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讨会上的发言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7月15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全会最重要的成果是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决定》共15部分、60条、三大块,第一块是总论,主要阐述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第二块是分论,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全面部署各领域各方面的改革。第三块主要讲加强党对改革的领导、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其中有的是对过去改革举措的完善和提升,有的是根据实践需要和试点探索新提出的改革举措。
在反复通读全文,查阅报纸、网络资料,以及集体学习,个人有以下四点浅薄认识,在此与大家交流。
一是基层财力将得到改善。《决定》中针对地方政府和基层财政困难,提出要完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增加地方自主财力,拓展地方税源,提升市县财力同事权相匹配程度,适当加强中央事权,提高中央财政支出比例,不得违规要求地方安排配套资金。作为工作生活在基层同志,我们时时刻刻都能、都在感受财政资金紧张带来的方方面面影响,如何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为党政机关、广大干部职工做好服务保障,也一直是我们机关事务工作人员需要思考的课题。说实话,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有些基础性保障已到了难以为继的囧境,如迟迟无法结清的疫情保障费,被拖欠迟发的独生子女费,机关食堂简陋的用餐环境、公车平台不堪重负的“老爷车”,等等。都呼唤基层财政收入提升。现在中央看到了,并有了具体措施,相信这种局面会得到改善,同志们要有信心。
二是城镇化率将得到提升。《决定》在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方面,提出了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据统计,目前中国城镇化率是66.16%(截止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