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创建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党委政府主体责任
(二)促进妇女高质量充分就业
(三)完善生育健康全程服务体系
(四)深化儿童友好建设
(五)加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
(六)强化妇女儿童权益依法保障
(七)持续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社会环境
三、工作程序
(一)工作部署
(二)组织动员
(三)全面推进
(四)自愿申报和初审推荐
(五)评审复核和公示命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强化经费保障
(三)强化督查考核
(四)强化数据支撑
(五)加强宣传引导
×县(市、区)2026—2028年实施"两纲"创建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根据《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2030年实施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示范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妇儿工委相关部署,结合本县(市、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党的领导贯穿妇女儿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深入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以实施"两纲"和本县(市、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着力解决妇女儿童发展重点难点问题,以高质量创建推动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力争在2028年通过省级推荐、经国务院妇儿工委命名为全国实施"两纲"示范县(市、区)。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政府主责。把党的领导贯穿妇女儿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县委、县政府在"两纲"实施中的主导作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儿工委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以"两个规划"中期评估为契机,全面摸排本县妇女儿童发展短板,聚焦重点难点,集中资源攻坚克难,推动在关键领域取得实质性突破。
坚持改革创新、示范带动。鼓励以改革创新精神探索解决妇女儿童发展问题的新路径、新机制,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特色做法和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坚持统筹协调、系统推进。整合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资源合力,将妇女儿童发展目标任务嵌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实现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三)创建目标
通过2026年至2028年三年创建,力争实现以下目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事业,妇女儿童发展经费保障持续充分;"两纲""两个规划"定量监测指标完成情况居全省前列,定性目标落实达到或超出预期;在妇女高质量充分就业、生育健康服务、儿童友好建设、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等重点领域形成不少于3项具有推广价值的特色做法;困难妇女儿童群体权益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妇女儿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妇女儿童发展和家庭建设社会环境持续优化,最终达到国务院妇儿工委示范县(市、区)命名标准。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推进格局
县委、县政府将妇女儿童发展和家庭建设目标任务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十五五"相关专项规划,做到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将"两纲""两个规划"实施责任纳入政府及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每年至少各研究部署妇女儿童工作一次。将妇女儿童发展重点项目列入年度民生实事,妇女儿童事业专项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并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县妇儿工委每年召开全体成员会议,研究部署年度重点工作,定期通报"两纲"实施进展。建立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每季度召开联络员会议,协调解决跨部门工作衔接问题,形成整体合力。
(二)促进妇女高质量充分就业
会同人社、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消除就业性别歧视联合约谈机制,对招聘环节存在性别歧视的用人单位依法约谈处理并公示结果。每年组织面向妇女的职业技能培训不少于3期,重点覆盖农村妇女、困难妇女、灵活就业女性等群体,年均培训人数不低于500人次。结合本地产业优势,建立女性就业创业示范基地,重点扶持女性参与特色农业、电商直播、手工艺品等领域创业,力争到2028年全县女性就业率稳定在45%以上。全面落实女职工"四期"保护制度,开展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专项检查,对违规单位依法查处,切实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
(三)完善生育健康全程服务体系
依托县妇幼保健院,建立覆盖婚前、孕前、孕期、产后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服务链,推广"一站式"婚育健康服务模式,将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等纳入免费服务范围。加强县、乡、村三级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2名专职儿童保健医生,确保孕产妇系统管理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均达到90%以上,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大力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综合运用土地、财政、金融等政策支持,到2028年全县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个以上,重点在工业园区、大型居住社区建设普惠性托育机构,切实减轻家庭育儿负担。
(四)深化儿童友好建设
制定出台本县儿童友好建设实施方案,将儿童友好理念融入城乡规划建设全过程。在公共空间改造中,推进建设儿童友好公园、儿童友好社区不少于5个,公共场所母婴室、儿童安全座椅停放区等配套设施全面覆盖。推动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周边交通安全设施达标建设,建立校园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确保儿童成长安全环境持续优化。开展"儿童友好"主题宣传活动,将儿童优先理念纳入文明城市、文明社区等创建考核内容,推动全社会形成关爱儿童的良好风尚。
(五)加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
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推动全县中小学家长学校覆盖率达到100%,城乡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实现全覆盖,每年开展活动不少于4次。在全县中小学配备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对高风险学生实施"一对一"跟踪干预,切实防范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推动网络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防沉迷制度,每学期开展网络素养专题教育进校园活动不少于一次。
联合公安、检察、法院、民政等部门,健全预防和治理未成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