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2022年/12月/24日/第005版时评
深化改革提升国企核心竞争力
李锦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进程中,国有企业必须担当使命任务。应综合施策,持续深化国企改革,提高国企核心竞争力。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高国企核心竞争力。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进程中,国有企业必须担当使命任务,在更深层次、下更大力气纵深推进国资国企改革,提升国企核心竞争力。
国有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支持其在市场竞争中创新发展的能力。所谓核心,首先在于科技的独创性与不易模仿性。其次,这是一种综合能力,包含高水平的人力资本、领先业内的核心技术、不竭的创新动力、突出的管理能力、稳固的营销网络、良好的品牌形象、有魅力的顾客服务以及能产生强大影响力的企业文化等多方面。核心竞争力不是短期的爆发力,而是持久发展的能力,具有穿越经济周期、始终保持领先竞争优势的韧性;它不仅仅强调单个企业在竞争中的效率,还体现为国家层面的竞争力,是中国式现代化对国有企业的要求。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与提高国企核心竞争力相辅相成、互为因果。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为提升国企核心竞争力提供动力与手段,是实施过程;提升国企核心竞争力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供方向与目标,是检验标准。应综合施策,让国资国企改革在提高国企核心竞争力中持续深化。
完善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让治理更高效。现代企业制度,体现企业资源配置的高效性,是提升国企核心竞争力的制度基础。国有企业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高度统一、有机融合的基础上,要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灵活高效的经营机制、激励相容的激励机制以及监管适宜的监管机制等制度体系,推动企业治



