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核标准
(一)采用
1.内容符合国家政策、呼和浩特市情、公共资源交易实际情况
(二)待用
1.稿件流畅自然
(三)建议修改
1.文字单薄
(四)退稿
1.稿件内容涉及不宜公开的有关内容
二、审稿程序
(一)初审(部门负责人)
1.依据下列审核标准提出稿件的处理意见:采用、建议修改、待用或退稿
(二)复审(新媒体工作小组编审人员)
(三)终审(新媒体工作小组副组长)
三、三审三校的具体要求
(一)坚持正确舆论导向
(二)统一管理要求
(三)严格审核内容
(四)规范信息标题制作
(五)完善问责机制
XXX局新媒体工作小组信息三审三校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局执行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媒体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有效,根据呼和浩特市网信办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审核标准
(一)采用
1.内容符合国家政策、呼和浩特市情、公共资源交易实际情况;2.文字流畅,措词精练且逻辑周密;3.稿件时效性强;4.稿件报道角度独具匠心;5.主题鲜明、思想深刻;6.报道材料典型、针对性强;7.无语言文字的错误。8.照片要端正。新闻稿照片一定要把横幅或者活动名称照进去;照片要具有真实性;照片要色彩鲜明、图像清晰,对新闻内容的侧重点有所表现。
(二)待用
1.稿件流畅自然,表达意思准确、完整;2.结构合理、文字紧凑,文章要素齐全;3.语言文字错误较少。
(三)建议修改
1.文字单薄,但主题尚有一定新意;2.文章要素齐全,情节较为丰满,没有断章取义或是过分的铺陈,但表述陈旧单一,千篇一律;3.语言文字错误不多。
(四)退稿
1.稿件内容涉及不宜公开的有关内容;2.稿件内容有民族、地域或个人歧视;3.稿件内容有与市情不符,与公共资源交易事实不符之处;4.稿件内容有强烈的人身攻击成分;5.稿件有剽窃或抄袭的痕迹;6.稿件过于简短,内容言之无物,不知所云,便匆匆结尾;7.稿件缺乏主题,散漫不堪;8.稿件语言过于繁琐拖沓,或幼稚无知,或颓废阴暗;9.稿件过于单薄,无新闻时效性。
二、审稿程序
(一)初审(部门负责人)
1.依据下列审核标准提出稿件的处理意见:采用、建议修改、待用或退稿。(1)稿件文字流畅,结构合理;(2)稿件主题、观点明确,表达意思完整;2.对拟采用的稿件进行语言文字等的修改,要求语言文字错误不得超过五处。
(二)复审(新媒体工作小组编审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