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总支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党总支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二)党总支书记(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三)巡察整改的基本情况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
(二)“一企一策”落实不力
1.未专题安排部署“一企一策”
2.产值任务欠账大
(三)公司管理决策水平不高
1.兴锦公司代管和盛园区期间规划设计未与能化集团对接造成损失
2.兴锦公司经营疑难问题解决不力
(四)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
1.未及时成立内部审计机构
2.借调人员长期担任会计
(五)监管责任缺位
(六)安全责任意识淡薄
(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2.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建设有差距
(八)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
1.承担不应支出的费用
2.差旅费补助标准制定偏高
3.限额以下采购管理不严
4.差旅费报销附件不全
(九)议事规则程序执行打折扣
1.重大事项未经支委会前置审议
2.末位表态制落实不严格
3.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
(十)监事会主席长期空缺
(十一)职工董事长期未履职
(十二)档案管理制度缺失
(十三)党风廉政建设重安排轻落实
(十四)“三级”廉政谈话落实不到位
(十五)党支部选举不规范
(十六)民主评议党员不严谨
(十七)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
(十八)“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力
(十九)选人用人工作不严谨
三、对基本完成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一)重大项目推进缓慢
(二)应收账款催收不力
(三)兴锦公司深度参与引进企业经营业务
(四)与能化集团债权债务不清晰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1.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持续深化巩固整改成效
3.强化成果运用转化
中共甘肃瑞庆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关于五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甘肃瑞庆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关于五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7月2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甘肃瑞庆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总支进行了巡察。9月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甘肃瑞庆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总支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总支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党总支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巡察反馈会议结束后,公司党总支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组织班子成员及各子公司和集团各部门负责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了《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甘肃瑞庆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总支的反馈意见》,印发了《巡察反馈意见》。做到对反馈意见诚恳接受、严肃对待、照单全收、进一步强化了巡察整改落实的政治站位,为巡察意见整改落实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二是动态跟踪督办,压实整改责任。集团党总支坚持把高标准、实举措、严问责贯穿于整改工作全过程,及时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标本兼治、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的原则,党总支通过认真分析问题、剖析原因、查找症结对反馈问题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制定并印发了《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甘肃瑞庆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总支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同抓、责任部门合力抓的工作格局,确保了巡察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三是加强工作统筹,深化标本兼治。坚持把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与纵深推进“三抓三促”行动结合。于11月4日下午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政府国资委党委委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张三宏同志到会指导,会上,党总支书记带头认领问题,进行个人对照检查发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结合工作实际,不定期与班子成员,各子公司、集团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进行谈话交流,加强对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
(二)党总支书记(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集团党总支书记主动承担起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反馈问题照单全收。认真组织班子成员及各子公司和各部门负责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市委有关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把巡察整改工作提升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是严肃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推动作风转变、凝聚工作合力的有力抓手。二是落实整改责任。牵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分管领导、部门(子公司)负责人讨论制定了《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甘肃瑞庆新能源集团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从整改措施、牵头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整改要求等方面,构建起整改推进责任链。11月4日,党总支书记主持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作个人剖析,带头认领问题,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夯实整改责任。2025年4月7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对甘肃瑞庆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的审核意见,就提出的3点意见做了相关整改部署,要求逐条对照,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三是强化跟踪问效。在整改过程中,党总支书记加强对整改工作的跟踪问效,除日常督促提醒外,主持召开党总支会议,先后2次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单独听取有关重要事项汇报、研判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巡察反馈意见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巡察整改的基本情况
巡察反馈问题共计32项,制定整改措施40条,制定制度4个,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28项,基本整改完成3项,长期整改1项,巡察期间未收到信访案件。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
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重要论述、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及重要篇目、重点内容学习安排不到位。理论中心组学习流于形式。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截至目前,集团公司党总支和下设四个党支部已通过党总支会、支委会、党员大会、支部书记讲党课和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等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已按巡察整改方案,严格开展相关学习,加强学习过程管控,把集体学习研讨作为理论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形式之一,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理论中心组成员每年围绕不同的学习主题开展交流研讨至少3次,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和互动交流,进一步提升学习质效。
(二)“一企一策”落实不力。
1.未专题安排部署“一企一策”。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集团公司规划发展部、经营管理部、市场开发部联合深入研究“一企一策”改革方案,并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截至目前,已按照整改措施及公司发展实际制定“一企一策”战略规划发展方案。
2.产值任务欠账大。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公司重点依托华池5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和庆阳市民中心广场公共停车场项目(西区),2024年全年已完成产值7634.87万元,占2024年全年目标任务5000万元的152.7%,已超额完成产值目标。
(三)公司管理决策水平不高,造成损失。
1.兴锦公司代管和盛园区期间规划设计未与能化集团对接造成损失。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3年12月9日,兴锦公司将和盛园区管理权移交能化集团,由能化集团机械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继续实施该基础设施建设,此项反馈问题已整改完成。
2.兴锦公司经营疑难问题解决不力,企业受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兴锦公司集体决议,不再开展劳务派遣业务,并于2024年9月6日与庆阳正奥管业公司签署了解除劳务派遣合同,此项反馈问题已彻底整改完成。
(四)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内部协作制约机制薄弱。
1.未及时成立内部审计机构。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集团公司已于2024年2月成立了审计监察部,与监事会办公室合署办公,今后将加强审计业务人员培养培训,充分发挥内审机构职能。
2.借调人员长期担任会计。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已招录了4名财务人员,并对集团公司财务人员实行统管,对财务人员岗位进行重新调整,借调人员已返回原单位,此项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
(五)监管责任缺位,内控制度有缺陷。
差别化执行考勤制度。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已修订完善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加强了对员工和管理人员的考勤监督。
(六)安全责任意识淡薄,存在安全隐患。
对招商引资企业监管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庆阳正奥管业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委托新乡市中原起重机械有限公司对设备编号为146080406的32/5T的行车安装在生产一区第3跨进行了安全评估,评估结论为该承重水平和垂直梁符合要求,能保证该起重机满负荷运行;2024年7月1日委托陕西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对抽油杆厂房(生产一区)安全性及抗震性能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为安全性综合评定为Asu级,不影响32T桥式起重机的系统工作,此项反馈问题整改完成。
(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4年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安排部署会两次,班子成员关于意识形态交流研讨1次。已按整改方案筹备并开展意识形态专题教育培训和意识形态领域专项督查工作。指导各党支部严格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坚决做到“年初有部署,平时有检查,半年有考评,责任要追究,奖惩要分明”。于2025年3月7日召开了2025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安排部署会。
2.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建设有差距。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已制定《中共甘肃瑞庆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责任清单,由党总支书记作为主要责任人,其他党总支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负责各自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八)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
1.承担不应支出的费用。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为两名职工(2022年6月从能化集团分流至瑞庆公司)缴存能化集团欠缴的(2021年1月-2022年5月)五险一金6.72万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已与庆阳能化集团公司协调沟通进行了账务清算。
2.差旅费补助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