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二、原因剖析
三、今后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XX镇人民政府副镇长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五个带头)
根据县委、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本人在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研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并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基础上,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各方意见建议。在此,我紧密围绕本次民主生活会“五个带头”的主题,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进行了深刻的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一是理论武装的转化运用不够深入。虽然能够坚持参加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2025年1月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但在学以致用、指导实践方面还存在差距。例如,在推进我镇新时代“枫桥经验”本土化实践中,虽然学习了上级关于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系列指示,但在实际工作中,更多的是沿用过去的成功经验,对于如何将新的理论思想与我镇流动人口多、产业结构复杂的具体镇情深度融合,创造性地提出符合XX实际的治理新模式,思考得不够深、谋划得不够远。今年我镇虽凭借“1233”婚恋纠纷调处法化解了大量矛盾,有效预防了9起“民转刑”案件,但在如何将这一成功个案经验系统化、理论化,并拓展应用于其他类型的矛盾调解领域,缺乏更为系统性的理论提炼与制度设计。
二是政治判断力的敏锐性有待提升。身处基层政法工作一线,对各类风险隐患的政治属性认识不够深刻,有时习惯于从业务角度、技术层面去分析和处置问题,对潜在的政治风险洞察不够敏锐。今年第三季度,在处理一件因企业排污引发的群体性信访事件初期,我主要的工作思路是协调环保部门进行技术鉴定,督促企业进行整改赔偿,将其视为一宗普通的环境侵权纠纷。后续随着事态发展,才逐渐认识到其中掺杂着外部势力煽动、网络舆论发酵等复杂因素,若非上级及时指导,险些因研判不准而错失最佳处置时机,这反映出我在复杂局面下透过业务看政治、把握大局的能力仍需加强。
三是政治执行力的穿透力尚有不足。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时,有时存在“中转”思维,满足于将文件精神、会议要求传达下去,但在如何结合分管领域实际,确保各项部署在基层一线不折不扣、创造性地落到实处方面,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的力度还不够。例如,县里部署开展“法治乡村”建设深化年活动,要求各村居建立健全“法律明白人”队伍。我虽然及时召集司法所、综治中心进行了工作安排,也下发了实施方案,但在后续推进中,对于部分村居“法律明白人”选拔标准不高、作用发挥不明显、群众认可度低等问题,未能第一时间深入调研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纠正,导致这项工作在不同村居之间的推进效果存在明显温差,影响了整体建设水平。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一是参加组织生活的“主人翁”意识不强。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能够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按时参加“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但有时存在“普通党员”心态,把自己等同于一般参与者,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对自己的问题剖析不够“亮丑”,怕深究丢面子;对同志的批评建议不够“刺刀见红”,怕直言伤和气。满足于程序走完、任务完成,未能充分利用好组织生活这个“熔炉”,达到锤炼党性、净化思想、增进团结的根本目的。
二是党性修养的日常锤炼不够自觉。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对党性修养的理解更多地停留在遵守党纪国法、完成本职工作的层面,对其作为一种内在精神追求和思想境界提升的认识还不够深刻。繁重的工作任务有时成为放松自我修炼的借口,静下心来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的时间被大量具体事务所挤占。在面对一些基层治理的“硬骨头”时,偶尔会产生畏难情绪和“歇歇脚”的想法,依靠党性力量攻坚克难的意志力还需进一步磨砺。
三是联系服务群众的党性立场有待夯实。虽然经常下村走访,但多是带着具体任务和工作安排下去,与群众的交流也多是围绕工作主题展开,真正做到与群众坐在一条板凳上、倾听家长里短、了解真实诉求的时候不多。今年以来,我镇累计排查矛盾纠纷2412次,化解了79件,提供了400余人次的法律咨询。但在这些数字背后,我反思自己是否真正走进了每一个当事人的内心,是否真正理解了他们矛盾背后的深层次诉求,而不是仅仅满足于案结事了。这种与群众之间的距离感,归根结底是党性立场站得还不够稳,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树得还不够牢。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一是深入体察民情的“脚步”不够勤。习惯于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报表等方式了解社情民意,虽然也安排了固定的下访接访日,但主动带着问题、不打招呼深入到矛盾最突出、情况最复杂的村组社区“解剖麻雀”的次数偏少。今年我镇开展了3次大型普法宣传活动,发放了上千份资料但对于宣传效果如何、群众对哪些法律知识最渴求、现有的普法方式是否接地气等问题,缺乏第一手的跟踪评估和反馈。这种工作方式有时会导致对基层真实情况的感知出现偏差,制定的某些工作措施也因此未能完全切中群众的“痛点”和“盼点”。
二是执行组织纪律的自觉性有待强化。能够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但在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等具体组织纪律时,偶尔存在认识偏差。认为自己分管的工作相对独立,一些常规性工作的推进情况,只要不出大问题,就没有必要事无巨细地向上级汇报,以免增加领导负担。这种想法实质上是组织观念不强的表现,未能充分认识到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既是对组织负责,也是对个人负责的重要保障。
三是运用法治思维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提升。作为分管政法的副镇长,虽然具备一定的法律素养,但在实际工作中,特别是在处理一些紧急棘手的信访维稳事件时,有时还是会不自觉地倾向于运用行政手段和“人情调解”来平息事态,追求短期内的“事了”,而忽视了运用法治方式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规范秩序的长远效果。例如,在调处一起因征地补偿标准引发的长期信访积案时,为了尽快实现稳控,主要采取了反复做思想工作和适当提高困难补助的方式,虽然暂时平息了事态,但未能通过组织公开听证、引导司法途径等法治化手段,彻底厘清权责、定分止争,为今后类似问题的处理留下隐患。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一是攻坚克难的韧劲尚显不足。面对政法工作中的一些“老大难”问题,虽然有解决的意愿和初步的方案,但有时缺乏“一抓到底、久久为功”的决心和毅力。比如,我镇部分区域的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一直存在社会接纳度不高、就业渠道狭窄、重犯风险管控难等问题。对此,我虽多次组织司法所、派出所等单位进行会商,也提出了一些帮扶措施,但由于牵涉部门多、见效周期长,在推进过程中遇到阻力时,未能持续用力、一跟到底,导致这项工作始终在低水平徘徊,未能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是改革创新的锐气有所减弱。随着工作年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