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动真格强化监督见实效
近年来,璧山区人大常委会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修订区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办法,扎实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在评议调查、评议会议、评议整改三个环节现场打分,有效提升监督工作实效,有序促进评议部门工作,有力回应群众关切。
打牢评议基础。一是细化评议分数。将评议总分设为100分,按评议调查、评议会议、评议整改三个环节的不同比重,分别赋予不同分值,其中评议调查环节10分、评议会议环节40分、评议整改环节50分,每个环节得分相加为总得分。被评议单位总得分80分及以上的为“满意”、60分至80分的为“基本满意”、60分以下的为“不满意”。二是确定评议单位。坚守人民立场,坚持问题导向,梳理代表意见建议较多、群众来信来访较多和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区人大常委会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中掌握到的反映比较集中的领域,每年确定2—3个部门作为被评议对象。2023年,结合年初人代会会中审议意见重点关注的农业农村发展、住房建设管理等方面问题,确定区农业农村委、区住房城乡建委为被评议单位。三是扩大社会参与。通过电视台、璧山报、区人大官网杂志等媒体平台,公布被评议单位、评议方案,发布评议工作动态。设立评议热线电话、电子邮箱,通过广泛宣传调动人大代表和群众参与评议的积极性,扩大评议工作的参与面和社会影响力。
做细评议调查。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常委会主任担任组长的评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评议调查组,常委会分管领导兼任评议调查组组长,制定评议工作方案,确保调查有序进行。二是广泛征求意见。委托辖区15个镇街人大围绕被评议单位的工作总体评价和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班子建设、党风廉政等方面开展网络调查,面向区、镇人大代表和基层干部、群众发放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