门应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各种宣传工具向职工广泛地进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以及安全知识的教育,加强职工法制观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八、班组安全日活动的主要内容
1、学习国家和上级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生产文件。安全消防演示等。
2、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学习安全防范技术知识,提高判断处理事故的能力。
3、分析研究事故发生的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4、开展安全竞赛,表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对违章者进行帮助教育。
5、发动群众,提出安全生产的建议,讨论解决安全生产中可能存在的隐患问题。
九、企业实行具有重大危险性项目检修时,应在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方面交底和安全检修教育,使全体检修人员明确方案,掌握安全措施,做好各项防范工作,确保安全检修,对此项工作进行教育的时间不少于2小时。
十、安全培训考核工作的奖惩
1、公司各级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培训考核工作的责任人。
2、公司每年度根据各部门安全培训考核情况评选出各级安全培训考核工作的先进部门,其负责人相应为公司安全培训考核工作先进工作者。
3、对不能按本制度进行安全培训考核工作,或者不负责任,不能够有效落实培训考核内容,起不到培训考核效果的部门和个人,或者提供虚假培训考核资料的部门和个人,公司将给予罚金、降职等处分。
三、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安全检查
一、安全检查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通过检查可以发现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的贯彻执行,为确保厂安全部门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行,按照国家的有关标准制定本制度。
二、开展安全检查,必须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建立由各级领导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
三、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安全管理和现场安全两部分。安全管理内容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执行的情况和安全基础工作的开展情况。现场安全内容主要查:工艺、设备、仪表、电气、配电、消防、工业卫生、工程施工和维修等方面。
四、安全检查有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日常检查四种方式。
五、综合检查:每周安排一次综合检查,由安全检查小组负责组织,到各有关岗位检查操作情况,各部门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完成情况等。
六、专业安全检查
各单位每年应对压力容器、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安全装备、监测仪器、化学危险物品、防护器具、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等分别进行专业检查。
七、季节性检查: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跑漏为重点;夏季以防暑降温、防汛为重点;秋季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温为重点;冬季以防火、防爆、防中毒、防冻防滑为重点。检查次数和时间,由各单位根据自身生产实际自行安排。
八、日常安全检查按如下方式进行:
(1)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工人应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 回检查职责,巡检要定时、定点、定人、定内容进行,特别要对安全监控危险点进行重点监控。
(2)非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工人应根据本岗位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进行检查。
(3)车间安全技术人员和班组安全员,要经常对本车间、班组人员的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情况在班前或班后会上进行讲评。
(4)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督促有关单位解决。
九、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都应由主管部门编制《安全检查表》,检查各部门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并认真填写安全检查台帐,按要求形成安全检查总结。
十、各级检查组织和有关单位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研究,编制整改方案,做到“四定”(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三不交”(班组能整改的不交到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交到厂部,厂能整改的不交到上级),限期整改,并记入隐患治理台帐。
十一、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施外,应分别纳入技措、安措或检修计划,限期整改。
十二、各级检查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实现《隐患整改通知单》管理,通知单由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发,隐患单位负责人签收并负责处理,整改后,必须按时将整改回送单报安全监督部门,否则,造成事故,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十三、事故隐患通知单由安全员存档、备查。
十四、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检查的书面报告
1、检查时发现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存在安全上的隐患或问题时,要向综合部、生产技术部、安全员书面报告。
2、根据存在问题的情况,由安全员协同生产技术部解决,所需资金由财务部负责从安全专项资金中提取。
3、专职安全员作为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承包人,在检查出的隐患整改落实后,要向总经理和安全领导小组汇报。
第二部分:隐患整改
一、总经理是隐患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隐患整改方案的审批、整改资金的落实和整改工作的责任落实。
二、生产技术部负责生产、工艺方面隐患整改方案的编制。负责设备隐患整改的措施编制。
三、供应部门负责按时间和质量要求完成隐患整改所需物资的采购。
四、生产部门协调隐患整改工作的进度、施工质量、检查、监督和考核。
五、每次检查(包括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和企业自查)指出并下达整改指令书的安全隐患,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按时落实整改。
六、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后,应立即向整改部门下达指令提交验收申请,隐患验收小组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七、隐患整改小组根据指令书内容逐项认真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字存档。
八、对不能按时整改的安全隐患每项扣100元。
附:隐患整改通知书
隐患名称 |
所在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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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部门 |
负责人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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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说明及其技术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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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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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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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完成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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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领导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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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第二条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生产管理部报告。各级领导或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组织整改。
第三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以及财务部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投入费用。
第四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活动,排查包括工艺、设备、储运、仪表、变配电、消防、检修、维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运输车辆和工业卫生等方面的事故隐患;车间每周、班组每天至少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和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第五条 公司将生产经营项目、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公司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六条 公司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将各季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表格和文字说明材料向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规定的内容及时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条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本单位车间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报市、县安监局备案、销号。
第八条 安全部和车间要建立事故隐患台帐,对事故隐患进行监控,对每一项隐患实行整改销号。
第九条 公司各级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和公司财产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五、隐患治理专项资金使用制度
安全生产投入是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必要物质基础,安全生产资金保障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安全隐患治理,关系着整个生产的安全系数。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
1、从安全生产投入资金中划拨30%用于隐患治理。
2、对隐患治理的资金,公司财务部门应对其独自开户,做到专款专用。
3、车间在使用资金时,应编制计划,及时报本公司负责人进行审批,审批权限及资金限额按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4、对重大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基金的制定,应进行可行性评价、论证、会审,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充分发挥其科学、合理、有效的原则。
5、车间在使用资金上应做到“三到位”,即: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在具体实施项目上应做到“四定”,即:定项目、定措施、定责任人、定期限。
6、本公司财务部门应对资金使用进行统计、汇总,安全管理部门应督促相关部门、车间按计划实施。
六、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根据我单位设备情况,现制定检修管理制度,每年进行一次停产大修,一般在12月份进行,在出现事故或有重大工艺、原料变更时也应进行检维修。
一、检修前的准备:检修前各单位要成立检修指挥部,对检修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导,各种机具的调配其成员明确分工,各负其责。检维修前应进行风险分析,确保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二、停工检修项目应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进修进度。
三、详细检查检修所用施工机具、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安全保险装置是否齐全完好,灵敏可靠,并做好种类机具、材料、设备的摆放布局。
四、装置停工检修必须制定停工、检修、开工方案,及其安全技术措施。重大技措、安全措施及检修项目需有主管安全厂长签发的安全检修方案。
五、凡进入现场检修的人员,检修前要进行安全教育,做到组织、思想、措施三落实,特别对外来工、新工人、临时工、民工要进行重点培养,进入项目作业时,单位要进行第二次安全教育,并做记录,造册登记。
六、生产装置停工前拟订有关停工检修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制定管理制度,落实停工停修安全措施。
七、外来检修项目在签定合同时,必须同时签定安全施工措施保证书,规定施工单位对承包检修项目安全工作负责。严格执行所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接受所在单位安全技术检查部门的统一监督检查。
八、检修的外委项目,外来施工各类人员、发包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向施工单位做好检修项目安全措施技术交底。
九、火票审批人必须亲自亲临现场,逐项落实防火措施方可签发火票。
十、动火前防火监护人,动火人要逐条落实火票上的措施,确信无误方可动火,动火时监护人不得离开动火点。
十一、生产装置停工检修必须做到:
1.吹扫管线实际记录。
2.专人负责加设盲板,并做记录。
3.将检修现场划分成区域专人负责防火。
4.专人负责排污检查。
5.区域防火负责人负责各种下水井、明沟堵盖工作。
十二、工作现场严禁吸烟,严禁用汽油、香蕉水等清洗零件及圬物,严禁穿不符和要求的服装进入现场。
十三、下水井、电缆沟、新开挖地沟等要有安全标志,夜间要设安全灯。
十四、检修现场时照明不得随意架设,必须有安全部门批示,专人架设。
十五、检修完毕要认真填写检修管理台帐。
七、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一、《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管理
1、《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由安环部门管理。
2、《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由车间主任办理。
3、车间主任负责填写《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表格,盲板位置图、安全措施,交生产部确认、审核,由生产副总经理签批。
4、审批好的《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交施工单位一份、安环部门负责存档。
5、作业完毕后,经施工单位、生产部门检查无误,施工单位将作业证交安环部负责存档。
二、《高处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
1、一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2米至5米)由车间主任负责审批,二、三级作业(二级是指高度在5至15米,三级指高度在15至30米),由车间审核后,报厂安全管理部门审批;特级(30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经公司生产部审核后,厂长或工程师审批。
2、施工负责人必须根据高处作业的分级和类别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高处安全作业证》一式三份,一份交作业人员,一份交施工负责人,一份交综合部存档。
3、对施工期较长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若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就重新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
三、《设备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
1、设备内作业必须办理《设备内安全作业许可证》。
2、《设备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由施工单位或交出设备单位负责办理。
3、作业单位接到《设备内安全作业证》的,由该项目的负责人填写作业证上作业单位应填写的各项内容。
4、《设备内安全作业证》安全措施栏要填写具体的安全措施。
5、《设备内安全作业证》由交出单位和作业单位的领导共同确认审批签字后方为有效。
6、在设备内高处作业应按标准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7、在设备内动火就按规定办理《动火安全许可证》。
8、《设备内作业安全许可证》须经作业人员确认无误,并由车间班长再次确认无误后,方准许进入设备内作业。
9、设备内作业因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需重新办理《设备内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准许继续作业。
10、设备内作业结束后,需认真检查设备内外,确认无问题,方可封闭设备。
四、《动土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
1、《动土安全作业证》由生产综合部负责管理。
2、动土申请单位领取《动土安全作业证》后,填写有关内容后交施工单位。
3、施工单位接到《动土安全作业证》后,填写《动土安全作业证》中有关内容后将《动土安全作业证》交动土申请单位。
4、动土单位从施工单位收到《动土安全作业证》后,交厂有关部门审核,由生产综合部签批。
5、动土作业人员应到现场核对图纸,查验标志,检查确认安全措施,方可签发《动土安全作业证》。
6、动土申请单位将输好的《动土安全作业证》留存后,施工单位、生产综合部各留一份。
五、《吊装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
1、《吊装安全作业证》由生产综合部负责管理。
2、项目单位负责人领取《吊装安全作业证》后,要认真填写各项内容,交施工单位负责人批准。
3、《吊装安全作业证》批准后,项目负责人,就将《吊装安全作业证》交作业人员,作业人员应检查《吊装安全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六、《动火安全许可证》管理制度
1、《动火安全许可证》为两联,特殊危险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安全许可证分别以一道、两道、一道斜红杠加以区分。
2、《动火安全许可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办证人须按《动火安全许可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然后根据动火等级,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最后将办理好的《动火安全许可证》交动火项目负责人。
3、动火负责人持办好的《动火安全许可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事项后,将《动火安全许可证》交给动火人。
4、一份《动火安全许可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动火后,由动火人在《动火安全许可证》上签字,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安全许可证》,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火安全许可证》上签字。
5、《动火安全许可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6、《动火安全许可证》一式两份,生产综合部和动火人各持一份存查;特殊危险《动火安全许可证》由主管安全防火部门存查。
7、特殊危险动火《动火安全许可证》和一级《动火安全许可证》有效期为24小时。
8、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安全许可证》。
9、《动火安全许可证》的审批:
(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许可证》由动火地点所在的单位主管审批签字,报生产经理终审批准。
(2)一级动火作业《动火安全许可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负责人初审签字后,报生产经理终审批准。
(3)二级动火作业《动火安全许可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负责人终审批准。
七、(断路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
1、《断路安全作业证》由申请断路作业的单位指定专人办理。
2、《断路安全作业证》由厂区交通管理部门审批。
3、申请断路作业的单位在厂区交通管理部门领取《断路安全作业证》,逐项填写后交施工单位。
4、施工单位接到《断路安全作业证》后,填写《断路安全作业证》中施工单位应填写的内容,填写后将《断路安全作业证》交断路申请单位。
5、断路申请单位从施工单位收到《断路安全作业证》后,交厂区交通管理部门审批,并将办理好的《断路安全作业证》留存,并分别送交厂区交通管理部门、施工单位各一份。
八、《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
1、《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由机动部门负责管理。
2、设备所在单位提出设备交出的安全措施,并填写《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相关栏目。
3、检修项目负责单位提出施工安全措施,并填写《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相关栏目。
4、设备所在单位、检修施工单位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进行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
5、工厂设备管理部门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进行终审审批。
6、检修项目负责单位应将办理好的《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自留一份后,分别交机动部门、设备所在单位各一份。
八、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为加强对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切实保障公司员工和相关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的管辖范围主要包括目前生产、储存过程中的各种原料、成品,包括装车、卸车、使用、储存等各个环节。
二、职责
(一)总经理是公司化学危险品管理的主管领导,对公司化学危险品的管理负总责。
(二)公司专职安全员具体负责本制度的监督落实。
三、化学危险品相关岗位人员的培训考核
(一)与化学危险品的上述操作流程有关的岗位操作人员、保管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化学危险品相关知识的培训并进行考核,培训的内容包括:
1、相关化学危险品的物理化学特性。
2、相关岗位安全操作知识和检修知识。
3、相关化学危险品的防护、救护知识。
4、相关化学危险品的管理要求。
5、防护用品和器具的使用、保养知识。
6、消防知识,消防器材的实用技能。
(二)上岗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四、化学危险品的储存
(一)储存化学危险品库房、储罐区的建筑设计应符合有关设计规范的要求,不合理的储罐应停用。
(二)储罐区操作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及执行制度的监督机制,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盗、防破坏等工作。
(三)装卸班应做好储罐区巡查工作,并记录可能的问题,在交班时予以说明
(四)化学危险品储存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要具备下列条件:
1、根据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适应的消防器材,并应装设消防通讯和警报设备。
2、在储罐区设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3、制订有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责任到人。
(五)原料进厂要执行进厂验收制度,确认入厂原料的规格、质量、数量。
(六)成品必须有《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七)成品出厂要严格履行手续,由装车人员认真核实规格、数量。
(八)罐区必须设置防护围堰,防止泄漏外溢。
(九)应为保管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十)应在罐区显要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设危险化学品的危害告知牌,内容包括:名称、危险特性、危害后果、消防方法、应急措施等等。
五、化学危险品作业场所管理
(一)公司所有生产使用化学危险品的场所,必须根据其危险性质,和生产工艺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设置安全保护设施。
(二)危险物料的输送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泄漏的安全设施,并应具备收集、中和危险物品的条件,避免事态扩大。
六、化学危险品的生产操作管理
(一)化学危险品的进厂、生产、包装、储存、运输必须按照操作规程由岗位操作人员进行,严禁违规操作。
(二)切实加强设备现场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三)导热油与原料及产品不应直接接触防止危险发生。
(四)生产技术部要积极采取措施,采用先进的工艺手段,提高化学危险品使用、生产的安全条件,提高装置安全保障系数。
(五)生产操作人员上岗时必须配戴齐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六)配备给单位的化学危险品防护器具,使用单位要专人专管,定期检修和检验,保持完好。
七、化学危险品的销售、装卸与运输管理
(一)销售化学危险品是必须对用户使用和经营化学危险品的资质情况进行调查,不得将产品销售给无使用和经营化学危险品用户。
(二)托运危险物品必须出示有关证明,向有化学危险品运输资质的运输单位办理,不得委托无化学危险品运输资质的单位进行化学危险品运输。
(三)化学危险物品的运输、装卸人员,应按根据化学危险品的性质,配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根据相应化学危险品的装卸操作规程,重点防止静电、防火防爆。
(四)化学危险物品装货前和卸货后,应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清理,不得留有残液。
(五)装运化学危险品时使用叉车、起重设备时,其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质证书,并规范操作。
(六)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车距,严禁超车和超速强行会车,严禁在繁华街道和人口稠密区停留和行驶。
(七)运输车辆应采取防火、防爆和遮阳措施。
(八)装运化学危险物品时,严禁客货混装,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运载危险化学物品的车辆。
(九)危险物品的运输必须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规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及《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
(十)化学危险物品的包装容器必须执行《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中的规定,并实施化学品安全标签和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制度。
八、化学危险品的废弃管理
(一)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原料或中间产品废液必须进行吸收处理。
(二)流散的液体集中收集进行回收、清洗处理,不可随意排放。
九、化学危险品岗位人员的劳动保护、职业卫生要求
(一)化学危险品岗位人员必须根据规范要求佩戴相应的劳保防护器具后方可上岗。
(二)化学危险品岗位人员必须根据相应操作规程的要求,规范安全操作。
(三)化学危险品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岗位操作、安全知识的培训,并进行必要的应急、救护知识训练。
(四)由公司综合部负责组织,定期请医疗机构对化学危险品接触岗位人员进行健康体检。
十、化学品档案
(一)公司将各种用到的化学品建立档案,内容包括:名称、地点、数量、危险性分类、危规号、包装、安全技术说明书及安全标签。
(二)化学品档案具体分为:《产品登记表》、《生产原料登记表》、《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登记表》三种。
(三)由装卸班每天统计罐内的储量,及时更新化学品档案中的各种表格。
(四)各种危险化学品均应附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并且存放在生产中可能的各种岗位,易于取用。
附:《产品登记表》、《生产原料登记表》、《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登记表》样式
产品登记表
栏号 |
1 |
2 |
3 |
4 |
5 |
6 |
|||
序号 |
化学品名称 |
危险性 类别 |
生产地点 |
储存地点 |
最大储量/吨 |
登记号 |
|||
商品名 |
化学名 |
英如来写作网 |
类别 |
是否剧毒 |
|||||
生产原料登计表
栏号 |
1 |
2 |
3 |
4 |
5 |
6 |
|||
序号 |
化学品名称 |
危险性 类别 |
使用地点 |
储存地点 |
最大储量/吨 |
登记号 |
|||
商品名 |
化学名 |
俗名 |
类别 |
是否剧毒 |
|||||
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登计表
栏号 |
1 |
2 |
3 |
4 |
5 |
6 |
7 |
||
序号 |
化学品名称 |
是否剧毒 |
危险性类别 |
最大储量/吨 |
储存、包装方式 |
储存地点 |
登记号 |
||
商品名 |
化学名 |
俗名 |
|||||||
九、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工艺设备、装置管理
1、现有的工艺装置反应釜、原料罐、成品罐均由专职安全员和设备技术人员负责安全管理,生产技术部负责人协同。各部门管理人员均应对工艺设备和装置的情况予以掌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2、建立设备台账和设备技术档案,及时记录出现的故障和检维修的情况,
3、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如压力容器等,将原始资料及检测报告等存档。
4、专职安全员和车间管理人员应每天巡检工艺设备和装置,并听取操作、人员的汇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拆除和报废
1、设备报废,必须先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报废原因、数量、经设备科和企业领导鉴定审核批准后,方能办理。报经批准报废的设备,需要建立专门的报废设备档案。
2、设备暂缺配件,不能作为报废依据。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仪器设备准予报废处理:
使用期满又已丧失使用效能的;
损坏严重并无法修复或修复费用接近新购价格的;
耗能高、效率低,已属淘汰的。
主要零部件无法补充、年久失修。
计量不合格,应强制报废的。
4、拆除必须先制定拆除方案,要有安全保障措施,安全标志、标牌、警示灯要布置完善。
5、拆卸时要保证其它设备和结构不受影响。拆除下来的设备应清洗干净,使用有效清洗方法,将其中的危险品清除,以免除可能的危险和环境污染。
6、拆除过程中要把安全体系落实到人,要有具体的安全保障制度,安全保证措施要细化。
7、需要拆除的设备必须要经过相关的领导审核和批准,并建立相关的设备拆除台帐,登记在案。
十、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为了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和安全投入的资金需要,保证企业在安全方面的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如下:
1、安全投入的保障由总经理——主要负责人负责保证。
2、安全投入费由总经理负责审批,各部门在急需用款而总经理无法审批,在告知总经理后可由财务负责紧急拔款。有紧急事故,应急救援时,由车间主任直接到财务部领取,事后向总经理或助理汇报。
3、每月从公司销售回款中抽出专用资金,专款专用,任何人都不得挪用。安全投入的提取标准原则上为企业年销售收入的2%,如果还不足以保证,则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列入生产成本中。
4、安全投入的费用包括:
⑴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⑵建设安全和卫生技术措施工程,如防火防爆工程、安全联锁等;
⑶为员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及保健品;
⑷增加和更新安全设备、器材、仪器、仪表等以及这些安全设备的日常维护;
⑸重大安全生产课题的研究,如事故的防范和重大隐患的治理,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等;
⑹其他预防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如安全检查、应急救援预案等;
⑺员工的保险费;
5、如因安全投入不足,产生严重后果,由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
6、建立专门的帐户,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并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费用的提取情况和安全费用的使用情况,做到公开化、公正化、公平化。财务部具体负责用于安全投入资金的管理和发放。
十一、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的一种辅助措施,根据劳动人事部颁布的“国营企业员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规定精神,结合本公司生产的需要,制定此管理规定。
一、为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二、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教育劳动者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四、个人劳保用品领用应建立台帐,发放到个人的劳保用品分别由员工所在单位和发放部门登记建帐。公用劳保用品也应登记建帐。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
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检查;
六、应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供货厂家需具备“劳保护品生产资格”。
七、每年根据季节和岗位安全卫生特点,购买发放保健品。
八、发放的保健品,主要有防署降温、冰糕、清凉油等。
九、保健品必须按时发放到每位员工手中,发现截留、少发等现象严肃处理。
十、保健品发放仅限在岗员工。
十一、财务部门应负责劳保用品经费的预算和资金的提供,并经常检查监督劳动防护用品费用的开支情况。
附:《岗位人员及工作时必须穿戴的劳动防护用品》
《劳保护品发放规定》
岗位人员及工作时必须穿戴的劳动防护用品
序号 序号 |
岗位人员 |
工作必须穿戴的劳动防护用品 |
1 |
危险品操作工 |
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静电工作服 |
2 |
电工、仪表维修工 |
绝缘鞋、绝缘手套 |
3 |
电、气焊工 |
防护眼镜、防护手套、耐高温鞋 |
4 |
应急救援人员 |
空气呼吸器 |
劳保护品发放规定
一、大劳保发放范围及标准:
棉工作服:
车间每人1件/2年;其它岗位根据情况配备
单工作服:
车间夏装每人2套/年,冬装每人2套/年,后勤每人1套/年。
二、公用小劳保发放范围及标准:
1、按月发放(每月10号领取):
手套: 锅炉、维修每人3付/月,其余岗位每人2付/月。
透明皂:操作室、装卸、化验、锅炉各4块/月,维修2块/月;
洗衣粉:锅炉、维修、门卫2袋/月。
2、按季度发放:
透明皂:每人2块/季度,毛巾每人1条/季度,洗衣粉每人2袋/季度,
洗发水每人1瓶/季度。
十二、事故管理制度
一、为严格事故管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国家、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标准、制度,结合厂部特点而制定。
三、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事故调查组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工会、部门负责人、综合部、安全人员组成。
四、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五、凡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无论损失大小或是否有人员伤亡,当事人应及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六、总经理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造成的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和当前状况等情况,以电话、电报或传真等方式上报。
七、发生有人员伤亡或中毒的事故,应在保护好现场的同时,迅速抢救受伤或中毒人员,并采取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时,应以总经理为首组成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处理。
八、发生重大事故时,安全员参与调查,发生特大事故时,由地方有关部门组织调查。
九、安环科为事故综合管理部门,主管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有责任对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进行监督。对不符合“四不放过”原则的事故报告有责任要求重新规范。
十、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十一、在事故整改工作完成后,要向负责事故处理的安全监察部门提出复工申请,经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附件1:事故调查分级
1、轻伤、重伤事故调查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由本单位安全、生产、技术等有关人员以及本单位工会人员参加。
2、一般死亡事故由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
3、外委工程乙方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责组织调查、处理。同时,公司将按有关管理规定和外委工程合同,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在事故中应负的责任。
4、凡属公司负责组织调查的事故,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处理。
附件2:事故调查成员及能力要求
1、根据发生的不同事故类别、损失及影响程度,本公司应成立事故调查小组。与事故单位及有关人员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备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包括安全管理知识、生产技术知识、消防电气专业知识等。
3、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具有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品质。
附件3:调查组成员权利与职责
1、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和人员了解事故有关情况,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2、事故调查组成员有调查、取证的权利,包括现场处理、物证搜集,事实材料的搜集等。
3、事故调查组成员有证人材料搜集、现场摄影及绘图的权利。
4、事故调查组应查明事故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5、事故调查组应查明事故原因和性质,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和建议;
6、事故调查组应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7、事故调查组工作完成后提出事故调查报告。
十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为了贯彻执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山东省职业病防治条例》、《淄博市职业病防治监督办法》,切实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公司职业卫生管理由综合部和专职安全员共同负责。主要按照公司制定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进行登记、检查、备案,发现违犯制度情况及时帮助改正,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①职工上班必须穿统一的工作服,操作人员戴手套等防护用品。
②清罐时必须办理“设备内容器作业票”,并配戴防毒面具。
③进入容器时,必须进行可燃气、氧含量化验分析,办理作业票。
④化验室人员操作时需开换气扇,戴口罩。
⑤在有毒场所设置警示标志,公司内配备有效的应急防范设备和救护用品。公司内配备兼职卫生员一名,设立应急救援组织。定期对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进行维护检修,定期检查防护效果,不经有关领导批准不能乱动。在涉及到职业危害因素的场所实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制度,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在检测点设置标识予以告知,力求把危害降到最低,保证员工的人身健康。
三、职业卫生培训: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山东省职业病防治条例》、《东营市职业病防治法》,学习公司各项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定期进行职工培训考核。使职工掌握预防职业病发生、使用防护设施等知识,职业病危害源超标时能够采取急救救护措施,将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提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的自觉性,确保职工身心健康。
职工职业卫生培训以车间为单位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公司规章制度。由安全员或车间管理人员讲课并考试。将学习考试结果记录职工档案。
四、职业性健康检查:
以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委员会成员牵头,每年对各职业病危害源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记录备案,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每年组织生产职工到政府指定卫生防疫机构进行全面健康检查,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每年请卫生行政部门对本公司职业病危害源进行检测分析。
十四、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制度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从业人员健康,促进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我公司成立防职业危害综合部,成员如下:总经理、安全督查、车间主任、财务科长等。具体安环科负责工作。
1、本单位存在职业危害的场所有芳构装置区、罐区。
2、芳构装置区、罐区的危害主要是毒物危害,作业人员应佩戴防毒口罩和防酸手套。重点要对操作人员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由安环科组织职工定期到卫生部门进行。
3、职工的健康检查由安环科组织职工定期到卫生部门进行。
4、配备的专用的防护器材由生产技术科的专人管理,定期检验。
5、检测后形成的报告和职工健康检查档案均由安环科负责保存。
6、职业危害检测每年一次,定期由卫生防疫部门进行,主要检测锅炉粉尘危害、作业岗位空气中有毒物质含量、噪声危害等,所需费用从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中支取。
8、本制度的责任部门为安环科。
十五、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一、会议形式
1、每年由总经理及有关单位负责人召开的全体生产会议不得少于四次;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
3、对安全工作成绩突出和存在的不安全要素,要定期不定期的召开安全现场会。
二、会议内容
1、总结前阶段时间安全生产情况的经验教训;
2、分析当前安全生产所面临的形势;
3、部署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和防范措施;
4、推广各地在安全生产中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会议记录
要有专人进行会议记录,填写安全生产会议台帐,对做出的决定要下发到公司各部门。
十六、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一、为促进各项管理制度的严格执行,落实严管重罚原则,激励全体员工遵章守纪,实现安全生产,参照有关标准制定本办法。
二、安全奖惩管理制度由安环部考核,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奖励:
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目标,部门事故指标得到有效控制,经考核成绩优异者。
2、在安全生产竞赛等专项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者。
3、工作一贯积极,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在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上坚持原则,在安全生产中成绩显著,做出特殊贡献者。
4、避免重大事故,在事故抢救中处理果断,奋勇抢救人员和企业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事故损失贡献突出者。
5、在重大事故隐患项目整改治理工作中尽职尽责,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
四、奖惩办法
1、通报表扬。
2、物质奖励(奖金、奖品)。
五、对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人员有下列突出问题,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1、严禁酒后上岗,违者责令停止工作,停工期间按旷工处理,是汽车司机的调离司机岗位,并追究班组长和分管领导责任。
2、严禁在生产区内吸烟,违者罚款1000元,是领导干部的免去或解聘领导职务。
3、违反防火、动火管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根据火灾造成的损失大小扣责任部门领导和责任人200~5000元。
4、未按规定着装一人次扣20元。
5、发生一般轻伤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的各类事故(交通事故除外),扣责任部门100~500元 。
六、对发生事故的部门和个人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1、发生上报的重大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4000元以上(含4000元)的扣责任部门100~1000元。
2、发生死亡事故(交通事故除外)扣责任部门5000~10000元 ,视情节扣发重要领导、分管领导1000~5000元 。
3、年内发生两次(含工伤)一般事故,按上款扣罚。
4、隐瞒事故不报或不按规定上报各类事故,扣责任部门100~1000元 ,由责任部门领导承担。
十七、防火、防爆、防毒管理制度
一、根据本厂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做好预防工作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二、配电室现场要配备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三、易燃易爆的电器设备和路线的检修,必须按《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执行。
四、电气作业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五、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应定期检测。
六、配电室制定符合现场情况的现场运行规程,值班人员的职责应在现场运行规程中明确规定。
七、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
八、不准在电气没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尚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
九、必须带电检修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十、要限制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防止毒物的泄漏和扩散,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减少人员与毒物料的接触,并定期进行监测和体检。
十一、在动火时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无消防器材严禁动火。
十二、车间、仓库,消防重点部位,严禁私设使用电热器具。
十三、各部门在办理动火手续时,必须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发,然后到安全科签字,动火手续生效。
十四、填动火证时,必须将动火地点易燃易爆品、防护品填写清楚,监护人必须配备好灭火器材。
十五、对未办理动火手续,擅自动火者,将对当事人及主要负责人罚款300~1000元。
十六、各部门对配置给本部门使用的消防器材负责管理维护,不许随便动用,违者罚款1000元。’
十七、库存物资要分类,限额存放,并留出必要的通道,化学易燃易爆物品,要专库储存,并标明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十八、仓库内一般不准安装电器设备、不准拉临时电线,若确实需要,由电工按“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安装。
十九、仓库一般采用天然采光,若需照明,应采用白炽灯泡,其功率不超过60瓦,严禁采用日光灯、碘钨灯,且线路的敷设和灯炮的安装应在通道上方与货物的堆垛的距离至少应保持半米以上。
二十、仓库应采取防雨、防潮等保护措施,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应设立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不经批准一律不准入内。
二十一、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做到每日检查,消防器材专人管理落实责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十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厂房严禁动用明火和带入火种,电器设备、开关、线路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空带钉子鞋和化纤衣服。
二十三、搬运和操作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应轻装轻卸,严禁用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二十四、对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加强通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十八、消防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国家《消防法》,预防火灾和减小火灾损失,保卫公司的财产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全厂员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责任。
2、厂区内禁止吸烟,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易燃、易爆危险场所。
3、禁止产生明火的机动车进入易燃、易爆物品储藏的危险场所。
4、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燃、易挥发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
5、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安全贮存点,周围禁止堆放油布、油棉纱或其它易燃物品。
6、使用搬运危险品时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不得用电瓶铲车装卸搬运易燃易爆危险品。
7、易燃易爆物危险品仓库、车间应有防爆装置。
8、厂内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搭设临时工棚或其它建筑物。
9、厂区内严格执行动火安全申请制度,没有《动火许可证》一律不得动火。
10、设备检修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检修制度。
11、消防机构健全,按规定消防器材配备齐全,厂区内的一切消防设施或器材非事故时期,未经许可不准动用。道路畅通,有关建筑、电力设施等有明显标志。
12、厂区内所有职工必须分批轮流进行消防知识教育,掌握灭火知识,并会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十九、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1、要建立建全并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烟火并应设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必须动火时应按动火审批手续进行,并办理动火证,现场落实防火措施。未装有火星熄灭器的机动车辆不准进入易燃易爆场所。
2、企业内严禁焚烧一切可燃物,禁止私自使用电炉、煤气炉等明火用具。
3、严格遵守各种安全标志、消防标志的要求,遵守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服从消防保卫人员的管理。
4、全体员工不得在生产厂区内互相敬烟或者提供任何烟具,如有吸烟要求,需远离生产场所,到厂外吸烟。
5、领导垂范,身教重于言教,尤其在控烟工作的问题上,各级领导要从自己做起,自觉控烟、禁烟,以身作则,影响带动其他人员自觉控烟。
6、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不定期得进行禁烟禁火安全教育,使员工从根本上认识到禁烟禁火的重要性。
7、公司各处设置安全防火标志,在精馏装置、罐区要加强管理,严禁烟火。
二十、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为确保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为进一步加强特种作业人员资质管理,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主要是电工和焊工,由公司安全部门管理。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帐和档案,组织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培训工作及证件管理工作。
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具相关管理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管理工作,并按规定参加复审。
三、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未经安全培训教育的从业人员,培训考核不合格者,我公司不予录用。
四、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如操作过程中故意违章,将加倍处罚。
五、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确保特种设备正常运行。
六、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由公司统一存档管理。
二十一、门卫管理制度
一、必须认真搞好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凡进入公司的一切外来人员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包括安全检查、安全告知、业务程序等等。登记表必须按要求据实详细填写。
1、一切车辆(除本公司车辆外)出入公司必须严格检查,批准后方可进入;对带有不安全因素的车辆一律不准入厂;门卫有权拒绝其进入;对不服从者,可及时电话通知综合部,对其进行处理。
2、门卫具体负责本厂全体干部职工进入公司的烟火查处工作和公司门口烟火的监督工作,发现携带烟火者要及时制止或报告。
3、首先要让其学习公司制定的《外来施工人员及车辆入厂安全管理规定》,若因没告知其学习,外来人员违犯其中的条款,发现后门卫负主要责任。
4、例行公务检查人员到公司,首先必须通知综合部,由综合部协调、通知后,方可进入。但入厂前必须存放烟火,需进入生产区时,由相关陪同人员负责要求其关闭手机。
5、涉及综合部的外来业务人员,必须与相关业务部门联系确认并经同意,存放烟火后,方可让其进入;确因工作需要进入生产区者,由相关业务人员负责要求其关闭手机
6、进、出货物车辆及人员,入厂前必须将随车、随身携带的烟火、手机存放在门卫烟火、手机存放处,办理相关财务手续,经生产经理批准后方可让其进入(若生产经理不在,由车间主任批准方可进入)。
7、外来人员来公司找人的,必须严格把关并询问事由,有重要事情的通知相关车间主任协调后在门卫值班室接见,严禁其进入生产区;没有重要事情的,要在下班后再通知接见。
三、负责定期对防火罩进行检查,发现破损或达不到防火要求的,应及时汇报相关领导或立即更换;严格杜绝工作不负责任,重复发用破损防火罩。
四、外来车辆在使用防火罩时,要检查是否戴好,能否起到安全防火作用,严禁防火罩中途脱落或损坏。用完后必须认真检查防火罩是否完好,若有损坏,有权要求其损坏者进行赔偿。否则,由门卫负责。
五、严禁一切儿童、酗酒者进入公司;若有发现必须及时制止。
六、在上班期间必须做到不离岗、不串岗、不睡岗、不吸烟、不喝酒,做好本职工作。
七、搞好公司院内院外环境卫生,做到天天清扫,保持清洁;并负责清理厕所卫生和绿化植物的管理工作。
二十二、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我公司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产品和原料具有易燃、易爆的危险有害特性。为了保障公司和外来人员的的安全,外来人员进入我公司应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一、厂区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手机、烟火进入生产厂区。
二、严禁穿带有铁钉的鞋或穿戴合成纤维服装进入生产装置区。
三、严禁在易燃易爆物质生产、运输、贮存区域使用手机等非防爆移动通信工具。
四、来公司视察、参观人员,接综合部通知后,予以放行。进入生产装置及罐区必须经安全部门同意,指派人员陪同,方可进入。
五、严禁醉酒人员进入生产厂区。
六、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类危险品进入厂区,禁止在厂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七、进入厂区人员应爱护公共设施,无论何种原因损坏公司设施者应照价赔偿或在限期内更换公司认可的同类设施。
八、严禁在正在运行的设施下停留,严禁有违反警告牌内容的行为。
九、车辆路经厂门时,必须限速在5km/h以下行驶,并有序停放于办公楼前。未办理进入生产装置区通行手续的车辆,严禁进入生产区。
十、出入我厂区人员应自觉遵守公司治安管理规定,门卫有对其不规范行为批评教育的权利,对无理取闹者,由门卫报公司有关部门处理。
二十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
为了贯彻实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规范本单位员工以及外来施工人员、车辆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公司员工进入生产厂区一律穿工作服,戴安全帽。不准穿拖鞋、赤背上岗。若发现不按规定穿戴者,每一项罚款50元。
二、进入厂区的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公司领导或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外来参观人员进入生产厂区,需存放下手机、戴安全帽方可进入车间。对不服从管理者,经批评教育拒不改正,处以50元罚款。
三、对有“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之一者,未造成事故,责任者最低处以50元罚款,并写出书面检查。因“三违”造成事故,处责任者最低处以200元罚款,或根据事故大小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凡本公司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骑摩托车、电动车者,必须戴头盔,如发现不戴头盔者,罚款50元。
五、严禁在公司门卫室及厂区内吸烟,严禁在生产厂区内使用手机。若发现在生产厂区携带烟火者,罚款500元;私带手机者,罚款200元;发现在生产厂区接打手机者,罚款500元;发现在生产厂区吸烟者,罚款2000元(包括在煤场西厕所内);发现在休息室、门卫室及更衣室内吸烟者,罚款200元。
六、进入厂区的所有人员需文明礼貌,如有打架斗殴现象,处以双方最低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
七、所有车辆进去厂区必须带防火帽,由于司机不认真造成的防火罩在生产厂区内脱落,对车辆司机罚款500元;防火罩损坏者负责赔偿(每个防火罩按100元折价)。
八、严禁醉酒后进入生产装置区(包括外来施工人员),如发现罚款500元,并立即驱出厂区。
九、严禁在厂区内随地大小便,若发现随地大小便者,罚款500元。
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腐蚀品进、出厂须经有关部门登记,并得到批准。若发现私自携带出、入者,公司将按情节严重给予300至3000元罚款。
十一、进入公司的司机必须穿厂服,戴入厂证。对入厂司机不发厂服、入场证(除无厂服或无入厂证),当班门卫罚款30元。
十二、对无厂服的司机进入厂区内(打款人员除外),当班门卫罚款30元。
十三、外来人员在门卫逗留者,当班门卫罚款30元。
十四、除司机外出吃饭时间外,司机随意进、出厂区,当班门卫罚款20元。
十五、司机在门卫室接打手机,当班门卫罚款20元。
十六、对厂服丢失者,当班门卫罚款100元。
十七、对入场证丢失者,当班门卫罚款10元。
十八、车间班上员工由南门卫外出,当班门卫不制止者,罚款20元。
十九、在地磅处监磅人员发现司机以及车上有烟、火、手机,门卫罚款20元。
二十、外出车辆由地磅西放行者,门卫罚款100元。
二十四、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
一、为了保障单位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及时调查处理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职工(含合同工、临时工等工人),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必须按本制度进行报告、调查、处理。
三、企业发生伤亡事故后,最迟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二十四小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当地劳动部门报告。
四、向上级主管部门呈报的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及报告人单位、姓名、报告时间,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发生事故的简要经过,人员伤亡的情况,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五、事故发生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受伤人员,采取防止事故扩大的紧急措施,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险救护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要妥善保护好事故现场的重要痕迹和物证。
六、经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事故完毕后,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即找不出原因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处罚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的要求,严肃地调查处理事故,总结教训,制定防止事故扩大的应急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防范措施。
二十五、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4]56号《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生产场所危险物品临界量的要求,和《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的规定,芳构化装置、储罐区为重大危险源。
二、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申报登记。进行定期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同时,上报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三、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现场作业必须安排专人进行监护。工作期间工作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四、加强安全设施建设,现场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和操作工具及消防器材。
五、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提高应急救援人员及操作人员在紧急状态下的应急处置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
六、建立可靠的监控系统,从操作人员到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信息传递迅速及时,指挥到位,防范和救援保障有力。
七、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工作,加大资金投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八、车间设置危害告知牌,及时向各相关人员说明重大危险源物质相关知识。定期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九、在车间作业时,必须按相应的防火防爆要求进行。
十、车间内作业必须使用防爆电气设备和工具。
二十六、外来施工人员管理制度
一、外来施工单位的人员施工前必须接受公司理安全教育后方能施工。
二、外来人员入厂须将所带工器具在门卫登记并接受保卫人员的检查,携带物品(私人物品除外)出厂,一律凭安环部门负责人签发的出门条放行。
三、施工人员要注意仪表仪容,不得赤脚,不准穿背心、拖鞋进出厂区。
四、施工人员严格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和施工的要求。按指定的路线行走和活动。不得擅自进入与施工无关的区域。
五、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的消防、用火、用电和使用易燃物品的有关规定。
六、施工人员在进场前办理进入公司登记手续,进场施工时佩戴由保安部门核发的出入证,无出入证者一律不准进去。
七、违反以上规定者,将视情节给予处罚,若属施工单位管理不善,将责成该单位责任人限期改正,否则视施工方违约。
二十七、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销售、运输和废弃处理管理制度
一、危险化学品存储库房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常用化学品贮存通则》对耐火等级、温度、湿度、电器、通风、库房周边、卫生等有关要求。
二、销售危险化学品时要严格审查对方的资格证照,不得向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出售危化品,并做好销售记录,详实记录好货物的数量及流向,并签订购销合同
三、销售货物时应将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及时传递到客户手中。
四、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专车专用,并有明显标志。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包装应牢固;各类危险化学品包装应符合GB12463-90《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互为禁忌物料不能装在同一车、船内运输。易燃、易爆品不能装在铁帮、铁底车、船内运输。易燃液体闪点在28℃以下的气温高于28℃时应在夜间运输。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船和其他运输工具。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船应有消防安全设施。
五、按危险化学品的特性,用化学的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品,不得任意抛弃、污染环境。
六、销毁、处理有燃烧、爆炸、中毒和其他危险的废弃化学危险物品,应当采取安全措施,并征得所在地公安和环境保护等部门同意。
七、对废弃处理环节相关资料、记录应存档,存档期限至少两年以上。
二十八、交接班制度
一、交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原始记录,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岗预检,交接班有效时间必须保证30分钟,发现问题反映给当班人员,使其进行及时的处理和调整。
二、交接班内容及方式,交接班按以下内容进行对口交接:
1、交接班必须按“十交”内容逐步交清,即:
1)交原始记录;
2)交工具数量及完好情况;
3)交生产中的事故处理情况及预防措施;
4)交岗位卫生情况;
5)交跑、冒、滴、漏情况及冬季防冻情况;
6)交仪表电器运转情况;
7)交原材料使用、产品质量及存在问题;
8)交工艺指标执行情况;
9)交上级指示要求;
10)交注意事项。
2、存在下述问题可以不接班,即:
1)事故未处理完善不接班;
2)岗位记录不清不全、交班日志不清不接班;
3)岗位卫生差暂不接班;
4) 运转设备润滑不好、冬季防冻情况不好暂不接班;
5)岗位工艺条件严重失控暂不接班;
6)贮料状况不清不交;
7)工具损失不清不交;
8)不安全因素没有排除不交接。
三、交接班程序
接班班长检查本班出勤→交班班长介绍当班生产情况→接班各岗位汇报预检情况→接班班长布置工作。
四、交接班基本要求
1、认真写好交接班日记,交接班日记内容要真实、准确、有明确的时间、数据概念,书写用仿宋体,字迹工整,保存完好,车间管理人员要及时审阅签名,对有关事宜要及时解决。
2、岗位对接过程中,交班人员对接班人员提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待接班人员当场签字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开,无人接班不得离岗。接班人员在检查无误后及时在交接日记及操作记录上签名,并注明时间,以此界定双方职责。
五、在交接中做到“三一”
1、对重要生产部位要一点一点交接;
2、对重要生产数据要一个一个交接;
3、对重要生产工具要一件一件交接;
二十九、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一、通则
1、凡生产、使用、经营、运输化学危物品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化学危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和标准,并建立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对不属于化学危险物品管理范围,但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物品,或其它危险物品均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管理。
2、危险物品的运输必须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规定》和《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有关规定。
3、危险物品的包装容器须牢固、严密。
4、应指派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并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管理危险物品。
二、生产和使用
1、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分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内,必须分隔清楚。
2、凡使用爆炸物品,必须随用随领,所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还。
3、生产和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个人防护措施。
(1)安全技术措施
①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散。
②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③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2)个人防护措施
①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②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③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④剧毒物品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