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中人”讲“案中事”醒“身边人” 4
握好党纪“笤帚” 扫除作风“尘垢” 7
“关注、收藏、转发” 将党纪铭“纪”于心 10
@党员干部:从“声声入耳”到铭“纪”于心 13
党纪学习教育也要做好“家庭教育” 17
让“警醒”变“清醒” 20
党纪学习教育要“知责”“知止”“知进” 24
“明镜”印初心 “铁律”铸忠诚 27
“揽镜自照”方能“见鉴自省” 30
聚焦共产党员网:让党纪学习教育有“度”可循 33
牢记党纪学习教育“学、知、明、守”四字箴言 36
以“案”为鉴让党纪学习教育“点”上开花 40
党纪学习教育要 “潜心学、通心明、静心守” 44
党纪学习要做到“鉴己”“炼心”“筑梦” 47
党纪学习教育要“常记”“常忆”“常思” 50
在学“纪”中“筑魂”“正身”“敬民” 53
活学善用党纪学习教育这把“公开讲话” 56
常“琢”党纪之“玉”以成干部之“器” 58
用好“三面镜”实现党纪学习教育“三个不偏” 62
以“笃”成势涵养党纪学习教育“三重境界” 64
深凿“理论”之井 饮“党纪学习教育”之甘泉 67
播好“种子”让党纪学习教育生“苗”成“林” 69
“四下功夫”做党纪学习教育“四种人” 72
“小故事”中蕴含的党纪“大道理” 75
及时“拍打”让党纪学习教育“走在正轨” 78
党纪学习教育要“德为先、案为鉴、勤为民” 81
党纪学习教育:正确对待“权”“事”“名” 84
“环环相扣”让党纪学习教育“慎始如初” 86
拨响“三根弦”奏好党纪学习教育“曲曲动听” 89
“一”苇以航 循“纪”前行 92
党纪学习教育要戒“虚”求“实” 95
“三步同频”让党纪学习教育“时刻在线” 97
@党员干部 党纪学习教育要常按“刷新键” 101
党纪之严在于“爱之深 责之切” 104
“切问近思笃行”让党纪学习教育“积厚成势” 107
“始终如一”让党纪学习教育“入心见行” 110
“影中人”讲“案中事”醒“身边人”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强调,“要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自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共产党员网”就成为了我们的“学习搭子”,浅蓝色的“党纪学习教育专题”页面为我们编织了一片学习交流的纯净“天空”,“重要论述”“中央部署”“警示教育”专栏从理论到案例收录了海量学习资源,其中“警示教育”给我的思想和灵魂带来了很大震撼。广大基层干部当挖掘其中,在“警示宝库”中做到以案促思、以案促学、以案促改,用心用力用情写实“自警日志”。
“影中人”讲“案中事”,用好“云端阵地”做到“以案促思”,夯实“理论根基”敲响“警示长钟”。案例是最好的清醒剂,在“警示教育”专栏,共产党员网为我们精心汇编了“案例库”,用“影片展示”和“文字说明”的方式构建了一个精准学习的“云端阵地”,广大基层干部要整合“碎片化”时间,将“云端阵地”揣进口袋,在时时学习、定期温习、常常补习中活用“案例资源”,在“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害、以案说责”对“案中事”进行“抽丝剥茧”“仔细剖析”,根据“案中事”的“发展轨迹”,重温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理论知识,做到“知行合一”,从而深刻洞见哪些“红线”不能踩、哪些“防线”不能越、哪些“雷区”不能闯,用“深邃理论”擦亮“高悬明镜”、敲响“警示长钟”、筑牢“心中防线”。
“案中事”醒“身边人”,精选“典型案例”做到“以案促学”,拿好“纪律尺规”永葆“肌体健康”。在“警示教育专栏”,共产党员网分门别类精选因为“个人贪欲”“交友不慎”“家风不清”等一系列问题引发的“反面案例”,这些“反面案例”与“身边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深学其中,能够起到良好的震慑、警示作用。广大基层干部要通过“案中人”的“现身说法”,拿好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之“尺规”,仔细丈量自己的“言行举止”,以“未病先防、未病先治”的态度,反思自己在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产业振兴、就业养老、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危房改造等方面的具体工作表现和工作态度,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拿起自我革命的“手术刀”,对于自我查摆出的问题列出“负面清单”,对于他人指出的问题明确“手术方案”,确保为政路上“清风徐来”,切实拧紧“思想开关”。
“身边人”谱“发展曲”,永除“毒瘤之患”做到“以案促改”,挥舞“整改之剑”守护“山河安澜”。“警示专栏”体现了共产党员网在帮助大家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下足了功夫,广大基层干部要深切感知这份“良苦用心”,在“受警醒、知敬畏”的同时“守初心、担使命”,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不断强化“自我约束”,以“典型案例”之镜映照“问题整改”之效,真正做到知行合一、以知促行、以行践知,时刻用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在“为群众办实事”的过程中切忌出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要以“虚怀若谷”的“求知欲”与人民群众进行茶话闲谈、围炉煮茶,在听民声、悟民意中将“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落到实处,用看得见的变化、摸得着的实惠回应群众期待,将“民生清单”变成“幸福账单”。
握好党纪“笤帚” 扫除作风“尘垢”
当前,全党上下正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是新时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广大党员干部要在学习教育过程中进一步凝聚共识,永葆共产党人本色,握好党纪这把“笤帚”,“清扫”各类不良作风,助力营造出一个更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扫去思想不纯的“尘埃霉气”,夯实理想信念根基。“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思想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扫去思想上的“尘埃”,是解决一些同志作风不纯,增强各级党组织战斗力的需要,若放任思想滑坡,难免会被“糖衣炮弹”击中。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性,坚持补精神之“钙”,做到知历史、明去向,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抵御各种风险。要破思想之“僵”,不断在“懂深透”上下功夫,做到学以致用、灵活运用。充分激发内生动力,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革故鼎新为动力,突破发展“瓶颈”,挣脱陈旧过时的思想束缚,以创新思维推动事业向前发展。
扫去立身不严的“定风邪气”,筑牢廉洁自律底线。“风正则百官皆守,风不正则百弊俱生。”党员干部的作风关系着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不信春风唤不回”的决心,勇于自我革命、推进反贪反腐,构建绿色政治生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党员干部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进一步提升责任感和使命感,当好自己的“纪检官”,要逐条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查找不足,时刻从典型案例中自我警醒,避免陷入“温水效应”和“破窗效应”,坚决杜绝“有了象牙筷,又追求犀玉杯;有了鞭靴之物,又想着金玉之好”的歪风邪气。
扫去落实不力的“乌烟瘴气”,突显真抓实干魄力。毛泽东同志曾用“墙上芦苇,头重脚轻根底浅;山间竹笋,嘴尖皮厚腹中空”痛批那些只重表面而缺实效的不良风气。习近平总书记也曾强调“党的作风正,人民的心气顺,党和人民就能同甘共苦”。当前,“四风”问题表象有所收敛,实则其根未断,是“虚”字当头,还是“实”字挂帅,是我们这代人的“赶考题”。广大党员干部要在新时期敢于担当、立说立行,摆脱“四风”的窠臼,跳脱“政绩工程”的束缚,深化内心深处的价值追求,顺应党心民意,当好群众的“暖心人”“知心人”,用求真务实的“基调”与时代“同步伐”,切实为百姓谋福祉,为国家谋发展,为民族谋复兴。
“潮头登高再击桨,无边胜景在前头。”作风建设如逆水行舟,松一篙则退千寻,全面从严治党的“号角声”铿锵嘹亮,我们要以久久为功的决心,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聚集起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劲动能,练就“劈破斩浪”的过硬本领,确保我们党始终走在时代的最前沿。
“关注、收藏、转发” 将党纪铭“纪”于心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关注、收藏、转发”党纪学习教育,认真学习《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始终将党的纪律铭“纪”于心。
对修订解读添加“关注”,从学纪到知纪,在“新与旧”的对照下铭“纪”于心。《通知》明确,要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党的十八大以来,《条例》先后进行过三次修订,要想学深悟透,修订后的新变化、新要求是重要抓手。广大党员干部应将修订解读设置为“特别关注”,把修订前后的新旧对比作为学懂弄通《条例》的学习主线,及时把握保留了哪些部分,厘清修订了什么地方,弄懂为什么修订,吃透修订背后贯穿始终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总则部分要逐条逐章学,领会总的精神要义,分则部分要联系实际学,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做到真学真懂真做,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对警示案例点击“收藏”,从知纪到明纪,在“我与他”的对照下铭“纪”于心。《通知》强调,要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警示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条例》中抽象的文字变为了一个个鲜活生动的具体事例,以教育警醒人要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广大党员干部当多多“收藏”警示案例,做到以案促学、以案为镜,深入剖析严重违纪违法干部的典型案例,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自己代入案例中深入思考,该如何在来自四面八方的侵蚀、诱惑、围猎中牢牢守住底线,避免“看片人”变为“片中人”,要清楚案例的对象是如何一步步迷失初心、偏离正规、违法乱纪的,以此叩问初心、重拾使命、整装出发,逐步形成对腐败的警惕、对纪律的敬畏、对道德的尊崇,把“看到的案例”变为“长鸣的警钟”。
对学习成果按下“转发”,从明纪到守纪,在“行与止”的对照下铭“纪”于心。“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党纪学习教育不是“一阵风”,要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最终将学习成果化于心、用于省、见于行。广大党员干部要用好在“三会一课”、交流研讨、警示教育基地中的收获,多多在心中“转发”给自己,做到看常新,坚决防止学用“两张皮”,不仅要把学习成果落在纸上、墙上、嘴上,更要落在自身的一言一行中。不少党员干部的腐蚀就是从家人朋友受腐蚀开始的,因此,更要多多把警醒警示“转发”给家人朋友,为他们在思想上筑牢抵腐的“堤坝”,关键时刻要敢于批评、敢于指出问题,努力打造自己干干净净的生活圈、朋友圈、社交圈,为自己的“八小时之外”系好廉洁缰绳。
@党员干部:从“声声入耳”到铭“纪”于心
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党员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建设的中流砥柱,必须确保党纪学习紧抓不松,要督促党员干部在集体学、督促学、自主学的过程中常思贪腐之害、常修为官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声声入耳”增强拒腐防变免疫力,将党纪铁律铭“纪”于心。
细听琅琅书声,常思贪腐之害,勤掸“思想尘”,将勤学善思铭“纪”于心。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理论学习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党纪学习教育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学在平常。要原原本本学,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行研讨,推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入脑入心。青年干部要深刻贯彻党中央重要部署,精读细读研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原原本本、逐字逐句读,避免“走马观花”“蜻蜓点水”,让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保持清醒头脑,高悬法律利剑,紧握纪律戒尺,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纪律上的通透人、工作上的清白人。各级党组织要扛起理论教育“肃风旗”,常态化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剖析典型案例,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与时俱进把党的创新理论研究深、领悟透、琢磨精,才能筑牢思想防线,经受住各种复杂考验。
细听阵阵民声,常修为官之德,多思“贪欲害”,将清正廉洁铭“纪”于心。严明的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的重要保证。党员干部不仅要始终如一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也要自觉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堤坝,抵制“贪腐”侵袭。党纪学习教育要深入浅出,紧贴干部工作实际需求,采取本土化形式,用通俗易懂的“大白话”讲、用喜闻乐见的“土方子”干,“手把手”教、“面对面”谈,让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政治观、政绩观、人生观,要用典型案例、反面教材警醒,用模范人物、先进典型激励,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基层,主动听取群众反馈的意见建议,喝得苦口“良药”、听得逆耳“忠言”、走稳守纪“直线”。要时刻绷紧“党纪”这根弦,做到拘小节、顾大局,始终践行人民至上理念,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为党和人民履职尽责,下足“表里功夫”。民有所呼,必有所为,党员干部要节制自身欲望,管束自身言行,在基层学、一线干,为实现民族复兴的伟大目标而不懈奋斗。
细听切切心声,常怀律己之心,常破“心中贼”,将遵规守矩铭“纪”于心。党员干部要养成逆水行舟的纪律紧迫感,紧扣纪律要求,深学细悟,坚持问题导向,始终把纪律摆在首位。领导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要切实把党纪作为规范行为举止的标尺和指南,摆正位置、纠正心态,扣紧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做到拒腐防变于未然。党员干部要摒弃“事不在我”的心态,自觉主动接受警示教育的思想洗礼和党性锤炼,通过“以案四说”,对照党规党纪查问题、改不足,刀刃向内、自我革命,永葆廉洁政治本色。要保持“对标先进”的自觉,锚定立场方向、了解纪律规定、明确行为准则,时刻对照党规、时刻遵守党章、时刻领悟党纪,理清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不断自我净化、自我革新、自我提升,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做到信念根基不动摇、精神之钙不流失、廉洁堤坝不磨损,不断坚定信念、夯实党性修养、补足政治意识,以务实的态度、勤奋的精神、扎实的作风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发展贡献力量。
党纪学习教育也要做好“家庭教育”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亲情维系、道德养成、价值观念形成的平台纽带。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将教天下,必定其家,必正其身”。当前,全党正在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中不仅要做好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还要做好“家庭教育”,从严管好家人,构建清正廉洁的良好家风,让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从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中不难发现,很多领导干部的落马,与家风不正,对配偶、子女等亲属失管失教有直接关系。“搞家族式腐败”“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利”是落马干部通报中的高频词,某些领导干部的亲属插手工程项目、干预组织人事,最终导致本人及亲属被留置,这种“悔之晚矣”的教训让我们痛心不已。贪腐干部自身不正,无法有力约束教育亲属,将导致从“全家福”到“全家腐”,最终“全家覆”的严重后果,可见,做好党纪学习教育的“家庭教育”,守好拒腐防变的“家庭防线”至关重要。
“家庭教育”在整治腐败、优化监管进程中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均包含关于强化家风建设、注重家庭美德的规定,让“家庭教育”有章可循。此外,家庭教育中的“行为管理”也备受关注,在本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新增了党员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为亲属谋取利益的相关纪律处分规定,不断织密亲属管理网络。亲属经商办企业也被纳入监管范围,《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对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管理的适用对象和情形、工作措施、纪律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为领导干部亲属打了“预防针”。以上种种被写进规章制度的条例,彰显了在家庭中恪守规矩纪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做好“家庭教育”,需要“全家总动员”。亲属子女失管失教、家风不正,根子还是出在党员干部自身,因此党员干部要率先“自我教育”。只有以身作则,原原本本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廉洁奉公不失范,家人才能真正受到影响与感召。如果台上一套、家里一套,再高明的说辞都会显得假大空。党员干部也要教育引导家人学习党纪党规、参与廉政教育、配合廉洁家访。要向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学习教育家人的方式,焦裕禄教育女儿“不能因为是县委书记的女儿就高人一等”,陈云给家人定下了“三不准”,张富清反复叮嘱家人“不给组织添麻烦”。通过教育,让家人常怀对党、对人民、对权力的敬畏,牢记“党纪姓党、只能为党、不能为私”。
家风正则政风清,家风正则党风端。党员干部要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中涵养清风正气,要将老一辈革命家的廉洁齐家精神传承下来,通过教育家人、涵养家风,汲取廉洁自律、清正奉公的道德力量,以廉洁家风检验党纪学习教育的“家庭教育成效”,让党纪学习教育真正入心见行,学在身边,守在日常。
让“警醒”变“清醒”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纪律教育,不搞不教而诛,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用典型案例当头棒喝,使更多的干部红脸出汗、知错知止,‘见不贤而内自省’,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次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不仅要将党纪党规深烙入脑、铭刻在心、力践于行,也要高度重视廉政警示教育,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在警示中唤醒,在唤醒中警醒,在警醒中清醒,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在案例学习中敲响“警示钟”、打好“预防针”,才能彻底唤醒敬畏。警示案例是学好党纪的重要素材,能让党纪学习教育更加入木三分。但如果警示教育不“真心实意”开展,就唤不醒一些只会走马观花、看完就忘,“睡得太死”的党员干部,如果警示学习不“真心实意”落实,就唤不醒一些在党纪底线上不断试探,“装睡太久”的党员干部。警示教育不能“大水漫灌”,要突出精准性、靶向性,根据不同层级、行业、岗位精准施教,充分运用典型案例、身边案例,坚持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分层分类、精准开展,切实提升党纪教育质效。要深度挖掘案例资源,充分运用警示录、忏悔录、警示教育片以及警示教育基地等开展警示教育,要创新警示教育方式方法,将警示教育与现代教学模式、科学技术、媒体平台相结合,构建丰富的警示教育新场景,比如“三位一体”的VR警示教育、“剧本杀”沉浸式警示教育等新方式。广大党员干部在警示教育学习过程中,要吃他人之堑,长自己之智,将每一条党纪党规对照典型案例,深入学习、入脑入心,真正唤醒对党纪党规的敬畏之心。
在躬身自省中自念“紧箍咒”、注射“清醒剂”,才能真正警醒自律。躬身自省是党纪学习教育的关键,唯有向内归因,才能向外成长。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将党纪作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和道德底线,党纪教育、警示教育逐步常态化,一些领导干部早已经历多次的警示教育、看过众多的典型案例,但仍出现道德滑坡、腐化堕落、违法乱纪等问题,归根到底是发自内心的自省自律还不够,只停留表面、做做样子。要让党员干部“真情实意”地进行躬身自省,需要探索警示教育与查处问责、党性体检、政治体检相结合的模式,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等各项监督制度,倒逼党员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为高质量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广大党员干部更要把自己摆进去,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以“君子检身,常若有过”的态度,围绕党规党纪标准、对照违法乱纪案例,给自己来一次全方位的“大体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切中脉搏、找准病灶、“治病去垢”,做到真正警觉醒悟,始终保持正气存内、初心如炬。
在整改落实中争做“行动派”、吃下“静心丸”,才能保持清醒头脑。心有所信,方能行远,学有所悟,而后笃行。警示教育如果只停留在思想层面,只想不做、只警醒不清醒,就会一直处于“山穷水尽疑无路”的困境,只有“真抓实干”地将警示教育成果落到实处、干在要处,才有可能创造出“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新局。部门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从源头上防腐防变,从根本上分析症结,全面梳理工作中的违纪风险点,对可能存在的岗位职责风险、工作流程风险、制度机制风险,通过警示教育,织密织牢监督网,充分发挥派驻(出)纪检组作用,在责任上全链条、管理上全周期、对象上全覆盖的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广大党员干部要谨记警示教育的震慑力、牢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古训,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党纪原则放在大事上、党性修养落在小事上,自觉带头净化自己“生活圈”“社交圈”和“朋友圈”,时刻做到慎独慎初慎微,时刻警惕来自各方面的“围猎”,在任何时候都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
党纪学习教育要“知责”“知止”“知进”
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时指出,“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纪严则清正,清正则心齐,心齐则事成。青年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知责、知止、知进”中奋力跑好历史的接力棒,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在“知责”中深学细悟笃行,做到“知其言更知其义”。习近平总书记在2024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之际作出重要指示,对年轻干部提出了“五个自觉”明确要求,为广大年轻干部干事创业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知责任者,大丈夫之始也;行责任者,大丈夫之终也。”青年干部生逢盛世、肩负重任,必须要时刻绷紧旗帜鲜明讲政治这根弦,从内心深处厚植对中国共产党的信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在深学细悟笃行中汲取奋进力量,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在学习贯彻《条例》上下功夫,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切实使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在“知止”中勇于自我革命,做到“见树木更见森林”。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都要贯彻严的要求,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使全党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青年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以发生在身边和现实中的违纪典型案例为镜鉴,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要深刻认识“红红脸”总比“撞红线”强、“出出汗”总比“出了事”强,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不断叩问初心、守护初心,不断坚守使命、担当使命,形成对纪律“高压线”不敢碰的“条件反射”。
在“知进”中积极担当作为,做到“务实功更求实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当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容不得我们有任何“喘口气、歇歇脚”的念头,必须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高度统一起来,推动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而青年干部作为党和国家事业的接班人,能否传承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要牢记党和人民的嘱托,涵养“内无妄思,外无妄动”的自觉,知道哪些事情应该做、哪些事情不该做,把该做的全力做好、不该做的坚决不做,做到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要严格遵守和坚决维护纪律,永葆锐意创新的勇气、敢为人先的锐气、蓬勃向上的朝气,以实干实绩展现走在前、作表率的果敢担当。
“明镜”印初心 “铁律”铸忠诚
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党的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打铁必须自身硬,作为新时代党员干部,要将忠诚干净担当作为个人成长成才的基本要求,时刻对照党纪这面“明镜”,检视自己的思想言行,以“铁律”校正行为偏差,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
常照“信仰明镜”,印刻“愿得此身长报国”的誓言,铸就“忠心向党”的“钢铁脊梁”。理论上清醒,政治上才能清醒;理论上坚定,政治上才能坚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经常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检视自己的理想信念和思想言行,不断掸去思想上的灰尘,永葆政治本色。”明规守纪,知行知止,首先要把稳思想之舵,筑牢信仰之基,从内心深处绷紧党纪这根弦。广大党员干部要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案头书”,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段学,从中汲取忠诚担当的“思想养分”,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确保手中的权力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要养成定期反思的习惯,强化警示教育的震慑作用,把典型案例作为“活教材”,主动把“我”摆进去,从“纪、法、德、责”角度,揽镜自照,做到“慎独慎初慎微慎友”,以良好的作风争当新时代的“护旗手”。
常照“为民明镜”,印刻“誓将热血洒民田”的承诺,铸就“忠心奉献”的“坚实臂膀”。“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根本宗旨,是党的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清醒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所处的岗位,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民谋利。”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把群众利益“置顶”,将心思花在如何做大共同富裕的“蛋糕”上,而不是费尽心思琢磨如何将“蛋糕”分到自己的“碗里”。“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为官从政倘若不为民生计,不如回家去“卖红薯”,要正确看待个人进退得失,把非分之想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切实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服务民生的实际行动,践行好“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庄严承诺。
常照“实干明镜”,印刻“衣带渐宽终不悔”的执着,铸就“忠心敬业”的“凌然风骨”。“为学之实,固在践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纪学习教育的目的是更好促进事业发展,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让干部正确行使权力,提升干事创业精气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有助于党员干部破除对党纪的模糊认识,进一步在明规矩、守规矩中扛起使命担当。广大党员干部要勇于在观念上“破藩篱”,将党纪国法作为“护身符”和“安全带”,在严格遵守“六大纪律”上躬身示范、挺身引领。要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落实中心任务、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运用到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等方面,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辛福感,让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果持续“出彩”。
“揽镜自照”方能“见鉴自省”
古人云,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时常揽镜自照、照镜正容,是古代先贤修身律己的传统美德。而对党员干部来讲,要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揽镜自照以正行,找准自身存在的不足,不断提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
“选好镜子”是前提。镜子选得好、选得对,才能真正反映出现实的问题,而哈哈镜则永远也看不清事物的真相。党纪是管党治党的根本依据,也是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以党纪为镜,自觉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作为“枕边书”“案头卷”,通过全面系统学、新旧对照学、逐字逐句读、逐章逐条悟,才能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所谓“前车之覆轨,后车之明鉴”,反面典型是最有力的警示,要善用违纪违法案例这面“反面镜子”作为“修德、明志、正身、端行”的参照,以“见不贤而内省”的自觉,明晰可为与不可为之事,才能及时将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掐灭”。
“勤照镜子”是关键。想要及时发现“瑕疵”“毛病”,就要养成经常“照镜子”的日常习惯。广大党员干部要结合自身岗位实际经常进行自我审视、体检和反思,常理一理党员义务是否履行到位,勤照一照党性修养是否得到强化,多看一看言行举止是否合规合纪,持之以恒严格要求自己,时时刻刻保持清醒。既要常“照”工作作风上的问题,又要常“照”生活作风上的问题。“八小时”内外都要严以律己,看好自己的人,管好自己的“手”和“嘴”,带头践行美德、传递正能量,坚决抵制歪风邪气,保持一身正气。只有这样多“照镜子”,常自省吾身,常静思己过,才能激浊扬清,净化灵魂,正心修身。
“端正衣冠”是根本。如果天天照镜子,却不修边幅,衣冠不整,这样的镜子照来也无用。广大党员干部既要通过“照镜子”找准问题,更要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及时掸去思想“灰尘”,驱散心灵“雾霾”,有针对性地制定管用措施,对着问题逐项逐条抓落实,推动整改见行见效。要时刻筑牢作风“堤坝”,通过从严锤炼思想、从严要求工作、从严锤炼作风、从严约束自我,使铁的纪律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争做党纪的自觉尊崇者、坚定执行者、忠实捍卫者,成为“一言一行作表率、一举一动当示范”的党员干部。
聚焦共产党员网:让党纪学习教育有“度”可循
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自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共产党员网便设置了学习专题网页、提供了交流互动平台,全国各地的党员、干部在这里研学资料、分享经验。可以说,每天晨起学理论、午后看案例、晚间写稿件已经成为了“固定动作”,让我们一起聚焦共产党员网让党纪学习教育有“度”可循,真正在深学细悟、自省自纠、交流互动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入心入脑、见行见效,让学习成果“立竿见影”。
聚焦“小切口”悟透“大道理”,深挖“思想富矿”上下求索有深度。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学是前提、更是基础。很多党员干部喜欢每天早上点开共产党员网的党纪学习教育专栏,里面不仅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也有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知识、资料和解析,在反复对照、沉浸学习中,不仅可以对前一天的学习成果进行检验,也能收获真知、启迪思考、开拓视野。特别是在学《条例》版块里,既有高屋建瓴的权威解读,也有便于理解的新旧对照,既有解疑答惑的问答环节,也有生动鲜活的微视频创作,其侧重点不同、带来的触动也不同,因此,要聚焦党纪学习教育专栏“小切口”悟透“大道理”,通过一个个“小切口”不仅能更好消化学习中的难点部分,也能精准锁定我们的学习“待补强面”“提升区”,真正在深挖“思想富矿”中做到学有深度。
聚焦“小例子”感受“大震撼”,沉浸“教育篇章”自律自持有严度。在源远流长的文化长河里,自古有着“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的深刻哲理,有着“故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声和则响清,形正则影直”的醒世之语,这些鲜活而生动的人物、详尽而落地的例子,最能产生直击人心的力量。所以,每每点击进入共产党员网的先进典型、警示教育内容,都能带来最深的触动,无论是品读榜样的光辉事迹、学习他们的崇高精神、感悟人性的光辉和魅力,还是“以案为鉴”透过《持续发力 纵深推进》《永远吹冲锋号》《零容忍》等电视专题片感受执纪的刚性,都能感受到“大震撼”,这份震撼是“对比”、更是“选择”,鞭策着自己只有路选对了、心守正了,才能永葆本色,真正在沉浸“教育篇章”中做到自律自持有严度。
聚焦“小变化”实现“大进步”,选好“奋斗搭子”擂鼓出征有力度。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本意是修正个人言行偏差、夯实信念基座,以更好状态、更饱满热情、更务实的作风迎考新征程,不断书写经得起检验的奋斗篇章。所以,对于很多党员及干部来讲,品读各地党员、干部的稿件、心得体会,已经成为了每天的“必打卡”内容,隔着屏幕感受大家的心声、学习彼此的长处、分享学习的经验、同频奋斗的追求,这无疑让人备受鼓舞,特别是从“网友”变“笔友”再变“奋斗搭子”,我们不仅互相鼓舞、指正错处,也能一起借助“党规自测”等环节,来场知识大比拼、学纪成果擂台赛,通过一次次得分“变化”感受点滴进步,透由一次次落地行动催生非凡业绩,真正让人浑身都充满了力量,选好“奋斗搭子”擂鼓出征有力度。
牢记党纪学习教育“学、知、明、守”四字箴言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回顾党的百年奋进历程,纪律严明是党的独特优势和优良传统。因此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当认真学习《条例》,坚持把握“四个导向”,牢记“四字箴言”,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切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把握思想导向,以“学海无涯苦作舟”的求知态度逐章逐条“学”纪,增强政治定力。“学者非必为仕,而仕者必为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员、干部学习不仅仅是自己的事情,更关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当前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就是深化党的纪律建设的体现。广大党员干部要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结合案例学,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刻脑中,涵养如磐党性,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等,在全党营造浓厚的学纪氛围。
把握目标导向,以“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的进取之心融会贯通“知”纪,增强纪律定力。有目标才有方向,有方向才有动力。想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单纯学习是不够的,要做到知其言更知其义,真正把所学的东西悟透,领悟党纪学习教育的意义与目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吹响从严治党的冲锋号,开展了史无前例的反腐败斗争,形成了对腐败的高压态势,反腐倡廉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开辟了党的自我革命新境界。开弓没有回头箭,反腐没有休止符。广大党员干部当全面理解以纪律建设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紧紧盯死打造政治清明、作风晴朗、干部清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这一关键目标。
把握问题导向,以“孰是孰非尚能辨”的清晰头脑坚定自觉“明”纪,增强道德定力。对症下药方能药到病除,聚焦问题症结才能靶向施策精准发力。明纪作为守纪的前提,纪律明才能行为端、作风正、干事顺。反腐败斗争自开展以来,“打虎”“猎狐”“拍蝇”多管齐下,贪官污吏纷纷落马,等待的则是冰冷的手铐。为何在如此的高压态势下仍会出现腐败问题?根本原因还是部分干部对于党纪国法仍然存在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因“小利”而忘“大害”,因一时的侥幸心理最终流下悔恨的泪水。广大党员干部要聚焦问题矛盾,明辨“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深刻剖析警示教育案例,以法为纲、以责为本、以案为鉴,让党员干部能在学习中找准问题、理顺症结、整改不足、提高修养。
把握效果导向,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坚定毅力知行合一“守”纪,增强抵腐定力。欲让党纪学习教育发挥实效,就要将理论落实于实际,达到知行合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讲修养、讲道德、讲廉耻,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养成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做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倘若心无旁骛、夙夜在公,则欲念不生;倘若心系百姓、肩挑大义,则难事可成;倘若心如止水、淡泊名利,则清风自来。党员干部要建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生活上要严格要求,秉持公道正派的工作作风;纪律上要坚持原则,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真正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切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开花结果”。
以“案”为鉴让党纪学习教育“点”上开花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强调,“要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凿井者,起于三寸之坎,以就万仞之深”,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基层党组织要准确把握目标要求,做到以案促思、以案促学、以案促改,持续增强纪律意识、深化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助力党纪学习教育“点”上开花,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字斟句酌”做到“学纪修身”,优化“案例资源”实现“以案促思”,以“深学”为“出发点”助力党纪学习教育落地生花。“种树者必培其根,种德者必养其心”,在波澜壮阔的乡村振兴征程上,要想干成事、创好业,就要先立根铸魂、固本培元,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力戒“形式主义”、谨防“走马观花”。基层党组织要将党纪学习教育与“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紧密结合,根据有关部门实时更新的“案例”精选本地典型案例,将那些具备典型警示作用的案例编入“教案”,与党性教育、廉洁教育有机融合,引导广大基层干部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全面系统学、新旧对照学,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新增和修改的重点条文,逐字逐句读、逐章逐条悟,理论联系实践学,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带领基层干部将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刻入“基因”“血液”,真正明白“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在心中筑起“防火墙”、拉起“警戒线”、敲响“警示钟”,达到用“案中人”警示“身边人”的效果。
“一日三省”做到“明纪律己”,创新“游学阵地”实现“以案促学”,以“敬畏”为“关键点”助力党纪学习教育落地生花。“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偶有逾矩,亦不出大格。”党的纪律是规范行为举止的标尺,是自我约束的基石和指南,有常怀敬畏之心,才能葆干部生命线长青。要想写实党纪学习教育这篇“命题文章”,基层党组织要“旧瓶”装“新酒”,不断创新“游学阵地”,要借用共产党员网上的“案例资源”进行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还要以编印典型案例手册、开展“云端剖析微课”、“现场庭审”等方式进行“沉浸式警示”“代入型自省”;还要用活身边“警示教育基地”“廉政示范园”“廉政教育基地”等资源,以一个个“案中人”为“活教材”,引导广大基层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在乡村振兴的实践工作中将纪律意识融入工作生活的点滴之中,不断深化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以“一日三省”的自净意识经常为自己进行“党纪党规体检”,常思“廉洁之益”、常戒“非分之想”、常修“为政之德”,成为纪律上的“明白人”,做一个一心为公、一身正气、一尘不染的“规矩公仆”。
“学以致用”做到“守纪正身”,根除“疾病隐患”抓实“以案促改”,以“执行”为“落脚点”,助力党纪学习教育落地生花。“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如果说眼里有规矩为我们修筑安全维稳的“护城河”,那么行动守规矩便为我们搭起趋利避害的“瞭望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项制度制定了,就要立说立行、严格执行,不能说在嘴上,挂在墙上,写在纸上,把制度当“稻草人”摆设,而应落实在实际行动上,体现在具体工作中。基层党组织要增强“严管就是厚爱”的意识,在实践工作中立起“硬标尺”,以“典型案例”之镜映照“问题整改”之效,时刻“校验”广大基层干部服务人民的一言一行,做到常念“紧箍咒”、勤打“免疫针”、常敲“整改钟”,通过“以案为鉴、以案说法、以案讲德、以案诉责”等过程狠抓整改落实,让纪律真正成为不可触碰的“警戒线”,切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
党纪学习教育要 “潜心学、通心明、静心守”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一重要举措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坚定决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广大党员干部要潜心学纪、通心明纪、静心守纪,时刻印“纪”于心,做到常自省自律。
学字当先,以“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执着魄力,潜心勤修心中藩篱。“非学无以明智”,学纪首要,要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树立规矩意识。深学细悟新修订党纪要求和规定,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心中自树“可为”与“不可为”的衡量尺度,始终把党纪作为言行举止的“戒尺”。新修订党纪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广大党员干部既要采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沉下身子、静下心思潜心学习领悟《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未修订的内容,时常做到旧规不忘于心;更要通过研讨分析、案例分析、实践反思等方式,学习《条例》新修订内容的相关内容、解读文章和典型案例,及时了解、掌握党纪的最新要求,做到新纪熟知于脑。以党纪学习教育契机厚植遵纪守规的浓厚底气,永葆共产党员清正廉洁自律的政治本色。
知惧后止,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不屈韧力,通心明晓逾矩之规。“知惧而当知止”,不少党员从“好干部”沦为“阶下囚”的情况屡见不鲜,究其原因是“知纪”上发力有欠缺,只知纪而不知惧纪。党员干部要干净干事,先要知纪,然后知惧纪,自觉按原则、按规矩办事。时刻保持对党纪的敬畏之心,既不能为所欲为,也不能为官不为,要把党纪作为敢于担当、敢于作为的坚强保障。深度挖掘行业内榜样力量,对标遵规守纪、作风优良的党员干部榜样形象,以先进为标杆、以典型为榜样,激励鞭策个人言行举止,从中汲取力量勇毅前行。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以案明纪、以案促改,警示广大党员知纪更要知惧,面对利益诱惑及时警悟、善于知止,做到在一帆风顺时如履薄冰,在循序渐进时举重若轻,在山雨欲来时防微杜渐。
守为正道,以“乱云飞渡仍从容”的铿锵定力,静心正守纪律底线。“法宜坚守最显怀真”,党纪始于学,践于行。党员干部要勇于“刀刃向内”,以身作则接好自我革命的优良作风“接力棒”,自觉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言行,始终牢记纪律底线不可逾越、法律红线不可触碰,从思想上固本培元,从行为上正心明纪。要树立践行正确的政绩观,将坚守党纪的成果有效转化为服务人民的实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植根深厚人民情怀,以人民事业为己任,聚焦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重点攻坚,不断推动各项民生事业迈上新台阶。时刻珍惜、慎用、管好权力这把“双刃剑”,以党章党规党纪规范权力,做到秉公用权,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以学习党纪正道明德的精神,奔赴中国式现代化复兴之路。
党纪学习要做到“鉴己”“炼心”“筑梦”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在“学、悟、行”上做到“明镜鉴己”“熔炉炼心”“基石筑梦”,真正学出成效、悟出心得、指导实践,将党的纪律化之于学、成之于悟、见之于行。
学党纪“明镜以鉴己”,是自我审视的“清醒剂”。党纪学习教育是一面光可鉴人的明镜,让每位党员干部在面对党章党规党纪时,都需要进行深刻的自我审视。这不仅要求党员干部要熟知纪律规矩,更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时刻提醒自己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员干部要通过深入地学习研讨、案例警示,清晰地认识到自身思想上、行为上的偏差,并及时纠偏,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精神风貌。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做到明镜高悬、戒尺在心,成为自我监督的主体,不断地提高党性修养,增强政治觉悟。
悟党纪“熔炉以炼心”,是党性锤炼的“淬火场”。如果说党纪是“戒尺”,那么党纪学习教育便是一座熔炉,它以严格的纪律要求和丰富的理论实践作为燃料,对党员的思想进行深度淬炼。在这个过程中,党员干部不仅要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要通过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让思想交锋成为常态,让真理越辩越明。党纪学习教育犹如熔炉中的烈火,去除杂质,留下的是更加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更加纯粹的党性修养,促使每位党员干部都能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中,始终保持定力,勇毅前行。
用党纪“基石以筑梦”,是新时代使命的稳固根基。党纪学习教育的最终成果要体现在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实际行动上。它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坚实基石。每位党员都要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将纪律意识转化为行动自觉,为党组织的建设添砖加瓦,促进党组织更加坚强有力,为我们党的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每一个关键领域、每一项重大任务,都是检验党纪学习教育成效的战场。只有全体党员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才能汇聚起无坚不摧的力量,共同书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篇章。
党纪学习教育要“常记”“常忆”“常思”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指出,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学习状态,主动参与,做到“常记、常忆、常思”,方能学好党的纪律规矩,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让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常记“积跬步以至千里”,加强理论学习,永葆“风雨不动安如山”的“忠诚之心”。习近平总书记曾说:“领导干部要忠诚干净担当,忠诚始终是第一位的。”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把纪律教育寓于日常监督管理。党纪学习教育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要以“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抓好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在个人自学方面要厘清学习重点,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行研学,要善于主动花心思、下功夫,要细细研读,准确掌握规定要求和中心思想,真正做到在日常生活中将党纪学习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集中学习”方面要充分运用外出培训、党校上课和集中研讨的机会,结合专家解读和自身领悟,全面了解党纪内容,进一步夯实党纪理论基础。在一点一滴的积累中,慢慢加深党纪知识,在学习中不断增加自身领悟力,永葆“忠诚之心”。
常忆“吾日三省吾身”,结合实践学习,淬炼“一片冰心在玉壶”的“廉洁之心”。“廉者,政之本也。”清正廉洁是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也是从政干事的底线。坚持以案促学,以训助学,将纪律教育和党性教育、廉洁文化教育贯通起来,用好家规家训、红色资源等鲜活教材,从思想上固本培元,引导党员干部崇廉尚洁、拒腐防变。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运用典型事例和身边人身边事开展“沉浸式”教育,让党员干部既能学有榜样、又能引以为戒,推动党员干部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不断增强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做到不越雷池、不触红线。抓好党员干部党纪学习教育实践,选取对党纪、案例等理论和业务熟悉的党员干部、纪检干部作为日常工作导师,引导党员干部在自身的工作岗位上挑“担子”、练“本领”,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成为纪律规矩的践行者。在一点一滴的感悟中,慢慢加强党纪认识,在实践和案例中不断增加自身改进和纠错能力,淬炼“廉洁之心”。
常思“绳锯木断水滴石穿”,抓好互动学习,锻造“不待扬鞭自奋蹄”的勤勉之心。勤政为民是党和人民对党员干部执政的基本要求,是“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根本体现。党纪学习教育的目的是变“我要学”为“我要干”。坚持以赛促训、以赛提能,让干部之间能够相互竞争、相互学习、相互进步,抓好党员干部互动学习,推动党员干部积极参加专项网络知识竞赛,检验学习成果,“补短板”“强弱项”,提升专业水平;同时注重向“我要学”到“我要干”转变,以互动学习为抓手,让党员干部在交流比拼中碰撞出智慧的火花,努力淬炼成为“为民”“实干”“廉洁”的干部铁军,将党的纪律规矩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紧密结合,以真抓实干的行动力让每一项政策、每一个决策都落到实处,加强干部为民办事合力,造福人民普惠民生,解决好群众的揪心事、难心事。以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对待生活,以勤政作为的作风、力争前列的劲头,在本职工作上建功立业。在一点一滴的实干中,加固党纪认识,在互动交流中增加为民办事能力,锻造“勤勉之心”。
在学“纪”中“筑魂”“正身”“敬民”
《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本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广大党员干部应当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原原本本学、领悟要义学、联系实际学,在学“纪”中“筑魂”“正身”“敬民”。
在学“纪”中“筑魂”,坚定信念、对党忠诚。“石可破也,而不可夺坚;丹可磨也,而不可夺赤。”共产党人的坚守从诞生之初就已被铭刻在骨髓里,它如石头的坚硬、丹砂的赤红,生来便是如此。无数共产党人用他们的鲜血描摹了信仰的形状,叶挺将军在牢狱之中唱出“囚歌”在烈火与热血中得到永生、王进喜在艰苦卓绝的大庆油田中用一句“公家的东西一分也不能沾”铸起永远不朽的“铁人”丰碑、张桂梅校长用最“简单”的初心与最“简朴”的衣着成为“深山造梦师”……广大党员干部应当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定理想信念,用“志之所向,无坚不入”的信仰内核守住守牢拒腐防变防线,要层层设防、处处设防,在政治关、权力关、交往关、生活关、亲情关这“五关”上坚守初心使命,从小事小节上守起,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
在学“纪”中“正身”,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古往今来有作为的从政者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法宝。实干是青春最亮丽的底色,奋斗是青年最有效的磨砺,共产党从建党以来干成的每件大事都离不开脚踏实地的奋斗,重视“实干”是党的优良传统,毛泽东同志强调“实事求是,力戒空谈”,邓小平同志强调“不干,半点马克思主义都没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广大年轻干部应把自己的青春奉献给落到实处的每一件事,明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一项伟大而艰巨的事业,前途光明,任重道远,切忌好高骛远、好大喜功。以“顶格”的自我纪律要求激发青春“满格”活力,以“无我”的境界和“忘我”的奋斗自觉投身到改革创新的时代浪潮,在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生态保护等一线砥砺担当作为,以更加奋发有为的姿态走稳新征程、书写新篇章。
在学“纪”中“敬民”,我将无我、不负人民。“位卑未泯济民志,权重不移公仆心。”广大党员干部无论身处为官的哪一个阶段,都应当时刻谨记“群众满意才是真的满意”的十字箴言、发扬“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优良作风,将公权力“锁”在笼子里,积极主动接受组织和人民的监督,始终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党规党纪是共产党员的行为准则,广大党员干部要牢牢绷紧纪律之“弦”,在为民办事服务的过程中时刻牢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铁律。面对群众问题的难点、痛点、赌点时,应积极排忧解难、主动作为,让“敏感事务”在阳光下“脱敏”,让“热点问题”在公开中“散热”,用主动作为、主动公开、主动解释获得人民群众的“主动点赞”,树立起一心为公、一身正气的新时代党员干部形象,营造出风清气正、奋勇争先的良好干事创业环境。
活学善用党纪学习教育这把“公开讲话”
当前,党纪学习教育进入了关键阶段。党规党纪是党员干部的行为准绳,为党员干部提供了基本遵循。广大党员干部要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目标要求,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真正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切实以党纪学习教育这把“公开讲话”实现自我净化、自我提升,以实际行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对准党纪这盏“航标灯”,做担当作为的“领航人”。党规党纪是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是推动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保障,每一个党组织、每一个党员干部都不能将自己游离于党的纪律之外。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牢记重任在肩,要在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抓好以案促学、以训助学,深刻领会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全面准确理解《条例》的丰富内涵,时刻将党纪党规铭记于心、付诸于行,不断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履职尽责的生动实践,打造纪律规矩标杆,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提升担当作为的意识和能力,练就担当作为的“铁肩膀”“硬脊梁”。
对标党纪这把“刻度尺”,做自我革命的“先锋官”。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制胜法宝,党纪学习教育是党员干部的必修课,也是一场深刻的党性洗礼。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按党规党纪办事,坚决做《条例》的拥护者、支持者、执行者,在深刻领会党规党纪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基础上,进一步检视心灵、洗涤灵魂,真正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要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自觉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切实在党纪学习教育中补短板、纠偏差、正自身。
用好党纪这个“金箍棒”,做治病除根的“操刀手”。党的纪律规矩是“紧箍咒”亦是“金箍棒”,用好这把武器至关重要。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旨在以严明纪律规范党员行为进而推动工作,当前党内纪律松弛、作风漂浮状况虽明显改善,但仍有部分干部规矩纪律意识淡薄,甚至“目中无纪”。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党纪要求,列出负面清单,针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红脸出汗,做到抓早抓小,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错误”,针对少数党员干部存在思想不纯、要求不严、行为不检等问题,要严肃查处、坚决问责,要抓准要害、找准痛点,敢于“动手术”“治顽疾”,做治病救人的“关键先生”,不断纯洁党的队伍,保证党的肌体健康,以实际行动为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常“琢”党纪之“玉”以成干部之“器”
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各级党组织要真抓实干,紧随学纪、知纪、明纪、守纪“风向标”,常“琢”党纪之“玉”以成干部之“器”,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引导党员干部将遵规守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着力营造党员队伍遵规守纪的良好政治生态。
常“琢”学纪之“玉”,以成干部笃学之“器”,让党纪学习教育的“记事本”愈发详实。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理论学习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党纪学习教育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学在平常。要原原本本学,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行研讨,推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入脑入心。青年干部要深刻贯彻党中央重要部署,精读细读研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原原本本、逐字逐句读,避免“走马观花”“蜻蜓点水”,让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保持清醒头脑,高悬法律利剑,紧握纪律戒尺,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纪律上的通透人、工作上的清白人。各级党组织要扛起理论教育“肃风旗”,常态化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剖析典型案例,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在理论化、系统化、创新化上下苦功,与时俱进把党的创新理论研究深、领悟透、琢磨精。
常“琢”知纪之“玉”,以成干部思辨之“器”,让党纪学习教育的“风向标”愈发稳健。党员干部要养成逆水行舟的纪律紧迫感,深入学习《条例》,紧扣纪律要求,深学细悟,坚持问题导向,始终把纪律摆在首位。领导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要切实把党纪作为规范行为举止的标尺和指南,摆正位置、纠正心态,扣紧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做到拒腐防变于未然。要用好警示教育,自觉用典型案例、反面教材警醒自我,用模范人物、先进典型激励自己,保持“对标先进”的自觉,锚定立场方向、了解纪律规定、明确行为准则,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明确职责使命。党员干部要时刻对照党规、时刻遵守党章、时刻领悟党纪,理清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不断自我净化、自我革新、自我提升,做到信念根基不动摇、精神之钙不流失、廉洁堤坝不磨损。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坚定信念、夯实党性修养、补足政治意识,时刻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干部走稳“阳关道”“独木桥”。
常“琢”明纪之“玉”,以成干部铸魂之“器”,让党纪学习教育的“总台账”愈发分明。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发挥党章党规党纪对党员干部明纪守规的正面激励作用,聚焦解决一部分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的问题。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曝晒,才能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杜绝徇私枉法、假公济私。同时要看到,时代在进步,需求在迭代,党纪学习教育也需与时俱进。党纪学习教育要深入浅出,紧贴干部工作实际需求,采取本土化形式,用通俗易懂的“大白话”讲、用喜闻乐见的“土方子”干,“手把手”教、“面对面”谈,让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政治观、政绩观、人生观,明白为何要严明党纪。要让党员干部特别是青年干部在基层学、一线干,不搞花架子、不喊空口号,锐意进取、奋发有为,增强政治敏锐力、辨别力,树牢规矩意识、塑强法治思维,时刻保持警惕,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永葆为党为民的政治本色。
常“琢”守纪之“玉”,以成干部束身之“器”,让党纪学习教育的“试验田”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