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牢民政事业发展正确政治方向
(一)强化政治理论武装
(二)深化党风廉政建设
二、推动社会救助工作提质增效
(三)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
(四)提升社会救助制度改革成效
(五)促进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
(六)夯实社会救助基础工作
(七)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
三、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八)强化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保障
(九)推进非区域型儿童福利机构创新转型
(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
(十一)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
(十二)加强儿童救助保护和孤儿成年后安置
(十三)依法依规开展收养登记
(十四)加强儿童福利政策宣传
四、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
(十五)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
(十六)促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
(十七)统筹谋划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十八)提升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效能
五、着力培优赋能社会组织功能
(十九)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引领
(二十)提升综合监管和社会组织内部治理能力
(二十一)增强社会组织功能作用
六、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
(二十二)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七、加强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管理工作
(二十三)加强区划地名管理工作
(二十四)稳慎推进殡葬改革
(二十五)优化婚姻管理服务
(二十六)做好残疾人福利工作
(二十七)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八、推进慈善社工事业发展
(二十八)做深做实慈善工作
(二十九)加大社工人才培养力度
(三十)全面抓好福利彩票销售工作
九、加强民政系统自身建设
(三十一)强化民政安全管理
(三十二)加强民政宣传和政策理论研究工作
(三十三)提升法治化标准化工作水平
(三十四)抓好民政信访事项办理
(三十五)做细做实民政基础工作
区民政局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一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全区民政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决策部署,紧扣“XX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主题,全面履行“三基”职责,拉高标杆、主动作为、开拓进取、奋勇争先,努力推动全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民政力量。
一、把牢民政事业发展正确政治方向
(一)强化政治理论武装。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丰富研学形式,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持续加强政治机关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制度,夯实思想政治基础,培育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
(二)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深刻把握民政工作政治属性,筑牢民政事业发展坚强战斗堡垒。做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严肃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廉政风险点,完善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二、推动社会救助工作提质增效
(三)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贯彻落实省民政厅等12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民社救字〔2024〕10号),实行“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的低收入人口认定机制,做好低收入人口精准认定、动态监测工作,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加大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力度。
(四)提升社会救助制度改革成效。不断完善“N+救助”社会救助模式,丰富“物质+救助”“服务+救助”“机构+救助”“慈善+救助”帮扶举措。发挥慈善组织、社工服务机构作用,通过项目化运作模式,促进救助服务项目与困难群众需求精准对接,为困难群众提供精准、高效、温暖的救助帮扶。
(五)促进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各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应当全部依法依规申请登记为社会团体,实现每家互助社筹措资金不少于3万元,通过规范登记、培育示范等措施,推动互助社提质增效。依托慈善协会等慈善组织,引导慈善资源向低收入群体精准流动。
(六)夯实社会救助基础工作。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优化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服务,持续实施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不断提升服务质效。加大急难临时救助力度,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全面推进社会救助档案管理电子化工作。
(七)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落实《安徽省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要求,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加强和改进社会救助领域信访处置工作,以优良作风推动落实基本民生保障。
三、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八)强化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保障。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按要求进一步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规范资金发放。建立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工作机制,做到精准保障。严格实施“明天计划”医疗救助项目,规范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建立健全助学资金监管机制。持续申报宣城市慈善总会“凌云计划”助学、“护苗计划”助医等慈善项目。开展儿童福利领域专项治理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回头看”。协同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教育、医疗等综合保障。
(九)推进非区域型儿童福利机构创新转型。压实区级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后职责,依托社工站等资源,开展示范未保站建设和运营。加强儿童福利业务档案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健全完善儿童福利领域安全制度,压紧压实责任措施,筑牢安全底线。
(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贯彻落实《安徽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实施精神素养提升、监护提质、精准帮扶、安全防护、固本强基等五大专项行动,加大对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流动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和其他困境儿童走访频次,力争在2024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加强流动儿童、留守儿童权益保护。科学评估困境儿童家庭监护状况。常态化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牵手行动。
(十一)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贯彻落实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十条措施的通知》精神,督导各地逐步构建“家庭+学校+机构+社区+慈善力量”相互衔接的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组织开展以困境儿童心理健康为主题的系列活动。打造“爱在宛陵童向未来”区级儿童项目品牌,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心理教育项目,不断提升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儿童的良好氛围。
(十二)加强儿童救助保护和孤儿成年后安置。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及时救助流浪等监护缺失儿童,依法履行民政部门临时监护职责,保障儿童合法权益。加强对监护缺失儿童的跟踪回访、源头稳固以及关爱帮扶,促进其健康成长。
(十三)依法依规开展收养登记。落实《安徽省收养评估实施办法》。规范收养档案管理。研究解决收养重点、难点问题的措施办法,参与收养业务培训,强化依法履职意识,依法依规办理收养登记。
(十四)加强儿童福利政策宣传。加强新修订的《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以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和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为核心和骨干,建立基层儿童福利政策宣讲队伍。开展孤儿救助保障等各项政策宣传,进一步提高儿童福利政策知晓度。
四、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
(十五)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发展工作指引,支持我区2个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建设,推动养老机构专业服务向社区和家庭延伸,满足老年人就近养老需求。完成省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示范区创建验收。推动城乡村(社区)养老服务可持续发展。有序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500户。完成新一轮城乡低收入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十六)促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总结农村养老服务改革经验,积极申报第二批省级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对农村敬老院进行整合融合,推动城乡敬老院运营服务提升。提升现有农村幸福院运营优化,新增村级养老服务站(幸福院)不少于5个。积极发展农村老年助餐和互助性养老服务,支持各地因地制宜探索互助养老的实现途径。
(十七)统筹谋划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落实我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对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探访关爱服务。完成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暨康养专项规划,积极推动我区康养村试点建设。组织开展区级“最美养老护理员”评选,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能力培训工作。落实养老产业“双招双引”。
(十八)提升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效能。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体制机制,提升监管效能。落实《安徽省养老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规范备案工作。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宣传贯彻《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支持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加快农村公办敬老院适老化智能化改造项目项目编制,实施水东、杨柳两个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用好《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进一步动态评估符合条件老年人500名,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水平。
五、着力培优赋能社会组织功能
(十九)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引领。坚持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聚焦“六同步”“两纳入”,加强社会组织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将党的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社会组织章程。全力提高社会组织领域“两个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