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方案
局属各科室: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XX县党政机关中层干部选拔
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县委办关于印发《XX县XX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激发干部队伍的整体活力,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任到需要的岗位,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1个空缺中层岗位开展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现将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依照德才兼备的要求使用干部,合理配置干部,充分挖掘局机关干部中的优秀人才,激励局机关干部奋发有为、干事创业,推动XX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这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张晓良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党组成员、副局长钟荣祥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牵头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三、办事机构设置
根据《XX县XX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县委办〔2019〕62号)和《关于同意设立XX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的批复》(桐编〔2019〕6号)精神,局内设机构3个,分别是办公室、移交安置科、拥军优抚科,另外设置XX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四、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
(一)岗位设置
根据县委办〔2019〕62号和桐编〔2019〕6号文件规定,核定中层领导职数5个。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本次竞聘的1个中层岗位,即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副主任。
(二)任职条件
1.局机关在编的公务员和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不含在职县管干部);
2.具备与职位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开拓创新的能力;
3.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
4.身体健康;
5.新聘中层干部年龄不超过43周岁(1976年12月1日后出生),续聘中层干部年龄不超过 52周岁(1967年12月1日后出生);
6.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7.一般要求参加工作满两周年以上。
(三)程序和方法
1.制定方案。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在分析研判的基础上,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议,并在班子成员范围内进行酝酿,经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形成初步方案,报县委组织部及县编委办审核。
2.公开报名。报名时间为8月11日至8月12日下午16:00。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由符合竞职条件的人员根据自身的特长和本人意愿进行报名,需填写“县XX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自荐报名表”(附件2)。
3.资格审查。由局选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自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现任职务、任职时间等,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