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评估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打通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的意见》、XX省委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的实施方案》、XX省委宣传部《全省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工作指南》《XX省委宣传部XX省文明办关于印发《XX省设区市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XX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健全县级抓推进、XX镇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夯实XX镇抓推进的职能职责。
第三条 坚持目标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全县的中心(所、站)按比例抽查评估,提升XX镇抓落实的能力,激发各地积极稳妥、富有成效地开展文明实践活动,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常态长效。
第四条 县委宣传部作为评估主体部门,按照《XX县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评估细则》,对辖区内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进行评估。
第二章 评估方式
第五条 县委宣传部每年下半年采取随机抽查的形式,组织评估组对XX镇辖区内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进行评估,抽查1个新时代文明实践所、2个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
第六条 县委宣传部从县文明委成员单位、文明单位等部门抽调人员,对XX镇的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三章 评估内容
第七条 机制建设。完善“中心吹哨、部门联动、各方参与”的工作机制。县、镇、社区三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有阵地、有队伍、有项目、有机制,实现三级阵地建设标准化、三级项目建设精准化、三级队伍上下贯通、三级机制上下联动。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要建立主任办公会议、联席会议、挂点联系、志愿服务供需对接、考核评估等制度,XX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和各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要建立志愿服务供需对接、经费保障、考核评估、项目活动落地对接等机制。各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机制建设要起到“动员、整合、引导、服务、创新、保障”的辐射作用,确保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