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
孙永春
(201x年1月17日)
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结束时的讲话
孙永春
(201x年1月17日)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本次会议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预定任务。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精神;审议3件法规草案,通过了其中的1件;审议通过了常委会201x年立法工作计划(草案)、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和常委会工作报告(稿),表决通过了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报告和有关人事任免案事项。
会议审议通过了《贵州省河道条例》。河道是水资源的载体、洪水的通道、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我们悉心管护,科学地开发利用。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要加强对《贵州省河道条例》的宣传和贯彻执行,引导公众自觉遵守河道管理有关规定,加强河道保护与管理,保障防洪安全,防止水质污染,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会议审议了《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草案)》和《贵州省大数据安全保障条例(草案)》。这两个条例(草案)非常重要,要吸纳好大家在审议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好法规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