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
1.以理论武装强化政治监督根基
2.以清单管理细化政治监督内容
3.以靶向施策提升政治监督精度
4.以贯通协同凝聚政治监督合力
二、突出纪律建设的刚性约束
5.深化纪律教育
6.加强警示震慑
7.严格纪律执行
8.推动养成自觉
三、紧盯执法司法关键环节
9.全面精准识别风险
10.科学有效配置权力
11.强化过程动态监控
12.健全风险处置机制
四、坚持风腐同查同治一体推进
13.常态长效纠治“四风”
14.深入整治执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
15.健全风腐同查同治机制
16.推动作风建设融入日常管理
五、厚植清正廉洁文化根基
17.强化理论武装固本培元
18.深挖政法特色廉洁资源
19.推动廉洁教育入脑入心
20.促进廉洁要求融入治理
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铁军
21.铸就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
22.锤炼精湛过硬的业务本领
23.涵养敢于斗争的担当精神
24.恪守清正廉洁的纪律底线
市委政法委2026年机关纪检工作要点
2026年是实施“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机关纪检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市委政法委机关纪检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战略部署,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委纪委全会及市委纪委全会的工作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必须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以护航政法工作现代化为中心,以强化政治监督为首要,以深化纪律建设为基础,以防范执法司法风险为重点,以整治顽瘴痼疾为抓手,以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铁军为目标,持续推进机关纪检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为市委政法委履行好新时代新征程职责使命、保障全市社会大局稳定和公平正义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在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上实现新突破
政治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和根本任务。市委政法委机关纪检工作必须始终将政治监督摆在首位,紧紧围绕确保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这一最高原则,推动政治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深度转化,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政法系统不折不扣落地生根。
1.以理论武装强化政治监督根基。思想上的清醒是政治坚定的前提。机关纪检工作要将督促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作为政治监督的源头性工作来抓。必须推动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督促机关各级党组织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政治轮训的核心内容,完善常态化学习机制。监督的重点在于防止学习中的形式主义,着力解决“学用脱节”问题,要检查学习计划是否科学、研讨交流是否深入、成果转化是否有效,是否真正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党性修养、指导政法实践、推动从严管党治警的具体行动。纪检部门要联动机关党委,通过列席学习会议、调阅学习记录、组织知识测试、开展谈心谈话等方式,检验学习实效,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化为自觉,从根本上筑牢政治忠诚的思想根基,确保政法队伍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精准有效开展政治监督奠定坚实思想基础。
2.以清单管理细化政治监督内容。政治监督不能大而化之,必须具体实在。要围绕“国之大者”和政法机关核心职能,将政治原则、政治要求转化为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的具体事项。机关纪检机构要牵头制定年度政治监督共性清单,明确监督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核心指标。共性清单必须紧扣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等重大部署,紧扣党中央及省委、市委赋予政法委的年度重点任务,如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深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同时,要督促机关各内设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制定个性化监督清单,将宏观任务分解为微观责任。监督工作要实行项目化管理、清单化推进,建立“部署-落实-督查-反馈-整改”的闭环运行机制。通过定期对照清单开展专项检查、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和纠正贯彻执行中的政治偏差,确保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在谋划政法工作、制定政策文件、部署重点任务、协调处理案件等各个环节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切实防止口号式、机械式落实,提升政治监督的穿透力和精准度。
3.以靶向施策提升政治监督精度。政治监督贵在精准,难在精准。必须紧盯“关键少数”、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实施靶向监督。要将机关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情况作为监督的重中之重。通过列席委务会、书记办公会等重要会议,监督“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是否规范、是否体现政治要求。要紧盯执法司法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围绕是否依法公正办理涉国家政治安全、社会公平正义、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案件开展监督,重点查看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要聚焦政治安全风险、社会稳定风险、执法司法风险,监督相关职能部门是否有效履职、精准防控。对监督中发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特别是对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以及不顾实际、急功近利、搞“政绩工程”“数字政绩”等突出问题,要精准识别、严肃指出、督促整改,必要时提出纪检监察建议,以精准有力的监督保障政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4.以贯通协同凝聚政治监督合力。政治监督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系统观念,推动各类监督力量贯通协调。机关纪检机构要充分发挥枢纽作用,主动加强与驻委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协调,在信息互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方面形成机制,自觉接受指导监督,形成“内外联动”的监督格局。要推动纪检监督与政法委机关内部的组织监督、职能监督(如执法监督、案件评查)等深度融合,探索建立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判政治生态、通报监督情况、协商解决难题。要注重将政治监督融入日常业务工作,在组织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执法司法巡查、案件评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等工作中,同步嵌入政治监督视角,查找背后的政治责任缺失、政治意识淡薄问题。此外,要积极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赋能政治监督,通过对接执法司法大数据平台,对重点案件、关键指标进行动态监测和智能分析,敏锐发现可能存在的政治风险和共性问题,推动政治监督从“人工排查”向“智慧感知”延伸,构建起协同高效、反应灵敏的政治监督网络,提升监督的整体效能。
二、突出纪律建设的刚性约束,在推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形成新自觉
党的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面对政法机关的特殊性质和风险挑战,必须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机关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规矩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使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5.深化纪律教育,筑牢思想防线。知纪是守纪的前提。要在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的基础上,推动纪律教育常态长效、入脑入心。机关纪检机构要协助机关党委制定年度纪律教育计划,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作为必修课,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开设“纪律微课堂”、组织知识竞赛、开展案例剖析等多种形式,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引导党员干部准确掌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要突出教育针对性,针对领导干部,重点加强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教育;针对执法司法岗位干部,重点加强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教育;针对年轻干部,抓好纪律启蒙和养成教育。要创新教育载体,运用好机关内网、学习App、宣传展板等平台,及时推送纪律解读、警示案例、廉洁提醒,营造时时处处受教育的浓厚氛围。关键是要推动纪律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全体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使党员干部在潜移默化中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内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6.加强警示震慑,强化敬畏之心。警示教育是连接“不敢”与“不想”的重要纽带,具有强大的震慑和镜鉴作用。必须用好用活政法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这本“活教材”,做实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机关纪检机构要定期筛选本级或本系统发生的典型案件,特别是执法司法不公、以案谋私、滥用职权、充当“司法掮客”等与政法工作密切相关的案例,深入剖析其思想根源、蜕变轨迹和制度漏洞,制作警示教育片、编印忏悔录、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要推动警示教育从“会场”走向“现场”,组织党员干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监狱监区实景,让震慑更直观、感受更深刻。要深化同级同类警示教育,针对不同岗位、不同层级的干部,开展差异化、精准化的警示教育活动,让党员干部切实感受到教训就在身边、诱惑就在眼前、失足就在脚下,真正引以为戒。在重要节假日前、干部职务变动时、重大项目实施等关键节点,更要及时进行警示提醒,打好“预防针”,督促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之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7.严格纪律执行,维护制度权威。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制度的权威性在于落实。必须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让铁纪“长牙”、发威。机关纪检机构要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对违反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要重点查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七个有之”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查处执法司法过程中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以权谋私等严重破坏法治的行为;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特别是漠视群众利益、对群众诉求冷硬横推等行为。要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通过批评教育、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规范问题线索处置流程,提高初核和审查调查质量。同时,要坚持实事求是,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澄清正名机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的干部撑腰鼓劲,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推动形成既严肃紧张又团结活泼的政治局面。
8.推动养成自觉,融入日常管理。守纪最终要依靠党员干部的高度自觉。要将纪律要求深度融入机关日常管理和干部培育选拔使用全过程。机关纪检机构要督促各部门将纪律建设要求纳入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和内部管理制度,使遵规守纪成为工作运行的必然环节。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要严把政治关、廉洁关,严格执行“凡提四必”和廉政意见“双签字”规定,对存在违纪违法问题或疑点未清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在干部考核评价中,要将遵守纪律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内外”的监督,注意了解其社会交往、兴趣爱好、家风建设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提醒纠正。要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带头对照检查,在述职述廉中报告执行纪律情况,形成“头雁效应”。通过持续不断的纪律熏陶和严格管理,使机关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将守纪作为一种责任、一种修养、一种常态,最终实现从“不敢违”“不能违”到“不想违”的升华。
三、紧盯执法司法关键环节,在防范化解廉政风险上构建新屏障
政法机关掌握着重要的执法司法权力,是廉政风险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机关纪检工作必须紧盯权力运行的关键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构建起全方位、立体化、智能化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确保执法司法权在制度的笼子里规范、廉洁、高效运行。
9.全面精准识别风险。精准识别风险是有效防控的前提。要在以往风险排查基础上,组织开展新一轮覆盖所有岗位、所有环节的廉政风险大排查、大起底活动。排查工作要突出政法委机关“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特点,不仅包括机关内部的人、财、物管理风险,更要聚焦执法监督、协调重大案件、干部协管、综治督导等核心业务权力运行中的风险。要采取岗位自查、部门互查、领导评查、纪检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干部根据自身职责权限,全面梳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流程环节,深入分析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风险识别要具体化,明确风险内容、表现形式、风险等级(高、中、低)及可能导致的后果。例如,在案件协调环节,重点排查是否可能产生干预司法、影响公正裁判的风险;在执法监督环节,排查是否可能产生选择性监督、以监督谋私的风险;在干部协管环节,排查是否存在人情推荐、带病提拔的风险等。要建立机关统一的廉政风险信息库,实行动态更新管理,为精准防控提供清晰靶向。
10.科学有效配置权力。权力过于集中是滋生腐败的重要根源。必须从优化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入手,科学分解和制衡权力。要推动机关进一步厘清各内设部门的职责边界,细化权力运行流程,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对于重大执法监督事项、重要案件协调、大额资金使用、干部推荐提名等高风险权力,要建立健全内部会商、集体决策、公开公示等制度,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要探索推行执法司法关键岗位人员定期轮岗交流制度,防范因长期任职形成利益固化。要完善内部授权管理机制,明确不同层级人员的权限,做到权责匹配。机关纪检机构要加强对权力运行流程的监督审查,查看制度设计是否存在漏洞、执行是否严格到位,针对发现的权力配置不合理、程序不严谨问题,及时提出调整优化建议,推动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源头上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
11.强化过程动态监控。对权力运行过程的实时监督是防控风险的关键。要改变传统的事后监督模式,将监督关口前移,嵌入权力运行全过程。机关纪检机构要综合运用列席会议、专项检查、谈话函询、数据抽查等多种方式,对高风险业务开展跟踪监督。例如,对政法委牵头组织的重大案件评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等工作,纪检干部可以视情况介入了解过程,监督程序是否合规、结论是否公正。要推动业务部门在关键流程节点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