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健全规范化的统计执法防范体系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二)执行统计执法检查相关规定
(三)推行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
二、建立专业化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机制
(一)持续推进统计执法“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
1.统计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
2.各乡镇(街道)统计机构:深入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意见》《办法》及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等情况
(二)开展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执法检查工作
(三)依法核实统计违法举报案件
(四)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回访工作
三、提升统计违法案件曝光力度
(一)加强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
(二)主动公开曝光统计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检查人员要依法依规规范执法
(二)检查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
(三)统计行政执法监督领导小组要强化各项行政执法工作制度的监督执行
2024年XX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及其配套规章政令为主线,以推进依法治统为目标,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围绕省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落实为中心,健全制度促规范、强化执法求实效,充分发挥法治在统计工作中的规范、引导、促进和保障作用,以高水平的统计法治工作来服务和保障全市统计中心任务。
一、健全规范化的统计执法防范体系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按照省局、宁德市局的要求,将继续组织好全国统计执法资格考试人员的报名考试工作,适时调整和公布全市统计执法人才库名单。二是强化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将通过统计执法骨干培训等方式,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每年,市局至少要举办一期统计执法知识培训班,加强和完善对统计执法人员的管理,提高执法水平。
(二)执行统计执法检查相关规定。认真执行国家、省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统计执法检查规范》等,加大对典型统计违法行为的通报曝光力度。
(三)推行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探索建立统计调查法律事务告知制度,全面推行统计调查法律事务告知,以《统计调查法律事务告知书》形式明确符合上报统计报表条件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享有的法律权利、应该承担的法律义务及相应的法律责任,提高重视度和配合度。
二、建立专业化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机制
(一)持续推进统计执法“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于今年下半年随机抽查3-4个乡镇(街道),随机抽查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参与检查。全年随机抽查按抽查对象20%比例或不低于5%比例抽取检查单位,实现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常态化,有效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抽查的重点:
1.统计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履行统计调查义务情况,独立上报的统计报表数据质量情况,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检查情况等;
2.各乡镇(街道)统计机构:深入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意见》《办法》及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等情况。
(二)开展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执法检查工作。针对各专业统计工作的重点内容,配合有关专业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