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确把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阶段特征
二、切实抓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点工作
三、强化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政策支持
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作重点处理代表建议督办会上的讲话
(2021年9月25日)
同志们:
刚才,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和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7个部门的负责同志分别汇报了有关工作情况及下一步的具体安排;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生态环境厅、卫生健康委、地方金融监管局、农科院等7个部门和单位提供了书面材料。夏军武、柳雅训、杞晓燕、刘刚等4位代表作了发言,对建议的办理情况表示满意,同时也提出了新的建议和期望。潘贤掌副省长代表省政府介绍了近年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种业发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对各承办单位进一步办理好代表建议提出了要求。国强副主任通报了发展现代种业代表建议督办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并就推动我省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意见。总的来说,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思想重视、积极推进,办理工作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6月份,我和国强同志带队到连云港市及灌云县进行专题调研,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下面结合调研和今天大家谈的情况,就进一步办理好代表建议、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再讲几点意见。
一、准确把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阶段特征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已经开启,做好“三农”工作要立足新阶段、担当新任务、落实新要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努力开创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局面。
一是成绩显著、基础加固,乡村振兴站在新的起点。我省除了具备得天独厚的农业生产条件,还有着悠久的农耕文明历史;除了具备地处东部沿海、长江下游的区位优势,还有着经济大省、科教大省的支撑优势;除了具有“苏南模式”发展乡镇企业、率先全面推开农村税费改革等方面的探索积累,还有着党的十八大以来开展全国和省级100余项改革试验任务的创新实践。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高于全国近10个百分点,全省粮食总产稳定在740亿斤以上,在全国率先实现通行政村双车道四级公路覆盖率100%,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年收入都达到了6000元以上。我省农业农村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是畅通循环、融合发展,乡村振兴面临新的任务。新中国成立初期,农业发展主要是为了解决温饱问题;改革开放前后一段时期,主要依靠农业支持工业、农村支持城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世纪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城乡一体化发展有了规划布局。党的十九大后,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重点难点依然在“三农”,潜力后劲同样在“三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迫切需要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弱项,促进城乡资源要素平等交换、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关系;构建新发展格局,迫切需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和释放农村建设和消费需求,畅通城乡经济循环;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挑战,迫切需要解决好种子和耕地问题,抓好粮食生产,稳住农业农村基本盘。
三是接续推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迈向新的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在去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在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大背景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以农业农村现代化为目标,不仅要在“振兴”的水平上、标准上有高要求,而且要在“全面”的平衡性、协调性上有新要求。提升农业质效既要加大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也要发展现代种业、现代农机;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既要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又要提升农业生产绿色化、品牌化水平;抓乡村建设既要重视住房改善、道路通达,又要严守耕地红线;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既要重视镇村主干道路、河湖的美化绿化,又要重视村庄墙角街巷、湾塘的环境提升。只有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20字总要求,才能在农业农村现代化道路上走在前列。
二、切实抓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点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融合生产、生活、生态等多要素于一体的系统工程,需要统筹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我们要紧密结合地方实际,围绕重点工作的关键问题,抓顶层设计、统筹协调、示范引领、监督考核,努力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上开好头、起好步。
一是关于农村低收入人口和经济薄弱村帮促的问题。我省脱贫致富奔小康工作力度大、标准高,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从省社科院相关调查报告看,农村低收入人口的人均收入依然比较低,2020年苏北低收入农户人均收入低于1万元的约占50%,低于1.5万元的约占80%。因病因残致贫的占比较大,低收入人口中约50%是因病致贫,约16%是因残致贫,这部分群体的兜底保障、持续帮扶工作还需要重点关注。低收入人口之间的收入水平和经济薄弱村之间的集体经济发展水平还存在较大差距,抽样调查显示,2020年苏北低收入农户年平均收入,最低组不到7900元,最高组达到1.89万元,相差1.1万元;经济薄弱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最低组平均为32万元,最高组平均为179万元,相差147万元,均比过去有所扩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中心任务还是提高农民收入,提高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要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精细、精准做好帮促工作,构建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要抓住农村产业发展这个关键,建立健全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带动低收入人口增收和经济薄弱村发展。
二是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问题。近年来,我省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土地流转率达60%,提高了土地产出效率,促进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适度规模经营,是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效益的有效路径,符合现代农业发展方向。但我们也要认识到,如同共同富裕并不意味着支持民企发展会发生改变一样,土地规模经营也并不意味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会发生改变。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看,我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乡村的人口超2200万。这表明,以户为单位的生产经营方式,是需要长期面对的现实,是农民在城乡间进退有据的基础;处理好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和扶持带动小农户生产的关系,是发展现代农业、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必须回答好的重要课题。一方面,要注重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带动作用,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带领作用,着力强化服务和经营联结,通过开展各类专业化服务,改善小农户生产设施条件,提升小农户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进而提升小农户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要注重加大培育力度,引导有长期稳定务农意愿的小农户稳步扩大规模,发展家庭农场,加入专业合作社,加强与企业的合作,把小农户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三是关于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问题。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这是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抓手。用好乡村建设空间,可以有效促进城乡市场互补互促,畅通国内大循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目前,全省有740余个乡镇,超1.3万个行政村,约1300余万户农村家庭,耕地保有量约7700余万亩。不管是高标准农田、村庄道路畅通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还是农民住房条件改善、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方面的项目实施,都面临着规划新建、提档优化、管理提升等“建管用”方面的大量任务。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既要沿用以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也要有新标准新要求。首先,要抓好布局优化。通过科学规划引领乡村建设,严格规范村庄撤并,逐步优化提升类、保护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