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辉
2019年04月30日
在全县一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会上的发言
汪辉
2019年04月30日
今年一季度,本人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带领县人大机关和旅游条线全体人员,全面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县委十二届六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履职水平和服务发展的成效,努力推动县人大工作和旅游产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人大工作
一季度,县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工作引领,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路和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以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努力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一季度工作总结
一季度,县人大常委会共召开常委会1次,主任会议2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3项,发出审议意见3份,组织调研活动3次。
1、抓重点,紧贴全县社会发展大局。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坚持抓大事、议大事,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形成了全年工作计划,制定并印发了《2019年度县人大常委会议题安排》,今年拟召开6次常委会议和7次主任会议,审议16个重点议题,开展3项执法检查、6项重点视察,组织专题询问和质询各1次,并逐一落实到常委会各委室和“一府一委两院”,明确序时要求,强化质量标准,确保按时实施。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组织拟任命人员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6人次,接受辞职8人次。认真落实《灌云县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组织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增强其法治意识和责任担当。
2、促落实,切实提高人大监督实效。抓住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开展监督。三月份,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全县义务教育工作的报告、2018年度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和县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工作的报告。会后,形成审议意见,交由县政府、县法院落实。继续跟踪监督《关于加快杨絮污染防治工作的决定》落实情况,实行县乡人大联动监督,督促县乡政府按照时间节点抓好治理工作,确保全县杨絮污染防治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
3、优服务,依法保障代表执行职务。以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为出发点、落脚点,加强代表联络和服务工作,为代表依法履行职务提供更好的保障。一是扎实开展“进家站、入村户、送温暖”主题活动。春节前,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主题活动,共慰问和帮助困难家庭922户,发放慰问金、慰问品共计近40万元。二是及时交办代表建议。持续加强代表建议工作,继续建立领办、督办机制,着力提高建议办理质效。年初人代会期间,共收到代表议案、建议106件,整理后交办96件,其中县政府领导牵头领办25件,县人大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10件,县人大各委室督办61件,实现了领办督办全覆盖。三是加强乡镇人大工作指导。召开乡镇人大主席座谈会,印发乡镇人大年度工作意见,指导各乡镇人大依法规范召开人代会和主席团会议,着力提高会议质量;持续推进“代表之家(站)”的规范化建设,定期开展接待、座谈交流、述职等活动,充分发挥“家站”平台的作用。
4、强素质,全面提升人大工作效能。定期召开党组会、主任会、专题学习会和机关工作例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专题学习全国两会和省市县委有关会议精神,把维护核心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形,有效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乡镇人大主席和机关干部的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对机关干部的党纪党规党性教育,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努力营造务实苦干、遵规守纪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将紧紧围绕县委工作部署,按照年初议题安排,带领班子成员及县人大常委会更好地履行各项职责,服务全县发展大局。
1、进一步提升工作标准,充分履行法定职责。按照常委会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逐一落实相关主体责任,明确序时要求,确保高标准按时实施。开展对《江苏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殡葬管理条例》的执法检查,促进依法行政;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小区物业管理、县检察院审判监督等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全县营商环境情况并进行专题询问,听取县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全面推进全县旅游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决议》的情况;组织对全县杨絮污染防治推进工作、全县重点工业项目建设情况、县法院工作和县政府2019年民生实事工程等进行专题视察。
2、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充分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丰富活动内容,切实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完善代表列席重大活动制度,继续安排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议、主任会议,邀请代表参加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常态化活动,保证每位代表在一届中至少参加一次县人大组织的集中活动;完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履职活动记录制度,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详细纪实,并将出席情况在常委会、人代会上报告;深化“委员工作室”“代表之家”和“代表工作站”的作用发挥,通过强化工作机制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