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雍政
在“为了明天——全国保护流浪未成年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卢雍政
今天,我们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国保护流浪未成年人工作。这是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做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下面,我就共青团组织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做好流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发挥团组织优势,积极参与流浪未成年人保护服务工作
流浪未成年人生活困苦,监护缺失,处于社会的底层,是一个亟需救助的社会弱势群体。各级团组织要切实履行服务青少年的职责,发挥自身优势,为他们提供及时有效的保护和服务。
一是要动员组织团员青年和少先队员开展流浪未成年人关爱行动。通过开展青年志愿者“一助一”、“多助一”以及少年儿童“手拉手”等活动,采取多种形式为流浪儿童送温暖、献爱心,积极参与流浪未成年人的教育、救助和保护工作。以“希望工程”、青年中心“爱心超市”等项目为载体,募集社会资金和物资,资助和服务流浪未成年人,特别是面向在保护中心里学习生活的流浪未成年人开展慰问活动,建立帮扶机制,切实为他们排忧解难。
二是动员组织青少年事务专职社会工作者参与救助。关心流浪街头的未成年人,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积极协助民政部门劝说和引导流浪未成年人接受救助或返乡,为流浪未成年人办实事、办好事,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配合做好救助保护中心社工工作站的建设,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组织青少年事务专职社工对流浪未成年人进行心理治疗和行为矫治,协助做好短期培训、应急救助等工作。
三是利用团队力量为流浪未成年人提供有效服务。在救助保护中心建立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团队活动。充分发挥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阵地等各种设施的作用,为救助保护中心的流浪未成年人的业余活动提供条件。依托12355青少年维权服务信息平台,为流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信息服务。
二、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保护流浪未成年人的工作合力
未成年人流浪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对他们的保护工作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各级团组织要抓住关键环节,动员家庭、学校、社会团体和组织等各方面积极参与。
一是努力化解容易导致未成年人流浪的各种因素。广泛动员社会热心人士关爱困难家庭未成年人、行为偏差学生、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失学辍学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对他们进行生活扶助、行为纠偏、调解家庭矛盾、传授自护知识,防止他们由于经济困难、教育不当、家庭暴力等原因流浪。加强对监护不当父母的宣传教育,帮助他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