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铁的肩膀扛起主体责任 用铁的意志维护党纪党规
在市委“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会上的讲话
(2015年11月10日)
“国有国法,党有党规。”我们党要永葆清明纯洁、永葆生机活力、永葆团结统一,最根本的是要严明党的纪律规矩。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管党治党的“姊妹篇”,《准则》标明的是“道德高线”,《条例》划出的是“纪律底线”,体现了治标与治本的统一、立德与立规的统一、全面与从严的统一,为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一项极其重要的政治任务,组织广大党员原原本本研读,学深悟透、学精悟准、学通悟实,把各项规定和要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贯彻、带头遵守、带头维护《准则》和《条例》,把严守党纪党规作为践行“三严三实”的重要标尺,用铁的肩膀扛起主体责任,用铁的意志维护党纪党规,以上率下带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要有一日三省的自觉,切实做到正心修身不懈怠
腐败与清廉、守纪与违纪,往往在一念之间。这一念之间,考验的是理智能不能战胜欲望。“物必先腐,而后虫生”。任何腐败都是从自身理智迷乱、思想蜕变开始的。习近平总书记告诫我们,“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每个同志都有改造自己、提高自己的职责,打扫思想灰尘、祛除不良习气、纠正错误言行永无止境,永远都是进行时”。一切不合理的欲望,都会埋下毁灭的种子。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之所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最主要的原因是让贪欲蒙蔽了理智,让权势淹没了敬畏。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来讲,一定要有“常若有过、检身不及”的自警意识,牢记“不衿细行、终累大德”和“不拘小节、必失大节”这个道理。《准则》提出的“四个必须”、“八条规范”,是倡廉倡德倡自律的“正向航标”;《条例》开列的“六大类”违纪行为,是管言管行管欲望的“负面清单”。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把《准则》和《条例》拿出来学习学习,修枝剪叶、涤荡心灵,在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塑造中保持政治定力。要经常用先进典型来对照对照,比一比自己有没有先进典型那种一心向党的定力,比一比自己有没有先进典型那种一心破难的担当,比一比自己有没有先进典型那种一心为公的境界,比一比自己有没有先进典型那种一心为民的情怀,在对比对照中确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和从政准则。要经常用反面典型来警示警示,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始终保持心有所畏、言有所止、行有所戒的定力,努力做一个一身正气无私无畏的人,做一个人民群众点赞称道的人,做一个回顾人生无愧无疚的人。
二、要有一失俱无的警醒,切实做到遵规守纪不越线
对于一个政党,纪律是“生命线”,失去了就会政息人亡。对于一名党员,纪律是“高压线”,触碰了就会付出难以挽回的代价。《条例》将党的纪律整合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大类”,开列的每一项违纪行为都十分具体,体现了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的要求。这份具体的“负面清单”,实际上是为广大党员干部套上了“紧箍咒”、安上了“警报器”,目的就是要唤醒党章党纪党规意识。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来讲,一定要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