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知法于心
二、懂法于行
三、用法于行
在XX中学《知法、懂法、用法》专题法治宣讲课上的讲话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夏日炎炎,万木葱茏,很高兴能在这美好的时节,走进充满朝气的XX中学校园,与各位老师和同学们相聚一堂。首先,我谨代表XX县人民法院,向辛勤耕耘在教育一线的全体老师致以崇高的敬意,向朝气蓬勃、茁壮成长的同学们致以亲切的问候!
我叫崔晓艳,是XX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一名法官。在法院工作的十余年间,我审理过形形色色的案件,见证了无数因一时糊涂而引发的家庭悲剧与个人悔恨,其中最让我痛心和惋惜的,莫过于涉及我们青少年的案件。每当看到与你们年龄相仿的孩子,因为对法律的无知和对后果的无畏,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葬送了本该光明的前途,我的内心都充满了沉重与不安。
今天,我们特意选择在暑假即将来临之际,为大家带来这堂主题为《知法、懂法、用法》的法治宣讲课。目的非常明确,就是希望通过面对面的交流,为大家送上一堂直击成长风险、充满警示意义的法治教育课。我希望今天的课堂,不仅仅是一次知识的灌输,更是一次心灵的触动与思想的洗礼,帮助大家认清成长的道路上可能遇到的“陷阱”与“荆棘”,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用法律的准绳约束言行,确保大家都能度过一个平安、快乐且有意义的暑假,并为未来人生的航船树立起一座坚实的法治灯塔。
下面,我将围绕“知法、懂法、用法”这三个关键词,结合与大家生活学习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和真实案例,谈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知法于心,深刻认识法律的守护与指引作用
很多同学可能会觉得,法律是写在法典里、由法官和警察执行的条文,离我们的日常生活很遥远。但事实恰恰相反,法律如同空气和阳光,无时无刻不伴随在我们身边。从你们出生那一刻起获得姓名权,到在座的各位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从你们在商店购买文具、零食的买卖行为,到使用社交媒体发表言论的权利与义务,这一切都处在法律的调整与保护之下。法律,它既是我们社会生活的行为标尺,更是保护我们每一个人的坚实盾牌。
为了让大家更清晰地理解这一点,我想简单介绍几部与我们青少年成长紧密关联的重要法律。
一是要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法典,规定了我们作为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各项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比如,它确认了你们的肖像权、名誉权不受侵犯,如果有人在网络上恶意P图、造谣诽谤,你们就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它也规定了关于合同、侵权等内容,比如你参与网络游戏充值,或者不小心损坏了学校的公共财物,都会涉及到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二是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这部法律是我们国家专门为你们量身打造的“护身铠甲”。它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个方面,构建了一个全方位的保护体系。它明确规定了父母的监护职责,学校的教育管理责任,以及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义务。当你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这部法律就是你们最坚实的后盾。
三是要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如果说《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保护你们的“盾”,那么这部法律就是警示你们、防止你们行差踏错的“警示牌”。它明确划定了行为的边界,告诉我们哪些事情坚决不能做。稍后我会重点讲解这部法律,帮助大家识别成长道路上的危险信号。
四是要敬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这是国家法律体系中最为严厉的一部法律,它规定了哪些行为是犯罪,以及犯罪后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刑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是一条不可逾越的“高压线”。任何人,无论年龄大小,一旦触犯,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同学们,了解这些法律,不是为了让大家去钻法律的空子,而是为了让大家心中有尺、行事有度。知法,是懂法和用法的前提,更是我们作为一名合格公民的基本素养。
二、懂法于行,坚决远离违法犯罪的诱惑与深渊
青春期是人一生中最美好也最关键的时期。这个阶段的你们,思想活跃,精力充沛,但同时心智尚未完全成熟,辨别是非的能力较弱,容易冲动行事,也更容易受到外界不良环境的影响。正因如此,读懂法律的内涵,明白行为的边界,就显得尤为重要。在这里,我要重点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大家深入探讨一下,哪些行为是法律明令禁止的“雷区”。
这部法律非常细致地为我们划分了两类需要高度警惕的行为: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
第一,必须坚决纠正九类“不良行为”。法律明确列举了吸烟、饮酒;旷课、逃学;沉迷网络;与社会上不良人员交往;多次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观看、收听、传播宣扬淫秽、色情、暴力、恐怖、极端主义等内容的读物或者信息;以及其他违反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行为。
这些行为,在一些同学看来可能只是“小毛病”“耍酷”的表现,甚至不以为然。但我要严肃地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