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关于食品工作的公文汇编(15篇)
目录
2021年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发展的意见 3
2021年通化市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18
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20210809) 34
2021年中卫市绿色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49
2021年固原市食品安全抽检实施方案 58
固原市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上半年工作总结 67
2021年固原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70
2021年滨州市加快推进食品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83
泰安市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若干措施(20210811) 94
2021年食品生产环节“铁拳”行动实施方案 104
2021年日照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111
海洋冷链食品加工领域关键共性技术“揭榜制”研发项目实施方案 118
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 125
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 134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155
2021年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发展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是重点,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是关键。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为促进全市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加快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强化对全市经济发展的支撑,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延伸产业链、打造供应链、提升价值链、共享利益链”为重点,以标准化生产、精细化加工、集群化发展为方向,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引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推动我市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跨越,为开启加快新时代松原全面振兴新征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松原提供坚实产业支撑。
(二)主要目标。2021年,启动建设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重点项目,培育一批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打造农产品加工和食品产业百强企业,加快对省、市级龙头企业及省、市级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培育和认定工作。到2025年,培育打造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加工水平高、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大型农产品加工和食品企业,大幅度提高粮食、畜禽和特产品精深加工比重,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发展中的作用更加突出。利用五至十年时间,推动我市农业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接近千亿级规模。
二、主攻方向
发挥我市粮食、畜禽等资源优势,立足全产业链发展,依托骨干农产品加工和食品企业,着力打造八大产业集群,做好“粮头食尾”“农头工尾”大文章。
(一)玉米产业集群。巩固提升我市玉米精深加工产业,突出食品化、饲料化方向,提高自主转化能力,优化产品加工结构,扩大鲜食玉米种植面积,提升鲜食玉米品牌影响力,拓展玉米食品加工,全链条挖掘增值潜力。到2025年,玉米种植面积稳定在1190万亩,产量稳定在550万吨以上,加工转化率达到90%以上,深加工占比达60%以上。重点在扶余东北部、宁江区东部、乾安县、前郭西部和长岭县东部稳定玉米生产。积极引导玉米精深加工企业向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岭工业园区和扶余工业园区等园区集聚,打造玉米产业集群。
(二)水稻产业集群。依托“查干湖大米”名片,突出绿色有机、营养安全,培育壮大种植、加工、营销一体化龙头企业,主打中高端消费市场,积极开发富硒米、胚芽米、米糕点等高附加值产品,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到2025年,水稻种植面积发展到200万亩以上,产量达到120万吨,新增以稻米生产加工为主业的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家,建设具有一定规模和较强区域影响力的水稻产业园区2个以上。重点建设以松花江、拉林河沿岸和前郭灌区、拉林灌区为中心的绿色优质水稻优势产区,培育引导稻米加工企业向前郭的红光农场、白依拉嘎、平凤乡、宁江区毛都站镇以及扶余市得胜镇等区域发展,打造水稻产业集群。
(三)杂粮杂豆产业集群。重点发展健康食品、保健食品,突出区域特色,培育打造“杂粮杂豆”公用品牌,充分挖掘品牌效应,鼓励企业开发杂粮粥饭、杂粮饮品、休闲食品等加工产品,以扶余市、长岭县、乾安县为核心区打造国家级杂粮杂豆生产加工基地。到2025年,杂粮杂豆种植面积发展到310万亩,年产量80万吨以上,年加工能力达到60万吨,吉林省最大杂粮杂豆集散中心地位进一步巩固。重点在扶余市增盛、三井子,前郭县乌兰图嘎,长岭县太平川、北正、八十八,乾安县所字等乡镇建设杂粮杂豆绿色有机生产基地。引导杂粮杂豆加工企业向长岭县太平川工业园区、乾安县大布苏工业园区、扶余市三井子镇等地集中,打造杂粮杂豆产业集群。
(四)生猪产业集群。立足生猪养殖空间大等资源优势,以扶余市、前郭县和长岭县3个全国生猪调出大县为重点,以中粮、牧原等大项目为依托,加强生猪规模养殖,推广“公司+基地+农户”运营模式,加快现代生猪产业体系建设,鼓励引导龙头企业建设屠宰加工项目,强化加工流通延链、科技支撑补链、要素聚集壮链和业态创新优链,推进我市由运活畜向运肉、运产品转变,促进品种养殖、屠宰加工、储运销售等各环节的利益合理分配,不断实现产业扩能升级。到2025年,全市生猪年饲养量达1000万头以上,域内屠宰加工率达50%以上,把我市打造成东北地区集生猪养殖、加工、销售、服务于一体的生猪产业集群。
(五)肉牛肉羊产业集群。充分利用秸秆饲草资源禀赋,加快实施“秸秆变肉”工程,积极推广“西门塔尔牛”“乾华肉用美利奴羊”等区域优势品种,加大草原禁牧、养殖退村入区力度,不断提升牛羊养殖规模和舍饲水平。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培育建设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牛羊屠宰加工项目,提高产品精细分割和深加工水平,逐步向皮革制品、生物制药等产业延伸拓展,提高产业附加值,大力发展高端精品生态畜牧业。到2025年,全市肉牛、肉羊年饲养量要分别达到65万头、600万只,域内屠宰加工率达30%以上,把我市打造成全省具有一定优势的牛羊产业集群。
(六)禽蛋产业集群。大力发展禽蛋产业,推广无抗养殖技术,全面提升产业质量水平。加快禽类龙头企业企业建设,推动禽类屠宰分割和初级加工“原字号”产品向餐桌食品、休闲食品方向转变。到2025年,全市家禽发展到4100万只,域内屠宰加工率达35%以上,初步建成养殖加工一体化的禽蛋产业集群。
(七)生态渔业产业集群。依托“三江一河一湖”、库泡等资源积极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通过典型带动、技术集成、政策扶持广泛推广稻渔综合种养模式,进而实现“一水两用、一田双收、稳粮增效”的目标。立足查干湖有机鱼品牌优势,大力发展水产品精深加工,推进产品由冷冻、分割等初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加快旅游休闲、特色风味、熟食罐头等食品开发进程,延伸产业链条,增加产业效益。到2025年,全市水产品发展到5.6万吨,深加工水平明显提升,把我市打造成水产品产量、质量、效益均处于全省领先水平,具有地方特色和优势的生态渔业产业集群。
(八)果蔬产业集群。立足果蔬生产经营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挥我市优质蔬菜产业优势,调整品种结构,优化区域布局,发展净菜加工、预制菜肴等餐桌食品,完善蔬菜现代流通体系,满足城市多样化、便捷化需求。到2025年,全市温室大棚面积达到5万亩以上,年产蔬菜达到50万吨以上。主要集中布局在城区周边及203国道、503国道、京哈高速等主要交通道路两侧,包括宁江区善友镇、大洼镇,扶余市蔡家沟镇、三岔河镇,前郭县八郎镇,长岭县长岭镇,乾安县乾安镇、赞字乡等10余个乡镇。重点建设果蔬现代农业产业园,培育果蔬产业集群。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重大项目建设行动。围绕八大产业集群建设,谋划建设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产业链条长、带动能力强的重点项目。加强市县联动,各县(市、区)、各开发区要以国内500强、央企为目标,加大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龙头项目引进力度,带动两个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化我市与浙江对口合作,促进松原产品与浙江市场、松原资源与浙江资本深度对接,实现松原与浙江发展优势“基因重组”。加强与周边发达地区合作,推进优势资源、精深加工、物流配送等联动发展。加快推进中粮家佳康(吉林)有限公司100万头生猪屠宰加工等重点项目建设。[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龙头企业培育行动。支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整合资源要素,鼓励跨地区、跨行业组建产业集团,并与上下游企业组成战略联盟,积极打造立足农业、服务农村、惠及农民的大型现代农业产业集团。鼓励支持经营业绩好、科技含量高、扩张要求强,且符合上市基本条件的成长型企业上市融资。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农户”模式,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力争到“十四五”末,培育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企业5家。[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园区创建行动。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农村三产融合示范园、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等产业园区,培育一批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发展一批农业产业强镇。加大对示范区支持力度,促进产业集群集聚发展。到“十四五”末,依托八大产业集群,每个县(市、区)力争培育一个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发展一个农业产业强镇。[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创新转型升级行动。鼓励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开展关键技术、前沿技术攻关,强化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推进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升级。鼓励科技人员以科技成果入股加工企业,实行股权分红等激励措施,引导产学研协同发展。鼓励企业申报国家博士后科研实践基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进科企嫁接,搭建联合攻关研发平台。引导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快经营、管理模式创新。实施农业企业家培育计划,加快培养一批知识型、专业型、创新型的农业企业家队伍,提升企业宏观决策、驾驭市场、风险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水平。(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原料基地建设行动。引导鼓励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通过直接投资、参股经营、签订长期合同、土地托管等方式,建设一批标准化、规模化、绿色化的农产品加工和食品产业原料生产基地。大力推广一批农业绿色增效和养殖业绿色循环模式,提高绿色、优质原料的精准供给水平。引导扶持加工企业、农民合作社、科技示范户和种养大户率先实行标准化生产,推进建设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加强种质资源库建设,开展种子(种畜)育繁推攻关。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增加绿色有机优质粮油产品供给。(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粮储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品牌打造行动。鼓励大型企业通过收购、联营等方式与同类企业合作,促进现有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等要素的整合优化。重点推出查干湖大米、乾安黄小米、扶余四粒红花生等地域特色显著的农产品品牌。持续培育影响力大、辐射带动范围广、市场竞争力强、文化底蕴深厚的优质特色农产品加工和食品产业品牌。到“十四五”末,全市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总量达到500个,区域公用品牌达到10个,企业品牌20个,产品品牌30个。[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粮储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流通体系提升行动。加快三井子、太平川杂粮杂豆等特色批发市场改造升级,推动特色专业市场联动发展。积极谋划打造敬亿现代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快建设成为集产品展示、贸易洽谈、商品交易、商务会展、冷链物流、仓储配送等功能于一体的大型市场。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程”“快递下乡工程”,加快构建完善的覆盖县、乡、村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在县(市、区)建成县域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在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全部建成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合作社、市邮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政策措施
(一)加大资金投入和整合统筹力度。充分利用中央和省级现有政策和涉农资金,积极支持农产品加工和食品产业项目建设。利用省级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八大产业集群和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建设,重点用于解决生产、加工、流通方面的薄弱环节。利用好吉林省产业投资引导基金,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发起设立支持以农产品加工和食品产业为重点的产业融合发展子基金。指导企业申报省级相关专项资金的项目,用于农产品加工和食品企业转型升级。(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各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将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农产品初加工等产业融合项目列为重点支持对象。在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情况下,根据市场化原则,鼓励金融机构对纳入财政政策扶持范围的企业和项目予以优先扶持。充分利用省里的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围绕农业产业研发信贷产品,支持企业发展。(市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农产品加工企业从事农产品初加工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从事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可按税法有关规定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实行农产品增值税抵扣政策,在落实植物油、乳制品、酒及酒精等农产品全国统一核定扣除标准基础上,严格执行省里相关农产品进项税核定扣除政策。(市税务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用地计划保障。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各地可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化旅游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用地可申请使用。各地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应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鼓励企业参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通过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利用增减挂钩政策获得建设用地。对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生产过程中符合设施农业用地要求的生产设施及其附属配套设施用地,按有关规定在乡镇政府备案。鼓励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空心村治理和美丽乡村建设,整合利用农村零星存量建设用地,用于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降低办电用电成本。对县域(镇村)的农产品加工业(食品加工)、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基地等用电给予适当补贴。降低设在县域(镇村)的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省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园、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省级及以上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符合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条件的市级农业产业园和农村小微企业办电成本。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支持采取电力市场交易等方式,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加大对扶余市乡村振兴新动能培育试验区的电网建设改造力度。有关部门抓好省里相关政策的落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开展大招商活动。强化市县联动,完善支持政策、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凝聚招商引资合力。各地要谋划储备一批竞争能力强的特色优势项目,引导投资者立足特色资源上项目,变资源优势为产业优势和竞争优势。各地要遴选一批农产品加工招商引资重大项目,面向世界、全国知名企业,开展招商。充分利用“双500”重点项目平台,持续推荐我市的重大产业项目。[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优化发展环境。农产品加工和食品企业引进紧缺型和创新创业型人才,按有关政策规定,在薪酬待遇、安家补贴、子女教育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对于落户我市的农产品和食品产业重点项目涉及的种类审批手续,除国家明文规定确需投资方自行办理外,属于市级及以下权限范围内的相关手续,由项目落户所在地全程代办,并做好全程跟踪服务。[市人社局、市发改委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松原市农产品加工和食品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围绕八大产业集群,按照“一个市直牵头部门、一位处级负责同志、一套工作专班”工作模式,由牵头部门处级领导担任产业集群群长,相关部门配合,逐个制定产业集群具体实施方案,抓好推动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协调、统筹调度等日常工作。各县(市、区)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为推进农产品加工和食品产业发展提供保障。[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立考核机制。研究制定考核办法,将农产品加工和食品产业发展作为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激发创先争优的工作积极性,推动全市农产品加工和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农产品加工业表彰评比活动,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统计调查监测工作。按照国家统计调查方法制度和部门职责,各级相关部门要做好统计调查监测工作,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升规入统。国家统计局松原调查队、市统计局、市农业农村局和市工信局要完善统计工作制度,建立规范化、常态化的监测和统计分析体系,全面准确反映各产业集群生产、加工、物流、营销、服务等全产业链价值。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基础数据录入、汇总等工作,全面客观反映行业发展状况。[国家统计局松原调查队、市统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和其他社会组织在行业自律、服务会员等方面的作用,引导企业切实履行生产安全、产品质量、吸纳就业等责任。选树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各地要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典型企业和园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松原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8日
2021年通化市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为全面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发展的意见》(吉政发〔2021〕6号),推进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发展,解决产业链堵点断点短板,强化产业链延链补链固链,提升水平和竞争力,培育壮大新的经济增长极,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延伸产业链、打造供应链、提升价值链、共享利益链”为重点,以标准化生产、精深化加工、集群化发展为方向,做大做优做强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引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推动我市农特产业做大做强,实现向农特产业强市跨越。
(二)主要目标。2021年,启动建设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重点项目,扶持培育一批省级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百强企业,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保持在50户左右,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保持在150户左右,市级以上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到30户以上,全市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产值力争达到180亿元。到2025年,培育打造一批创新能力强、加工水平高、品牌特色突出、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企业,大幅度提高粮食、畜禽和特产品精深加工比重,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发展中的作用更加突出,全市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产值达到300亿元。
二、主攻方向
围绕全省十大产业集群建设,发挥通化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坚持市场导向、因地制宜,依托骨干企业,立足全产业链发展,着力打造六大特色产业龙型经济集群。
(一)人参产业龙型经济集群。推进人参种植模式多元化、标准化、规模化,提高产品质量。在稳定园参规模化发展的同时,建设40万亩林下参基地和10万亩林下参国家示范基地。加快培育壮大龙头企业,重点推进集安国家级人参现代产业园建设,加快人参精深加工、仓储等产业集群项目建设,研发功能食品、保健食品,打造区域人参品牌,推动人参生产、加工、文化、旅游协同发展,全力把通化人参产业打造成产业体系完备、生产体系现代、经营体系多元、经济效益显著、文化影响深远的战略性主导产业。
(二)葡萄产业龙型经济集群。推进酿造葡萄标准化种植,扩大“双红”“双优”等传统品种和“北冰红”“威代尔”等优质品种种植面积。建设葡萄酒庄文化聚集区,开发葡萄酒文化精品景区(景点)和旅游线路,打造集旅游、观光、度假、娱乐休闲及葡萄酒生产、文化体验和传播等多功能相融合的产业体系。
(三)绿优稻米产业龙型经济集群。推动辉南县水稻、柳河县火山岩稻米、通化县贡米水稻3个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扩大绿优水稻生产规模。加大通系水稻品种推广力度,加强原产地、有机、绿色等产品的认证和品牌整合,提升“通”字号产区品牌影响力,打造绿色有机稻米产业基地。
(四)中小药材产业龙型经济集群。推动国药集团落户通化,构建精深加工、商贸物流、种源保护、研发科普“四位一体”的道地药材发展新模式,辐射带动长白山道地中小药材种植标准化、产业加工精深化、仓储功能设施化。
(五)林特山珍产业龙型经济集群。重点发展林蛙、蓝莓、红松果林、山野菜、山核桃、大榛子、黑果腺肋花楸等林特山珍产业,抓好百万亩红松果林、光华万亩蓝莓种植基地、中国林蛙生态综合繁育基地等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提升林特山珍产业精深加工水平,延长产业链条,培育特色产业新支点。
(六)畜牧业龙型经济集群。突出发展生猪家禽,稳步发展肉牛肉羊,积极发展鹿蜂,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巩固发展屠宰加工,提升精细分割和精深加工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重大项目建设行动。围绕六大特色产业龙型经济集群建设,谋划建设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产业链条长、带动能力强的重点项目。积极推动国药集团落户通化;深化“通化—台州”“通化—深交所”对口合作,促进通化产品与江浙市场、通化资源与深交所资本深度对接;强化“通化—长春”两市对口合作机制,坚持项目主导、平台依托,以项目为载体,深化产业和经贸合作。重点实施人参化妆品精深加工、野山参精深加工、市场加工仓储、光华万亩蓝莓种植基地及收储、平欧大榛子绿色智能标准化加工车间及保鲜存储等产业集群项目建设,大力推进集安市青石葡萄酒和葡萄酒庄文化聚集区建设,继续推动通化县西江稻米小镇和柳河县乐享田园综合体等项目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金融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龙头企业培育行动。坚持工业化思维,围绕构建现代农业全产业链,建立动态培育机制,壮大各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充分利用规划引领、要素保障、政策倾斜等手段,一手抓成熟型企业稳健运行,一手抓成长型企业扶持壮大,全力推动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稳定发展。支持龙头企业发展连锁店、直销店等产品展示和直销窗口,与大型超市、卖场和贸易公司合作,参加各类展会及商务考察活动,促进产销对接。鼓励龙头企业参加吉林省农产品加工和食品百强企业评选活动。支持符合上市基本条件的成长型企业上市融资,对新上市的企业按相关政策给予奖励。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模式,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到“十四五”末,力争培育销售收入超亿元的农产品加工企业20家,其中超10亿元企业5家。(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办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园区平台创建行动。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等园区建设,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发展一批农业产业强镇和特色产业小镇。加大对农业产业发展项目争取力度,发挥项目奖补资金杠杆作用,聚集主导产业,优化产业布局;聚集资源要素,补齐发展短板,促进产业集群集聚发展。到“十四五”末,力争培育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10个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科技创新升级行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体系。支持龙头企业增加科研投入,加强与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的合作,建设高水平研发中心,形成“研发一批、储备一批、转化一批”的产学研协同机制。鼓励龙头企业建立技术创新联盟,加强关键共性技术和前沿引领技术攻关,打造技术优势。鼓励科技人员以科技成果入股加工企业,实行股权分红等激励措施,引导产学研协同发展。依托我市科技大市场建设,筛选一批成熟实用的农产品和食品加工技术、工艺及关键装备,搭建科企技术对接平台,进一步完善运营平台和交易新系统,提升服务功能和服务水平。(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原料基地建设行动。全面落实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引领农业绿色发展。依托集安人参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有序推进人参种植模式标准化。立足黄金水稻产业带,围绕辉南县、柳河县、通化县3个绿色优质稻米产区,打造优势稻米产业基地。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推进“五优联动”,增加绿色优质粮油供给。推动与中国农科院特产研究所葡萄品种培育项目合作,突出产区优势特色,推进葡萄种植由增产导向转为提质导向。加快发展林蛙、蓝莓、红松果林、山野菜、山核桃、大榛子、黑果腺肋花楸等林特山珍产业,调优区域种养殖结构,不断扩大产业发展规模。大力发展特色畜牧业,加快发展特色黑猪等产业,开发鹿、林蛙、蜂、柞蚕等地方特色品种,推进标准化人工养殖基地建设。实施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计划。强化非洲猪瘟、禽流感、口蹄疫、布病等动物疫病防控,加大“无抗养殖”试点示范,强化免疫无口蹄疫区运行管理。(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粮食和储备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品牌打造行动。加大对品牌建设的服务和支持力度,推动区域公用品牌与企业产品品牌融合发展,加大对人参、葡萄酒、绿优稻米等品牌的融合力度,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建立通化农业品牌名录,完善品牌产品标准,加强品牌监管保护,全面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竞争力。开展“通化人参”“通化林下参”区域公共品牌认定,“通化西洋参”“通化人参”“通化林下参”地理标志产品、生态原产地产品认证,推进“通化林下参”小产区试验示范基地和“通化林下参”小产区产品申报认证,提升品牌集群优势,扩大通化人参品牌影响力。在用好“吉林大米”公共品牌的基础上,加强原产地、有机、绿色等产品的认证和品牌整合,突出“通”字号产区品牌影响力。(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林业局、市粮食和储备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林区示范基地创建行动。围绕建设东北东部林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深化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五大示范基地,推动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通过实施公路生态廊道、水源涵养、生态修复、河流护岸、低质林改造等工程,建设东北国家储备林示范基地。加快发展蓝莓、大榛子、野生山核桃等经济林,建设长白山特色果品经济林示范基地。在稳步发展林下参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林下天麻、细辛、灵芝等发展,建设长白山林下中药材示范基地。以长白山林蛙和梅花鹿养殖为主攻方向,建设长白山特色养殖示范基地。(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办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实施农产品流通降本增效行动。积极与国家级交易所合作,建设国家级人参现货交易市场和大宗农林商品交易市场,推动人参、林蛙、林特山珍等传统交易市场优化升级,变产地为销地。依托吉林供销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骨干网络建设,构建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网络,打造多层次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体系。大力发展农村电商、直播带货、网红经济、园区经济等特色平台,支持网红带货直播、青年农村电商人才训练营等农村电商带头人培训项目,打造农村电商典型村镇。推动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实现县、乡、村三级全覆盖。(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实施农村改革深化行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衔接落实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深化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建立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在土地流转中与村或村小组协调机制。全面落实国家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政策。加快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确保农村土地、水面、林地等资源要素得到盘活。深入推进农村金融综合改革,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完善农村新型普惠融资服务。推进农业保险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增强农户抵御风险能力。(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金融办、市财政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实施新型经营主体培育行动。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健全指导服务机制,优化登记注册服务,创建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性家庭农场,促进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健康发展。通过“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组织形式,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家庭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提升现代农业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程度。推广土地托管、土地入股、代耕代种等模式,提升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和适度规模经营水平。到“十四五”末期,累计培育各类新型经营主体7500个、市级以上示范性合作社50个、示范性家庭农场200家,土地适度规范经营比重达到45%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通化市中心支行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政策措施
(一)加大资金投入和整合统筹力度。统筹中央、省级现有政策和涉农资金,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和食品企业项目建设。鼓励综合运用贴息、奖补等政策,按规定统筹相关资金重点支持农产品和食品精深加工企业发展及农产品和食品精深加工设备研发。(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创新农村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为农产品生产、收购、加工、流通和仓储等环节提供多元化金融支持。在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情况下,根据市场化原则,鼓励金融机构对纳入财政政策扶持范围的企业和项目予以优先扶持。综合运用再贷款、定向降准等货币政策工具,为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来源。(人民银行通化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市金融办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农产品加工企业从事农产品初加工项目的所得,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从事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费用,可按税法有关规定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实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政策,在落实植物油、乳制品、酒及酒精等农产品全国统一核定扣除标准基础上,落实我省13个行业实行农产品进项税核定扣除政策。(市税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落实用地用电政策。明确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范围,有效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要。拓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途径,大力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鼓励企业参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利用增减挂钩政策获得建设用地。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对县域以下(含城中村)的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返乡农民创业基地等用电给予适当补贴。(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囯网通化供电公司、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优化发展环境。鼓励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企业引进紧缺型和创新创业型人才,按有关政策规定,在薪酬待遇、安家补贴、子女教育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帮助农产品加工企业开拓市场,充分利用省内外产销对接平台,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各类专业展会,提升企业知名度。发挥我市本地产品互采互用工作机制作用,加强农产品产需信息对接,推动全市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合作,引导企业同省内上下游企业开展对接,提高企业间协作水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通化市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围绕全省十大产业集群,立足我市六大特色产业龙型经济集群,按照“一个牵头部门、一位负责同志、一套工作专班”模式,推动任务落实。各地区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加强上下联动,形成发展合力,共同推动工作方案落实。(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立考核调度机制。研究制定考核办法,将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发展情况作为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地区要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举措,落实责任人,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形成工作台账,建立责任清单,确保工作逐项推动落实。每月20日前,围绕责任分工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调度汇总各产业集群工作进展情况,并适时反映通报重点工作动态。(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统计调查监测工作。按照国家统计调查方法制度和部门职责,各级相关部门要做好统计调查监测工作,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企业升规入统。国家统计局通化调查队、市统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完善工作制度,建立规范化、常态化的监测和统计分析体系,全面准确反映各产业集群生产、加工、物流、营销、服务等全产业链价值。各地区要认真做好基础数据录入、汇总等工作,全面客观反映行业发展状况。(国家统计局通化调查队、市统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依托电视、广播、报刊等传播媒体,发挥融媒体传播优势,加强产业政策宣传和先进典型树立,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典型企业和产业示范园区,发挥带动引领作用,多角度全方面营造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高质量快速发展良好舆论氛围。(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20210809)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驻市中省直单位:
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是重点,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是关键。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发展的意见》(吉政发〔2021〕6号),为促进全市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加快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强化对全市经济发展的支撑,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委七届十次全会和市委农村工作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要求,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延伸产业链、打造供应链、提升价值链、共享利益链”为重点,以标准化生产、精深化加工、集群化发展为方向,做大做强做优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引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推动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稳定、质量提升、效益增加,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30亿斤以上。产业布局不断优化,梅花鹿、禽蛋、柞蚕、东辽黑猪、食用菌、林果、肉牛产业规模分别达到50万只、2000万只、3000把、20万头、1.5亿袋、100万亩、50万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深入,加工业呈现集群发展态势,蛋品+农产品加工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培育打造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加工水平高、位于行业领先地位的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企业,大幅度提高粮食、畜禽和特产品精深加工比重,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使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发展中的作用更加突出。
二、主攻方向
发挥资源优势,立足全产业链发展,依托骨干企业,推进建群强链,重点打造两大产业集群、培育六大产业链。
(一)打造禽蛋产业集群。
抓住禽蛋产业列入省重点打造十大产业集群、已并进入第一方阵的有利契机,依托厚德食品等龙头企业带动,创建东辽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统筹发展种雏繁育、规模饲养、深度加工、冷链物流,推动屠宰分割和初级加工向餐桌食品、休闲食品方向发展,实现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模式,着力打造以蛋为元素、三次产业融合为重点、高新科技为标志的“中国蛋谷”。
(二)打造梅花鹿产业集群。
依托东丰国际梅花鹿创投园,开发梅花鹿休闲食品、保健品、中成药、生物制药、鹿文化产品等,打通堵点、连接断点、完善服务体系,促进园区企业深度融合,进一步提高园区承载功能,推动梅花鹿产业向全产业链拓展,加快推进梅花鹿种源保护中心、养鹿官山园二期、马记鹿茸加工仓储物流等项目建设,打造梅花鹿产业集群。
(三)培育玉米精深加工产业链。
依托巨峰生化、华粮生化等企业,建设东北燃料乙醇生产基地,打造玉米精深加工产业链,加快推进企业向“全链条+多元化+精细化”集群方向发展。突出抓好粮食发酵燃料乙醇、食用酒精及其副产品饲料扩能升级,做大以龙泉春、梅香曲为代表的白酒酿造业,加快生物液体燃料技术、酒精生物化工产业延链强链和新技术开发攻关,拓展玉米等作物的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大力发展燃料乙醇、山梨酸等产品。
(四)培育东辽黑猪产业链。
推进吉林双天年产5万头东辽黑猪原种场达产,加快东辽县凌云乡20万头东辽黑猪养殖项目建设。随着养殖规模壮大,适时启动生猪屠宰及食品加工厂、饲料加工中心项目建设。做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打造全国东辽黑猪品牌。推进天圣田园综合体项目,建设循环农业区,打造种养结合样板;建设创意农业区,打造农业新业态样板;建设农事体验区,打造农耕体验样板。以东辽黑猪特色产业优势,带动文旅产业发展,以文旅产业放大特色产业优势,实现“农业+文旅”深度融合。
(五)培育柞蚕产业链。
以晨丰园艺特产、育财蚕业合作社为载体,在安恕镇、凌云乡和渭津镇建设蚕种繁育区;以中德现代农业公司为载体,在辽河源镇建设人工柞林放蚕示范区;以吉林省隆嘉蚕业公司和辽源市金蚕实业公司为载体,大力发展柞蚕深加工业,延伸产业链条,开发生产蛹油、蛹蛋白、蚕丝织品等高档产品,提高柞蚕附加值。借助省蚕业研究院的科研优势,着力打造蚕种繁育、柞蚕人工放养、柞蚕产品深加工全产业链,培育“东辽柞蚕”区域公共品牌,提高“东辽柞蚕”的知名度。
(六)培育食用菌产业链。
依托佰晟园、东峻科技、正旭、东阳恒达、禹嘉生态农业等企业,发展富硒木耳、羊肚菌、大球盖菇、灵芝、桑黄等市场稀缺品种,将东丰县打造成北方羊肚菌之乡、食用菌产品区域集散地,逐步形成菌棒生产、种植栽培、产品加工、菌料利用、市场销售等完整产业链。
(七)培育林果产业链。
在现有20万亩红松果林基础上,依托生态造林工程,未来发展到40万亩。推进东丰松籽产业园项目建设,依托唐豆豆食品、兴荣食品、福源果仁、祥达土特产等加工企业,将三合乡打造成果仁加工集中区,形成果仁产地市场,构建坚果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同时,大力发展浆果、木本油料和水果产业,促进林果产业全面发展。
(八)培育肉牛产业链。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肉牛产业发展,积极争取专项债支持,打造肉牛规模养殖基地、肉牛交易基地、屠宰深加工基地、冷链物流基地、饲料加工基地、粪污转化利用基地、线上线下销售网络。引进域外投资或开展合作经营,盘活金昌集团肉牛屠宰深加工生产线。开发特色的酱卤、熏烤、生物制药、医疗保健等系列加工产品,鼓励肉牛高端产品开发,提高肉牛产品品质,培育绿色、有机肉牛产品品牌。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重大项目建设行动。
围绕两大产业集群、六大产业链,加快东丰县梅花鹿产业创投园、松籽产业园,东辽县“中国蛋谷”、天圣田园综合体,龙山区巨峰生化20万吨山梨酸等重点项目建设。谋划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产业链条长、带动能力强的重点项目。深化吉浙对口合作,促进辽源产品与绍兴市场、辽源资源与绍兴资本深度对接。积极引进一批国内外500强企业、央企等大型企业投资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加强与周边和发达地区的合作,推进双边优质资源、精深加工、物流配送等联动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各县区政府等按各自职责负责)
(二)实施龙头企业培育行动。
支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整合资源要素,与上下游企业组成战略联盟。重点培育和扶持成长性好、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竞争力强、带动面大的龙头企业,促进金翼蛋品、双天集团、巨峰生化等龙头企业快速发展,全力支持厚德集团上市工作。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农户”模式,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到2025年,培育产值超20亿元企业2户、超5亿元企业6户、超1亿元企业22户、上市企业1户。(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辽源银保监分局、各县区政府等按各自职责负责)
(三)实施园区创建行动。
依托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农村三产融合示范园等园区,培育禽蛋、玉米、梅花鹿、东辽黑猪等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发展一批农业产业强镇。加大对示范园区支持力度,促进产业集群集聚发展。到“十四五”末,力争培育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2个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各县区政府等按各自职责负责)
(四)实施创新转型升级行动。
支持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开展关键技术、前沿技术攻关,强化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推进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升级。鼓励科技人员以科技成果入股加工企业,实行股权分红等激励措施,引导产学研协同发展。鼓励金翼等企业申报国家博士后科研实践基地。加强与中科院东北地理所、吉林大学、省农科院等院校合作,推进科企嫁接,搭建合作平台。引导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到“十四五”末,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领域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家以上。(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各自职责负责)
(五)实施加工原料基地建设行动。
引导鼓励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通过直接投资、参股经营、土地托管等方式,建设优质原料生产基地。重点建设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加强玉米、东辽黑猪、梅花鹿等种质资源库建设。按照“一村一品、一乡一业、数乡一业、一县一特”发展思路,打破县域、乡域界限,培育打造禽蛋产业基地、梅花鹿产业基地、东辽黑猪产业基地、柞蚕产业基地、食用菌产业基地、林果产业基地、优质粮食生产基地、牛羊等养殖基地、“菜篮子”生产基地等“6+3”产业基地,为二三产业发展打牢基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局等按各自职责负责)
(六)实施品牌打造行动。
鼓励大型企业通过收购、联营等方式与同类企业合作,发挥生态资源和农产品品质优势,聚焦“安全、营养、健康”的理念,深入实施农产品品牌建设工程。培育区域公用品牌,提升东辽黑猪、东丰羊肚菌、东丰蓝莓、龙山食用菌4个市级特优区建设水平,积极申报省级特优区项目认定,重点申报东丰梅花鹿、东辽柞蚕“国家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项目;培育企业品牌,打造金翼蛋品、吉米飘香、睿康生物、鑫源米业等知名企业品牌;培育产品品牌,鼓励支持花市咸菜、周家酸菜、金满乌、够够购鸡蛋等特色产品品牌。“十四五”期间,培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6个,企业品牌20个,产品品牌30个。(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等按各自职责负责)
(七)实施农产品流通降本增效行动。
加快推进中农大市场投入运营,重点实施建设中农冷链物流仓储设施、农合世家惠民服务综合体、福邦蔬菜配送等物流项目,不断提高农产品物流配送能力,实现产销配送无缝对接。加快发展农产品电商和网络直播,推动企业与国内知名电商平台合作。依托村级信息服务站和行政村电子商务平台,推进“快递下乡”工程,实现“农货上网、网货进村”,有效地帮助农民解决“卖难、买难”的问题。(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政府等按各自职责负责)
四、政策措施
(一)加大资金投入和整合统筹力度。
用好中央和省级现有政策和涉农资金,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项目建设。申请乡村振兴产业基金,支持九大生产基地、两大集群、六大产业链项目建设,重点用于解决生产、加工、流通方面的薄弱环节。积极推进《吉林省做大做强肉牛产业十条政策措施》等政策落实,做大做强肉牛养殖产业。(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按各自职责负责)
(二)创新农村金融服务。
依托各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将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农产品初加工等产业融合项目列为重点支持对象。在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情况下,根据市场化原则,鼓励金融机构对纳入财政政策扶持范围的企业和项目,予以优先扶持。综合运用再贷款、定向降准等货币政策工具,为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来源。探索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产量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利用好省级财政在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中的特色农业保险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县区开展特色农业保险。(人民银行辽源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辽源银保监分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各自职责负责)
(三)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农产品加工企业从事农产品初加工项目的所得,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从事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费用,可按税法有关规定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认定为高新技术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实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政策,在落实植物油、乳制品、酒及酒精等农产品全国统一核定扣除标准基础上,对13个行业实行农产品进项税核定扣除政策。积极争取省将6个乡村振兴新动能培育试验区农产品加工企业缴纳增值税省级分享增量部分奖补政策扩大至前10名产粮大县。(国家税务总局辽源市税务局、市财政局等按各自职责负责)
(四)加强用地计划保障。
对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可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用地可申请使用。鼓励企业参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通过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利用增减挂钩政策获得建设用地。对省级以上龙头企业生产过程中符合设施农业用地要求的生产设施及其附属配套设施用地,按有关规定在乡镇政府备案。鼓励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参与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空心村治理和美丽乡村建设,整合利用农村零星存量建设用地,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等按各自职责负责)
(五)降低办电用电成本。
落实县域(镇村)的农产品加工业(食品加工)、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基地等用电给予适当补贴政策。降低设在各县区的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省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园、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省级及以上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符合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条件的市级农业产业园和农村小微企业办电成本。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支持采取电力市场交易等方式,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国网辽源供电公司等按各自职责负责)
(六)开展大招商活动。
强化省市县联动,凝聚招商引资合力。依托省级平台,加大对外宣传推荐力度。借助各类经贸对接交流活动平台,加大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项目引进力度。积极组织我市相关产业化企业参与浙江农博会、绍兴农博会等各种推介活动。(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等按各自职责负责)
(七)优化发展环境。
通过开展的“创业有你 就在吉林活动”,积极引进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企业紧缺型和创新创业型人才,按有关政策规定,在薪酬待遇、安家补贴、子女教育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积极争取创新创业人才在本市创办的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企业、科研成果在本市转化落地的项目,通过争取省级创新创业基金,以股权投资的方式,每个项目按规定的100万元—1000万元的定向股权投资政策。对于落户我市的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重点项目涉及的审批手续,除国家明文规定确需投资方自行办理外,属于市级及以下权限范围内的相关手续,由项目所在县区代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等按各自职责负责)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辽源市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围绕两大集群、六大产业链,按照“一个牵头部门、一位负责同志、一套工作专班”模式,由牵头部门领导担任群长、链长,相关部门配合,逐个制定实施方案,推动任务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协调、统筹调度等日常工作。各县区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为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发展提供保障。(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等按各自职责负责)
(二)建立考核机制。
坚持“五化”抓落实,对照清单跟踪调度,挂图作战一抓到底,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按照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农产品加工业评比活动,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积极鼓励企业申报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百强企业,形成竞相发展的良好态势。(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按各自职责负责)
(三)强化统计调查监测工作。
按照统计调查方法制度和相关部门分工要求,各级相关部门要做好统计调查监测工作,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升规入统。国家统计局辽源调查队和市统计局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机制,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等部门,建立规范化、常态化监测和统计分析体系,全面准确反映各产业集群生产、加工、物流、营销、服务等全产业链价值,为指导行业发展提供统计数据服务。(国家统计局辽源调查队、市统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各县区政府等按各自职责负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
发挥行业协会和其他社会组织在行业自律、服务会员等方面的作用,引导企业切实履行生产安全、产品质量、吸纳就业等责任。选树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典型企业和园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各县区政府等按各自职责负责)
辽源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9日
2021年中卫市绿色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动我市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根据《自治区绿色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充分利用自治区建设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的政策机遇,坚持“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发展方向,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打造绿色食品加工优势区,推动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供应链加快构建、同步提升,形成以绿色食品加工引领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新格局。力争用5年时间,全市绿色食品产业加工能力取得突破性进展,绿色食品质量和品牌公信力、认知度明显提升,把我市打造成全区重要的绿色食品加工优势市。全市新培育和引进从事绿色食品加工的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家,自治区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8家;全市营业收入超1亿元的绿色食品加工企业达到18家以上,支持做优知名绿色食品加工企业品牌5个,培育绿色食品名特优新产品品牌43个,累计认证各类绿色食品204个,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的比值达到2∶1,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5%以上,努力实现绿色食品产业总产值200亿元的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突出产业优势,明确发展方向。以特色优势产业为重点,明确发展方向、技术和路径,打造粮油类、畜禽肉类、乳品类、葡萄酒类、枸杞类、果蔬类绿色食品,推进生产与加工、产品与市场、企业与农户协调发展。奶产业扩大高端液态奶产能,持续优化加工工艺和产品结构,开发乳蛋白质、益生元、功能性脂肪等乳品基料。葡萄酒产业强化酿造关键技术研究,提升干红、干白等品质,推动“原酒提供”向“产品提供”转变。枸杞产业支持精深加工技术研发,实现枸杞原料中活性多糖、糖肽、核苷等功能组分高值化和全利用,开发健康食品、保健食品、生物药品等高附加值产品。肉牛和滩羊产业重点发展冷鲜肉和分割肉,提高分级加工、分割包装比重,开展骨、血、内脏等副产物的综合开发利用,发展高附加值产品。优质粮食产业鼓励发展专用粉、营养强化粉、营养方便米制品,开发胡麻高端保健油脂,推进传统主食工业化发展。果蔬产业重点发展冷冻干燥、生物保鲜、即食健康系列产品及功能性饮品。
(责任单位: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人民政府;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科技局、生态环境局等)
(二)狠抓基地建设,夯实发展基础。坚持“科学布局、适度规模、对接加工、增强效益”的原则,以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为重点,创建一批标准化绿色生产基地,推动原料基地与绿色食品加工企业相互促进、有效衔接。建设标准化种植基地。以优质高效为重点,新建5000亩以上的优质粮食原料基地15个;建设千亩以上露地蔬菜和200亩以上设施蔬菜标准化示范基地6个。建设标准化养殖基地。以循环发展为重点,规划新建奶源基地2个;培育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肉牛标准化示范场12个;建设滩羊标准化示范场21个。建设特色种养基地。以提质增效为重点,加快枸杞标准化生产基地和酿酒葡萄基地建设;创建100亩以上的自治区级苹果标准化种植基地8个;发挥各地区域比较优势,支持建设黄花菜、小杂粮、油料、中蜂等小板块产业生产基地。支持在有条件的县(区)发展富硒产业。支持创建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积极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提升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培育自治区级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积极创建全国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培育自治区级有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自治区级出口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
(责任单位: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人民政府;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等)
(三)加快龙头培育,壮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