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公寻网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xx区储备粮管理办法VIP专享

提纲:

  (一)粮食明显供不应求或者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

  (二)发生重大自然灾害、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或者其他突发事件需要动用的

  (三)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认为需要动用的其他情形

  (一)进入承储企业检查地方政府储备的品种、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

  (二)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区储备粮收购、销售、轮换计划、动用命令以及有关财政和财务核算规定等执行情况

  (三)查阅(复制)与区储备粮管理活动相关的账簿、原始凭证、电子数据等有关资料

  (四)组织有关单位对区储备粮的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验

  (五)查封、扣押不符合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标准的区储备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xx区储备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区储备粮管理,有效调控粮食市场,确保粮食安全,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xx省储备粮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行政区域内储备粮的计划、储存、轮换、动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区储备粮收购的组织、启动、监管,收购所需资金的筹措(贷款)、贷款利息,储备粮的收购、保管、出库费用,销售、动用的批准及销售、动用价差等各项补贴的补贴方式、补贴标准、资金来源等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区储备粮的收购、储存管理、动用或销售出库,应当严格按制度执行、严格管理、严格责任,确保区储备粮收购资金安全,确保收购业务真实,收储粮食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区储备粮收购工作。

xx区储备粮收购工作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区财政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xx区支行(以下简称区农发行)配合。各相关单位要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通力合作。

区农发行负责提供区储备粮收购所需资金,对发放的区储备粮收购贷款实施信贷监管,并代办群众售粮款的网银直接支付业务。

区财政局负责安排区储备粮收购所需贷款的利息、企业收储费用、管理费用、轮换费用、监管费用等补贴,并及时、足额拨付;负责对区储备粮收购有关财务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具体负责区储备粮收购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储备粮储存安全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区人民政府依照《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地方储备和调控粮油贷款办法(2020年修订)》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xx省分行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储备和调控粮油贷款管理的通知》(x2020x号)规定及要求,指定具体承担区储备粮收购、储存工作任务的企业(以下简称区储备粮承储企业)。

区储备粮承储企业当严格执行国家粮油收购、储存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区人民政府关于区储备粮收购的所有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健全区储备粮收购、入库、储存安全管理及出库等各项业务流程及管理制度,对区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责。

区储备粮承储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区储备粮收购的第一责任人,若发生重大质量与储粮安全事故、超标准损失损耗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区储备粮的粮权归属区人民政府,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权擅自动用,也不得用于任何形式的质押、抵押、偿债等。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骗取、挤占、截留、挪用区储备粮收购贷款或者贷款利息、管理费用、轮换费用、监管费用等财政补贴。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区储备粮收购及管理中的违法行为,均有权向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或其他有关部门举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或其他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查处;举报事项的处理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其他部门处理。

第二章区储备粮收购资金的筹措及安全管理

第九条区储备粮收购资金由xx区农业发展银行提供,由指定区储备粮承储企业承贷。贷款规模由上级下达储备粮收购计划及市场粮价格测算核定,贷款期限按计划规定的期限确定,一般为1年。地方储备粮油轮换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风险承受能力确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

第十条区储备粮收购贷款遵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地方区储备和调控粮油贷款办法(2020年修订)》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xx省分行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区储备和调控粮油贷款管理的通知》(x2020x号)的具体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区储备粮收购贷款按照“钱随粮走、购贷销还、库贷挂钩”的原则,由区农发行根据收购进度(或销售计划)全额及时供应资金(或收回贷款),指定区储备粮承储企业在农发行设立资金专户,专账记载、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确保储备粮收购库存和资金运行同步变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

所有收购资金支付一律通过农发行网银直接支付售粮人;区储备粮销售货款一律直接汇入农发行资金专户。

第十二条贷款到期应及时全额归还,贷款到期30个自然日之前,特殊情况下协商农发行同意,也可办理一次或多次展期。

第三章区储备粮收购的启动与停止

第十三条区人民政府根据上级下达储备粮计划启动储备粮收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4、如遇无法支付、或其他问题请联系客服微信:22665800

如遇无法支付、或其他问题请联系客服微信:22665800


xx区储备粮管理办法

  • 编号2786116
  • 大小25.79 KB
  • 页数约 10 页
  • 字数约 4187 字
  • 软件 建议WPS
确认删除?
搜索资料
我的下载
浏览记录
会员中心
网站首页
回到顶部
联系客服
  • 联系客服:22665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