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着力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一)强化政务信息管理
(二)加强法定主动公开
(三)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加强财政资金领域信息公开
(二)加强卫生健康领域信息公开
(三)加强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
(四)加强重大建设项目领域信息公开
三、着力拓展政务公开范围内容
(一)加强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二)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四、着力提高解读回应质效
(一)认真落实政策解读制度
(二)精准做好政策宣传解读
(三)积极稳妥回应社会关切
五、着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一)推进权力配置和办事服务信息公开
(二)推进行政决策公开与公众参与
(三)规范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六、着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加强政务新煤体建设
(二)加强政府网站建设
(三)加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七、着力强化政务公开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强业务培训
(三)加强考评激励
(四)加强宣传引导
(五)加强责任追究
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贯彻落实党的XX届X中X会精神、向着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关键之年,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责任重大。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深化重大建设项目、公共企事业单位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突破口,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宣传解读、基层政务公开、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等各项重点任务,不断提高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努力为建设现代化经济强市、美丽XX发挥应有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着力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一)强化政务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各单位报请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发文的须同步明确公开属性。第二季度组织开展政府文件公开属性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隐患,以问题整改倒逼制度落实。系统清理行政机关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责任时限:2022年底前,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政府各部门)
(二)加强法定主动公开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持续扩展主动公开范围,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动态更新政务公开事项清单目录,推进清单目录深层次应用,实现与政府管理、政务服务的深度嵌入、有机融合,有效破除政务公开隔离于各项业务工作局面。(责任时限:持续推进,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政府各部门)
(三)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效,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制度,推进依申请公开平合建设,X月底前进一步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指南内容,不断提高群众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便捷度和实效性。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间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XX函(2021〕132号)要求,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有效降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发生率和纠错率,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责任时限:持续推进,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政府各部门)
二、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加强财政资金领域信息公开
认真落实政府预决算公开主体责任,严格公开时限、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方式,不断提高预决算公开水平。定期公开各级政府债务限额、余额等信息,并在政府债券发行前后及时公开发行相关倌息,做好政府债券存续期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主动公开减税降费信息,让市场主体更好享受政策红利,为菅造良好营商环境创造有利条件。扎实做好国有资产报表和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文件清单公开等工作。(责任时限:2022年底前,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政府各部门)
(二)加强卫生健康领域信息公开
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融合各类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准确公开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措施、数据等信息,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提高信息研判和预警响应的及时性,针对相关舆情热点问题,快速反应、正面回应。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切实抓好公共卫生科普工作,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积极稳妥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采取有效措施保管并妥善处置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责任时限:2022年底前,牵头单位:市卫健局,防控办,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政府各部门政府)
(三)加强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
聚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等重点领域,围绕环境空气质量、国控(考)地表水环境质量、地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质量等内容,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和解读力度,及时公开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相关信息。加大生态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和“双随机”抽查信息。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定期发布水质自动监测站监测信息。(责任时限:2022年底前,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政府各部门)
(四)加强重大建设项目领域信息公开
聚焦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建设项目,在批准和实施过程中,及时公开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标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竣工等有关信息。充分利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领域信息共享和公开。拓宽公开渠道,积极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及时公开各类项目信息,并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责任时限:2022年底前,牵头单位:市发改局、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政府各部门)
三、着力拓展政务公开范围内容
(一)加强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进一步落实《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工作方案》要求,积极对接有关省厅,根据制定印发的相关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研究制定我市制度规范,推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在我市落地实施,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办理时限等信息,以公开透明促进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全面提升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重点领域公共服务水平。(责任时限:2022年底前,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卫健局、城管局、供电公司、生态环境局、交通局)
(二)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坚持把乡镇(街道)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结合起来,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探索形成上下衔接、相互呼应、整体推进工作格局。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积极构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责任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政府各部门)
四、着力提高解读回应质效
(一)认真落实政策解读制度
严格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三同步”要求,对出台的重大政策文件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