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1.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2.聚焦重点精准发力
3.做好评估验收和宣传工作
4.健全扶贫开发长效机制
二、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补上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
5.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6.推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
7.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水平
8.搞好公共文化服务
9.加强农村社会保障
10.抓好农村环境整治
三、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11.不断提升粮食产能
12.突出抓好生猪生产
13.加快发展现代渔业
14.大力发展富民乡村产业
15.加强农业设施建设
16.稳定农民工就业
四、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17.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18.健全乡村社会治理工作体系
19.推动自治、法治、德治结合
五、切实加强支持保障
20.强化组织领导
21.强化资金投入
22.强化土地供给
23.强化人才支撑
24.强化科技创新
25.激发乡村发展内生动力
26.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对标对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做好今年“三农”工作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全省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抓好贯彻落实。2020年,全省“三农”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做好今年“三农”工作的特殊重要性,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和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两大重点任务,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扎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工作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1.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坚持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把防止返贫和新致贫摆在重要位置,全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突出问题,持续巩固提升197.9万脱贫享受政策人口的脱贫成果。强化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稳定扶贫工作队伍,强化基层帮扶力量,关心爱护基层扶贫干部,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对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注重培养使用。各级财政要继续增加专项扶贫资金投入,省级增幅不低于10%。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切实做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和省内扶贫协作工作。
2.聚焦重点精准发力。聚焦黄河滩区、革命老区、库区、湖区等重点区域,全面完成黄河滩区居民迁建任务,基本解决60万滩区群众防洪安全和安居问题,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统筹运用社会保障政策,解决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空巢老人、残疾儿童和困难家庭留守儿童等面临的突出问题,做好兜底保障工作。健全即时发现即时帮扶机制,加强对不稳定脱贫户、边缘户的监测预警和动态识别,将可能致贫和返贫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帮扶。强化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加强扶贫项目和资产管理,健全扶贫资金资产持续积累使用机制,全面落实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监督权“四权分置”。深化扶志扶智,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
3.做好评估验收和宣传工作。开展脱贫攻坚以来工作成效评估验收,严把脱贫质量,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检验。加强常态化督导,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全面总结脱贫攻坚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引导,讲好山东扶贫故事,表扬一批先进典型,充分展示我省脱贫攻坚成就。
4.健全扶贫开发长效机制。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扶贫工作重心转向解决相对贫困,扶贫工作方式由集中作战调整为常态推进。研究探索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安排,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在规划、政策、体制、机制等方面的衔接。
二、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补上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
5.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四好农村路”建设,到年底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全部通公路。稳步推进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程。打好打赢农村饮水安全攻坚战,年内完成“千吨万人”以上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氟超标村改水工程和无集中供水村通水工程。推进农村电网建设,持续提高农村电网供电保障能力。加强数字乡村建设,提高农村地区光纤宽带接入能力,年内益农信息社基本实现行政村全覆盖。落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应由政府承担的管护费用纳入政府预算。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年底前基本完成县域层面村庄布局,优先做好旅游区、文化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未来科技教育、工业集聚区等重点区域规划,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实现应编尽编。
6.推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统筹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等工作,合理布局乡村中小学校,基本补齐乡镇寄宿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短板,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条件标准。采取大村(社区)独办、小村联办等方式,按照省定幼儿园办园标准提升办园条件。深化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优先保障偏远乡村学校师资需求,年内招收省属公费师范生5000名。落实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政策,符合条件的乡村学校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体系。教师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年内为每个农村义务教育学区选聘1名乡村特级教师。持续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增加学位供给,有效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上学问题。
7.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水平。完善乡村一体化管理,年内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全部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重点推进47个国家级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建设。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培养引进和激励机制,适当简化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或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招聘程序。持续推进空编补齐,继续实施农村医学生公费订单定向培养。盘活用好基层卫生机构现有编制资源,同等条件下乡镇卫生院可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村医。全日制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到财政困难县(市、区)乡镇卫生院工作,符合条件的予以学费代偿。加强基层公共卫生队伍建设,做好重大疾病防控。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求,继续做好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工作。
8.搞好公共文化服务。推进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整合基层宣传文化、党员教育、体育健身等设施,年内全省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深入实施齐鲁文化人才工程,加大对农村非遗传承人等优秀乡村人才选拔培养、资助扶持力度。加强重点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发展,保护好历史文化名镇(村)、传统村落、传统建筑、农耕文化遗产、古树名木等。
9.加强农村社会保障。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农村低保、孤儿救助等兜底保障水平。鼓励多种方式建设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等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全面组织开展等级评估和分级分类管理,确保年内95%以上的农村幸福院实现规范运行。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经办服务水平,地级市域范围内实现“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规范提升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服务功能,加强对残疾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
10.抓好农村环境整治。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各项任务,年内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85%的县(市、区)实施规范升级,95%以上的村庄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30%以上的行政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深入开展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总结推广“四一三”美丽村居建设试点经验,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美丽乡村建设融合提升。治理农村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推进农村生态保护与修复。年内全面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稳步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利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以上。大力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深入开展农药化肥减量行动,加强农膜污染治理,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持续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质量。
三、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11.不断提升粮食产能。强化“米袋子”省长负责制,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扎实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推进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标准提高到1500元/亩,年内新建高标准农田542万亩,粮食产能稳定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