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党建引领
1.巩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
2.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
3.持续激活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二、坚持公平适度
4.加大力度推进参保扩面
5.不断完善门诊保障
6.筑牢医疗保障底线
7.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8.探索推进长期护理保险
9.做好有关政策的宣传和落地实施
三、坚持精细规范
10.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11.提高医保医药服务管理水平
12.规范定点医药机构管理
四、坚持协同治理
13.推动国家和省药品、医用耗材集采成果落地
14.做好价格调整评估和监测
15.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五、坚持科技赋能
16.理顺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机制
17.做好系统优化完善和数据运用
18.加强医保专网管理
19.提升就医购药结算便捷度
六、坚持严管严查
20.坚持日常监管、自查自纠、抽查复查“三个全覆盖”
21.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行为高压态势
22.开展医保经办机构规范政务服务专项检查
23.持续创新监管方式方法
24.继续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七、坚持惠民便民
25.推动公共服务触角延伸
26.推动经办工作标准更高
27.推动便民措施落地落实
八、坚持固本强基
28.提高基金管理水平
29.开展能力提升大培训
30.推进法制医保建设
31.深化医保惠民大宣传
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关于医疗保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按照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安排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织密医疗保障网,筑牢医保基金监管防线,深化医保重点领域改革,坚持科技赋能智慧医保、优服医保,为XX打造广东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擦亮惠民之州品牌做出医保贡献。
一、坚持党建引领,把党的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
1.巩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健全并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集体学习制度,强化调查研究和专题研讨,自觉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找思路、找方法。
2.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最高政治原则,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准确把握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民生工作的要求,将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在医保领域落地落实。
3.持续激活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按照“四强”党支部建设要求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青年党员发展培养规划。建立健全党员服务联系群众机制,在推进“百千万工程”、建设“绿美XX”中发挥党员志愿服务队作用。以模范机关和党建品牌创建为抓手,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相融相促。
二、坚持公平适度,持续改善群众医疗保障质量。
4.加大力度推进参保扩面。根据省下达的任务编制下达各县(区)2024年扩面征缴计划,压实工作责任。实行“一人一档”,形成精准到人的应参保人员清单、已参保人员清单、本地户籍外出人员参保明细。聚焦新业态从业人员、流动人口以及新生儿、儿童、大学生等重点人群开展参保动员,推动困难群众应保尽保。探索建立基层网格员参保动员分包责任制。开展重复参保专项治理,逐步实现重复参保全面清重,并形成长效治理机制。
5.不断完善门诊保障。持续深化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落实好取消普通门诊单次限额、增加门诊选点等惠民政策,常态化做好风险防范。
6.筑牢医疗保障底线。落实落细《广东省医疗救助办法》和《XX市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
7.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修订大病保险政策,推动大病保险待遇向困难人员倾斜,完善大病保险社会承办机制,做好大病保险承办机构招投标工作。指导“惠医保”承办机构完善产品方案,提高服务水平。
8.探索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学习调研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按照国家和省部署探索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9.做好有关政策的宣传和落地实施。做好医疗保险、医疗救助、职工医保阶段性降费等政策的宣传和落地跟踪,确保政策平稳落地、稳步实施。
三、坚持精细规范,提高医药服务管理水平。
10.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按国家和省要求推进按病种分值付费各项工作,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管理效率。落实长期康复住院病种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做好与我市长期住院病种按床日分值付费工作衔接。完善中医特色医保支付体系,开展中医医保支付改革效果评估。探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推动建立分级诊疗机制。完善普通门诊费用结算方式,探索建立超支合理分担机制。
11.提高医保医药服务管理水平。落实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办法,认真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目录。进一步落实好单独支付和“双通道”药品支付工作。巩固村卫生站纳入医保支付工作。按照省部署开展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药服务评价,落实医药服务评价结果与医保支付挂钩机制。落实集中采购药品、医用耗材医保支付标准。
12.规范定点医药机构管理。落实省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办法及规程各项要求,制定统一规范的操作指引。规范定点医药机构资格申请,对评估工作实施标准化管理。加强全面监控、智能稽核和业务培训,提升定点医药机构自律意识和管理水平。
四、坚持协同治理,深化医药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13.推动国家和省药品、医用耗材集采成果落地。按批次、品种监测落地实施的国家、省集采项目,落实通报提醒机制,强化中选产品使用、供应、考核、监测等各环节管理。督促医疗机构优先配备使用中选品种。做好6批次药品国家集采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工作。
14.做好价格调整评估和监测。根据省局统一部署做好调价评估工作。探索通过价格公示、披露等方法,定期公示、监测医疗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