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一思想
二、明确方向
三、强化担当
在全镇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安排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镇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安排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最新精神,全面启动和部署我镇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工作。这次会议,既是一次思想统一会,也是一次任务部署会,更是一次行动动员会。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各村“两委”主要负责同志、驻村第一书记以及镇直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可以说,大家都是我们XX镇基层治理的“主心骨”和“排头兵”。希望通过这次会议,能够让大家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共同把我镇的乡村治理水平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深刻认识修订村规民约的时代必然性和现实紧迫性
村规民约,被誉为乡村治理的“小宪法”,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重要载体,更是涵养文明乡风、凝聚乡村发展合力的重要基石。当前,我国98%以上的村庄都已经制定了村规民约或村民自治章程,这充分说明了其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不可或缺的地位。然而,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们很多村现行的村规民约,已经出现了内容滞后、形式单一、约束力不强等问题。一些条款多年前制定,早已难以适配新时代乡村建设的宏伟蓝图、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以及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新要求。因此,全面开展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工作,不是一项可有可无的选择题,而是一道必须答好的必答题。
第一,修订村规民约是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固本之举。党的领导是乡村治理的“定盘星”。推进村规民约修订,核心就是要将党的领导贯穿于基层自治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乡村治理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通过修订,我们可以把党的主张、国家的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有效地转化为村民的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使村规民约成为党组织领导下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进一步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这不仅是对治理体系的完善,更是对治理能力的重大提升。
第二,修订村规民约是推动和美乡村建设的内在要求。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任务。和美乡村,“和”在人文,“美”在风尚。当前,一些农村地区高价彩礼、大操大办、人情攀比、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屡禁不止,不仅加重了群众的经济负担,更败坏了社会风气,与我们建设文明和谐乡村的目标背道而驰。通过修订村规民约,将移风易俗、弘扬新风的要求具体化、制度化,正是我们破除陈规陋习、培育文明乡风的有力抓手。有案例表明,通过村规民约的有效约束,部分地区红白喜事的支出降幅高达70%以上,群众负担显著减轻。这充分证明,一份好的村规民约,能够有效引导村民破旧立新,在潜移默化中提升乡村社会的文明程度,为和美XX建设注入强劲的文明动力。
第三,修订村规民约是回应人民群众期盼的务实之策。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如何化解?公共环境卫生如何保持?红白喜事的标准如何把握?这些看似琐碎的“小事”,却是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原有的村规民约在解决这些新问题上,往往显得力不从心。开展修订工作,就是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的“急难愁盼”,让村民自己的事情自己议、自己定、自己管,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从而有效规范村民行为、凝聚干群共识,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明确方向,准确把握修订村规民约的核心原则与重点内容
做好这次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工作,必须方向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得力。各村在具体操作中,要牢牢把握以下几个原则和重点。
首先,要坚持四个核心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村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从修订工作的启动、草案的拟定到审议表决、监督执行,都要全程主导、全程把关,确保村规民约的修订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二是坚持村民自治。村民是村规民约的制定主体和遵守主体。必须充分发扬民主,畅通民意表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