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南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现状
(一)政策体系逐步完善
(二)组织形态多元创新
(三)产业发展成效显著
(四)农民增收渠道拓宽
二、对我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建议
(一)优化区域发展布局
(二)强化要素精准保障
(三)紧扣农业特色优势
(四)提升治理运营水平
关于加快我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研究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以农村集体资产为基础,以农民为主体,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组建,实行民主管理、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特别法人组织。其核心特征可概括为“四个新”:产权结构新——实行股份合作制或股份制,明确成员股权份额;治理机制新——建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组织架构;经营方式新——采取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分配制度新——实行按股分红与按劳分配相结合,兼顾效率与公平。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激活乡村发展活力的核心载体,也是推动农业强省建设、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抓手。河南作为农业大省、人口大省,截至2025年末乡村常住人口达到3902万人,2025年粮食产量达到1350.97亿斤,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具有坚实的资源基础和现实需求。
一、河南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现状
河南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总量稳步增长、组织覆盖全面、收入水平逐步提升。从产业分布看,已呈现六大产业集群和十八条乡村富民产业链;在产业融合方面,积极探索“一产接二连三”发展路径。
(一)政策体系逐步完善,顶层设计持续强化。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将其纳入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的核心任务。河南省“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省级层面出台《河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关于加快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明确产权界定、成员资格认定、收益分配等关键制度;市县两级配套制定实施细则,形成“省级统筹、市县落实、乡村实施”的政策闭环。
(二)组织形态多元创新,覆盖范围不断扩大。我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形成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为主体、村集体企业为补充的发展格局,呈现出组织数量稳步增长、经营规模持续扩大、收入结构不断优化的特点,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全省农村集体资产达到4226亿元,有经营收益的村占比达到86.2%。河南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呈现“因地制宜、百花齐放”的发展格局,主要模式包括:一是资源依托型,以土地、林地、水域等资源入股,发展规模化种植养殖或乡村旅游。二是产业带动型,围绕特色农产品加工、电商物流等环节组建合作社或联合社。三是服务创收型,提供农机作业、农资供应、劳务输出等社会化服务。
(三)产业发展成效显著,联农带农机制初步形成。农业组织化、经营规模化程度不断提高。截至2024年底,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达20.3万家,居全国第二位,带动农户占承包农户总数的50%以上,在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带动农民持续增收、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联农带农机制初步形成。
(四)农民增收渠道拓宽,共同富裕基础不断夯实。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保底分红+按股分红+务工收入”等多重分配方式,有效提升农民收入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