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二、持续推进全域卫生创建和健康城镇建设
(一)全面推进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工作
1.健全完善首府XX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常态化工作机制
2.加强国家卫生城镇质量控制和分级分类培训指导
3.持续跟进全市各级各部门落实《2022-2024周期首府XX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工作情况
4.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
5.新创建国家卫生城镇的横州市、隆安县
(二)稳步推进省市级卫生城镇创建工作
(三)抓好健康XX建设的深入实施
1.常态化抓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2.巩固创卫成果推进健康城市建设
3.推动建立“健康融入万策”的审查评估机制
4.探索建立健康XX行动监测评估制度
5.有序推动实施健康XX各专项行动
6.聚焦健康产业发展
7.加快3个健康县(市)区建设
8.打造一批健康乡镇、社区示范点
9.培育一批健康细胞建设特色样板示范点
三、持续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
(一)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负责、专业机构指导、覆盖全民的XX市健康科普“两库一机制”
(二)打造具有首府XX特色的“邕有健康”抖音号
(三)探索建立一批健康科普基地
(四)积极开展健康科普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等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全市“五进”活动
(五)持续推进控烟工作
(六)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各项活动
(七)根据全国爱卫办、自治区爱卫办对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工作要求
四、全域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提升
(一)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二)通过城市更新项目和为民办实事项目
(三)紧盯“厕所革命”
(四)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
(五)健全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病媒生物防控机制
五、加强法治建设和社会监督
(一)各级各单位要全面学习2023年9月1日颁布施行的《XX市爱国卫生条例》
(二)推动完善控制吸烟立法
(三)强化爱国卫生监督检查保障法律法规得到全面实施
(四)通过常态化的普法宣传
市2024年爱国卫生工作要点
2024年,全市爱国卫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XX市爱国卫生条例》,扎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和健康水平。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稳步推进健康中国行动落实落地。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大爱国卫生运动统筹推进力度,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自治区对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建设,健全工作网络,全面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细。〔牵头单位:市爱卫办,责任单位: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爱卫会〕
二、持续推进全域卫生创建和健康城镇建设
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要以全域创建国家卫生城镇为抓手,认真学习、准确理解国家卫生城镇标准和评审管理办法,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联动,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积极探索新手段,分级分类细化目标和任务,分阶段、分步骤推动创建国家、自治区、XX市卫生城镇工作,推动补齐环境卫生短板,不断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逐步实现卫生城镇全覆盖,健康城镇工作取得新突破。要注重采取随机抽查、定期巡查等方式,督促强化常态管理,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同时,要树立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的根本宗旨,合理营造宣传氛围,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决杜绝大搞“表面文章”“谍战式”迎检、迎检“弄虚作假”、热衷“隐藏问题”“机械式”执法、“一刀切”治理、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创卫成为政府“独角戏”等问题。
(一)全面推进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工作
根据《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2021版)》《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2021版)》《国家卫生乡镇标准(2021版)》《自治区爱卫办关于做好2024年卫生创建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抓好常态化考评工作,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力争在全区率先实现国家卫生县覆盖率100%,国家卫生乡镇创建率达20%以上。〔牵头单位:市爱卫办,责任单位: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爱卫会〕
1.健全完善首府XX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常态化工作机制。适应评审方式的新常态,持续巩固提升“月考评、季交叉、半年模拟评估”长效管理机制,探索建立“大数据+卫生城市常态化管理”模式,加强创建日常动态管理。
2.加强国家卫生城镇质量控制和分级分类培训指导,发挥四级爱国卫生工作网络作用,持续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卫生创建和健康建设水平。
3.持续跟进全市各级各部门落实《2022-2024周期首府XX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工作情况。印发《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工作指南》等材料,动员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按职责分工,常态化巩固国家卫生城镇创建成果,为2025-2027周期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夯实基础。
4.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邕宁区那楼镇、良庆区大塘镇、马山县古零镇做好国家卫生城镇复审工作,加强常态化管理和巩固提升工作,加快完善爱国卫生信息管理系统线上评估材料和数据填报工作,力争通过全国爱卫办2024年内按季度随机抽查暗访。
5.新创建国家卫生城镇的横州市、隆安县,横州市六景镇,宾阳县陈平镇、思陇镇、露圩镇,上林县西燕镇,马山县古寨瑶族乡、周鹿镇,隆安县雁江镇,兴宁区五塘镇,江南区江西镇,青秀区长塘镇、伶俐镇、南阳镇,西乡塘区金陵镇,邕宁区中和镇,江南区吴圩镇16个镇要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建立健全常态化管理和长效工作机制,2024年4月底前完成自治区、市级调研评估反馈问题的全面整改工作,确保各项创建指标全面达标,以良好的工作成效接受全国爱卫办的随机暗访评估。
(二)稳步推进省市级卫生城镇创建工作
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发挥已创建的各级卫生城镇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持续提高创建和巩固提升力度,确保在数量、质量上逐年提高,力争到2025年底全市实现自治区卫生镇全覆盖、市级卫生镇、卫生村创建取得新进展。隆安县年内要完成自治区卫生县城复审暗访和技术评估各项准备工作。获得2020年命名的自治区和市级卫生镇、卫生村、卫生先进单位要做好复审准备工作。〔牵头单位:市爱卫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爱卫会〕
(三)抓好健康XX建设的深入实施
继续高位实施、抓好督查问效1+19个健康XX专项行动,强化健康XX绩效考核力度,与爱国卫生运动统筹协调,重点推进健康知识普及、控烟、心脑血管疾病防治、全民健身、全民健康信息化等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市爱卫办、健康XX行动推进办,责任单位: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健康XX行动推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专项行动工作组〕
1.常态化抓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建立健全健康科普专家库、健康科普资源库和传播机制,以XX市2024年健康素养行动项目为抓手,加强重点人群的健康科普,倡导践行健康生活方式,牢固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理念。稳步实施脱贫地区健康促进行动,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缩小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的城乡和地域差距。到2024年底,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较2023年增长不小于1个百分点或达到28%以上,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低于19%。
2.巩固创卫成果推进健康城市建设,持续扩大健康支持性环境覆盖面,建设市民举步可及的健康生活圈,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提升我市居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
3.推动建立“健康融入万策”的审查评估机制,将促进健康的理念融入公共政策制定和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的全过程,持续扩充健康影响评价专家库,本年度按计划完成项目政策的健康影响评价至少10个,为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奠定基础。
4.探索建立健康XX行动监测评估制度,开展监测评估工作,动态掌握健康XX各专项行动的推进实施进度和成效,并定期通报。对照上级文件要求和XX市实际,按质按量完成健康XX行动年度考核目标任务,补短板、强弱项、求实效,确保完成目标任务,顺利通过各项考核。
5.有序推动实施健康XX各专项行动,2024年重点推进健康知识普及、合理膳食、全民健身、全民健康信息化等专项行动,各县(市、区)、开发区各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动员各方广泛参与,凝聚全社会力量,形成健康促进的强大合力。
6.聚焦健康产业发展,推动招商引资提质增效,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7.加快3个健康县(市)区建设。兴宁区、横州市要按照《自治区健康县区评估细则(试行)》接受考核验收,向自治区推送至少1个优秀健康县区案例;江南区要全力抓好健康县区创建的启动工作,明确目标、健全机制、务求实效,切实推进创建工作高质量开展。
8.打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