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政治站位
二、坚持刀刃向内
三、聚焦四大抓手
(一)聚焦“以学铸魂”
(二)聚焦“以严立规”
(三)聚焦“以实增效”
(四)聚焦“以廉立身”
专题党课:以教育整顿铸魂赋能,以规范执法守廉护企(精品)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专题党课,主题是“以教育整顿铸魂赋能,以规范执法守廉护企”。这次党课,既是一次深刻的思想淬炼和政治整训,也是一次全面的业务审视和作风重塑。当前,全县上下正处于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市场监管部门作为经济秩序的“守护者”、营商环境的“建设者”,我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直接关系到市场主体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法治政府的形象声誉,关系到全县的发展大局。因此,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教育整顿,其意义之重大、责任之艰巨、要求之严格,前所未有。我们必须以最高的站位、最实的举措、最严的纪律,投入到这场自我革命中来,确保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取得实效。
下面,我围绕主题,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涉企行政执法教育整顿的极端重要性
涉企行政执法,是市场监管部门履行法定职责的核心环节,是连接政府与市场的关键桥梁。抓好这项工作,既是法律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也是时代赋予我们的重大使命。开展此次教育整顿,绝非一时兴起,更不是形式主义,而是有着深刻政治内涵、现实紧迫性和长远战略考量的关键之举。
第一,这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检验。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其核心要义,在于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我们市场监管部门而言,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最直接的体现就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们的每一次执法检查、每一个处罚决定,都是在向社会传递法治的信号,都是在诠释法治的内涵。如果我们的执法行为出现偏差,不仅损害的是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更是对法治精神的背离,对党和政府公信力的侵蚀。因此,开展教育整顿,就是要通过系统性、靶向性的学习和整改,引导全体执法人员深刻领会“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论断,将法治信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我们的执法权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确保市场监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第二,这是优化我县营商环境的现实需要。营商环境是生产力,更是竞争力。当前,区域竞争日趋激烈,优质的营商环境已经成为吸引投资、集聚资源、激发活力的核心要素。企业是市场经济的细胞,是创造社会财富的主力军。执法环境作为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着企业家的投资信心和发展预期。一个公平、透明、稳定、可预期的法治化营身环境,能给企业带来最持久的安全感。反之,如果执法随意、标准不一、畸轻畸重,甚至以罚代管、选择性执法,就会让企业如履薄冰,挫伤其创新创业的积极性。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县经济要实现跨越式发展,就必须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而我们市场监管执法队伍,正是打造这块“金字招牌”的“工匠”。这次教育整顿,就是要我们拿起“手术刀”,切除影响营商环境的“病灶”,破除束缚企业发展的“藩篱”,努力营造一个让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的良好发展生态。
第三,这是锻造高素质执法队伍的内在要求。打铁必须自身硬。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的执法队伍能力素质如何,直接决定了市场监管工作的成效。我们必须正视,当前我县市场监管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法律法规更新迭代迅速,这对我们的执法能力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同时,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日益增长,也对我们的执法作风和廉洁自律提出了更高标准。开展教育整顿,就是一次集中的“充电蓄能”和“加油补钙”。它要求我们不仅要精通业务,更要筑牢思想防线;不仅要敢于亮剑,更要善于服务。通过这次整顿,我们要着力解决队伍中存在的“本领恐慌”和“作风漂浮”问题,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人民信赖的市场监管铁军,为履行新时代市场监管职责使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二、坚持刀刃向内,精准查摆当前涉企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
成绩固然值得肯定,但问题同样不容回避。开展教育整顿,首要任务就是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刀刃向内、自我革命。只有把问题找准、把根源挖深,整改才能有的放矢,成效才能真实可靠。结合日常监督、案件评查和企业座谈反映的情况,我认为当前我县涉企行政执法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需要我们高度警惕、深刻反思。
第一个问题是“理念之偏”:重管理轻服务、重处罚轻教育的惯性思维依然存在。有的执法人员把自己定位为“管理者”,习惯于板着面孔、挥舞“大棒”,执法过程中缺乏耐心、缺少沟通,简单粗暴,追求“一罚了之”。这种“管”的思维,割裂了执法与服务的内在联系。市场监管的根本目的,是通过规范市场秩序来促进市场繁荣,服务经济发展。执法是手段,不是目的。有的同志错误地将罚款金额作为衡量工作业绩的指标,热衷于“办大案”“下重罚”,而忽视了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教育引导和帮扶整改。这种重罚轻教的倾向,不仅增加了企业的经营负担,也容易激化矛盾,损害了执法部门的形象,与我们服务型执法的要求背道而驰。
第二个问题是“程序之失”:执法不规范、标准不统一的现象时有发生。法治的生命力在于程序的公正。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程序意识淡薄的问题依然突出。有些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不主动出示证件,不全面告知权利义务;在案件调查中,取证不全面、不规范,甚至存在瑕疵证据;在文书制作上,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不准、逻辑混乱。特别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仍有差距,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行不到位,执法记录仪成为“选择性”装备,关键环节的音像记录存在缺失。此外,自由裁量权行使不规范的问题也较为普遍,同一种违法行为,在不同区域、由不同执法人员处理,结果可能大相径庭,这种“同事不同罚”的现象,严重影响了执法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第三个问题是“能力之短”:面对新领域新业态的本领恐慌日益凸显。随着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的迅猛发展,许多新型的、隐蔽的违法行为不断涌现,对我们的执法能力构成了严峻考验。一些同志知识结构老化,对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新知识了解不深,面对网络交易、直播带货等领域的复杂案件,感到力不从心,存在“看不懂、查不透、管不住”的困境。在调查取证方面,习惯于传统的现场检查和笔录询问,对于电子证据的固定、网络数据的分析等新型取证手段掌握不够。这种能力上的短板,导致我们在一些关键领域的监管存在盲区和滞后,难以适应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的要求。
第四个问题是“廉洁之患”:纪律松弛、作风不实等“微腐败”风险依然存在。执法权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服务发展,用不好就会伤及自身、损害大局。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在个别执法人员身上,纪律规矩的“高压线”还没有真正树立起来。有的执法不廉,利用手中的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