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研讨发言材料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对党领导政法工作做出了规定,是党的一项基本法规,条例的颁发是推进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通过近一段时间集中学习,对政法工作有了更深一层的理解和认识,主要有以下体会:一是必须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政法战线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是政法之魂,也是政法工作最本质的特征、最大的优势和最根本的保证。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时期,政法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机关,是党和人民掌握的刀把子,必须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抓好学习教育成果转化,自觉在思想上强化认识、坚定理想信念,在行动上狠抓落实、推动政法工作发展,确保政法工作始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唯一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必须打造能力素质过硬的政法工作队伍。
《政法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政法工作的开展指明了道路、定下了规矩,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忠诚可靠的政法队伍就成了决定因素。政法工作性质决定政法工作人员面对违法违纪行为和歪风邪气,必须要敢于担当、敢于亮剑、坚决斗争,绝不能听之任之;面对急难险重任务,必须豁得出去、顶得上去,绝不能畏手畏脚。要把理想信念教育摆在政法队伍建设的第一位,教育广大政法工作者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不断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五过硬”要求,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能力素质、纪律作风建设。
三是必须培养政治责任意识过关的政法干警。
政法机关承担着大量公共服务职能,政法机关工作到不到位,直接反映在每名政法干警的身上。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培养“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英雄气概和“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斗争精神,忠诚履职、不辱使命,把群众的事当自己事,多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