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标准
(一)先进教研室
1.教研室主任重视科研工作
2.科研管理
3.课题研究
4.研究成果
5.科技成果积分按名次排列
(二)先进个人
1.热爱教育事业和科研工作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年内发表1篇核心期刊论文
4.具有组织、带动和指导开展科研的能力
5.科技成果积分按名次排列
(三)青年科技人才
1.热爱教育事业和科研工作
2.年内主持1项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仅指当年立项的课题)
3.年内发表1篇核心期刊论文
4.年龄35周岁以下
二、评选要求
1.先进教研室评选标准的前四项为基本标准
2.在符合评选标准的前提下
3.凡违反《XXXXXXXXX学校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规定的个人及所在教研室不予评先
三、评选办法
(一)评选计分标准(附件1)
(二)评选程序
1.个人和教研室提出申请
2.各部门遵照以上条件
3.科研处对各部门上报材料进行审核
四、奖励方式
1.科技工作先进个人评选仅限我校在职教职员工
2.评选仅对上一年度的科研成果进行统计
3.教师发表的论文
4.论文级别的认定以现行核心期刊目录为准
5.科研课题计分仅计当年立项或结题的课题(不包含在研课题)
6.教师编写的著作教材
7.行政兼职教师科技工作量计分不计入相应教研室
8.凡有侵权行为、弄虚作假以及无故未按时完成科研课题研究的个人将不予参评
科技工作先进教研室、先进个人、青年科技人才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科研工作水平,调动我校教职工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科研工作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标准
(一)先进教研室
1.教研室主任重视科研工作。教研室主任具有科研意识和研究能力,指导措施得力;带头承担研究课题,关注研究过程,注重实际效果。
2.科研管理。科研工作有规章制度,有计划安排,有总结;本教研室在研课题能定期写出年度进展情况报告;科研档案齐全。
3.课题研究。本年度具有1项市级及以上课题(不含逾期未结题课题);参与课题研究的人数达50%以上;在研项目有过程、有交流、有效果,基本能按计划完成课题研究工作。
4.研究成果。本年度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有论文发表,或有教师担任公开出版教材的主编或副主编。
5.科技成果积分按名次排列,择优评选。
(二)先进个人
1.热爱教育事业和科研工作,有较强的科研意识。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主持1项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不含逾期未结题课题)。
3.年内发表1篇核心期刊论文。
4.具有组织、带动和指导开展科研的能力,骨干作用突出。
5.科技成果积分按名次排列,择优评选。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直接获得科技先进个人称号:
(1)发表的论文被《科学引文索引》(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工程索引》(EI)收录。
(2)发表的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摘。
(3)本年度获批部委级、国家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