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一张清单”
二、突出“三个环节”
三、强化“五项保障”
涪陵区人大常委会:构建“135”工作机制推动备案审查工作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涪陵区人大常委会把规范性文件双重备案作为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抓手,构建“135”工作机制,持续推动全区备案审查工作高质量发展。他们的做法,可供借鉴参考。
一、实施“一张清单”,明确工作内容。一是确定备案主体清单。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建立主体清单,将全部30个区政府组成部门、18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27个乡镇、街道确定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双重备案主体纳入清单,将他们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纳入人大备案审查范围。二是对照清单全面清理。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同区司法局,指导主体清单中的75个单位,以重庆市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为基础,坚持“应清尽清、不漏一件”,通过核查发文目录、原文核对、逐件审核等方式,对直辖以来至2024年4月30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彻底清理。共清理核查发文目录21.15万条,审核确定规范性文件1098件,废止存在与上位法不一致、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文件内容错漏等问题的规范性文件919件,确定存量有效规范性文件179件,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补充入库登记,确保入库文件全面、准确、有效。三是推动文件规范管理。针对全面清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区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加强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属性认定、管理职责、制定程序、报送备案、定期清理等方面要求,推动全区规范性文件规范管理,促进区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提升。
二、突出“三个环节”,提高工作质效。一是突出备案环节。今年5月,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的通知》,对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的范围、时间、材料及形式提出明确要求,确保规范性文件报备更加规范。建立发文目录月报、规范性文件目录年报2项机制,督促主体清单中的75个单位及时报备规范性文件,防止漏报、瞒报,做到“有件必备”。二是突出审查环节。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乡镇人大、人大街道工委按照规范性文件双重备案的要求,通过“规范性文件融e查”系统对75个单位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开展审查,今年5月以来,75个单位共双重备案规范性文件49件,实现了区级规范性文件的常态入库、动态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