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聚焦政治建设根本
1.深化创新理论武装的系统性与实践性
2.提升政治能力建设的精准性与穿透性
3.强化组织体系建设的规范性与引领性
4.狠抓制度刚性执行的自觉性与实效性
二、巩固主流舆论阵地
5.做强司法宣传内容生产与价值引领
6.拓展全媒体传播体系的深度与广度
7.建强意识形态工作专业队伍
8.促进司法与文化的深度融合与双向赋能
三、深耕司法审判实践
9.强化司法裁判的规则引领与价值导向功能
10.提升服务保障大局的精准性与实效性
11.深化诉源治理与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12.推进司法公开与民意沟通的良性互动
四、织密风险防控网络
13.健全意识形态风险预警与研判机制
14.加强重点案件审判管理与人权司法保障
15.提升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的防护能力
16.强化涉外司法领域的风险防范与应对
五、厚植廉洁司法文化
17.开展分层次、精准化的警示教育
18.加强日常监督与廉政风险防控
19.推进家风建设与“八小时外”监督
20.营造崇尚廉洁、鄙视贪腐的文化环境
六、健全长效保障机制
21.完善责任落实与压力传导体系
22.优化考核评价与追责问责机制
23.强化队伍能力培养与资源保障
24.构建内外协同与长效治理格局
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要点
2026年是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们党成立105周年,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意义特殊、责任重大。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法治思想及考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和“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的战略部署,以及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关于“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要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我们将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将意识形态工作贯穿于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全过程,切实履行好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的重大政治责任,筑牢忠诚之魂、夯实思想之基,为“十五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更高水平平安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保证、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
一、聚焦政治建设根本,筑牢绝对忠诚的思想根基
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审判工作本质上是政治工作,必须将强化政治属性、筑牢政治忠诚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首要任务和根本前提。本年度,我们将着力构建系统性、常态化的政治能力淬炼机制,确保全院干警在纷繁复杂的形势面前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坚定的政治立场。
1.深化创新理论武装的系统性与实践性。我们将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终身课题,完善并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确保党中央最新精神和理论成果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研究贯彻。学习内容上,重点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公报》及《“十五五”规划建议》进行深度研学,深刻把握中国式现代化对司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学习方式上,超越简单化的会议传达,推行“导学、研学、践学”三位一体模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等专题研讨;各支部结合审判领域开展“习语与案鉴”微党课;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实施“青蓝工程”结对研学,促进理论学习与业务实践深度融合。我们将组织开展“坚定法治自信、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员政治轮训,引导干警从“两个结合”的高度,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优越性,自觉抵制西方“宪政”“三权鼎立”等错误思潮影响,夯实信仰之基。
2.提升政治能力建设的精准性与穿透性。意识形态斗争能力是政治能力的关键组成部分。本院将着力提升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实施“政治能力提升计划”,将意识形态风险辨识、舆情应对处置等内容纳入法官任职培训、晋职培训的必修模块。常态化开展“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警示教育,运用典型案例剖析,引导干警深刻认识“七个有之”等问题的严重危害,坚决防范和纠正审判执行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政治偏差。在办理涉及国家政治安全、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的敏感复杂案件时,要求承办法官和合议庭必须提交“政治效果与社会风险评估报告”,将政治考量贯穿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裁判说理全过程,确保案件处理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院庭长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严把案件政治关、政策关、法律关,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地通过司法裁判得以贯彻和体现。
3.强化组织体系建设的规范性与引领性。党的基层组织是意识形态工作的前沿阵地。本院将深入开展“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的“四强”党支部创建活动,推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达标升级。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推行“党支部星级评定”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直接挂钩的考核机制,坚决防止“重业务轻党建、轻意识形态”的倾向。创新“党建+审判”融合载体,打造诸如“金融审判红色护航”、“知识产权保护先锋岗”、“环境资源审判绿色堡垒”等具有司法特色的党建品牌集群,使党建工作围绕审判开展、审判工作坚持党建统领,切实将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效能。通过强有力的组织建设,确保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要求能够一贯到底,覆盖到每一个庭室、每一个团队、每一名干警。
4.狠抓制度刚性执行的自觉性与实效性。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本院将把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为检验对党是否忠诚、政治是否过硬的经验交流,作为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纯净性的重要保障。升级“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功能,实现填报提醒智能化、数据分析可视化、线索移送自动化。开展“零报告”庭室和个人“回头看”专项督察,对长期“零报告”但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进行重点核查,倒逼“有问必录、应报尽报”成为铁律。同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审判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放权与监督相结合。通过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裁判文书抽查、庭审观摩评议等方式,将意识形态方面的要求细化为具体的评查指标,从制度层面确保法官在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同时,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坚守政治原则和法治底线。让遵守政治纪律、落实意识形态责任,从外在要求转化为干警的内在自觉和职业习惯。
二、巩固主流舆论阵地,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
司法领域是意识形态斗争的重要前沿,司法舆情是社会心态的晴雨表。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必须建强、管好、用好各类思想舆论阵地,弘扬法治主旋律,汇聚社会正能量。
5.做强司法宣传内容生产与价值引领。坚持内容为王,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度融入司法宣传全过程。本院将组建“司法新闻宣传与舆论引导核心团队”,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市委中心工作以及社会法治热点,策划推出系列主题宣传。重点宣传法院在服务保障“十五五”规划实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绿色发展、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等方面的举措和成效。创新宣传语态,做精“一案一策”式典型案例宣传,通过对典型案件的深度解读和法理阐释,生动展现司法裁判在惩恶扬善、维护公平、引领风尚方面的积极作用。持续深化法治宣传“七进”活动,针对不同受众制作普法短视频、漫画图解、庭审广播剧等融媒体产品,将专业的法律术语转化为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的语言。严格实行宣传稿件“三审三校”制度,对涉及重大敏感案件、历史评价、司法政策的宣传内容,必须由分管院领导进行政治把关和专业审核,确保所有发布内容导向正确、事实准确、表述规范,绝不给错误思想言论提供传播渠道。
6.拓展全媒体传播体系的深度与广度。顺应全媒体时代发展趋势,构建以官方微信公众号、网站为主体,短视频平台、主流新闻客户端为两翼的融媒体传播矩阵。优化本院官方网站栏目设置,开设“司法服务十五五”、“典型案例释法”、“法官办案手记”等专栏,增强网站的权威性和服务性。提升官方新媒体平台的运营水平,探索建立与法治日报、长安剑等中央、省级主流法治媒体的常态化合作供稿机制,扩大本市法院工作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尝试开展“法院开放日”网络直播、“执行攻坚”现场直击、“法官云端讲堂”等互动式、沉浸式传播活动,拉近司法与公众的距离。加强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政治坚定、熟悉法律、懂得网言网语的网评骨干,在涉及司法工作的重大舆情事件中,及时发声、理性引导、澄清谬误,牢牢掌握网络舆论引导的主动权。
7.建强意识形态工作专业队伍。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关键在人。本院将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选拔配备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干部充实到宣传、舆情、研究等意识形态工作岗位。实施“意识形态工作能力提升计划”,定期邀请宣传部门、网信办、党校专家开展专题培训,提升干警的新闻素养、媒介素养和舆论引导能力。建立宣传干部与审判业务骨干的双向交流学习机制,让宣传干部懂审判,让业务骨干会宣传。压实各部门负责人的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将其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和述职评议。对于在意识形态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效化解重大风险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于因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严重问题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队伍拉得出、顶得上、打得赢。
8.促进司法与文化的深度融合与双向赋能。深刻认识人民法院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承担的特殊使命。一方面,通过司法裁判守护文化根脉,依法严惩盗掘古文化遗址、倒卖文物等犯罪,妥善审理涉及文化遗产保护、文化创意产业的知识产权纠纷,以司法力量推动文化传承与创新。另一方面,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汲取智慧,在裁判文书中恰当引用“法理情相融”的经典论述,在诉讼服务中心、法庭文化建设中融入“和为贵”、“明德慎罚”等文化元素,营造具有人文气息的司法环境。探索开展“司法文化精品”创作,鼓励干警挖掘司法实践中的感人故事和深刻哲理,创作法治报告文学、微电影、舞台剧等文艺作品,将严肃的司法活动升华为滋养人心、教化社会的文化产品,提升司法工作的文化感染力和精神感召力。
三、深耕司法审判实践,推动意识形态要求深度融入
人民法院的意识形态工作,最根本的是要体现在每一起案件的公正高效审理中,融入到司法为民、服务大局的每一个环节。必须坚决破除政治与业务“两张皮”现象,将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内化为司法政策、外化为具体行动。
9.强化司法裁判的规则引领与价值导向功能。司法裁判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重要载体。本院将健全完善案例培育、选拔、发布和应用机制,重点围绕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权益保护、诚信体系建设、家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定期发布具有价值引领意义的典型案例。在民事审判中,明确支持保护英烈名誉荣誉、维护公序良俗、惩戒违背诚信的行为;在行政审判中,监督支持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在刑事审判中,精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暴力、涉众型经济犯罪等依法从严惩处,对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的犯罪依法从宽处理,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平衡。要求法官在裁判文书中加强说理,不仅要释法,也要讲清事理、情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论证过程,使司法裁判成为鲜活的法治公开课,引导社会公众增强道德意识和法治观念。
10.提升服务保障大局的精准性与实效性。意识形态工作的成效,最终要体现在推动发展的实践中。本院将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建设法治经济、信用经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等战略部署,找准司法服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在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树立严格保护导向,妥善审理涉及大数据、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新兴领域的案件,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在破产审判领域,深化“执破衔接”机制,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方式挽救有价值的企业,加速“僵尸企业”出清,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在环境资源审判领域,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推广“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责任承担方式,服务美丽中国建设。通过制定具体的司法服务保障意见、发布审判白皮书、发送司法建议等方式,将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战略意图,转化为清晰可操作的司法政策和行动方案,以高质量的司法工作保障高质量的发展,彰显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
11.深化诉源治理与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化解是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基础。本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将司法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走深走实,加强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促进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解决在基层。深化“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加强与工会、工商联、银保监会、发改委等单位的协作,形成多元解纷合力。在案件审理中,强化“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不仅满足于程序终结,更注重矛盾根源的解决和当事人心结的打开。加强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