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原则
(一)突出监管重点
(二)坚持严字当头
(三)坚持协作配合
二、检查重点
(一)药品零售企业(含零售连锁企业门店)
(二)药品使用单位
(三)疾控机构、预防接种单位
(四)药品网络零售企业
三、检查安排
(一)日常检查
(二)有因检查
(三)整改复查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分工
(二)强化风险研判
(三)坚持信息公开
(四)规范检查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切实保障药品零售使用环节质量安全,依据药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2024年全县药品市场监督检查计划。
一、检查原则
(一)突出监管重点。紧紧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各类检查。结合既往监督检查、投诉举报、抽样检验、不良反应监测等发现的问题,强化对药品零售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管。落实药品安全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推动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日常监管、重点监管等有机融合,不断提升检查效能。
(二)坚持严字当头。严格落实《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和“四个最严”要求,实施“联动联处”、“罚帮并重”和“熔断”机制,建立完善常规检查与有因检查相结合、现场检查与远程智慧监管相结合的多维度检查模式,进一步增强检查工作的“穿透力”。综合运用限期整改、告诫、约谈、暂停销售使用、依法查处等后处置措施,强化检查后处置,严厉查处违法违规问题。适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三)坚持协作配合。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协调配合的原则,统筹发挥监督检查、抽查检验和执法办案的作用。强化检查工作的调度和研究,及时研判处置检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深度分析风险信息,积极采取防控措施,形成监管闭环,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将执法普法融入检查全过程,持续强化监管人员和企业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检查重点
(一)药品零售企业(含零售连锁企业门店)
以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中药饮片、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有特殊管理要求的药品、冷链储运药品、儿童用药为重点品种,以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等为重点区域,重点检查经营品种与经营范围一致性、药品购进渠道、储存条件、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执业药师在岗和互联网销售药品情况以及重点产品追溯等内容,严厉打击非法渠道购进、超方式经营、销售过期药品和假劣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药品使用单位
贯彻落实《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以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基本药物、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等有特殊管理要求的药品,冷链储运药品及疫情防控用药品、中药饮片(含配方颗粒)为重点品种,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等为重点区域,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作为重点单位,重点检查是否具有与所使用药品相适应的场所、设备、仓储设施;是否存在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不按要求储存药品、非法销售药品、使用过期药品、假劣药品和回收药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