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三、立足依法理财
四、认真履职尽责
五、树立大局意识
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七、2023年工作打算
(一)围绕实现财政增收
(二)围绕增进民生福祉
(三)围绕深化财税改革
(四)围绕夯实财政基础
县财政局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打算
2022年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和县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生态强县作示范、绿色崛起勇争先”的发展主题,转作风形象,惠民生福祉,在聚焦打造“六大定位”,推进“四个创建”的建设中塑造财政新形象、新作风。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一年来,我局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通过加强领导,发挥引领推动作用,研究印发了《武宁县财政局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完善工作措施,推动工作落实。一是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4次,严格落实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责任清单和考核办法,切实推动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二是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实现意识形态工作与党建工作、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和布置意识形态工作,定期督查检查,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地落细落实。三是教育引领,注重思想文化建设。坚持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加强班子政治建设、提高班子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印发了《2022年武宁县财政局机关党建工作重点安排》,对今年的理论学习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明确学习内容,突出学习重点,强化学习举措。进一步建立健全学习奖惩制度,对学习积极成效良好的干职工予以奖励,对没有完成学习任务的予以通报,切实增强干职工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四是妥善做好舆情疏导。突出抓好门户网站信息的监控、上报、调查、回复、引导工作,专人日常管理网络信息发布平台,积极调查处置回复,重大舆情及时研究会办,澄清事实,做好正面引导工作,积极在省、市财政部门和县政府网站等主要网络平台,开展正面宣传报道工作。
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县财政局始终把管党治党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建设、反腐败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认真做到年初有部署、月月抓落实,季度听汇报,年末问成效,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有效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主要领导亲自抓,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年初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印发《武宁县财政局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武财党组〔2021〕15号)和《武宁县财政局党组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武财党组〔2022〕14号),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和责任清单,全面履行各项职责。2月25日和10月21日分别召开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就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再推动,并定期开展“廉政谈话”、“提醒谈话”等教育提醒,对局属各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情况开展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反馈,督促整改,始终做到重要工作党组书记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二是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印发了《财政局开展政治谈话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方案》,明确各位班子成员的责任,制订了规矩,约束了行为,达到了监督的效果。各班子成员分别对自己分管的股室(单位)同志开展“两个责任”谈心谈话活动,利用谈心谈话活动机会对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做到压力层层传递、工作扎实到位。全局分三个层次开展政治谈话,谈话人数达到70余人次,实现了谈话全覆盖。三是持续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充分发挥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政治觉悟,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从思想源头上消除贪腐之念。开展“3.23”警示教育活动,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专题片《零容忍—永远在路上》、《作风与家风》。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释放出驰而不息纠“四风”、坚定不移树“新风”的强烈信号,有效促进了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为实现财政增收、经济发展的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三、立足依法理财,取得较好的工作业绩
一年来,全县财政系统团结一心,克服困难,围绕“财政总收入实现再增长”的总体目标,积极培植财源,大力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加强支出绩效评价,科学调度资金,精心谋划财政改革,不断完善监管机制,各项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努力组织财政收入确保完成预期目标。截止10月底,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85亿元,同比增长-7.2%,税占比62.4%,完成年初人代会定下预期目标的82.87%。二是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年初,我们牢固树立了过“紧日子”的思想,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支出,切实做到科学分配、合理调度、有保有压、有促有控。特别是在做好疫情防控、“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乡村振兴、公务费人均保障提标、补助卫生领域短板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财政保障进一步加强。三是资金监管日趋规范。民生资金监管、国资监管平台、政府采购、投资评审、非税支付电子化等一系列业务平台管理工作日渐规范,财政绩效管理、惠农补贴“一卡通”、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乡镇财政资金规范监管等工作全面推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四、认真履职尽责,服务全县经济发展
坚持树立全局观念,服务全县的经济发展工作,积极履行职能,主动作为。一是积极做大“两通”平台。为“六大定位”,“四个创建”建设提供财政保障。“财园信贷通”今年以来累计为37家企业,放贷13778.78万元;财政惠农信贷通今年以来已发贷款32户,贷款金额2125万元。二是大力提升民生保障能力。根据上级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第一时间出台相关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15条具体措施,大力压减行政支出,严格控制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将更多资金投入到民生领域,确保基本民生投入只增不减。通过压减行政支出,盘活存量资金9500万元。三是做好粮食安全资金保障工作。一方面做好县级储备粮补贴资金落实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资金拨付程序,保管费用按标准按季拨付、利息费用按季据实拨付、轮换补贴据实拨付。截止目前,已拨付县级储备粮补贴资金65.24万元(其中:保管费用31.43万元、利息费用33.81万元);另一方面会同农业农村局及时做好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完成发放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975.5万元,(其中: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692万元、统筹耕地地力补贴结余资金283.5万元);再次做好耕地地力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共发放资金3800.24万元。四是做好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资金管理工作。截止目前,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已到位:454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49万元、省级资金2519万元、市级资金530万元、县本级资金550万元)。县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550万元,较上年增长10%。为进一步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定期调度资金支出情况,与主管部门建立衔接资金支出进度情况会商机制,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加快支出措施,确保衔接资金支出达到序时进度要求,截止目前,衔接资金支出3233.982303 万元,剔除县本级资金,支出进度为90.08%。五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与深度,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今年以来采购评审项目共760个,送审金额7.02亿元,审定金额5.7144亿元,核减金额13056万元,核减率18.6%。六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切实履行“放、管、服”工作职责,全面优化政府采购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