栗战书
2020年11月11日
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的讲话
栗战书
2020年11月11日
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2件法律和1件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审议通过2个专门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2个对外交往工作的书面报告,还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和人事任免案。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各项议程。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依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的又一重要立法。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一致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是必要的、适当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公职人员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真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确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因宣扬或者支持“港独”主张、拒绝承认国家对香港拥有并行使主权、寻求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或者具有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等行为,不符合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定要求和条件,一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