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二、原因分析
三、下步整改措施
县财政局副局长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五个带头)
根据县委关于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本人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基础上,紧扣本次民主生活会主题,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与班子成员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在此基础上,我严格对照5个方面内容,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并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一是理论武装存有温差,政治站位尚有落差。在日常学习中,虽然能够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但有时存在“为了学习而学习”的现象,满足于通读、浅学,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上做得还不够。例如,在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有关重大部署时,我更多地从财政业务角度思考如何健全财税制度、规范预算管理流程,但对于如何运用财政这一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从更高站位上服务于全县政治安全、社会稳定的大局,思考的深度和广度还显不足,未能完全将理论高度转化为政治站位的高度。
二是贯彻执行偶有偏差,决策部署偶见误差。在推动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的过程中,总体上能够做到令行禁止,但偶尔会因为追求工作效率和进度而出现偏差。例如,在推进2025年全县2.23亿元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时,为确保资金尽快拨付到项目单位、形成实物工作量,我在督促分管股室加快审核流程时,对个别乡镇上报的产业发展项目潜在的市场风险和长期效益论证把关不够严谨,存在“重速度、轻质量”的倾向,这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党中央要求财政资金使用必须精准、高效、可持续的根本要求。
三是风险防范存有盲区,斗争精神尚有不足。面对财政领域日益复杂的风险挑战,虽然保持着基本的警惕性,但前瞻性、主动性仍有欠缺。在分管的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中,我更多地将精力放在了如何按期“还本付息”等显性债务的化解上,对于一些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隐性”风险,主动排查、提前介入的意识不强,缺乏“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敢于较真碰硬、一抓到底的斗争精神。习惯于被动应对上级部署的排查任务,主动作为、防患于未然的举措不多,底线思维树得不够牢固。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一是思想淬炼不够深入,理想信念不够牢固。尽管能够自觉参加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所在支部的“三会一课”,但有时将理论学习视为“软任务”,投入的时间和精力不够。在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时,往往满足于了解哪些行为是“高压线”,不能触碰,但对于规定背后蕴含的党的性质宗旨、优良传统和作风传承,思考感悟不深。这种实用主义的学习态度,使得理想信念的“总开关”拧得还不够紧,精神之“钙”补得还不足。
二是党性修养不够自觉,精神追求不够高远。随着工作事务日益繁重,有时会不自觉地陷入事务主义,整天忙于审阅文件、组织会议、调度资金,静下心来改造主观世界、锤炼党性的时间和自觉性有所减少。在工作中,考虑更多的是如何完成年度预算目标、如何向上争取资金等具体业务指标,对于每一项财政工作是否都体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是否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这样高远的党性层面的叩问和反思还不够经常和深刻。
三是纪律规矩不够严格,自我约束不够到位。能够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但在一些工作细节上,对自己的要求还不够严。比如,在参加一些工作协调会时,如果议题与自己分管领域关联不大,偶尔会产生“走过场”的念头,发言不够积极主动。又如,对于分管股室干部提交的一些常规性报告材料,有时审核不够细致,满足于格式规范、数据无误,对文字表述、逻辑结构上的瑕疵批评指正不够,这实质上是对工作标准的一种放宽,是自我约束不够严格的表现。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一是深入基层仍有距离,服务群众仍有不足。虽然自己也时常下乡调研,但真正“解剖麻雀”式的蹲点调研不多,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多,与群众坐一条板凳、倾心交谈少。例如,我局创新推行了“民声直通车”便民服务,但我主要通过查阅办理台账来了解情况,很少亲自跟进某个具体问题的解决全过程,未能切身感受群众在办事过程中的“堵点”和“痛点”。对基层情况的掌握,很多时候依赖于下级单位的汇报,这种“二手信息”有时会影响决策的精准度,与“四下基层”的要求还有差距。
二是民主集中有所弱化,班子合力有所减弱。作为党组成员,能够坚持集体领导原则,但在班子会议讨论中,对于自己分管和熟悉的领域,如涉农资金管理、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等,有时会因为掌握情况比较全面而发言较多、语气较为肯定,可能会在无形中影响其他同志充分发表意见。对于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则有时存在“不愿说、不敢说”的“老好人”思想,发表意见不够充分,从维护班子整体决策科学性的角度出发,主动献言献策的积极性有待加强。
三是权力行使存在惯性,法治思维存在短板。在财政系统工作多年,处理问题有时习惯于凭经验、看惯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例如,在处理一些紧急的资金拨付申请时,虽然大的原则和程序都能遵守,但为了提高效率,有时会简化内部会商流程,以会签代替会议研究。这种做法虽然看似提升了效率,但实质上是以行政惯性代替了严格的议事决策规则,没有真正做到让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规范运行,存在一定的程序风险。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一是政绩观存在偏差,发展理念未能完全贯通。在推动工作中,有时还存在急于求成、希望尽快看到成效的心理。比如,在分管农业农村财政工作时,对于能够快速见效的产业补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比较重视,投入了大量精力推动。而对于一些需要长期投入、久久为功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风文明建设等软实力提升项目,虽然也按要求安排了资金,但在后续的跟踪问效、督促指导上下的功夫还不够深,这反映出我的政绩观还不够全面,对新发展理念的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还不到位。
二是攻坚克难劲头不足,求稳怕错思想抬头。面对财政改革进入深水区,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和新出现的矛盾错综复杂,有时会产生畏难情绪。例如,在推进县属国有企业实体化转型、优化财政补贴方式这项硬骨头任务时,考虑到涉及面广、利益调整复杂,我内心深处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求稳心态,提出的改革方案偏于保守,创新突破力度不大,缺乏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的锐气和担当。
三是创新意识不够强烈,工作标准不够高远。习惯于按部就班、遵循旧例,运用新思想、新方法破解工作难题的能力不足。在提升财政资金监管效能方面,我更多地是通过加强现场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