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生态价值转换
1.强化生态示范创建
2.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3.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4.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5.加强宣传引导
二、敢作敢为创业创新
6.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7.深化环保服务高质量发展
8.持续推进排污权制度试点
三、推进协同精准治理
9.加强工业废气治理
10.深化柴油货车排气治理
11.强化面源污染管控
12.提升污染应急应对能力
四、大力弘扬水韵文化
13.巩固提升治水成果
14.深化水环境治理
15.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16.加强近岸海域生态环境保护
五、预防为主保护优先
17.加强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18.强化固废、危废监督管理
19.纵深推进新污染物治理
六、打造环保“枫桥经验”
20.扎实推进生态环保督察整改
21.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22.打造环保版“枫桥经验”
23.严密防范生态环境风险
七、持续推动改革创新
24.突出生态环境数字化改革实战实效
25.加强监测能力建设
26.深化制度改革
八、坚决树牢“胆剑精神”
27.强化主题教育成果转化
28.加强清廉生态环保建设
29.强化作风建设
30.加强队伍建设
2024年生态环境工作计划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考察绍兴重要指示精神,聚焦聚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830”工作体系(争创八大典范,推进30项重点工作),在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中全面加强“三支队伍”建设,以“敢为善为、图强争先”的使命担当,为全市“五创四进”谱写新时代胆剑篇、勇闯现代化新路子提供更坚实的生态环境保障。
2024年生态环境主要目标是:
——环境空气质量方面。PM2.5平均浓度低于28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高于90.6%。
——水生态环境质量方面。地表水国控、省控、县控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100%,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方面。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32.2%。
——土壤环境质量方面。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高于96%。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危险废物填埋比控制在15%以内。
——主要污染物减排方面。完成省下达目标。
——声环境质量方面。建成25个以上“宁静小区”。
一、强化生态价值转换,争创美丽建设典范
1.强化生态示范创建。持续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深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督促指导各区、县(市)做好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申报和复核评估工作。分解落实2024年度美丽浙江考核任务,压实各市级部门和区、县(市)责任,争取美丽浙江建设考核优秀。
2.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进一步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研究阐释宣传,积极总结提炼具有绍兴辨识度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典型案例。全市域高质量推进EOD项目,持续推动上虞区“水韵‘青春之城’”和新昌县“水润浙东·共富新昌”EOD项目,积极谋划争取更多项目列入国家和省级EOD项目库。
3.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以提升“无废城市”一座杯、完成“指标体系”一套表、推进“重点项目”一幅图、唱响“共建共享”一句话、强化“无废创建”一体督为载体,巩固现有成果,挖掘特色亮点,确保市级“清源杯”升四星、争五星,力争县级“清源杯”满堂红。
4.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行动,推动各区、县(市)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评估,完成绍兴市生物多样性自评报告编制和友好指数研究,指导开展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和友好企业建设,承办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浙江主场活动,争创“生物多样性魅力城市”,提升社会公众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
5.加强宣传引导。完善生态环境系统新闻发布机制,加强与高流量新闻客户端合作。办好2024年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活动,深化四类环保设施开放,大力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推动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稳步提升。
二、敢作敢为创业创新,争创绿色发展典范
6.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深化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建设,指导上虞区做好国家级试点建设,推进柯桥滨海工业园区等5个园区省级试点建设。着力提升减污降碳协同指数,推进非碳交易纳入企业碳报告工作,督促发电行业等重点排放单位做好配额清缴履约工作。
7.深化环保服务高质量发展。坚持项目为王,以增值式服务为重大项目提供有力保障,打造以“省心、省钱、省时”为核心的“越环保、悦服务”品牌。突出放管结合,动态更新“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持续推进“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多评合一”、“打捆”环评审批改革。
8.持续推进排污权制度试点。建立健全排污权政府储备市域统筹等四项机制,推动排污权指标全市统筹和跨区域交易,进一步扩大排污指标来源。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持续推进柯桥区印染行业环境统计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等试点工作。
三、推进协同精准治理,争创保卫蓝天典范
9.加强工业废气治理。推进锅炉炉窑提质增效,实施燃烧源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与玻璃行业绩效提升改造,加快推进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行动,推进复合行业、风机制造行业源头替代,推行“分散吸附-集中再生”治理模式,落实活性炭全周期监管。
10.深化柴油货车排气治理。分阶段启动国三柴油货车限行方案,继续推进国二及以下老旧柴油叉车淘汰,开展油气回收系统专项检查和抽测,核验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污染控制装置安装、信息公开、在线监控联网等情况,实行“电子围栏”管理。
11.强化面源污染管控。加强对施工扬尘、渣土车扬尘管理,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综合运用卫星遥感、高清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手段,开展重点区域重点时段专项巡查,对严重问题实施联合惩戒。
12.提升污染应急应对能力。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善中、轻度污染天气应对方案,引导企业实施提级改造,培育创建一批A、B级或引领性先进企业,扩大企业绩效评级结果应用。
四、大力弘扬水韵文化,争创守护碧水典范
13.巩固提升治水成果。深入开展“碧水1号”行动,推进水环境质量“一点一策”综合治理,持续加强蓝藻防控攻坚,落实断面水质反弹预警机制,协同推进市级河长制,确保县控及以上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和功能区达标率保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