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
1、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和武装党员
2、加强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
3、健全和严格党内生活制度
4、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
(三)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和发展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学校工作的重大问题主要是指:办学方针和指导思想、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制度、队伍建设、机构设置、专业调整、中层干部的任免和奖惩、年度财务预决算、大额度资金使用、国内外重要合作交流协议的审定、德育工作、学校基本建设规划、维护稳定、校园综合治理
2、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四)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
1、对师生员工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教育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3、建立校党委统一领导
4、建立一支以专职人员为骨干、专兼职干部相结合的又红又专的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
1、对学校党政干部实行统一管理
2、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和培养
3、中层干部的任免
4、对党政管理干部和校办产业及附设机构的干部实行分类管理
5、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6、做好离退休老干部工作
(六)领导学校的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1、定期研究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2、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正确行使职权
(七)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1、教育党员增强统战意识
2、经常向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情况
3、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八)加强对学校稳定工作的领导
1、防止和抵御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
2、正确把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
3、定期研究校园治安秩序状况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
(二)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三)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
(四)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
(五)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
(二)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1、书记、副书记参加系务会议
2、把保证监督作用贯穿到行政业务工作的全过程
3、书记与行政负责人要经常沟通情况
(三)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1、根据校党委的统一要求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
2、根据党支部的不同特点
3、严格党员管理
4、制定发展党员规划和年度计划
(四)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
1、及时传达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
2、引导党支部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中去
3、经常关心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
(五)做好本单位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1、加强系级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2、按照党委的统一要求
3、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师生员工在出国、晋升、毕业生就业等方面的工作
4、做好系级党组织的党务干部、团总支书记、学生政治辅导员、班主任的配备和管理工作
(六)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
(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二)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2、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3、按规定收缴党费
(三)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
(四)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1、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党员和群众思想教育计划
2、及时分析、了解本单位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并做好工作
3、主动关心并帮助解决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
(五)不同类型的党支部
1、教工党支部要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的工作
2、学生党支部要根据青年学生的特点
3、机关党支部要协助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
4、离退休人员党支部要加强对离退休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5、校办产业、公司党支部要保证党的各项经济政策、法规、制度在本单位的落实
关于实施《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办法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1996〕5号,以下简称《条例》),结合XXX高等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高等学校的党组织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推进学校的改革发展和保持稳定,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三条 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行校长负责制的高等学校要适时地改为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学校党的委员会
第四条 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简称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第五条 党委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四年。党员人数较少的学校设党委委员5—9人;党员人数在500人以上的学校,党委委员人数可适当增加,一般不超过11人。规模比较大、党员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学校,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委可设常务委员会(简称常委)。设常委的学校党委委员人数15—21人,常委委员人数5一9人。书记、副书记、常委委员由党委全体会议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汇报工作,听取意见。设立常委的党委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党委全体会议,讨论、研究学校重要工作和党的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党委的组成应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学校的领导,除正、副书记外,应考虑有党员正副校长、党委主要部门负责人和工会、共青团负责人等参加。设立常委的学校,党员校行政主要领导一般应进常委会。党务干部在党委常委中一般应占1/2左右。要保证有一定数量的年轻干部,形成合理的年龄梯队和专业知识结构。
第七条 党委应本着精干、高效和有利于加强党的建设的原则设置工作机构。中等规模以上的学校设立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学生工作部、保卫部、武装部、老干部处等机构,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包括配备一定数量的组织员。规模较小的学校一般应设立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等机构,其他机构可适当合并,但工作必须有人分管。
党委应成立党校,并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党校校长由党委书记兼任,主持党校日常工作的副校长按党委部门正职干部选配。
第八条 党委要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职责。
(一)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进学校的改革发展和保持稳定,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学校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发挥党的总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和武装党员,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产导党员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
2、加强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一切以人民利益为重,保持党组织、党员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3、健全和严格党内生活制度。坚持党员领导干部的学习制度、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同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等。掌握和运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大力表彰先进,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4、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的指导、检查,重点做好在大学生、研究生和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的工作。指导共青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
(三)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和发展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学校工作的重大问题主要是指:办学方针和指导思想、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制度、队伍建设、机构设置、专业调整、中层干部的任免和奖惩、年度财务预决算、大额度资金使用、国内外重要合作交流协议的审定、德育工作、学校基本建设规划、维护稳定、校园综合治理,以及其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等。
2、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重大问题必须经党委(常委)集体讨论决定。事先应充分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意见,提出可供选择的方案。书记和校长要主动交换意见,统一认识。会上认真讨论,集思广益,做出决策。讨论中如有重大分歧,一般应暂缓做出决定,但不能久拖不决。对集体做出的决定,必须坚决贯彻执行。
(四)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
1、对师生员工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中国近现代史、中共党史和国情教育,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教育,形势政策教育,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和革命传统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国防和国家安全教育等。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帮助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坚定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紧紧围绕学校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密切结合师生员工的思想实际,分别不同层次,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创造条件,注意结合专业,有计划地组织师生参加社会实践,引导他们自觉走与工农群众相结合的道路。
3、建立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格局和校长、行政系统为主实施的德育管理体制。校党委负责统一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4、建立一支以专职人员为骨干、专兼职干部相结合的又红又专的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配备一般占全校师生员工总数的1%左右;规模较小的学校,可视情况适当增加比例。要挑选高素质人员充实党务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党委要关心这支队伍的建设,做好培养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要采取措施,解决他们的专业职务评聘和生活待遇等方面的问题。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任免、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
1、对学校党政干部实行统一管理。按照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任人唯贤,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论。
2、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和培养,制定规划,落实措施。通过理论培训、岗位锻炼、社会实践、业务进修等环节,全面提高干部的素质,特别是思想政治素质。
3、中层干部的任免,要经过民主推荐、民意测验,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考察,征求纪委意见;经校党委(常委)集体讨论决定,按规定程序办理任免手续。中层行政干部的任免,在党委讨论前,应听取校行政领导的意见。
4、对党政管理干部和校办产业及附设机构的干部实行分类管理,加大干部岗位交流力度,实行干部任期制,做好中层干部的年终考核和届中考察等工作。
5、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协助上级干部主管部门做好校级后备干部工作。重视优秀年轻干部以及妇女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的培养选拔。
6、做好离退休老干部工作,认真落实党中央和XXX市委关于离退休干部的方针、政策。
(六)领导学校的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1、定期研究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支持他们依照国家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2、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正确行使职权,在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作用。
(七)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对学校内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实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